297章 第三场比试,律辩明义

作者:胖达爱生活
“哗众取宠!”

  周文昌看着头上插花的诸葛云疏和王怡,不屑地开口。

  实则,心里都酸死了。

  要知道,他虽然有秦博士二弟子这个名头,可是上有精通经学辩论的大师兄季明远,下有擅长算学和即兴作诗的三师弟孙文秀和陈家兴。

  而他,虽说于律例分析上有些天赋,但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他的天赋,不过就是依仗于家族的便利,堆积出来的罢了。

  没错,他们家祖上都是县衙内的刑名师爷,一直传到他爹这一代。

  甚至于他,因着家族天赋,一直被祖父重视着。

  可是,他不甘心。

  为何他们家就一定要屈居于县令之下,当个默默无闻的师爷

  想到这里,周文昌不禁紧握拳头。

  这最后一日的比试,他定然要赢。

  不仅如此,他还要赢得漂亮。

  反观秦博士这里。

  他面色阴沉地领着十二名弟子走在队伍最前列。

  经过前两天的比试,他的两名得意弟子屡屡受挫,这让他颜面尽失。

  赢?

  他是不抱任何希望了。

  也就希望今日这两场比试,他的二弟子和六弟子,能给他扳回一局。

  这样下来,也不至于输得太惨。

  这样想着,他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了二弟子周文昌和六弟子陈家兴身上。

  特别是这位因着家世,一直被他忽略的二弟子周文昌。

  虽说,他是因为擅长律例分析和熟悉各种大夏律法条文,而被他收入门下的,但是谁让他的家世太过上不得台面了呢。

  没有办法,于科举一途中,家世决定了你的起点要比普通人高一大截,更别说进入官场之后了。

  他不就是在这个上面吃了很大的亏吗?

  要不是

  秦博士眼眸幽深一片。

  一盏茶后,比试正式开始。

  宋教谕率先站起身,对着众人开口:

  “今日,诸位相聚于此,以文会友......比试律例分析与即兴作诗,而题目,则是由临溪县知县大人同秦博士于昨晚一同所出,比试规则......哪一方答对的题多,则获得最终的胜利......”

  演武场上,宋教谕神采风扬地讲了半盏茶的功夫。

  这才把说话的机会让给神色难堪的秦博士。

  秦博士站起身,咳嗽一声:

  “律法乃国之基石,诗词为国之瑰宝,今日比试,望诸位学子能展现出真才实学......”

  他的声音在演武场内回荡。

  说罢,他微微侧身,看向刚拿到题的宋教谕:

  “出题吧。”

  宋教谕一袭深色长衫,众人只见他喝了一口茶,清了清嗓子,这才朗声道:

  “若有人在闹市中斗殴,致他人重伤,按我朝律法,当如何处置?”

  周文昌率先站了出来,他微微拱手,自信满满地说道:

  “根据我朝《大夏律》,斗殴伤人者,视情节轻重定罪。致人重伤者,当处以杖刑五十,流放两千里,并赔偿伤者医药钱财及损失。若伤者因伤致死,斗殴者则当以杀人罪论处,处以斩刑。”

  他的回答条理清晰,对大夏律法条文的引用准确无误,作为参与出题的秦博士见此,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时,诸葛云疏和王怡看了眼张皓,示意他先回答。

  张皓深吸一口气,向前一步,反驳道:

  “周兄所言虽有理,但还需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如斗殴者若是出于自卫,且自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是否还应按此定罪?

  ......我朝律法虽重,却也讲究情理,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罚。”

  他的话一出,场下众人纷纷点头。

  秦博士的脸色也是微微一变,他没想到临溪县这位看起来不过才十二岁左右的张皓学子,竟然会考虑得如此周全。

  周文昌也有些意外,他原本以为,今日同他一同比试的会是于前两场出尽风头的诸葛云疏和王怡两人

  见此,他皱了皱眉头,思索一番,这才继续开口:

  “自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又该如何界定?这岂不是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

  张皓:“......”

  他倒是没有考虑这么深。

  于是,把求救的目光看向诸葛云疏和王怡两人。

  诸葛云疏接收到信号,微微一笑,不慌不忙地接着周文昌的话,开口道:

  “这便需要衙门的捕快......根据现场情况、证人证言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说着,她顿了顿,这才继续补充:

  “......律法的制定是为了维护正义,而不是成为束缚百姓的枷锁,只有在情理与律法之间找到平衡,才能真正发挥律法的作用。”

  她的回答有理有据,让周文昌一时无言以对。

  演武场四周看热的百姓也是议论纷纷。

  “我觉得,小三元说得十分在理。”

  “可不是吗,听我祖母讲,她年轻时,临溪县出过一桩大事,一媳妇儿被丈夫和他外面的外室欺负上门,那媳妇为了自保,不小心把丈夫推倒在地,好巧不巧,正好脑袋磕到了地上的石子,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也是因着这样的缘故,那名外室把这媳妇告到衙门,最终以杀人罪处之......”

  “啊,这也太不公平了。”

  “妻子在家勤勤恳恳,丈夫带着年轻漂亮的外室欺负上门,难道被打还不能自卫?”

  “对啊,打打闹闹,出意外不是很正常吗,虽说妻子也有错,但罪不至死啊!”

  “......”

  这般讨论着,演武场内众人,越发觉得张皓和诸葛云疏说的在理。

  宋教谕见此,高声道:

  “第一题,临溪县县学得一分。”

  秦博士和周文昌虽说对于这一结果很是不满,但是他们同样也知道,这一结果,是他们欠考虑所导致的。

  比试继续。

  宋教谕接着出题:

  “今有一案,甲趁夜潜入乙宅,欲行盗窃,未料乙惊醒反抗。甲慌乱之中,将乙打伤后逃离。问,依律甲该当何罪?”

  第二题,较为简单。

  是比较常见到的盗窃伤人案,意在考察学子们对基本律法的掌握。

  周文昌见此,略作思索后,迅速起身,声音洪亮:

  “依《大夏律》,甲夜间入室盗窃,已犯盗窃罪。打伤乙,又构成伤人罪......依律应按盗窃与伤人罪并罚,视乙伤势轻重量刑,重者或可判流放之刑......”

  条理清晰,有理有据。

  诸葛云疏、王怡和张皓三人找不出任何破绽。

  宋教谕见此,继续开口:

  “丙丁二人素有嫌隙,一日丙在集市当众辱骂丁,丁不堪受辱,出手打伤丙......丙告丁伤人,丁称是丙先辱人,自己乃正当防卫。问,依律如何断案?”

  这道题难度稍有提升,涉及到正当防卫的界定。

  就如第一题般,只不过这道题给出了具体案件事实。

  诸葛云疏和张皓对视一眼,两人快速在心中梳理律法要点。

  片刻后,张皓站起身,他的声音在演武场上回荡:

  “依律,虽丙先辱骂丁,但辱骂并不构成直接人身威胁......丁出手伤人,已构成伤人罪......不过,考虑到丙有错在先,可酌情从轻处罚丁

  公堂判案时,当依据双方口供及证人证言,公正处理。”

  周围看热闹的百姓纷纷点头,低声议论:

  “这小伙子说得头头是道......”

  “你也不看,他的师妹是谁?”

  “也是,能同小三元拜在一个夫子门下的,岂是简单之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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