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军团 作者:挥剑斩云梦 距离那场难忘的动员已经過去了整整两周,特奥蒂瓦坎城邦的军团也终于组建完毕。旱季已過,雨季未至,凉爽的风变得湿润起来,温暖的阳光還是那么舒适。 城南被改成了一個大军营。在這期间,修洛特看着父亲,和一個個参与战争的世袭贵族会面,行礼,寒暄,聚餐,许诺,然后互赠礼物。又看着他和精锐的武士们击拳,拥抱,吹牛,夸赞,切磋武艺,最后畅饮龙舌兰酒到酣醉。 修索克還要偶尔接见乡兵代表,调解纠纷,展露威严。慢慢的,一個以修索克为核心的军事领导团体终于成形,這個新成立的八千人团也能勉强的被指挥起来了。 阿兹特克的军制以20人小队为基础单元,小队的核心是一位队长。然后以20为单位叠加,200人,400人,800人,直至最后的八千人团,希基皮利。衡量所有城邦的终极武力单位。 在修洛特孜孜不倦的建议下,修索克最终把军团划成了十個营头,每個营800人上下,至于具体的数字,這裡除了修洛特,沒人能数的清楚。 十個营中,五個精锐营来自城市社区,基本由受過正式训练的武士组成,其中四级战阶的资深武士,包括雄鹰和美洲虎战士,都被归拢在一個资深老兵营,他们有足够的能力使用投枪。這是军团战斗力的核心。而老兵营的营长,自然是最受相信的头号武士长奥洛什。 剩下的是五個平民营,来自下属村庄的征召民兵,大部分只有粗浅的训练经验。一部分战士有過使用投石索捕猎的经验,他们都被集合在一個投石营中,其他四個都是近战营。 這一天,整编完成的军团终于在军营的校场裡集合,祭司们高举着神明的旗帜,和各级贵族一起维持着现场的秩序。武士们分营头聚集在一起,形成一個個面积不均的圆阵。 修索克身着华丽的战装,站在最显眼的位置,旁边则簇拥着各营的贵族军官,众人在一起志得意满,一边豪气冲天的审视着麾下的“大军”,一边热切的发表着对战斗的渴望。 修洛特则带着阿卡普,祖父派来的新任保镖兼助手,以祭司的名义在各营间探视。 第一营是老兵营。资深的武士们身穿黄色或绿色的皮甲,身披红黄的披风,头戴兽型盔。一手持盾,一手舞棍,战棍两侧的黑曜石锐片在阳光下闪着锋利的寒光。他们身后大多背着一柄投矛,掷矛器插在腰间。 老兵们自然的站着,队伍自动组成一個展开的战斗队形。他们面色轻松,带着久经生死的淡然。满是老茧的右手随意的舞动战棍,带出千锤百炼的韵味。修洛特转了两圈,数出两百多充满威慑力的雄鹰和虎头。 “原来我們只有两百個美洲虎和雄鹰战士。”修洛特失望的轻叹一声,“這和我想象中的军团有点远,我還以为能有一個军团的美洲虎雄鹰呢!” “八千個美洲虎战士?!”阿卡普轻笑了一声,“整個墨西加诸城邦加起来,估计都凑不满這個数。首都三城大概能拉出两千多美洲虎和雄鹰,再加上五百多‘断发者’,這就足够每任国王威压诸多城邦了。要知道,无论美洲虎還是雄鹰战团,可都是联盟的一级军功贵族!” “好吧。雄鹰会有的,美洲虎也会有的。”修洛特开始在心中记笔记,“老兵营,王牌,剑/棍盾兵,投矛一支,皮甲中甲,士气高昂,纪律一般,恐吓普通部队。优秀的突击步兵。”仿照某种熟悉的评价方式,這有助于他快速理解部队的实力。 接下来,第二到五营是精锐营。根据富裕程度,各级武士身着皮甲或战衣,有的還身着披风。大多数勇士们头戴尖帽,同样的黑曜石战棍,蒙皮圆盾。新晋的武士脸上是各种各样对战斗的兴奋和想象。 在有些杂乱的队伍中,修洛特看到两张熟悉的脸,一张对他热情的笑,一张对他僵硬的笑。 “精锐营,精锐,剑/棍盾兵,半皮甲轻甲,士气一般,纪律差。维持战线的近战步兵,披甲率有些低。好吧,還可以接受。” 再往后,第六到第九平民营。這些村庄民兵的装备就要简陋的多。大多数人袒露着上身,只有少部分穿着战衣。石矛,木矛,石棍,各种五花八门的武器,盾牌的普及率也够呛,只有少部分的头领才有标准的战棍盾牌。 村庄民兵们彼此兴奋的交谈,营地一片嘈杂。也许他们有着同样对战斗的热情,但這种未经训练的激情很快会在敌人或恶劣环境的打击下磨灭。 “平民营,普通,短矛兵,布衣无甲,士气低落,纪律无。”修洛特以手扶额,“這样的武装壮丁能用来做什么呢?填充战线的炮灰?如果不聚成一团,根本无法维持。也许提高纪律后,可以考虑下长枪足轻?” 第十投石营给了修洛特一些新鲜的感受。 這些老练的猎人手持一條长绳,用两指捏住绳索两端。然后用奋力转动绳索,让石块在绳索中心不断加速,发出咻咻的响声。然后凭着感觉和经验,在合适的角度,张开一只手指,让绳索展开,嗖的一声把磨圆的石块发射出去,在校场上击打起一阵阵灰尘。 投石的准头虽然感人,集群发射的威力還算可观,尤其对于无甲或轻甲的对手。可惜這装备虽然简单,想要练好也不是一年两年的功夫。 “投石营,普通,投石兵,布衣无甲,士气低落,纪律无。需要地形支持的远程打击兵种,打击敌军士气。”修洛特对這仅有的远程部队表示只能接受。至于部分猎手的简易单弓,修洛特试着射了几发木箭,就对射程和威力表示绝望。 “为什么我們的弓箭手這么弱?”修洛特不解的问道。 “弓箭本来就很弱。只有软弱的部落民才会用這种无力的武器。”阿卡普理所当然的說到。“唔,也不完全是這样。特拉斯卡拉人有一种接近1人高的单弓,用铜制的箭头,可以在50步内射穿一层絮棉甲。我們的武士被卑鄙的特拉斯卡拉人偷袭過很多次。” “50步破絮棉甲,听起来很不错。我們也可以组建這样的弓箭手,有力的远程部队在某些地形非常重要。” “远程偷袭哪裡是武士所为,又怎么能捕捉到俘虏呢?沒有俘虏就沒有晋升,所以墨西加武士们偏爱近战,并不喜歡使用弓箭。”阿卡普呵呵一笑。 “当然,還有一個原因是普通工匠沒有制弓的技术。而弓弦所需要的皮筋又原料不足,有些首领家会有一把装饰弓,但要组成部队還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特拉斯卡拉弓的威力也比不過投矛,对武士皮甲的伤害始终有限。” “那特拉斯卡拉人哪裡来的原料和技术?”少年只是关心着技术。在他看来,弓手和骑兵是军队中必备的组成,战术作用不可替代。骑兵暂时沒有办法,弓手還是要组建的。 “谁知道他们有什么工艺?他们崇尚狩猎之神米斯夸特尔,向来有不少弓匠。大部分皮筋应该来自与和海边纳瓦人或者玛雅人的贸易,那群玛雅商人有很多货物来源。不過沒关系,沒有弓箭,我們的武士一样横扫了世界。” “横扫了世界?现在确实如此。但未来,世界会横扫了我們。”修洛特苦笑着想到。 长枪,弓箭,皮甲,修洛特认真的思考着军团的缺陷和改进。整体看来,墨西加诸城邦的政治结构如同希腊城邦早期,或者西周时代五十诸侯。而军事装备,组织水平,勉强维持在春秋吴越争霸时期。只有军事动员能力达到了战国秦朝水平。 “沒有骑兵,沒有弓手,沒有重装步兵,這离罗马军团或者大秦军阵的差距還有几百年呢。欧洲都已经是火绳枪和板甲的时代了。”修洛特仰头望天,阿卡普也跟着在天上找新奇。 “金属,只有铜矿。铜矛,铜甲,重装步兵,马其顿方阵。”修洛特眼睛一亮,随即又暗淡下去,唯一的已知铜矿在塔拉斯科人手中。 “任重而道远。”修洛特念叨着谁也不懂的话语,“好在,我還有時間。” 這时候,一個信使从南门匆匆而来,带来一個消息:“国王的大军,已经从都城开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