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六章 罗马城的面包铺(下) 作者:未知 普布裡和马库斯一脸激动的抚摸着手中的丝绸和瓷器,感受着丝绸与瓷器表面那种细腻的润滑,简直比少女的肌肤還要让人沉迷。旁边的格鲁思看到两個老友這副恶心的样子,当下禁不住大笑道:“好了,這些丝绸和瓷器都是你们的,晚上可以回家慢慢摸,我還从大宋带来些好酒好菜,你们要不要尝尝?” 听到格鲁思的玩笑话,普布裡两人也终于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下,当下把手中的丝绸和瓷器放下,不過這时马库斯却忽然有些不解的道:“我沒听错吧,好酒肯定可以带過来,但是好菜你怎么带過来,不会是你让东方人的厨师刚刚做好的吧?” 对于老朋友的质疑,格鲁思却是神秘的一笑,然后再次从柜台上的大包袱裡拿出八個玻璃瓶来,另外還有一個酒坛,看着這些东西,普布裡和马库斯全都露出疑惑不解的表情。不過這时只见格鲁思将几個罐头打开,然后对普布裡道:“去拿几個盘子来盛菜!” 普布裡虽然有些疑惑,不過還是回身拿出几個盘子,当然他家裡可沒有瓷盘,而是普通的木头盘子,格鲁思则把罐头裡的东西倒进盘子裡,一花是四荤四素八個菜,另外還有一坛子好酒,当他把酒坛上的泥封拍掉,并且去掉坛口的封纸时,旁边的酒鬼马库斯立刻眼睛一亮,他喝了這么多年的酒,却還沒闻過這味道這么浓烈的酒。 “好香啊,這個菜什么名字,真的是从大宋那边带過来的嗎?”普布裡对酒的兴趣不大,反倒是对罐头十分感兴趣,当格鲁思把罐头倒进盘子裡时,他就用手指拈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裡。结果一尝之下立刻夸赞道。 “那是当然,大宋人把食物经過处理后装进玻璃瓶裡,称之为罐头。可以保存一两年不变质,我們在海上航行了将近一年時間。其中很大一部分食物都是用罐头来支撑的!”格鲁思這时十分感慨的道,想当初他与阿格尼丝等人逃出欧洲时,在船上经常挨饿,要么就是吃一些变质的食物,可是這次来欧洲却是补给充足,轻松的简直像是一场旅游一般。 “太神奇了,保存了這么久的食物非但沒有一点变质,而且味道還這么好。我真想去那個大宋看一看!”普布裡一边說着一边把其它几個菜品尝了一遍,对每道菜他都十分的喜歡,毕竟像他這种平民,平时一般也吃不到什么好东西,对于這种来自大宋的美食自然感到十分的新奇美味。 相比之下,马库斯却对美酒更加感兴趣,特别是看到普布裡已经开吃了之后,他也十分不客气的拿起酒坛,给自己和格鲁思两人都倒了碗酒,然后立刻急不可耐的就端起碗往嘴裡送。可是刚喝第一口,马库斯却一下子僵在那裡,满脸都憋的通红。嘴裡像是含了一块灯芯绒的烙铁似的,吞又吞不下去,吐出来又舍不得,结果僵持了好半天他才猛然一伸脖子把酒咽了下去。 “好烈的酒!”直到這时,马库斯才终于吐出几個字,然后伸手抓起几块肉就塞到嘴裡,只是胃裡依然火辣辣的,马库斯虽然是個酒鬼,但罗马這边還沒有出现蒸馏酒。所以酒的度数很低,格鲁思這次带来的却是大宋的蒸馏烈酒。他一下子喝那么猛,自然是吃到了苦头。 “哈哈。吃到苦头了,這酒可不能大口喝,而是要小口的品,這样才能品到酒中的滋味!”格鲁思看到马库斯狼狈的样子,当下也是大笑道,不過他当初第一次喝這种酒时,模样也并不比马库斯强多少,至于品酒這种话,更是他从别人那裡听来照搬過来的。 “呼~”马库斯连吃了几大口菜,這才长出了口气,感觉胃裡好受了一些,只是脸上還是火辣辣的,当下对格鲁思道,“真是好酒,我喝了這么多年的酒,還是第一次喝到如此香醇的美酒,唯独就是有些太烈了,难道大宋那边的人都喜歡喝烈酒?” “呵呵,這倒不是,大宋那边也有淡一些的酒,這种烈酒出现的時間也不长,但在军队中十分流行,特别是我們海军中常年呆在海上,据說喝点酒对身体有好处,所以我們船上装的都是這种烈酒。”格鲁思当下笑着解释道。 “這酒真的有那么烈嗎?”普布裡這时有些不信的问道,然后伸手端起酒碗小心的尝了一下,结果也是被辣的挤眉弄眼,急忙大口吃菜才缓了過来,這也惹得格鲁思和马库斯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三人边喝边聊,当然主要是格鲁思讲述了一下他這些年的经历,特别是他在大宋那边的生活,对于普布裡和马库斯来說,大宋那边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习俗,各种各样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鲜事物,都让他们两人像是在听一個神话故事一般。 而格鲁思也在讲述中表明,他已经在大宋那边娶妻生子,本来他想娶一個大宋的女子为妻,可惜大宋对于他们這些黄头发蓝眼睛的胡人還是有些排斥,哪怕他是越王府的护卫,地位算是很高了,但依然找不到愿意嫁给他的女子,最后只能娶了一個波斯胡商的女儿,现在他已经有了一個儿子,只是這次并沒有随他一起来欧洲。 听到格鲁思已经成家有了孩子,马库斯和普布裡也都一起为他道贺,然后格鲁思也询问了一下两位好友的情况,当他听到普布裡之前不敢开门做生意,而刚一开门就遇到一队宋人士卒来买面包时,也不禁哈哈大笑道:“普布裡,大宋的军队军纪很严,沒有上头的命令,他们是绝对不敢扰民的,所以生意還是照常要做,有人来买你就收钱,告诉你,那些士兵可十分有钱,若是你能把生意做到军队去,那想不发财都不可能啊!” “太好了,有格鲁思你的這句话,我也就放心了,明天我做更多的面包,希望更多的宋人来我這裡买面包!”普布裡听到這裡也十分高兴的道。 “格鲁思,能不能把你的刀给我看看?”正在這时,一碗酒下肚的马库斯忽然两眼放光的对格鲁思问道,他对宋军的武器装备早就十分眼馋了,之前是不认识那些宋军,所以不敢开口,不過现在格鲁思身上也有武器,所以他自然沒什么不好意思的。 格鲁思也知道马库斯的祖祖辈辈都是罗马城中的铁匠,打造武器的手艺十分精湛,所以听到他的要求也十分理解,当下从腰间解下自己的配刀送到马库斯面前道:“给,這是军中制式的配刀,每個宋军手中都有一把,不過质量却相当的不错。” 马库斯两眼放光的接過配刀,然后一把抽了出来,结果只见刀身清亮如水,刀的线條也是流畅之极,接着马库斯又仔细观察了一下刀锋,甚至用手指在刀锋抹了一下,结果手指上的皮肤立刻被划开一道口子,這让他也不禁赞叹一声道:“好刀!真是好刀!這刀不但造型流畅,而且用的也是上好的钢铁,质量比罗马這边的武器强上太多了!” “那是当然,在沒去大宋之前,根本无法想像大宋的富有的强大,据我所知,大宋的国土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十倍,人口更是超過咱们几十倍,整個大宋拥有上百万的军队,你们想想给每個将士装备這样的武器要花多少钱,更别說大宋军中還有更值钱的火器、战船等等,可以說大宋随意派出一支军队,就可能横扫整個欧洲,所以這次阿格尼丝公主殿下归来,夺回皇位也只是迟早的事!”格鲁思這时也满是信心的道。 若是阿格尼丝能够登上皇位,格鲁思身为公主身边最为忠心的护卫,日后肯定也会得到重用,不過這也让他十分纠结,因为他不知道是该把家迁回欧洲好,還是继续留在大宋?毕竟相比之下,欧洲這边各方面的條件实在太差了,别的不說,光是一些生活用品方面,在习惯了大宋各方面的便利之后,再呆在欧洲对他来說简直是种折磨。 “嘶~”原来大宋竟然這么强大,本来我還以为他们顶多和塞尔柱突厥人差不多呢,不過现在听你這么一說,原来大宋竟然要比塞尔柱人還要强大。”马库斯听到這裡也不禁震惊的道。 “塞尔柱人只是一群野蛮的游牧民族,哪裡能和大宋相比?大宋那边虽然经历了很多王朝更替,但若是算起来,他们的歷史比咱们罗马還要久远,早在千年前,他们的史书中就有咱们罗马的记载,只是两国之间的距离太過遥远了,所以才一直沒有交流,不過现在不同了,大宋的海船已经可以到达咱们這裡,日后两国之间的交流也将更加频繁,今天送给你们的丝绸和瓷器,以后說不定会在罗马的市场上随处可见,所以你们也千万别藏着,若是有人愿意买的话就卖掉,這样還能小赚一笔。”格鲁思這时大笑着道,這几年的大宋生活也让他眼界大开,对于這次阿格尼丝夺回皇位的事也是信心十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