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2章 我把股份給你 作者:未知 第二天早上,周勇打開後備箱,拿了一桶油下來,給車加滿油以後這才離開。 路上,他突然接到了容易打來的電話。 “你找我有什麼事嗎?” 周勇接了電話以後,冷笑着問了出來。 “你該不會是想要求我,讓我把梁新月給放掉吧,你覺得可能嗎?我告訴你。如果我真的出事了,那麼梁新月也別想活下去!” 說這話的時候,周勇眼裏滿滿的都是憤怒。 現在周浩宇已經報警了,警方已經介入進來了。 這種情況下,容易打電話過來,他是想要幹什麼? 難道說,他是想要來威脅自己嗎? 想到這裏,周勇把牙齒咬得咯吱作響。 “我現在已經成了這個樣子,誰都威脅不了我!” 恰恰相反,是自己能夠威脅到別人。 容易和周浩宇都不希望梁新月死,那他們就必須要聽自己的,誰也不能輕舉妄動。 “我不是想要威脅你,我只是想要問你,難道你就非周家的股份不可嗎?” 此話一出,周勇立即就愣住了。 他半天沒有反應過來。 聽到了好半天,周勇這纔開口問了出來。 “你這是什麼意思?什麼叫做我非周家的股份不可?難道說還有其他人心甘情願地把股份給我嗎?” 他之所以會對周家動手,那是因爲自己也姓周。 自己是周浩宇的親戚。 憑藉着這一層關係,自己想要奪得股份,會容易一些。 可若是面對外人,自己有什麼理由去搶股份? 深呼吸了一口氣,周勇笑了。 “那可不能這樣講,對於我來說,什麼樣的股份都是可以的,只不過別人不願意把股份給我,這可就怪不得我了。” 如果有誰心甘情願地把股份讓給自己,那他絕對欣然接受。 可是,根本就沒有這樣的傻子。 誰會願意把股份讓給別人? “如果你願意放掉梁新月,那麼我就把我名下所有的財產都給你,只有一個要求,你不能傷害梁新月分毫。” 此話一出,周勇頓時就愣住了。 他先是簡單衡量了一下,容易名下擁有的財富。 如果自己真的能得到這些,那也不錯。 “但是我憑什麼相信你說的話是真的?周浩宇之前也是這麼跟我說的,可是事實是他騙了我!” 想到這段時間以來發生的事情,周勇暴躁得很。 他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傻子一樣,被周浩宇和那個保鏢玩弄於股掌之間。 他們兩個人拖延了這麼長時間,到最後竟然直接報了警。 若非如此,自己怎麼至於像亡命之徒一樣狂奔? “但是你憑什麼不相信我?” 容易沉默了一下,緊接着反問出聲。 現在的周勇已經沒有選擇了。 “周浩宇已經報了警,不管我報不報警,結局都是一樣的,那些警察會對你下通緝令,會天涯海角的尋找你。” 容易一字一頓地給他分析着。 周勇現在已經是在逃命。 他相信自己和不相信自己,都不會有什麼損失。 只是,如果他選擇相信自己的話,那還可以賭一把。 “如果我說話算話,那你就有了我名下所有的財產,到時候你也算是如願以償了,你先想清楚,真的要拒絕得這麼幹脆嗎?” 聽了容易冷靜的分析,周勇頓時又猶豫起來。 他心裏清楚,自己現在已經成了這個樣子。 自己已經是被警方通緝的人了,容易就算是想坑自己,還能怎麼坑? 可是自己現在已經不敢再相信任何人了。 如果相信了容易,那他回來給自己重重一擊怎麼辦? 可若是不相信容易,自己可能就會損失掉這樣好的一個機會。 突然,周勇的餘光看見了梁新月的肚子。 幾乎是一瞬間,他擡起頭來,哈哈大笑。 他總算是明白了,爲什麼容易會找到自己。 “容易,其實你根本就不在乎梁新月對不對,你在乎的只是他肚子裏面的這個孩子,我早都打聽清楚了,這個孩子是你的,根本就不是周浩宇的!” 周勇得意洋洋地開口。 想到這裏,他臉上的笑意越來越深。 這還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這個孩子不是周浩宇的,所以周浩宇不會心甘情願地爲孩子付出。 可是這個孩子是容易的! 容易肯定在乎這個親生孩子。 想到這一點,周勇頓時就瞪起眼來。 “既然你主動找到我,那我就相信你一次,只不過我警告你,如果你再敢耍我的話,這個孩子只會死路一條!” 深呼吸一口氣,他接着繼續威脅。 “不光是這個孩子要死,等到那個時候,梁新月也要死,你要記得,是你的這一通電話讓他們兩個人事故全無的,到時候你就是殺人兇手!” 聽到這些話,容易的臉色越來越冷。 他握緊了拳頭。 自己就算是拼上這條命去,也絕對不會讓您祝賀孩子出一點事情。 他點了點頭,開口道。 “這一點你放心吧,如果我有心情要騙你的話,我根本就沒有必要跟你打這個電話。” 這件事算是周家的事情。 自己本來是沒有資格去管的。 只是一想到梁新月有可能遭到危險,他實在是忍不住。 只要梁新月能夠好好活着,他願意做一切事情。 哪怕是把自己名下所有的財富都給了出去,這也是值得的。 “好!記住你今天說的話,以後我會再聯繫你的,希望這段時間你不要改變主意。” 周勇笑着放下了手機。 自己現在要先找到一個落腳點,然後才能跟容易談條件。 自己現在開着車,還要時刻注意着,不被那些警察給追上來,他現在根本就沒有精力和容易去談詳細的事情。 看了一眼旁邊坐着的梁新月,周勇眼裏的笑意加深。 自己突然感覺,綁架她真的是一個好主意。 周勇一路把車開到了一個小縣城,隨便找了一個房子給房東。一個月的租金也沒簽合同,直接就住了進去,算是暫時安定下來。 沒簽合同的話,那誰也不知道租這個房子的人是誰。 這樣一來,警察也不可能找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