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三疊陽春(中)

作者:午後方晴
不是因爲誇他,才吼出來的。略失態了。

  因爲字啊。

  經過了一年多鍛鍊努力,不知寫禿了幾支毛筆,如今鄭朗的字變得很可觀。直到今天,它才象一塊璞玉,象一株藏在幽谷裏的奇蘭,是養成深閨裏的楊玉真,終於在世人面前綻放出奪目的光彩。

  當初鄭朗選擇米體字,是一個無比正確的選擇。

  米顛拜石、米顛奪硯、米顛詐法帖、米顛造假畫糊弄人,但所做的一切,又在規矩裏面放肆自如,有文士風度,天真而爛漫。並且一生遭遇不算坎坷,算是蜜罐里長大的,沒有悲苦之氣。

  鄭朗愛收藏,愛畫,愛字,愛石,愛所有美好的工藝品,胃口比米顛更大。不喜歡太拘束,性格灑脫,旁若無人,有時候很天真善良,又有時候喜歡做出一些叛逆的事。前世有些苦,是自找的。這一世更不用說了,要錢有錢,要愛,愛得太多了,七個媽媽的愛。請問後世,有那一個好青年,能享受到七個媽媽的母愛?

  命運不算太苦,也是一個溫飽青年。

  二人不但性格,連命運都如此的相似!

  這也造就了他對米體書法的吸收能力。

  就是喝了酒,以他現在的水平,也未必能將米體寫出四五分的味道。勉強四分罷了。

  但足夠了。

  十四個行書舒捲自如,如行雲流水,書到意到,意盡而止。特別每一個字中飽含着那種圓潤活潑之意,讓人感到是一匹匹良馬在奔馳,大氣有力,驕傲而又高貴,又充滿了美感。

  十四個字,一氣呵成,劉知州喝了一聲彩後,幾乎湊到鄭朗身邊,還不停的用手在空中摸擬。當然,不是鄭朗此時書法已勝過了他,寫得很好了,但未必能折服到劉知州。折服的是書法裏氣度與新意!

  就論書法本身,也是很不錯了。眼前書寫的不是三十幾歲與四十幾歲的書法大匠,僅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在書寫之前,萬衆嘲諷,連自己心中都產生了一份懷疑。

  “新體字啊!”又喃喃的說了一聲。

  他不是鄭朗的大舅,見識了多少大家的書法,從未見過這種書法,能看到一些痕跡,有二王的一些風範,特別是整體結構,很象二王的字。但又不是,似乎又能找到一些唐朝大家的影子。

  是何人傳授他這種書法的?

  不會!

  若有人能寫出這種新體書法,早就名揚四海了,難道是這少年人自己……自己琢磨出來的?

  這個念頭就象一道閃電擊中了他的心靈,若是如此……十二歲的孩子在家中遍覽諸位大家的書法,創造出一種新體字,並且還是如此優秀貴氣的新體字?想想自從歐褚顏柳後,有多少人在苦思尋解,尋找一條書法的新徑,結果都沒有成功,最後不得不返回臨募先人法意的道路。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居然眼看就要做到了。這……這……大事啦!

  除了附近的人,後面的老百姓是看不到的。不知道鄭家的敗家子寫了什麼,居然讓新知州喝彩後,恍若丟了魂似的。接着又看到附近的幾個長者,陸續的象丟了魂似的,在空中擬摸。

  其實這行詩看似淺顯,遠比高衙內寫的詩高明多了,劈開一句,就交待了起因,地點,時間。但又十分自然,不象其他人故用驚句開頭,顯得突兀。這些人都沒有注意,全部在看書法呢。

  這一來引起了人們的好奇心,可這首詩很長,一時半刻傳閱不起來,於是往前擠。還是武推官很理智,讓衙役們將附近拱圍起來,不讓老百姓打斷鄭家子的思路。

  心中隱隱的感到此次新知州無心插花之舉,有可能會成爲一件真正的雅事了。

  而且也高興,鄭家子與自家三兒子來往密切,龍配龍,鳳配鳳,老鼠耗子配打洞,若是鄭家子這次出風頭,也或多或少,能替自家三子正名。

  朱少春說道:“朗哥兒這一回要正名了。”

  不是鄭朗要正名,是名聲會造成多大的轟動!正名的是他們哥幾個,若要配合好,以後改一改,連帶着就會雞犬升天。

  “那是,不然我爲什麼非得將朗哥子喊來?”武三郎得意洋洋的說道。

  “耶,你們幾人不要得意哪,以後也學着我們家大郎,多看看書,多寫寫字。看看你們,將我家大郎名聲敗得有多壞!”四兒不平的說道。這一年多,自家小主人受到太多不公平的議論與白眼了。就是這幾哥子,敗壞的。

  “是,是,”幾個少年點頭哈腰的說。

  鄭朗僅寫了一行字,就讓新知州失態如此,前程似錦哪,以後還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前途。宰相門奴三品官,這個小丫環與鄭朗走得近,以後也會了不得。還是乘早不能得罪爲妙。

  對這一切,鄭朗不知。

  前世玩收藏玩得差一點連飯都喫不上,這一世又受了一年多的白眼,養成了一種寵辱不驚的好心態。別人的看法,不是很在意的,因此,全副身心投入到這個字,這首詩當中。

  寫了第一行詩後,接着繼續往下寫道:

  “四野父老來慶賀,八方俊傑獻華章。童子承蒙太守愛,駐筆陋磚引玉漿。時奉佳節和風暖,正值蔡水百花香。恰赴盛世大詩會,即用鴻溝做粗綱。”

  到此爲止,詩句平穩,還不能稱爲視高衙內的詩不夠看的地步。但有的人暗中做了一下比較,至少有一點比高衙內強,言之有物!甚至能說一氣呵成,中無阻滯。

  但是看這架勢,拖了這麼長的一幅長軸來,僅佔了極小的篇額,這首詩才是開了一個頭。從內容看,也只開了一個小頭,即用鴻溝做粗綱嘛。還沒進入主題呢。好與壞,只有等他將詩寫完了,才能做出公正的評價。可是字!

  原先鄭朗若寫出了米體的三成九的功力,此時酒勁漸漸發作起來,再加上豪情滿懷的心情,無形中再次突破,能勉強說寫出四成四的功力了。這個字寫得越發可看。

  周圍有衙役們把守着,可附近的大人物們,全部站在他身邊,看得喜歡,擠得更近。天也到了中午,有些熱,鄭朗恍若不覺,解開了外面的襴衫鈕釦,露出裏面的汗衫與小半白花花的胸脯肉。

  放在以前,叫不成體統,放蕩。但是這一刻,幾乎沒有一個人產生這樣的想法了。有的人居然認爲小小年齡,隱隱卻帶着魏晉風流人士的風範。

  鄭朗此時寫得也正興起,大喝道:“酒來。”

  是對四兒說的。

  可是此時劉知州正看得入迷,做了一個動作,不顧自己的身份與高齡,恭恭敬敬的拿起酒罈子,做了一個近乎舉獻的動作,遞到了鄭朗手中。鄭朗也不推卻,喝了一大口酒,將酒罈子遞到劉知州手中。劉知州居然再度象一個學生一樣,將酒罈小心的放在身後。

  老百姓不認識多少字,可不代表着不懂事。

  看到新太守這個動作,轟!一下子全炸了營。

  PS:這一章的裝逼看得爽得話,請各位支持一下收藏推薦票。如果覺得很爽,那麼能不能替老午叫聲好的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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