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4章 汗血宝马
京都這场雪来得意外,消失得也极快。
天亮时,只剩下屋檐上低落的水滴,以及青石板上浅浅的水洼。
只是這天气,冻得越发刺骨。
秦瑶夫妇俩带着裹得严实的齐仙官和四個孩子驾车来到永通巷,准备過来看看粥棚這边的情况。
却不想,往日這個時間点都要排起长队的粥棚,此时竟只有稀稀拉拉十几個人。
下了车往院裡一看,屋内读书的考生,也只有七八個。
连炭盆都省了一大半,只需烧上两盆炭火就足够了。
“怎么回事?”刘季震惊问道。
留下的考生们你看我,我看你,不知从何說起。
虽說他们留了下来,但其实是沒有别的選擇。
若是有退路,只怕也跟着昨晚的考生们一起离开了。
好吃好住很重要,但与功名相比,城西的墙缝棚子也不是住不下。
只可惜,便是那墙缝棚子,他们也抢不上。
一個個心中有愧,自然是不敢与刘季目光接触的,具都避开了去,低头假装忙事。
秦瑶直接点名:“马阳!”
“這是怎么回事?人都哪儿去了?”
刘季、齐仙官、大郎兄妹四個,目光齐齐望向马阳。
他悲叹一声,把活儿暂时交给老伯,走到秦瑶众人身前,将昨夜大郎兄妹走后发生的事說了出来。
刘季听完,肺都要气炸了。
但令众人意外的是,他居然沒骂娘,只是怒冲冲一张脸,原地打转。
齐仙官眉头紧拧在一块儿,理智询问:“可知那范隆上的谁家马车?”
刘季见他還居然還有心情问這個,沒好气道:
“小师兄,咱们好心对待這帮人,沒想到他们居然避恩人如蛇蝎,你就不觉得是真心喂了狗嗎?”
齐仙官淡定撇過来,“你都說是喂狗了,难道人還要去和狗争辩個是非对错嗎?”
刘季:对哦,他和狗争什么!
瞬间觉得心裡舒坦不少。
马阳摇头道:“我昨夜并未亲眼看见范隆离开,是其他人瞧见他被人接走了。”
齐仙官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既然马阳不知,便沒有再追问。
反正日后那人肯定還会跳出来的。
刘季盯着马阳,戏谑问他:“你怎么沒走?”
马阳无奈苦笑,“我走也沒用,按照他们的說法,我就算是走了,也与刘老爷你们脱不开关系了。”
他倒是诚实。
诚实得刘季想骂人。
還是被秦瑶和齐仙官双双一瞪,這才反应過来自己得保持好君子人设。
以免日后再春闱考场上失态,被某些有心人挑错,失去科考资格。
“那现在怎么办?”刘季摊手问。
所有人把目光投降秦瑶,這位才是真正的金主。
看她一脸淡定,听闻這种忘恩负义之事,连眉头都沒动一下,马阳暗暗佩服。
秦瑶看了看粥棚外的十几個人,又看看屋内那七八個,情绪稳定的温声說: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我們做好我們自己要做的,别的不用再管。”
“粥還是继续施,一直施到除夕为止,至于住在這裡的考生,可以住到春闱结束,這期间府上依旧提供粥食、棉被、烛火、木炭。”
她說:“大门敞开,愿者自来。若是城内有需要過冬的乞食者,也一视同仁。”
众人心神立马稳了下来。
不需要秦瑶再安排什么,各自忙碌起来,就如先前那般。
齐仙官和刘季进院裡去,组织大家伙打扫屋舍,多烧了盆炭火,继续同其他考生们交流学问。
大郎拿起斧子去跟老伯一起劈柴火。
二郎领着龙凤胎,也拿出空白的本子,走进屋内,各自找個角落,听大人们讲学。
秦瑶去到库房,检查核对粮食数目,以及被褥炭火等過冬物资。
那些离开的考生们還算有点良心,沒有顺走這裡的任何一件东西。
当然,也有可能是一点关系都不想跟她们攀扯上。
清点物资完毕,秦瑶又带着马阳和两名留下的考生,去清扫附近街道融化的雪水。
不管来的人多還是人少,对她来說都沒有太大区别。
算算日子,哥哥应该已经在来京的路上了吧?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到。
想到总是担心自己银子不够花的秦封,秦瑶嘴角就忍不住翘起来。
她沒有這样惦记過一個人,血脉相连的亲人,好像确实是和旁人不太一样。
“阿嚏!”
正扫着街,突然有人打了個喷嚏。
秦瑶几人抬头,下意识看向对方。
然而,打喷嚏的人并不是他们中的人。
秦瑶感觉自己心脏突然颤动了一瞬,像是有心灵感应一般,她试探着抬眸往前方街口看去。
就见一支七八人的马队停在街口。
为首那位男子,身穿黑熊皮大袄的男子,正骑在一匹粉金色的骏马上,一边揉着鼻尖一边惊喜的望着自己。
秦瑶有点不敢相信,晃了晃头,再抬眼,那熟悉的面孔還在前方。
她立马绽出一個灿烂的笑容,大声喊:“哥哥!”
秦封笑了,沒想到自己一进永通坊就能见到想见的人。
他還以为妹妹在宽正坊那边呢。
想着风尘仆仆入京不好看,先回府上把自己收拾一遍,再带着礼物去宽正坊。
沒想到,妹妹居然這么早就在家门口等着他了!
秦封又欢喜又感动,招手呼唤:“妹妹!哥给你带好东西来了!”
秦瑶立马将扫把递给一脸惊讶的马阳,大步迎上前去。
秦封伸出手,“上马来。”
秦瑶手搭上去,一個利落起跃,便稳稳坐在了马背上。
秦封在后,她在前。
身下骏马不适应的踏步晃动,被秦封喝了一声,這才按捺着停下来。
他将缰绳交到秦瑶手中,“你试试。”
秦瑶惊讶回眸,“送我的?”
秦封挑了下俊眉,颇有些得意,“我一路从望城牵来的,只有這西域汗血宝马,才配得上我妹妹的威武霸气!”
秦瑶早就被亲哥身下這匹马吸引了目光,粉金的毛色,实在是特别。
這马的毛发比寻常的马毛更短,摸起来像是一匹上好的丝绸,柔软丝滑。
因为毛发浅,身上血管都能看清,所以原本是淡金的毛发,在血肉的颜色映衬下,才会显出粉光。
這匹马比秦瑶人還高,骑在马上,视野宽广,一眼能看完整個永通坊。
秦封显然是用心训练過了的,马儿虽還有些急躁,但還算听话。
秦瑶轻喝了一声,马儿就像是听懂人言一般,立即踏步向前走。
“聪明。”秦瑶惊喜道:“我喜歡它!”
秦封看着妹妹因为激动欢喜泛红的脸颊,心裡暗叹,這一路艰辛走来,值了!
面上装作淡淡的样子,說:“還行吧,也就驯了三個月。”
秦瑶回头冲哥哥笑了笑,一抖缰绳,“走,我們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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