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林常安
這孫老漢離開村子後真的是連臉面都不顧了,哪有問同村人要利錢的?
孫老漢嘆了口氣:“唉,清河啊,我最近需要銀子做生意,所以纔不得不這麼做,還望你能理解。”
趙清河皺眉,正準備與孫老漢理論,李凌雲卻搶先開口:“可以,但是房契得今天就過給我。”
按着趙清河的想法,孫老漢是清泉村人,就算李凌雲未付清房款,他也會將房契先過給自己。
畢竟是同村人,不怕他拿着房契跑了。
所以帶李凌雲來縣城之前,他說的是寫欠條和轉房契。
可在接觸了孫老漢後,李凌雲覺得,他未必會同意先將房契轉給自己。
果然。
孫老漢一聽李凌雲說要將房契過到自己名下,立刻皺眉:“這不合規矩,等你還完房款我再……”
“孫叔,我給利息的前提是房契在我手裏。”
房契若不在自己手裏,以後孫老漢反悔了,他都沒地方說理去。
孫老漢見他堅持,只好點頭:“行吧,看在咱是同鄉的份上,就先過給你吧。”
說罷,他去櫃檯上拿過紙筆,讓趙清河幫忙寫欠條。
趙清河臉色難堪的寫下欠條,讀給兩人聽:“李凌雲買孫老漢位於清泉村的住宅一套,共計二十五兩銀子,先付十兩,剩餘十五兩和一兩利銀在年底前結清。”
“清河,這欠條裏面沒寫違約了該如何賠償的事兒,你把這一條加進去。”
趙清河深吸一口氣,壓下心底的怒火,刷刷幾筆寫上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約,一方違約,須賠償另一方的全部損失。”
孫老漢這才滿意的簽字畫押。
輪到李凌雲簽字時,他發現這裏的文字居然和前世的繁體字一樣。
他立刻提筆簽上自己的名字,又按了手印,合同算是成了。
合同一式四份,三人一人留一份,縣衙備份一份。
趙清河站起身,冷着臉說道:“趁着時間還早,咱去縣衙把地契過了吧。”
“小旭去泡茶了,喝一口再走吧。”
“不了,現在就走吧,一會兒天該黑了。”
孫旭走了有一刻鐘了,若他真想泡茶給自己喝,這會兒早就來了。
一刻鐘都不見人影,什麼意思還用明說嗎?
孫老漢見此點點頭:“好吧,那咱現在就去縣衙。”
縣衙在縣城東面正中的位置,一行人到了縣衙門口,被衙役攔了下來。
“來者何人,所爲何事。”
孫老漢忙朝着兩人行了一禮,滿臉堆笑道:“官爺,小民孫老漢,過來辦理房契的,還望官爺行個方便。”
那官差瞥了三人一眼,站着沒動。
孫老漢見狀,使勁朝李凌雲使眼色。
李凌雲壓下心底的不快,從懷中掏出十個銅板遞給那官差:“還望官爺能通融通融。”
那官差數了數手裏的銅板,臉上露出嫌棄的表情。
但看李凌雲身上的衣物打滿補丁,知道他是個窮鬼,便撇了撇嘴讓開了路。
一行人進了縣衙,在一個衙役的帶領下去了辦事處。
接待李凌雲三人的是縣丞手下的小吏,在李凌雲付了一百三十文的契稅後,成功將房子的所有權過到了自己名下。
從縣衙出來,孫老漢和兩人打了聲招呼便離開了。完全沒有請兩人去家裏坐坐的意思。
此時已到下午,李凌雲和趙清河找了家便宜的客棧,支付了三十文銅板後住了下來。
房間很小,裏面只有一張大炕,上面鋪着草蓆,炕尾放着一張薄被。除此之外再無其他東西。
兩人也不挑剔,三十文的價格能找到一個住的地方已經很不錯了。
趙清河年紀大了,今天受了驚嚇,又忙活了大半天,此時已經疲憊不堪,進屋後就躺下休息了。
李凌雲第一次來縣城,對這裏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便和趙清河打了聲招呼,出去逛街。
逛街的人雖然不是很多,但是街道兩旁叫賣的小販卻不少,李凌雲邊走邊逛,在途經一處賣簪子首飾的攤位時停下了下來。
他被攤位上的一支簪子引了目光。
簪子貌似是用桃木做的,一端雕刻着一隻栩栩如生的蝴蝶。
很適合年輕小媳婦戴。
李凌雲想到這枚簪子戴在安寧頭上的樣子,嘴角便帶上了笑意。
“大娘,這簪子怎麼賣?”
婦人見有人問價,也不嫌棄李凌雲穿的寒酸,笑着說道:“這簪子我家那人雕刻了一整天,上面的蝴蝶就跟真的一樣,送給小姑娘小媳婦都合適。”
“所以,多少錢?”
那婦人望了眼李凌雲,肉疼的說道:“若你誠心要,我也不擡價了,你給二十文錢得了。”
“行。”
二十文錢買這樣一支簪子,李凌雲覺得還是很划算的。
安寧沒有一支像樣的簪子,卷頭髮用的是一根小木棒,不好看。
雖然他現在手裏沒多少錢,但他覺得花二十文錢給自己媳婦買個必需品很值。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那婦人見他要買,臉上的笑意更盛了。
就在李凌雲準備付錢時,身後傳來一道聲音:“哎呀,大娘你手裏的這根簪子怎麼這麼好看,我買了,多少錢?”
話音剛落,李凌雲便看到身邊多了一個十五六歲的少年。
賣簪子的婦人皺眉望向那少年,正要開口罵人,少年立刻朝她擠了擠眼睛。
婦人瞪了他一眼,將罵人的話嚥下去,冷着臉道:“你來晚了,這支簪子已經被這位小哥買走了。”
“哎呀,好東西當然是價高者得嘍,這位大哥,你說是不是?”
李凌雲點點頭:“好東西確實要各憑本事,這支簪子我出價二十文,大娘已經賣給我了。”
那少年笑呵呵道:“既然如此,我出二十五文買這支簪子。”
他望向李凌雲:“這位大哥,這支簪子你想要,我也想要,那咱們就公平競爭,誰出的價高就算誰的如何?”
李凌雲點點頭。
少年見此臉上一喜,熱切的等着李凌雲出價。
可等了好一會兒也不見他有動作,少年催促道:“你快出價啊。”
李凌雲搖搖頭:“價高者得,你出價高,這簪子是你的了。”
少年一愣,忙拉住李凌雲的胳膊,急切道:“不是,大哥,不是說好咱倆公平競爭的嗎?你怎麼連一輪價都沒出就停了?”
李凌雲兩手一攤:“咱們是在公平競爭啊,現在你出價高,簪子歸你。”
少年的臉色立刻變的比哭還難看,他望一眼婦人,又轉頭求李凌雲:“大哥,你是我親哥,我不跟你爭了,二十文就二十文,簪子你買走吧。”
李凌雲嘴角勾起一抹輕笑:“不爭了?”
“不爭了不爭了,簪子歸你。”
嗚嗚嗚,說書人都是騙人的,根本就沒人會因爲面子和其他人爭搶東西。
自己今天敢這麼騙人,回去後他娘肯定會剝了他的皮。
李凌雲笑了笑,掏出二十文銅板遞給婦人:“大娘,簪子我要了,二十文可以賣嗎?”
“可以可以,說好的就是二十文。”
她接過銅板將簪子遞給李凌雲,歉意道:“實在抱歉啊,我這兒子被慣壞了,纔會做這不着調的事,等回去我收拾他。”
說罷她冷了臉對少年說道:“林常安!你個臭小子還不快道歉!”
那少年耷拉着腦袋,朝着李凌雲低聲道:“對不起,我不該設計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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