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脣槍舌劍辯生死(二,,4000字長章節)
旁聽席上頓時傳來一陣嗡嗡的議論聲,縱然有很多政法機關的人在場旁聽,他們也沒料到檢方會提出這麼重的量刑意見。
原本就一臉擔憂之色的馬斌等被告人親屬,在聽明白了檢方要求重判之後,一個個都面色灰白,幾個帶着頭巾的婦女當即就捂臉痛哭起來。
而幾個戴白帽的男性親屬則想站起來說什麼,卻被一旁盯着他們的法警制止了。
至於馬斌等人,原本還滿不在乎的坐在被告席上,此時卻一個個神情惶恐,要不是身後有法警押着,早就癱在那裏了。
看到現場有些混亂,江宮平舉起法槌“砰”“砰”敲了兩下,厲聲說道:“請肅靜,被告人親屬親保持冷靜,再有衝動舉動將被逐出法庭並追究有關責任!”
現場這才安靜下來,然後江宮平對被告人說道:“被告人,你們對公訴書上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有無異議?”
馬斌等人幾乎都是哭喊着說道:“對事實沒異議,但是罪名有異議,我們沒想着要殺人啊!”
然後就是公訴人和辯護人依次對他們進行發問。
唐曉嫺拿着一份公安局提供的筆錄,對參與捅人的馬斌、彭超、馬國榮依次問道:“這是公安機關的審訊筆錄,上面有對你們是否瞭解刀子捅刺的後果,你們當時都說知道,會死人的。”
“公安機關問你們爲什麼知道會死人還要用刀子捅人,你們說當時爲了要錢和逃命,顧不上了。”
“當時你們自己均承認,事後逃跑的時候於強抱怨你們不該捅人,最多應該用刀子劃出幾個口子,你們均對他說沒什麼大不了的,叫他別怕。”
然後唐曉嫺面帶譏諷的問道:“請問這些筆錄中所述的,屬實麼?”
於超可是聽出來了,自己不至於被判處死刑,但是二十年乃至無期是很有可能的了,爲了減輕責任,他此時顧不得兄弟義氣,當即就表示屬實。
而馬斌等人則紛紛表示自己受到公安機關的威脅和刑訊,那些供述是不情願的情況下做出的。
對此唐曉嫺則提供了審訊時的錄像,以此來證明他們所述不實。
之後就是徐喆發問,他用誘導性的語言問道:“你們當時用刀子捅人的時候,是不是一時氣憤失手了,是不是大腦一片空白,害怕得很?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這話頓時引起了唐曉嫺的抗議,說徐喆在誘導被告人脫罪,江宮平採納了唐曉嫺的抗議,告誡徐喆道:
“辯護人,請注意不要用誘導性的語氣誘導被告人。”
徐喆直接耍起了無賴:“審判長,我只是在詢問我的當事人當時的心理動態,並且幫其概述,要知道當事人可能出於自身文化水平的因素,無法準確的表述自己行兇時的心理動態。”
江宮平咬了咬牙,很想當庭訓斥一番這個律師,還把英美法系這種海洋法系的言論帶到華夏這種大陸法的法庭上?
不過想想對方的死磕之名,他可不想在這個問題上糾纏過多,隨即就說道:
“辯護人,請你注意措辭。”
然後他就直接宣佈:“鑑於檢方提供的被告人口供以及審訊記錄屬實,沒有顯示被告人遭到威脅和刑訊從而做出違反意願,本庭對這兩份證據予以認定。”
徐喆也沒多說什麼,事實上銀江這邊的公安局在審訊上做的很到位,基本上把馬斌等人犯罪的主客觀心態全部都審了出來了,他要在這些方面上試圖減罪也是徒勞的。
儘管如果能證明馬斌他們不瞭解捅刺傷造成的後果,會對他們最後的量刑起很大的作用,但是畢竟證據是硬的,公安局第一時間錄的口供其實還有很多,尤其是檢察院已經在預審的時候,反覆就這個問題問過了,根本沒法辯駁。
徐喆的打算是在最後的辯論階段,就馬斌等人究竟是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以及犯罪危害程度進行辯論,最大程度的去避免被判處死刑的可能。
他雖然死磕,但是在業務上還是敬業和嫺熟的,不像有些律師,庭審上辯護無力,就會在庭審後藉助媒體進行大聲疾呼,同時放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證據片段來干擾視聽。
於是他也就換了個說法道:“審判長,雖然關於公安機關審訊的筆錄,沒有可以證明其是刑訊或者威逼之下作出的,但是考慮到被告人都非常年輕,社會閱歷較潛,應對審訊的經驗不足,可能在審訊的時候,因爲現場氣氛的渲染,做出了並不符合實際對自己不利的供述,這個請合議庭綜合予以考慮。”
而唐曉嫺則爭鋒相對的說道:“請合議庭和對方辯護人注意,四名被告全部都是有前科,馬斌馬國榮和彭超三人均系刑滿釋放人員,於強也被判處過緩刑,而且他們被公安機關拘留的次數也很多,說他們沒有經驗從而被嚇得亂說,顯然是很牽強和不合實際的。”
江宮平敲了下法槌道:“對你們的意見,本庭將綜合予以認定,現在進行舉證和質證階段。”
這就是垃圾時間了,畢竟鐵證如山不是說着玩的,法院副院長家裏被搶劫,還差點鬧出人命,公安局在取證的時候可是十分嚴謹的,各種物證都取的很合格,讓人挑不出什麼毛病。
至於口供更沒什麼可挑剔的了,抓住他們的安秦縣公安局因爲知道案子重大,在審訊的時候也是嚴格依照程序,全程記錄,沒有搞什麼威逼恐嚇以及刑訊。
而且正如先前唐曉嫺所說,馬斌他們都是幾進宮的人了,說他們年輕沒經驗,在高壓之下被嚇到了說胡話,也不會有人相信這種理由的。
因此徐喆沒有在這些事情上過多糾纏。
兩個多小時候,庭審就進入了辯論階段,這一下雙方就開始脣槍舌劍了。
唐曉嫺的話句句殺機,首先提出了量刑意見:“鑑於四被告實施本次搶劫,是預先精心策劃,犯罪手段兇殘,具有拘捕行爲,並且預謀以實施劫持大巴車乘客爲人質的手段負隅頑抗,在被捕後除於強外其餘三人均沒有主動供述犯罪事實,也沒有積極賠償受害人”
她頓了一頓,慷慨激昂又義憤填膺地說道:
“可以說,四被告的犯罪行爲,存在着對政法機關依法處理他們的打擊報復的惡意,犯罪手段兇殘,後果十分嚴重,情節極爲惡劣,除一人外沒有主動交代和悔罪認罪表現,因此應當根據刑法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六十三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對馬斌、彭超、馬國榮判處死刑,於強有主動交代和悔罪表現,同時在團伙中處於次要位置,還在犯罪實施的過程中對同夥故意殺人的行爲予以勸阻,因此應酌情減輕刑罰,判處有期徒刑十至十五年。”
她的話再度引起了旁觀席的騷動,有一個帶着包頭巾的婦女,似乎是馬斌的母親還是什麼小姨,猛地站起來指着唐曉嫺怒喝道:
“你這個XX死女人怎麼這麼惡毒,他們不過是一羣孩子,不知道他們犯的罪這麼嚴重!你就想要他們死刑,真神會懲罰你的!你會下火獄的!”
法警急忙過去勸阻,而唐曉嫺似乎也對這些神族或神教徒很不滿,也不顧所謂的族羣宗教政策,直接大聲的駁斥道:“你是馬斌的母親吧,你兒子從14歲起被抓到派出所至少五六次了,除了有一次實在嚴重沒辦法之外,其餘每一次你們都糾集了一大羣人跑到派出所去,說是孩子不懂事,要求放人。”
“他之所以走上這條路,和你們的偏袒是有關係的,而且你們作爲父母,到現在都不思悔過!”
“你們的教義也說了,偷盜者斬手,搶劫者死,你還說真神會懲罰我,要懲罰也先懲罰你們這些偏袒犯罪的父母!”
她的伶牙俐齒讓馬斌的家屬啞口無言,而一旁旁聽的神教協會的馬德海則站起來憤怒的說道:“你在玷污我們的教義!”
“砰!”的一聲,江宮平使勁的狠敲了一下法槌,讓全場頓時肅靜起來,然後他對法警說道:
“法警,將剛纔侮辱公訴人,擾亂庭審秩序的旁聽人員帶出法庭進行羈押,怎麼處理待本次庭審結束以後,由合議庭報經審委會決定!”
他說這話的時候,用了法威難拒的異能,因此法警絲毫沒有猶豫,幾個女法警直接上前,將還在哭鬧的馬斌的母親朝外拖。
馬斌的其他親屬也想抗拒,結果法警又拖了一個出去,這纔不敢動彈。
徐喆急忙說道:“審判長,我當事人的親屬僅僅是情緒激動,法庭不應該使用暴力對待!”
江宮平嚴肅的說道:“庭審秩序先前播放了,任何旁聽人員都不得侮辱、誹謗、恐嚇審判人員和公訴人,並且應該服從法庭的指令,馬斌的母親當庭辱罵公訴人,所用的語言都被記錄下來了,你不會認爲這不是辱罵恐嚇吧?”
“至於其他親屬試圖抗拒法警執行公務,被強制帶出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這怎麼能叫使用暴力呢?”
說完,他還刻意的問了一下擔任庭審記錄的陳慧道:“書記員,庭審記錄系統是否記錄了先前旁聽人員的言行?”
陳慧在庭審電腦上按了幾下,然後說道:“記錄下來了,圖像聲音都很清晰。”
江宮平臉上露出了滿意的微笑,對徐喆說道:“如果你認爲本庭的處置措施不當,可以向本院紀檢組和監察室反映。”
徐喆搖搖頭,這種有攝像頭和錄音機存在的場合,他想時候發帖混淆視聽估計都做不到。
然後江宮平又對馬德海說道:“請馬會長注意,公訴人是國家檢察機關的代表,也是無神論者,他的言行只是複述了神教教義,任何宗教團體都不能在宗教場所之外宣揚宗教,這也是國家法律規定的,請你注意你的言行!”
馬德海求助的看了一下旁邊的族宗局副局長王佔喜,對方卻裝作沒看見的樣子。
畢竟相對於法院來說,擁有對官員瀆職和腐敗的監督辦案權的檢察院,可是任何政府機關的人都不願意隨便招惹的對象。
他可不想因爲給馬德海站街,第二天讓檢察院的反貪局或者瀆職侵權處、職務犯罪處等部門找上門邀請他喝茶。
於是馬德海也只好紅着臉點點頭,坐下來一言不發。
江宮平見庭審秩序得到了恢復,就敲了一下法槌,說道:“現在繼續進行辯論。請被告人和辯護人陳述你們的意見。”
馬斌、彭超、馬國榮和於強此時都涕淚交流的表示懺悔,這其實也是徐喆在先前的探視中教過他們的,但是除了於強之外,其他三人一開始都不以爲意,馬斌馬國超是覺得自己是神族人,有所謂的族羣和諧政策罩着,不會有什麼事。
彭超純粹就是頭腦簡單,覺得區區搶劫罪能判到哪裏去,所以一開始也沒怎麼想着要懺悔。
現在臨場了,儘管他們涕淚交流,但是其中做作的樣子誰都看得出來。
不過徐喆並不這麼認爲,睜着眼睛說瞎話道:“審判長,審判員,公民陪審員,被告人此時已經表現出充分的悔恨之心和悔改之意,請合議庭應當在量刑時予以充分考慮。”
江宮平心中暗自嗤笑不已,然後扭頭看向唐曉嫺,問道:“公訴人對此是何意見。”
“很明顯,這是他們在知道自己可能會面臨死刑判決之後,爲了逃避刑罰以及恐懼之下的表現,並不能認爲是真正的悔過了。”唐曉嫺說道。
而且她還指出先前在質證階段被法庭認定的一份證據,也就是馬斌、彭超、馬國榮等人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分別對同監室的在押犯所說的自己根本就不怕,也不想賠錢爭取從寬的言論,這些言論被那些希望能得到減輕處罰機會的犯人立即舉報了。
而當時馬斌等人幾乎是腦子進水了,居然承認了這些話。
唐曉嫺的用意很明顯,就是要證明馬斌等人此時的表現,完全是僞裝出來的。
這份證據因爲當時有看守所的看守,在記錄設施齊全的時候的做的問詢筆錄爲證,在質證的時候儘管徐喆極力想要否認,依舊被法庭採納了。
現在在馬斌等人涕淚交流的時候拿出來,真的讓人覺得很有諷刺意味,也讓人覺得馬斌他們的表演很拙劣。(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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