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大明律 作者:未知 操守府邸三條街以外,一處端莊氣派的宅邸,門前兩座不大不小的石獅,鑲釘紅木門緊緊閉着,上面的牌匾高懸着兩個金燦燦的大字‘伍府’。 天邊漸漸泛出魚肚白,街道上已經出現不少來往的行人,新的一天即將到來。 如果你走進靜悄悄的府邸,細細聆聽,就會發現由內房傳來陣陣哭喊聲,走入內房。 一個身穿白色內衫的青年男子,約莫有二十幾歲的年紀,他的眼前綁着一個同是二十幾歲的女子。 這名女子便是那老者的女兒了,前幾日被擄來,伍詠早就喫膩了霸王餐,想玩玩順心順意的,就讓人苦苦勸說了這女子三日。 不過三日下來,這女子仍是不識好歹,伍詠終於耐心喪盡,就要在今夜霸王硬上弓,但他卻也知道,強扭的瓜不甜,想最後嘗試爭取一把。 但說了大半宿,軟硬不喫,仍是哭哭啼啼,伍詠也就沒什麼慾望了,倒頭便睡,希望她明早能回心轉意。 這時伍詠睡醒起來,見那女子縮在牆角抹眼淚,來了興致,淫笑着上前,支起她的下巴:“小妞,你就從了本少爺,喫香的喝辣的,穿金戴銀什麼沒有,非跟着那低賤軍戶有什麼意思?” 原來那老人爲女子與永安軍一總的一名戰士叫田壯,訂了門婚事,不過多久就要過門,平賊保民的永安軍將士,那是許多女子理想的歸宿,眼前這女子也不例外。 這女子聽到後,突然瞪大了雙眼,一口唾沫朝那伍詠吐了過去:“呸,大壯可比你強多了,他能跟着守備大人殺賊,建功立業,憑自己本事爲家裏賺了田地和牛羊!” 話還沒說完,伍詠‘啪’的一巴掌就打在女子細嫩的臉蛋上,緊接着毫不留情的一腳踹過去,大罵道:“苗壯,他是個屁!” 女子被打了一巴掌,細緻的臉上頓時便出現了一塊紅腫,嘴角流出血來,她仍不屈服,又被伍詠踹了幾腳,痛苦的蜷縮在地上,咳出幾口血。 伍詠滿臉傲氣的道:“我爹是伍原,大同的糧米鉅商!苗壯是吧?我伍家家財萬貫,本少爺捏死他就像捏死一隻螞蟻一樣容易,到時我看你還跟誰!” 那女子頓時滿臉驚恐,連連搖頭:“你,你要做什麼?” 伍詠呦呵一聲,淫笑着捏住女子紅腫的臉蛋:“這回知道害怕了?不想讓他死,就乖乖跟着本少爺。” 女子不斷搖頭,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大喊大叫不已:“不,不,你殺了大壯,守備大人不會放過你的!” 伍詠聽後心裏一緊,隨即便釋然了下來,輕蔑的道:“蕭亦?蕭亦還能爲一個低賤軍戶跟我伍家過不去?” 那女子也知道,伍家在大同東路的財勢,幾乎是壟斷了這裏的糧米交易,守備大人雖然愛民愛軍,但又怎麼能爲了一個軍戶與這樣的世家結仇呢?這是不可能的。 她滿心的絕望,本來想着將要過上好日子,這下不僅自己要被賊人侮辱,就連大壯也要被牽連。 見到淫笑着朝自己逼近的伍詠,女子突然想到,若是自己死了,大壯會不會活下去? 伍詠的手剛要碰到女子的衣裳,女子也隨時準備自盡,這時管家慌慌張張的跑進來,伍詠不悅道:“幹什麼?不是叫你沒事別來妨礙本少爺嗎?” 那管家連連擺手:“少爺,有大隊永安軍的人朝這裏來了!” 伍詠放開女子,大叫一聲:“什麼?!你沒看錯?永安軍不是應該在軍營操練嗎?他們這時候出來要幹什麼?” 伍詠不斷來回踱步,過了一陣子,又聽一個家丁連滾帶爬的跑回來:“不好了少爺,蕭亦,蕭亦來了!” “難道蕭亦真的要爲了區區一個低賤軍戶與我伍家爲敵?”伍詠震驚不已,獨自嘀咕道。 這時那女子哈哈大笑,朝伍詠吐出了一口血痰,樣子極其瘋狂:“狗賊,守備大人來替民除害了!” 伍詠氣急,朝那女子幾腳過去,女子受了幾日的折磨,再也支撐不住,當時便昏了過去。 “快,快派人去尹府、牛府…哦,對了,還有鄭大人的府上,叫他們來!”伍詠踱了幾步,忽然想起什麼,朝那管家吼道。 那管家連忙帶着十幾個家僕就衝出府邸,剛出了府邸,就連滾帶爬的跑了回來,伍詠急急幾步出去,連忙詢問。 “發生了何事,你們怎麼回來了?” 一個家僕聲音中充滿了恐懼,他用顫抖的手指着外面:“永安軍來了!” “快跑!” 伍詠再無一絲僥倖,自己爹不在府中,蕭亦難免拿自己開刀,他立刻吩咐道:“蕭亦這是濫用職權,我伍家不是白養你們的,一幫廢物,趕緊把門堵上,支撐到鄭大人來就有救了!” 伍詠不斷的喊:“等我爹回來,蕭亦這守備就做到頭了!” 一幫的僕人連忙搬來各種物事,將大門堵的死死的,而後就聚攏在伍詠的身邊,戰戰兢兢的聽着外面的聲響。 過了沒多久,一匹快馬蹬蹬而過,一人高聲大喊:“奉守備大人令,伍詠仗勢欺人,強擄民女,罪無可恕,依律羈押大牢!” “此街肅清,不可站立一人,否則以同罪論!” “若有抵抗,就地處決!” 緊接着的便是四面傳來的步子聲,過了不知多久,外面終於靜了下來,伍詠和那管家對視一眼,強自壓住心神,朝着外面道:“外面來的,可是守備大人的兵馬,不知我伍詠犯了何罪?” 外面傳來蕭亦冷冷的聲音:“作奸犯科,欺壓良善,謀害人命,重罪難逃。” “元千總,依照我‘大明律法’該作何處置?” 外面元少恭恭敬的道:“謀人命,強擄民女,毒打百姓,依我大明《刑律》,處邊遠充軍、遷徙、刺字刑罰。” 朱元璋在渡江佔據金陵時,就已開始了法律的制訂工作,而在吳元年,更是系統地制訂了“律令”,但這時的律法,還不是‘大明律’。 明洪武六年十一月,朱元璋命左丞相李善長﹑御史中丞劉基,刑部尚書劉惟謙等以金陵《律令》爲基礎﹐詳定大明律,正式開始編修。 元少恭說完,內外都靜悄悄的,門內的伍詠已經滿頭冷汗,沒想到蕭亦竟拿大明律說事,他自然自然依照律法自己處置。 大明律中規定了皇族、貴戚、官紳享有特權,但並沒說商戶也有特權,伍詠還不死心,他強詞奪理道:“信口雌黃,是你說什麼就是什麼?何來罪證?” 蕭亦冷笑一聲:“罪證?大開府門,一搜便知。” 見門內沒了聲音,蕭亦道:“看來伍家是要抗拒搜捕,元千總,抗拒搜捕是什麼處理?” 由於朱元璋是平民出身,大明律對於富人欺壓良善處置方式尤甚嚴重,洪武年間初編大明律中,甚至將‘人命’、‘拒捕’、‘奸a淫’與‘謀逆’大罪視作同等。 元少恭道:“依我大明‘唐律’規定,抗拒搜捕,本人處斬﹐父子年十六以上者絞;抵抗者當場處死,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年十六以上皆斬。” 平淡的話語與四周肅立的永安軍將士,這種氣息讓伍詠愈發覺得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