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國師 第553節 作者:未知 鄭賜捋了捋思路,對李慶說道:“我問你,讓李至剛脫罪,需要國師親自來嗎?” 李慶愣了下,只道:“自然是不需要的。” 是的,如果只是讓李至剛脫罪的話,根本不用姜星火親自來操辦,給陳瑛和虞謙說一聲就好了。 “所以國師既然來了,而且準備這麼充分,就一定是有其他目的的,那你再想想,國師不爲李至剛的事情來,他爲什麼來?他要通過李至剛的案子,達成什麼目的?” 鄭賜明面上是在問李慶,實際上都是在問自己。 “《大明律》的漏洞!”李慶忽然低聲驚呼道。 李慶急急說道:“別的不說,光是休妻這件事,便是《大明律》極大的漏洞了,雖然現在王公貴族和高官的親屬經營商業根本就是公開的祕密,王駙馬的兒子,曹國公的弟弟.但無論如何,這是不合法的,一旦李至剛這個案子公之於衆,怕是以後人人都這麼做,在自己家裏準備一紙休書,到時候《大明律》便是形同虛設了。” 此前說過,姜星火卡bug的方式,就是利用休妻這件事確實不需要通過官府,只要有休書,兩人便不算夫妻了,其中一方的親屬再經營商業,自然是不違背《大明律》的。 而這種事情,只要有一個人做了,自然會有無數人效仿。 事實上,姜星火這是在拿着聖旨來公然踐踏《大明律》。 姜星火想幹嘛? ——自然是要改《大明律》! 李慶不敢想象,如果姜星火這種幾百年都不見得出一個的絕世之才,把全部心思都用在鑽研《大明律》的漏洞上,基於《大明律》的整個現行法律體系會被攻破成什麼樣子。 而且最關鍵的是,他們對姜星火是沒有任何辦法的。 顯然,這是姜星火的反擊。 既然刑部不同意修改鹽法、茶法等《大明律》現行法律體系下的規定,那麼姜星火乾脆藉着李至剛的案子,展現了他能把整個《大明律》體系打爛的能力。 李慶想了想,又開口道:“國師此舉的意圖,我覺得還是想要推動《大明律》的修正,藉此來改鹽法。” “不錯。” 鄭賜苦笑道:“這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李至剛案,只是姜星火手中的劍罷了,若是刑部依舊不肯妥協,不肯退讓,那麼即便是李至剛案結案了,恐怕接下來,還要面臨無盡的麻煩。 當想清楚了這一點,鄭賜不禁頭疼了起來。 現在鄭賜的壓力也很大,要知道,如果他是馬京、李慶這樣的侍郎,自然可以把刑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他是刑部尚書,他要揣摩和順從皇帝的意思,要承受來自帝國最高層的壓力,自然不能跟皇帝對着幹,可他也不能完全無視和犧牲本部門的利益,這就造成了如今鄭賜左右爲難,被迫開溜的局面。 “那怎麼辦?我們要不要同意?是馬上同意還是僵持後同意?若是同意,能否爭取到一些交換條件?若是僵持,能否跟那些人說明我們刑部的難處?” 李慶的一連串問題問的鄭賜頭皮發麻。 所謂的“那些人”,指的自然是在大明勢力龐大無處不在的鹽商們。 開中法實行這麼多年,十足十地養出了一堆怪物。 而刑部正是被鹽商們腐蝕的重災區,從上到下哪個沒受過鹽商或是公開或是私下的饋贈?這種饋贈還不一定是物質上的,也有可能是給自家長輩、後生、鄉梓等提供的各種便利,而不是給本人的。 “這些事情再說,先把眼前的案子結了。” 鄭賜心中可謂是一團亂麻,擡手揉了揉額頭說道。 “那部堂示下,李至剛究竟是不是冤枉的。” 鄭賜可以廁遁,但李慶是出來取東西的,他還得回去繼續參加三堂會審,這時候刑部的態度自然得由鄭賜拿主意,他再回去給代替鄭賜負責會審的馬京通氣,李慶是沒法代替鄭賜做這個決定的,他肯定也不會背這個鍋。 鄭賜冷哼一聲:“這還用說嗎?肯定是有人栽贓陷害啊,如果李至剛真的貪污受賄,那還能查無實據嗎?” 看着李慶的眼神,鄭賜捂着肚子沒好氣道:“伱還想讓我給你立個字據不成?放心吧,就這麼辦,我不想看李至剛小人得志的樣子,後面我就不參加了,你把我的意思轉告給馬京。” 三堂會審繼續。 這次除了鄭賜,所有人一個不落,倒是都在。 但馬京卻沒坐在主位,反倒是跟陳瑛換了位置。 按理說,他作爲鄭賜的副手,級別也高於陳瑛,應該坐在主位,跟陳瑛平起平坐纔對,不管怎麼講,他也是正三品的大員,可偏偏他就沒有這麼做。 顯然,李慶跟馬京通過氣以後,刑部在李至剛案上,已經達成了妥協,不打算繼續糾纏了。 而陳瑛做主,這三堂會審的後半場,其實結果就沒什麼波瀾了。 馬京的臉色有些陰沉。 他原本以爲,這場會審會非常簡單,他甚至不必費太多脣舌,就能逼着李至剛屈服,最起碼也要輕判,而不是無罪。 這樣的話,也能迴應姜星火之前的施壓。 原因很簡單,既然姜星火不願意以刑部判李至剛無罪爲代價,來放棄修改鹽法,那麼刑部自然是要在皇帝的容忍範圍內,給李至剛判有罪的。 別管是什麼罪,貪污一貫錢也是有罪。 但是直到現在,馬京他才發現,原來自己想的太天真了。 這位國師,並不像表面看起來那麼溫文爾雅。 不然,他怎麼能這麼快準狠地,直接幫助李至剛脫罪,而且擊中了《大明律》的重大漏洞? 之前馬京就聽說國師到底如何智慧超羣,一直未曾領教,因爲刑部的業務範圍,確實很少能跟姜星火扯上關係,但如今看來,別的同僚是真沒說錯。 在規則內玩智力,哪怕是他們這些從事律法不知道多少年的資深官僚,都對姜星火無力反擊。 因爲這時候的《大明律》,不是他們手中的武器,反而成了束縛他們的牢籠。 馬京想到這裏,不禁微微皺眉,心中暗忖道:難道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這個念頭冒出後,馬京頓時心慌意亂,腦海之中瞬間涌入許許多多的想法,不斷的衝擊着他的大腦,讓他一陣頭昏腦漲。 與此同時,坐在側面的姜星火,似乎也是有意無意地看向馬京。 李至剛案只是一個開始。 姜星火的目的,是利用這個案子作爲修改《大明律》的典型案例。 如果不修改大明律,不僅以後官員親屬經商,都可以效仿姜星火找出的法律漏洞,而且更麻煩的,還在後面。 姜星火要變的法,沒有人能阻止。 隨着一封封文書遞到了三位堂官的手上,李至剛原本平靜下去的心,漸漸變得激動起來。 他感激地看了姜星火一眼。 李至剛很清楚,按照他跟鄭賜和刑部那幾位平常的不對付程度,這些人是一定要搞他的,如果沒有姜星火的幫助,他肯定不可能成功過關。 而只要過了這一關,能明軍擊潰並肢解安南,他就可以走馬上任交趾布政使司的布政使了,到時候天高皇帝遠,那是真真正正的土皇帝級別享受,想怎麼享福怎麼享福,可比在朝中耗費心神舒服多了。 文書上面寫的內容,跟之前並非一模一樣。 而今天,已經是第二次開堂了,必須要有個結果出來。 其實既然無法通過“親屬經商”給李至剛定罪,那麼他們也沒掌握什麼李至剛直接受賄濫用職權的罪名,所以眼下並沒有太多爭議。 在三位堂官最後溝通一次過後,開始宣讀。 “本案的核心在於李至剛親屬是否經商,經過錦衣衛提交的證據表明,李至剛與妻子雖因無子而休妻,但多年相伴,感情甚篤,不忍拋棄妻子令其衣食無着,故租住房宅,以灑掃等勞作相抵,並不違背《大明律》相關規定。 另外,李至剛前岳父經商的確存在古董售價過高,經評定後遠超市價的情況,但無證據表明與李至剛有任何聯繫,僅以平抑物價勒令其不得以明顯不合理價格出售古董。” 三法司經調查證實,前禮部尚書李至剛並未涉嫌收受賄賂,且在任職期間並無濫用職權證據。此案的證據不足以支撐判處李至剛之前被訴罪名,且鑑於此案牽扯重大,影響廣泛,因此三法司會審結果,將於《明報》刊登。” 宣判結果公佈後,姜星火放下手中厚厚的筆記,第一個站起身來說道:“恭喜李大人。” 緊接着很多參與三司會審的中層官員也紛紛恭喜李至剛。 看着刑部的兩位侍郎,姜星火也是笑了笑。 姜星火併不擔心接下改革鹽法,會有什麼太大的差池。 因爲“李至剛案”的結果,註定會成爲大明司法改革的一個里程碑式的事件。 《大明律》的漏洞多的是,如果刑部堅持不改鹽法,那麼以後他們要面臨的問題,可就比堅持這件事還要麻煩的多得多,畢竟法律總是有漏洞的,現在還不讓加修正案,而刑部拿着太祖高皇帝祖訓,堅持所有人不能改動,那最後遭罪的,還是自己。 所以,姜星火斷定,李至剛被釋放後,刑部手上沒牌了,主動權現在已經到了他的手中。 自己可以慢慢給刑部施壓,推動大明的司法體系改革。 同時,朱棣那邊用建立審法寺來分權,顯然也早晚會讓刑部放棄抵抗。 一旦推動了《大明律》成爲天憲,並且可以定期修改天憲,再加上條例法令的補充,那麼後續他做很多改革動作,都有了依據。 畢竟,這都是按照《大明律》體系辦事了。 名不正,則言不順。 姜星火現在要做的,就是把這個“名”給正過來。 —————— 李至剛被無罪釋放後,整個南京城都炸鍋了,誰都沒有想到李至剛案竟然結束的這麼幹脆利落,而且消息靈通的官員,都知道這件事從始至終都是國師在策劃。 說白了,這就是變法派與堅持不變法的刑部之間的廟堂鬥爭。 李至剛一開始就是捲入了上一次廟堂鬥爭,充其量就是被當靶子打了罷了,可現在他卻正經翻身了。 而姜星火破局的手段顯得非常奇怪,但卻不失聰明,他採取的方式很特別,那就是直接找《大明律》的漏洞,這樣一來,許多官員都自覺地在家裏準備了一封休書,以備不時之需。 三法司簡直頭皮都要炸裂了,人人這麼搞,以後怎麼《大明律》可就被玩壞了。 而且,這還遠不止事件的結束。 緊接着,揚州知府王世傑被商人起訴的案子,也披露了出來。 王世傑是姜星火從常州府同知的位置上,一手提拔起來的,姜星火當然要予以反擊。 而且開中法養出來的怪物一般的各大鹽商集團,正是阻礙變革鹽法的幕後推手,不管是刑部的不配合,還是針對王世傑的起訴,都是表象。 而暴昭餘黨,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反而微乎其微。 茅大芳雖然依舊逍遙法外,但在大明帝國的高層看來,不過是早晚會被逮到的跳樑小醜罷了,這次釣魚不成功下次還能釣到。 很快,針對鹽商的清查行動就開始了。 黃淮布政使司和南直隸各地的官府,同時收到了清查販賣私鹽的命令。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不得不說,私鹽這行當,利潤真是高的有些嚇人。 朱棣在知曉金額後勃然大怒,當即命令都察院徹查參與走私的鹽商們的罪證,同時派遣錦衣衛一路追查,一旦發現與販賣私鹽案件有牽扯的官員,立刻捉拿歸案! 這一番雷厲風行的行動下來,短短不到十日的功夫,南直隸和黃淮布政使司,便有近二十名官員落網,其中不乏都轉運鹽使司衙門的核心人物。 按照明代的官制,負責鹽政的主要是都轉運鹽使司,基本都是在沿海地區,也就是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山東、福建,而各地的都轉運鹽使司下面又有分司劃片負責各大鹽場,各大鹽場由鹽課大使具體負責鹽的開採等事務。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