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國師 第555節 作者:未知 “還是得從鹽法開刀。” 姜星火沉吟片刻,問道:“此前要調查的數據,都查到了嗎?” 繞來繞去,這麼大一個窟窿,核心還是在鹽法上。 夏原吉自然清楚姜星火今天前來的目的,事實上,對於姜星火身上的壓力,他是感同身受的。 變法到了如今的階段,說什麼都沒用,只有把成績做出來,才能擊潰一切阻礙,繼續推行下去。 夏原吉放下茶杯,把桌子上的紙在旁邊的火盆焚燒完,一邊燒,一邊回答道:“查到了,前代的這些東西不好查,都分門別類放在另一處連通的屋子裏了,姜師且隨我來。” 兩人來到了戶部的另一處臨時存檔的地方,這是一個三間的屋子,中間隔斷被打通了,裏面不同的架子上放着密密麻麻的文書,而從桌子上的帳本和算盤來看,此前應該有不少人在這裏工作。 事實上也是如此,戶部動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來清點此前的鹽稅數據,爲的就是不打無準備之仗。 想要對鹽法動刀,想要擺平這些被開中法養出來的怪物,光是把早就爛透了的驗證衙門做些外科手術式的除貪是沒有用的,必須要從根源上整治。 而姜星火一貫施政的態度,就是那套“無調查勿發言也”,先把事情的事實研究清楚,然後再說怎麼動手。 夏原吉拿出整理好的數據結論,挨個解釋給姜星火看。 “宋朝巔峯人口過億,每年鹽產量大約在10億斤左右,兩宋最重要的鹽產地是兩淮鹽場,這跟大明是沒有任何區別的,而且由於兩宋始終控制着兩淮流域,直到南宋滅亡前夜,兩淮防線都沒被蒙古人突破,而宋朝時期,兩淮鹽場的鹽產量佔到全國的二分之一左右,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紹興二十七年的記載,淮南產鹽就達到380萬石(宋代度量衡1石=120斤,約合4.56億斤),而根據《宋史·通貨志》記載:鹽引每張,領鹽116.5斤,價6貫.也就是說當時宋代的鹽引,一引是116.5斤,跟一石區別並不大。” “那宋代的鹽稅收入是多少?跟人口一樣,也按峯值數據來算,這樣方便等比例帶入到大明來估算理想數據。”姜星火敏銳地捕捉到了問題的關鍵,問道。 “宋神宗的時候,宋廷官鹽把鹽引賣給鹽商,一引價格不變,還是6貫錢,但是鹽稅達到了1200萬貫,也就是賣出了200萬引,大概是賣出206萬石。” “不對。” 姜星火先打斷了夏原吉的話,捋了捋思路。 “按理說,北宋的鹽產量一年是800萬石,約合10億斤,而北宋人口1億,每人每年食鹽用量大概10斤?” “不到10斤,產量一直是富餘的。” 夏原吉解釋道:“《管子》上寫得明白,‘齊人食鹽之數,一年丈夫五升少半,婦人三升少半,嬰兒二升少半’,這是春秋戰國時候的事情,但齊國是產鹽大國,而且鹽食用量的變化始終不大,即便有上漲,北宋也最多每人每年7斤。” 嗯,按照度量衡來換算的話,齊國的一升約等於200毫升,齊國的食鹽標準也就是男人6克、女人4克、小孩不到3克,現代世界衛生組織提倡的飲食健康標準也是每人每天6克。 而每人每年7斤鹽,是按10克每天的標準來計算的,北宋時期能不能有這個標準尚且存疑,所以只能按最多每人每年7斤來計算。 “那也就是說,北宋人口1億,每人每年7斤,年耗鹽量7億斤,而產量是10億斤。” “不對,還是不對!” 姜星火重新計算了一下數字,根據鹽稅收入,反推出來的賣出的鹽的數量是206萬石,也就是2.47億斤,而實際上的耗鹽量小於7億斤,但再怎麼小,中間還差了4億斤左右的鹽,而且這裏面是有官府鹽場產量的。 如果按2.47億斤來算,肯定是不夠北宋1億人口消耗的,這點鹽連維持身體基本所需都不夠,而北宋的人口數字是沒問題的,賣出去的鹽也是有數的。 “所以說北宋有六成的鹽,是私鹽,而且私鹽是大量由官鹽流出的,也就是官鹽開採以後,沒收上稅,變成了私鹽流入市場,滿足了百姓的食鹽需求。”姜星火算出後說道。 “沒具體的記載,這種事情沒法統計,但是從數字上來推論,應該是如此。” 夏原吉點點頭,接着對比起了現在大明的鹽產量。 “大明的比較好算,因爲太祖高皇帝全面禁止私鹽的原因,目前朝廷每年發放的鹽引是200萬引,每引折鹽300斤,所以鹽場每年的鹽產量是6億斤,這個是非常清晰的。” 姜星火又問道:“需求量呢?大明每年實際消耗的鹽是多少?” 這個問題同樣不難,夏原吉答道:“按照洪武二十六年那次的人口統計,大明總人口6054萬人,如今過去了十年整,算上自然增長和戰亂損耗,應該還是在6000萬左右,每人每年同樣按7斤鹽來算,需要4.2億斤鹽。” 這樣看來北宋年耗鹽量7億斤,而產量是10億斤;大明年耗鹽量4.2億斤,而產量是6億斤。 也就是說,食鹽產量比實際消耗量大一截是正常現象。 夏原吉點點頭,然後繼續說道:“接着說鹽稅,北宋官鹽的鹽稅收入是1200萬貫,假設銅錢價值不變,按現在的銀價(1兩銀子=1200文銅錢)折算,基本相當於現在的1000萬兩白銀。” 這個數字相當驚人! 北宋的商稅收入此前明確過,約合760萬兩白銀。 而鹽稅收入,則高達1000萬兩,這還是官鹽只佔市場流通四成的情況。 如此一來,也就不難理解北宋歲入1億緡錢是怎麼來的了。 “大明的鹽稅,換算成白銀,大概每年250萬兩。” “所以,這個數字無論怎麼看,都是有古怪的。” 這裏的古怪,不是指的私鹽問題,事實上私鹽這東西,光靠制度是無法禁絕的,姜星火說的古怪,是刨除私鹽後的事情。 既然每人每年的鹽食用量是一樣的,北宋1億人口,大明6000萬人口,而北宋鹽稅收入在官鹽只佔市面流通量四成的情況下,達到了1000萬兩,大明如果同樣官鹽只佔市面流通量四成,那麼合理的稅收,應該是600萬兩,但如今實際上只有250萬兩。 ——剩下350萬兩差在哪了? 只要解決鹽稅的問題,那麼姜星火面臨的賭約難題,自然迎刃而解。 這裏面有兩個變量有可能導致數字的差異。 第一個是官鹽佔市場的比例,第二個是每斤鹽在北宋和大明不同時期抽的稅是否相同。 但就“官鹽佔市場比例”這個問題來說,大明是禁絕私鹽的,而且官府嚴厲打擊販賣私鹽的情況,雖然私鹽交易屢禁不止,但再怎麼說,就算是比爛,也不可能官鹽僅僅佔市面交易的四成份額,實際上情況,大明的官鹽應該佔到了五到六成,也就是說數字不僅不該下降,反而應該上升纔是。 但這麼算,差異越來越大。 “大明怎麼抽鹽稅的?” 這個問題,作爲戶部尚書的夏原吉自然門清兒。 “大明每斤鹽朝廷抽稅,只比北宋要少一點,基本可以忽略不計。” 問題似乎陷入了死衚衕。 市場比例高,抽稅一樣,根本解釋不了爲什麼能差出350萬兩之巨的鹽稅收入。 開中法嗎? 不,不完全是。 大明爲了防衛北元對中原的襲擾,在邊境部署了幾十萬兵力,但由於邊境距離大規模產糧區太遠,爲了解決後勤補給的困難、減輕財政負擔,採用甩包袱的開中法。 開中法確實是消耗了鹽引,商人將糧食運往邊塞地區來換取鹽引,然後去朝廷指定鹽場換取鹽,再在固定範圍內進行銷售,通過將食鹽的販賣資格下放,促成食鹽的商品貿易。 但不管怎麼說,實際支出鹽引的,大頭還是在兩淮鹽場,這部分鹽引算作朝廷抵扣給商人運糧費用的,但絕對不會高達350萬兩白銀。 爲什麼?因爲每年通過開中法,給北邊運輸的糧食數量是固定的。 開中法末梢的晉商,負責向大同、居庸關等幾大邊關要塞提供糧食,獲得河東鹽池的鹽引,以及兩淮鹽場的鹽引,每年通過商屯和運輸,大約是500萬石米。 姜星火在常州府,是扮演過米商來暗訪當地的糧食盜賣案的,很清楚按照大明現在的物價,一石米的價格大約是240-250文,也就是約0.2兩銀子,每年朝廷通過開中法,爲了給邊軍運輸到位500萬石米,米價運輸前是100萬兩白銀,運輸後折算成鹽引,大概是200萬兩左右。 是的,千萬不要按什麼10石米運到北方,路上要喫9石米來算,這是戰時標準,而開中法解決的是北方數十萬軍隊的日常開銷,選的是最便於朝廷的經濟方案,朝廷纔不管開中法的商人怎麼運輸你就是不運輸,就在軍營旁邊種田我都不管,只要你把500萬石米送到邊境就行。 你以爲商人真的是千里迢迢運糧? 商人才不傻呢! 現在晉商都是直接在北地屯田種糧食,然後數量不夠的,才從南方海運過來,人家自己都不用漕運,知道海運損耗極低。 這種屯田+海運的方式,讓晉商運輸給邊軍的米價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大約在0.25兩白銀/石的樣子,然後再把鹽引一賣,晉商自己根本不管分銷之類的,就是把鹽引過一手賣給鹽產區的商人,每年就是數十萬兩白銀的利潤。 所以,即便是按照最謹慎的估計,在官鹽佔市場比重四成(實際上大約五六成)的情況下,依舊有高達150萬兩白銀的鹽稅收入,不翼而飛了! “還剩68萬兩的缺口。” 姜星火看着最終算出來的數字,喃喃自語。 夏原吉算了筆帳:“別的地方都不用管,只要把產量最高的兩淮鹽場的鹽稅整頓清楚,把這朝廷發鹽引該拿的稅錢拿回來,最起碼70-80萬兩白銀的鹽稅,是能追出來的,作爲額外收入,補充到約定的210萬兩裏面。” 姜星火理清楚了210萬兩稅收的全部構成,此時終於定下了決心。 現在僅僅把鹽政衙門抓一些人的打擊力度,還遠遠不夠。 “所以,伱們是自己找死啊接下來,就要好好算算過去的帳了。” 第440章 蛀蟲 《永樂新政紀事本末·鹽法改革》:“當我們客觀地評價一段歷史時,我們可以發現,儘管明朝的洪武皇帝真誠地想爲其臣民謀得更大的福祉,可顯而易見的是,他在開國時所制定的種種政策,如果將時間線拉長,在政策的長期成效方面,可謂是與其本意截然相反。 在姜星火所發起的改革之前,朝廷無力解決財政上的窘境,因爲鹽法涉及的利益是如此之重大,任何對現有鹽法制度的改變,顯然都會遇到極大的阻力,基於各種理由,朝廷沒有意願進行變革,文官士紳們的唯一共識就是堅持‘成憲’,也就是洪武皇帝最初的決定。” —————— “150萬兩?好啊,好得很!” 奉天殿內,與會羣臣鴉雀無聲。 “砰!” 朱棣狠狠地砸掉了手邊的茶盞,怒道:“廢物!都是一羣飯桶!朕養了你們這幫蠢貨!帳面查不出來,算數不會算嗎?還要國師親自算才能找出問題?!” 鹽稅這種東西,從帳面來看當然是毫無問題的,人家根本不做兩本帳,直接就天衣無縫了。 可惜姜星火和夏原吉的計算角度不同,是直接把宋朝的鹽稅數據翻出來,然後等比例去計算的,根本不按鹽務衙門的帳走。 既然抽稅比例基本一致,官鹽市場佔有率更大,那麼我直接按宋朝的數據,乘以0.6(宋朝一億人口,明朝六千萬人口),得出來的就一定是應收的鹽稅。 應收的鹽稅減去現在實收的鹽稅,再減去因爲開中法兌換鹽引而減少的鹽稅,那就是被貪墨掉的部分了。 無論你怎麼做帳,做的再巧妙,再嚴絲合縫,也沒法規避掉這個漏洞。 這就是數學的魅力。 那麼這麼久了,沒人發現這個問題嗎? 當然有人,但發現的人,要麼位卑言輕不敢說,要麼利益相關不能說。 所以也就成了一些關鍵人物那裏心知肚明的祕密。 朱棣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朱棣原本以爲鹽法雖然水深,但最多也就是十幾萬兩的規模。 畢竟之前李景隆管着銀課時候撈的那些,朱棣是一清二楚的,整個大明的銀課,都不見得能撈出來十萬兩白銀。 朱棣跟他爹朱元璋不一樣,對於文官貪墨,並非是一點都忍受不了,在朱棣這裏,只要你能幹活,只要伱拿的不是很過分,他都是能容忍的。 但沒有想到,光是兩淮鹽場,被貪墨的就是以近百萬兩白銀來計算。 而且,這是每年! 大明開國三十多年,在鹽法裏,總共被吞噬掉了多少財富? <div style="text-align:center;"> <script>read_xi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