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三章 罰銀議罪
“廣興大人太不會聽話了。”吳承鑑說:“我說過,我不是求,是買。我出錢,你給貨,真金實銀的買賣,買家需要給賣家低頭哈腰麼?”
廣興笑道:“可問題是,這不是買貨,這是買命啊,我要是不買,你這條小命,甚至你吳家上下…幾口人來着…不管了,總之滿門男女良賤,回頭都得涼。等你們命都沒了,那錢你們還守得住嗎?”
吳承鑑也笑道:“那是當然,那是當然。那錢我們吳家肯定是守不住了,可這時候廣興大人你如果不出手,回頭那錢可就落不到你手裏頭了。天子親政,正是用人之際,北京城到處都得有幾個爪牙犬馬安插在要害位置上,遠赴廣東抄家的差使,十九落不到你廣興老爺頭上去。廣興大人,我說的對麼?”
廣興的臉色微微一沉,不言語。
他心裏曉得吳承鑑說的沒錯——對吳承鑑來說吳家的身家性命比天還大,但對這個大清江山來說,廣州一個商戶人家,根本不值得皇帝在天地翻覆的關鍵時節,抽調心腹下去查抄。
吳承鑑又說:“廣興大人,您是去過廣州的,西關街的金山銀海,您就算沒親眼見過,聽也聽得不少了。我吳家的全副身家,您肯定是喫不下的,但哪怕只是喫個一兩成,也能把您給喫撐了。”
他擡擡眼皮,看了這書房幾眼:“別的不說,這樣的四合院,買他一百個也還有找呢。”
“我廣興豈是貪贓枉法之人?”廣興哼道:“是否查抄吳家都好,罪髒之銀,回頭都要入庫,不管是不是我去查抄,都跟我沒關係。”
吳承鑑摩挲着手裏頭那個大碗,悠悠說:“沒人讓您廣興老爺貪贓枉法啊。但乾隆四十五年,和珅和大人倡議,官吏犯罪,可以錢代罪,視所交罰銀之多寡,或免罪,或輕處——是爲‘議罪銀’之制。這是內閣、軍機處上奏,乾隆天子准奏了的規矩。所以我們吳家只是想就着這條規矩,求一條活路。只是目前天子還沒真正親政,朝政還被和珅把持着,我們吳家就是想求活路也不可得,所以這纔來敲您廣興大人的門——如果廣興大人肯幫個忙居中奔走一番,讓我們吳家能夠繳銀免罪、納款輕處。按照規矩,您這個中間人,我們總得有一份謝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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