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馬家是牆頭草
“這改投林家自然沒有問題,但是我們沒有門路,林家的人我們都說不上話。”
馬高峯臉色顯得有些爲難。
“父親,我倒是有辦法,只要我想辦法搭上林宇這條線,那我們改投林家不就輕而易舉了嗎?”
馬三明對着馬高峯說道。
其實這個辦法馬三明也不是第一次用了,搭上王家和家族聯盟,靠的就是他跟王龍那些紈絝子弟的關係。
“好,不愧是爹的好兒子,這一次又要靠你了。”
馬高峯笑着說道,這辦法在他看來很好。
馬三明雖然也是個紈絝子弟,但是在紈絝子弟中,屬於頭腦比較精明的,上一次王龍的事情就能看得出來。
而這一次馬三明是將林宇當成了第二個王龍,準備故技重施,傍上林宇這條大腿。
林宇此刻正在一家酒吧中,他的對面坐着唐佳。
“唐大小姐,這酒也請你喝了,該放過我了吧。”
林宇是被唐佳拉來,陪這位大小姐喝酒的,所以臉色顯得很是難看。
“哼,林宇,你們藉助本小姐幹掉了王龍和王家,本小姐可也不是白忙活的,你休想提了褲子就不認賬,起碼要請我喝一百多次酒,喫幾十次飯,這纔算說得過去。”
唐佳對着林宇一副傲嬌的模樣。
“請你用詞準確一點,我什麼時候提了褲子就不認賬了,我對你做什麼了?”
林宇有些無語,這唐佳是他唯一得罪不起的女孩。
“我們從小玩到大,你提褲子的時候還少嗎,怎麼?你還想幹什麼?”
唐佳白了林宇一眼。
“好吧,是我的思想有些污濁了。”
林宇知道跟唐佳鬥嘴不是明智的選擇,就是打,他都畏懼唐佳的唐門機關術。
那暴雨梨花針的效果他可是見過的,他不想跟葉良辰一樣,幾個小時身體僵硬不能動。
“這不是林少嗎?真是幸會幸會,沒想到能夠在這裏碰到你。”
這個時候,有人湊了過來,對着林宇說道。
這個人自然就是馬三明,他可不是碰巧,而是專門來找林宇的,只是假裝巧遇。
對於林宇這樣的大家族子弟,馬三明也是瞭解的,那就是喜歡聽奉承拍馬屁,只要話所說得好,就能很快搭上關係。
“你是誰?”
林宇不認識馬三明,就算是曾經見過,他這樣不入流的角色,林宇也記不住。
“不好意思林少,是在下唐突了,我叫馬三明,曾經幾次有幸瞻仰林少的風采,但是無緣相識啊,這可是老天給我的機會,能不能有幸請林少喝一杯。”
馬三明在林宇的面前,可以說彎腰鞠躬,看起來對林宇崇拜的,比自己祖宗還有心。
林宇雖然不認識馬三明,但是對於這個名字他是知道的。
當初讓葉良辰去抓馬三明,還是林宇提供的建議和情報,卻沒想到王龍頂了雷,馬三明反而是逃過一劫。
“馬三明,你小子倒是很會說話。”
林宇看着馬三明,心中冷笑的說道。
“多謝林少誇獎,乾杯!”
馬三明藉機跟林宇喝了一杯酒,繼續對着林宇一通的阿諛奉承。
“原來你是馬家的子弟,那就坐下吧。”
林宇聽着馬三明自報家門之後,這才讓馬三明坐下來。
其實這富二代的圈子也自有一套規則,物以類聚人以羣分,不是他們自己圈裏的人,一般不會成爲朋友。
而對於那些高傲的紈絝子弟來說,一般人沒有資格跟他們平起平坐,能夠讓自己坐下,就等於肯定了他的身份。
“多謝林少,那我就不客氣了。”
馬三明聽到林宇讓自己坐下,在他看來這事情已經成了一半。
但是馬三明坐下來,讓唐佳頓時有些不高興了,只是馬三明的注意力全在林宇身上,對於唐佳直接忽略。
“馬三,你倒是很有意思,以後跟着我混吧。”
林宇最後對着馬三明說道,其實他對於馬三明主動搭訕的行爲,早就心裏明白的很。
但他卻將計就計,故意讓這馬三明覺得自己的得手了,以便後面的計劃。
馬三明激動的都快給林宇跪下了,謝天謝地的對着林宇拜服一番,這才離去。
“林宇,可別怪我沒有提醒你,這傢伙就是一個牆頭草,以前跟着王龍,現在又想粘上你。”
唐佳看着離開的馬三明對着林宇提醒說道。
“我當然知道他是一個牆頭草,不僅是他,整個馬家都是牆頭草,這種牆頭草,別說跟着我林宇,就是給我提鞋都不配。”
林宇對着唐佳一笑的說。
“不過既然送上門來,我也很願意送他們一程,讓葉良辰再欠我一個人情,這不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嗎?”
林宇得意的算計着說。
其實林宇已經推斷出來,馬三明這麼做可不是他自己想要跟着林宇,而是馬家想要投靠林家。
雖然馬家在帝都僅僅是一個小角色,但是就葉良辰的實力,想要對馬家復仇,那恐怕還真未必對付得了。
現在馬三明送上門來,他能送上門,那麼馬高峯也會送上門,到時候也葉良辰可以直接下手,那簡單容易。
葉良辰也會欠下林宇一個天大的人情,至於讓這位主角戰神怎麼來還?
那林宇還要好好的想想,反正林宇的每次付出,都需要有豐厚的回報,尤其是對於葉良辰來說。
“林宇,我以前沒有發現,你居然如此無良,壞的都有些冒煙了。”
唐佳自然已經看穿了林宇的心思,不禁的說道。
“那好吧,我這壞人,以後就不陪你喝酒了。”
林宇被唐佳弄沒了興致,不禁的說道。
“別生氣嘛,有句話叫做男不壞女不愛,我真是愛死你這個壞蛋了。”
唐佳則是喝了一杯酒說道,讓林宇生氣都有些沒有了底氣。
“這女人太聰明瞭,確實不是一件好事。”
林宇也只能嘆息一聲,然後將手中的一杯酒跟着一飲而盡,發泄着自己的鬱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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