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七宗罪
接下來的日子,沒有人告訴我們怎麼修煉,怎麼組隊。我們就這樣,在這個神祕的空間逛了一整天。不過,這地方的風景還是挺好的。山清水秀,宛如仙境。
這次爬上來的人,加上我們一共有二十一個,應該可以組成三個戰隊。
因爲考慮到對方都有可能是我們的隊友,所以大家雖然彼此不熟,卻沒有敵意。
甚至有一個大塊頭,當他獵殺到一隻麋鹿的時候,還主動邀請我們一起品嚐。
大家在森林中的空地上,架起一堆篝火,開始烤食,並有了簡單的交流。
“我叫孟如海,你們叫我海哥就行了。”大塊頭笑哈哈介紹。
看得出來,這傢伙沒什麼心機。我趁機向他問道:“你是怎麼來到這裏的?”
孟如海道:“不記得了。”
“不記得了?”
“這不,都是我那位家門惹的禍。本想讓她通融通融的,哪裏知道她那麼鐵面無情。我就喝了一小口,有一半還吐了。哪想到那玩意這麼厲害!”
“哦!我知道了,你是喝了孟婆湯是不是?”張家文笑道。
孟如海點頭:“正是!”
“那麼,你們呢?”我回頭望向周圍的一羣人。
這羣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其中一個叫小羽的年輕人道:“實不相瞞,我來自崑崙山。來這裏之前,我正在和師父一起閉關修行,鑽研各種丹藥。沒想到,自釀一方,服之,卒!”
“然後就來到這裏。僥倖的是,丹藥喫多了,對孟婆湯有免疫,還記得生前的事。”
“對了,小弟精通各種陣法,但是武功不行,要是組隊的話,還希望各位多多關照。”
小羽的話音剛落,又有一個小老頭道:“我姓黑,名叫黑老漢。我是個江湖藝人,玩雜耍的。來這裏是因爲老子養了一隻白眼狼……”
老頭怒火上頭,臉都憋得通紅,頓了頓,接着憤憤不平道:“也不是狼,就是一隻八哥鳥。那傢伙翅膀都沒長齊全就被老子飼養,一直養大教他各種本事。”
“比如,教它騎自行車,教它講相聲,還教它如何去偷錢。”
“好傢伙!第一天就給我偷了八百多。我尋思着,有這小鳥,還去街頭表演啥呢?這麼一想,我便租了個屋子,每天躺着喝酒看電影,有時候也喊個女的,放鬆放鬆!”
“那日子,有喫有喝,過得美滋滋的。哪想,那隻鳥後來被警察逮住了,竟然一個字不漏,把所有的罪行說出來。這不,老子落了個盜竊罪!”“由於金額巨大,被判了十一年。好不容易熬到第九年,還獲得減刑,眼看就要出去了,哪想那天有個傻逼叫我八哥鳥,老子那叫一個氣,就跟他打起來了。”
“然後呢?”張家文問。
黑老漢道:“被別人打死了唄!哎!要是老子再年輕二十歲,不把他打出屎來,老子就不姓黑!英雄遲暮啊!哎!想當年,老子年輕那會兒,一個追着十幾個打。”
黑老漢講完,便輪到一個大美女。
好傢伙,穿着一套紅色的旗袍,那叫一個火辣。
只見她打開扇子,緩緩道:“我呢,來這裏之前,是個做無本生意的。你們叫我紅姐就好。就咱們店吧,總有一個老頭從門口路過,八十多歲了,每次都問,來一盤?”
店裏的小姐妹都笑他,說你都八十多了!
老頭說我很健康,我有錢。
一個星期後,老頭又來了。
就這樣,這老頭前前後後,來咱們店裏幾十次,一共持續了三年。這三年間,至少消費了十來萬。後來有幾個月不見老頭,小妹都急了。
半年後,老頭又來了!
只不過這一次,剛上樓才幾分鐘就聽到小妹一聲慘叫。
大家跑上去,才發現老頭手裏拿着一個玉米棒子,玉米棒子上面血淋淋的。
爲了這事,小妹去醫院縫了好幾針,對這老頭恨之入骨。
於是,小妹找到老頭居住的廢品站,把老頭關着門打了一頓,算是出了一口惡氣。
沒想到這老頭是個硬骨頭,竟然帶着一個炸藥包跑到咱們店。
就這樣,我來到了這裏!
聽完紅姐的講述,大夥大半天說不出話來,滿腦子都是關於那個老頭的各種幻想。
“姐,你說,那個玉米棒子,有多大?”張家文忽然問了一句。
紅姐踩了他一腳。
“有你的腦袋那麼大!”
“哈哈哈!”
接下來輪到一個胖子。胖子拿着一塊鹿肉狼吞虎嚥,就怕別人跟他搶似的。
他一邊囫圇吞棗,一邊唾沫橫飛道:“我的名字你們可以忽略不計,叫我阿肥就行了。以前大家都是這麼叫的。我爸在我很小的時候,就死了。我媽爲了供我讀書,做了雞。高一那年我去跟她要生活費,那事兒被我撞上了,後來我就抑鬱了。”
“抑鬱之後,我每天都靠喫東西釋放壓力,短短三年,從一百斤長到五百斤。有一天晚上我感覺有些難受,出不來氣,就這樣,活活把自己憋死了。”
“我靠!那你是怎麼爬上來的?”我很好奇地問。
阿肥看了看手中的鹿肉,“我不斷告訴自己,上面有喫的,上面有喫的,我把各種美食想了一遍,就這樣爬上來的。我爬了足足七天七夜!”
“那些鬼沒把你踹下去?”
“我這麼胖,誰踹得動?”
“這都可以!”
接下來,又有幾人講述了他們的經歷。我忽然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想。
“你呢?又是因爲什麼進來的?”我問一箇中年男子。
那人的眼淚很快流了下來。
“我叫林東,是一個公司小職員,每天忍受着上司的欺壓,他們甚至罰我去掃廁所,還把我掃廁所的視頻錄下來,說我是廢物。”
“我確實是個廢物!可我的兒子不是!那個臭女人跑了,我又當爹又當媽,把兒子拉扯大,他很優秀,智商很高,我就指望着他考上名牌大學,爲我出人頭地。”
“可是高三那年,有一次我發現他早戀,還和同學出去喝酒。”
“半夜,我找到了他,把他拉回家狠狠打了一頓。第二天,我發現他已經死了,就死在房間裏。他趁我不注意,用刀片割了手腕。”
“一整夜!我就是因爲憤怒,沒有進屋子去看他一眼!”
“哪怕看他一眼,也許他都不會死!”
“我有罪!!”
聽完所有人的講述,我的腦海裏浮現出三個字:“七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