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青蒿水

作者:槊定
“王大哥,這裏有人!”

  “先背長哥兒進去,都是趕路的苦命人,想必他們不會在意的。”

  朱翊鈞眯着眼,打量着三人,偵查人員沒有通報,這三人身上肯定是沒有武器的,爲了不驚擾各地百姓,朱翊鈞特別交代過,身不帶武器之人,不必驅趕。

  一個農家打扮的漢子,身約八尺,一身短打的裝扮,腳上穿着草鞋,上衣用麻繩勒住,手臂粗壯。

  另一個成年男子,揹着一約十歲左右男孩,男孩鏟青頭,面色憔悴,男子文人打扮,留有短鬚,身材瘦弱,身約七尺。

  “俺們是濮州人,驚擾幾位歇息,多有得罪。”壯漢一抱拳,算是打過招呼。

  朱翊鈞一個眼神,讓鄭奕、陳矩把放在腰間的手放下,這幾個人沒有危險。

  “我們也是路過避雨,幾位輕便。”朱翊鈞說完不再理會他們。閉上眼睛睡覺。

  他在最裏面,靠近香案處,鄭奕、陳矩、沈惟敬把他包圍在中間。

  火堆的火,漸漸要滅,壯漢幾人把溼衣服脫下來,孩童面色蒼白,要水喝:“爹,口渴,芒兒身上就像着火一樣。”

  偏瘦男子摸了摸孩童的額頭,又用臉貼上去試了試:“王大哥,芒哥兒額頭不燙,不是傷寒症狀。”

  孩童吵着鬧着要喝水,打擾到朱翊鈞睡覺,鄭奕脾氣火爆,訓斥道:“漢子,讓你娃小點聲,這裏還有人要睡覺,明早要趕路。”

  “俺娃得病了,都是莊戶人,你們矯情什麼?”漢子叫囂道。

  朱翊鈞幾人都穿着布衣,身上也沒任何佩飾,讓人一看就是平民百姓。

  “老鄭,別吵了!趕緊睡覺。”沈惟敬坐起來,把鄭奕勸住。

  “哼!裝什麼裝。”

  漢子說完,拿起地上的水壺到水給孩童喝。

  “爹,俺不喝,俺冷。”

  火堆燃燒的正旺,孩童忽冷忽熱。

  男孩弓着腰蜷縮成一團,身體不停的顫抖。

  “王大哥,芒哥兒打擺子,這附近沒有郎中,恐怕…,恐怕!”

  “打,咱倆輪換着打。”

  壯漢去廟外面,拿回來一根藤條,把男孩的衣服脫掉,用藤條抽打着男孩的後背。

  壯漢打累了,讓瘦弱男子頂替,瘦弱男子打了幾十下,男孩也沒有好轉。

  “打擺子就是被閻王勾去兩魂五魄,就剩一魂二魄,小時候村裏小孩打擺子,老人就這麼打,有的能把魂魄打回來,有的打不回來,小孩過幾天就不行了。”

  朱翊鈞不知爲何要打男孩,不過他與男孩不相干,所以沒有管閒事,現在聽陳矩這麼說,才明白爲何要打男孩。

  “去外面,弄兩顆臭蒿,再弄一碗涼水。”

  陳矩把青蒿採回來,朱翊鈞接過沈惟敬遞過來的涼水,把青蒿在水碗裏攪碎,然後遞給沈惟敬:“把蒿水餵給孩子喝,一會就好,這是治療打擺子的偏方。”

  “朱公子世代學醫,這碗水能治打擺子,趕緊讓孩子喝了。”

  壯漢和瘦弱男子氣喘吁吁,男孩的後背,已經被打出鮮血,藤條上的枝葉,混雜着男孩的血液,紅綠摻雜在一起。

  男孩已經打擺子,壯漢也不管是不是毒藥,只要有一線生機,他就願意嘗試。

  青蒿的味道很難聞,人們叫它臭蒿,也是有道理的。

  男孩已經麻木,壯漢掰開他的牙,把青蒿全灌了進去。

  “長哥兒,別吐,這是救命的藥,你要吐再也見不到你娘,還有二哥兒。”

  男孩僅剩一點的意識,聽到娘和二哥兒,勉強把一大碗青蒿水喝了下去。

  喝完青蒿水一刻鐘,男孩閉上眼睛睡着了。

  壯漢抱拳稱謝:“敢問神醫大名,俺叫王森,這是我的好兄弟徐鴻儒。”“農家子朱一君,吾並非神醫,天色不早,還是早早入睡,明早要趕路。”

  “朱公子,這臭蒿能治打擺子,您是怎麼知道的?”沈惟敬想問這個醫方。

  “抱朴子《肘後備急方》十六中記載: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漬,絞取汁,盡服之。”

  “抱朴子是?”沈惟敬好奇問。

  “葛洪!你老沈還學道,葛洪號抱朴子都不知道?葛洪字稚川,又叫葛稚川。”陳矩笑罵道。

  “咱問朱公子,你裝什麼大尾巴狼,沒卵子的玩應!”

  “老沈!你特麼別人身攻擊!”陳矩氣不過,起身要打沈惟敬。

  “說歸說,鬧歸鬧,別拿人身攻擊開玩笑,都趕緊睡覺。”

  ……

  當王森、徐鴻儒、還有王森之子,昨晚得瘧疾的男孩醒來,朱翊鈞幾人已經啓程走了二十里路。

  鄒平地處魯中泰沂山區與魯北黃泛平原的疊交地帶,洪武年屬淄川州,淄川州廢,又改屬濟南府。

  當晚在營地休息時,朱翊鈞幾人在當地買了一隻雞,架在火堆上烤着喫。

  “鄭奕,咱們走多遠了?”朱翊鈞拿起雞大腿,問鄭奕。

  “京城距鄒平大約九百里,現在我們已經出鄒平,軍隊後方還在鄒平,我們行軍九百二十里左右,軍隊大部行軍八百九十里左右。”

  “明日寅時初刻軍隊緊急集合,徒步行軍到青州府,鄒平距青州大約一百五十里,一日可到,士兵暈倒由後面的後勤隊負責,頭盔、馬刀、軍銃、背囊、水壺、全部背在身上,午時四刻,可休息辦個時辰,行軍乾糧自行攜帶。”

  “好,我這就命令偵查排,去給各營長下命令。”

  古人日行百里的軍隊就是精銳,現在軍營裏的士兵,都是精銳中的精銳。

  水壺裝滿水三斤、軍銃七斤四、軍刀三斤、頭盔兩斤、乾糧、平時換洗衣物、紙、墨、筆、硯、被子、還有行軍帳篷,每個人最少負重三十五斤。

  現代差不多四十斤。

  負重三十五斤,行一百五十里,這需要很好的耐力。

  “明天咱們也寅時起,徒步行軍到青州,和大部隊集合。”

  “朱公子也要徒步行軍百里?”沈惟敬皺着眉頭問。

  “吃了燒雞就要鍛鍊意志,不然燒雞白吃了,…哈哈。”

  “啊!”

  “好吧,聽朱公子的。”

  ……

  第二天寅時,天還矇矇亮,黑與白交叉之時,朱翊鈞揹着背囊,身上挎着水壺,穿着軍靴,也換上土黃色迷彩軍衣。

  最新款軍衣,偵查部隊土黃色,戰鬥部隊淺紅色,後勤部隊青黑色,以後會有很多顏色軍服。

  冬季作戰,還有白色披風,這樣能隱藏行軍。

  大明尚紅色,軍衣也有很多紅色,不過紅色太顯眼,這樣很容易暴露。

  朱翊鈞並沒有做的太激進,此時大明人還很喜歡寬袍大袖,不過新軍衣袖子改窄了,衣服到膝蓋大腿之間,褲子和現代差不多,軍靴也和現代差不多。

  朱翊鈞幾人揹着自己的背囊,寅時二刻啓程,帳篷、生活用品由偵查班負責整理。

  “行軍要調整心態,心情愉悅,累時調整呼吸,早晨天好,步伐可以加快一些。”朱翊鈞在前面走着,教他們怎麼徒步行軍。

  “這背這麼重,走一百多裏,我都快比牲口能走了。”沈惟敬在後面吐槽。

  “你越嘮叨,就越累,道路並不泥濘,調整心態。”

  “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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