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飲酒作詩

作者:狼風無痕
阿斐這樣一問,就連哥舒翰都提起了興趣,看了過來,想知道李驚雲該怎麼答覆這個問題。

  “很簡單,像我這樣,把手靠近火堆,然後在心中默數5個數。1,2,3,4,5。差不多就這樣的語速。如果超過這個時間手還可以忍受,就表明距離太遠,反之,則意味着距離太近。”

  李驚雲伸出手來,放在篝火旁,做出示範。

  阿斐和哥舒翰表現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看來真是隔行如隔山。眼前的這個傢伙,是廚子出身吧。

  不一會兒,肉串開始發出滋滋的響聲,狼腹部的肉是肥肉相間的,不斷有肥油冒出來,散發出野性的羶味。

  “有鹽和孜然嗎?”

  李驚雲皺着眉頭,問道。

  “鹽,我有。只有鹽。”

  阿斐答道。

  “你們幾個,把咱們的調料拿來!”

  哥舒翰對後面的軍士吩咐道。

  不一會兒,負責烹調食物的軍士就把各種調料包就送了過來。

  “將軍,這是要做什麼?”

  那軍士好奇地問道。

  “你跟着學學,以後軍中空閒的時候,也可以多個西域風味的下酒菜。”

  李驚雲把調料包挨個拿過來,看了一眼。有桂平,花椒,香葉,孜然粒,可以說是比較豐富了。可惜的是,沒有磨成粉末,不方便往肉串上塗撒。

  “將軍,可有金屬容器,盛水的那種?”

  李驚雲靈機一動,問道。

  哥舒翰有些犯難,爲了行軍方便,只帶了皮囊裝水和酒漿,哪有什麼金屬杯子。

  “有了,用這個吧!”

  哥舒翰把金屬頭盔摘了下來,口朝上遞給了李驚雲。

  李驚雲知道,肯把自己的頭盔給對方盛水,是唐代將軍對下屬最大的禮節。當即恭恭敬敬地接過頭盔,抓了一些調料用手搓碎了,放到頭盔裏,然後倒上酒漿,把調料淹沒了。

  哥舒翰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他沒料到對方居然把各種烹調的調料放到自己的頭盔裏。早知道這樣,就不給他頭盔了。

  眼看着狼肉串已經烤的七八成熟,李驚雲用抓起一把泡了調味料的酒漿,均勻地撒向肉串,濺到火堆上,冒起一連串濃煙。

  衆軍士看到一個七八歲的小孩如此沉着老練地烤着肉串,紛紛圍了過來,看看熱鬧。

  撒完調料後,李驚雲抓起一把粗鹽,小心仔細地均勻塗抹在肉串上。

  經過這一番操作,烤狼肉散發出奇異的香味,那種原有的野性羶味幾乎已經聞不到了。

  “好了,嚐嚐我的手藝!”

  李驚雲拿起一串狼肉,率先遞給了哥舒翰,然後又拿起一串肉,遞給了阿斐。

  哥舒翰看着冒着油光的肉串,撲面而來的是一種奇異的香味,當即咬下一塊,在嘴裏咀嚼起來。

  “好喫,好喫!”哥舒翰感覺這烤狼肉外酥裏嫩,火候掌握的極佳,更妙在吃不出絲毫的腥羶味,簡直是人間美味。看來,把頭盔借他使用真是明智之舉,一點都沒有讓自己失望。

  阿斐咬了一口,也驚得眼睛一亮,立刻加快了咀嚼的速度。即使再餓,食物再美味,阿斐都不會狼吞虎嚥,他一定要把食物咀嚼的極爲精細才嚥下去,這樣才能發揮出食物最大的用處,也方便自己的腹部能夠承載下儘可能多的食物。

  “你們也嚐嚐,不過,不能給你們太多。不用着急,我們的火頭軍已經學會了,他一會就烤給你們喫!”

  哥舒翰一邊大口喫着肉,轉眼間已經把一串狼肉喫下去大半;一邊把裝酒漿的皮囊拿過來,拔出塞子仰脖灌了一口酒。

  “肉是好肉,酒是好酒。痛快,痛快!小郎君,你倆要不要來一口?”

  李驚雲心念一動,他正想嚐嚐唐代的酒是什麼味道。接過皮囊,小心喝了一口酒,感覺入口渾厚,酒勁卻極小,多喝幾口也不會醉。

  關於古代釀酒的歷史,李驚雲知道一些。高濃度的白酒直到元朝時纔出現,在這之前,都只有六七度左右的各種糧食酒和果酒,僅比現代的啤酒的酒精度略高一些,也難怪詩人李白可以“會須一飲三百杯”。

  一口酒下肚,李驚雲的豪氣頓時升騰上來,大有一發而不可收拾之勢。

  “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

  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髮,朝如青絲暮成雪。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烹羊宰牛且爲樂,會須一飲三百杯。”

  一首唐代詩人李白的《將進酒》脫口而出,大有意氣風發之勢。

  “這是李太白去年所作新詩,沒想到小郎君已然郎朗上口,真是佩服。”

  哥舒翰拿起酒囊,又喝了一大口,神情之中竟有些蕭索之意。

  李驚雲暗叫僥倖,自己一得意竟然把還在人世的唐代詩人做的詩都吟誦了出來。萬一,這首詩比詩人本人做的還早,那可就鬧烏龍了。

  “李太白文武雙全,就是性格太過放蕩不羈。皇上雖然喜歡他,但是架不住一堆權貴的極力排擠。爲了緩和局面,也只好把李太白賜金放還。哪知道,他還沒出京城,就把皇帝賜給他的金子全買了酒,請所有進到酒肆的人暢飲。當時的場面我只是聽聞,當真是轟動一時。在心情極度鬱悶和癲狂下,李太白詩興大發,做出了這首《將進酒》,真是令人心馳神往啊。”

  哥舒翰一邊說,一邊又緩緩地喝下去一大口酒,神情之中透着落寞和蕭索。

  在這一刻,他是和李太白同病相憐的。同樣的心懷抱負,同樣的懷才不遇。可惜,李太白至少還有一個面聖的機會,而自己呢,恐怕在邊陲駐守一輩子,也只是個芝麻綠豆大小的守將。但願,如這神奇的男孩所說,自己能夠有一日出人頭地吧。

  阿斐此刻看着李驚雲的眼神都有些變了,之前聽他說出《哥舒歌》這首詩,只覺得朗朗上口,並無什麼高明之處。現在,他竟然能夠大段背誦如此優美的詩歌,真是讓人捉摸不透。

  “這首詩太也消沉了,不提也罷。小郎君,你能否自己做一首詩,形容軍旅生涯的,讓咱們都提振一下士氣?”

  哥舒翰哈哈一樂,滿含期待地看着李驚雲。

  “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

  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

  哥舒翰的這個要求,自然難不倒李驚雲。作爲穿越者,只要把唐代以後的詩詞信手拈來,就可以對付過去了。

  李驚雲在烤肉串的時候,腦海裏就浮現出岳飛的《滿江紅·寫懷》。只不過,把有歷史背景的那幾句詞抹去,最後弄得不倫不類,前文不搭後語。

  饒是如此,哥舒翰等人還是被震驚的目瞪口呆,喃喃地反覆念着“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這句,竟似是癡傻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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