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七章 別怪我欺負人 作者:未知 “好了,不要說了,在夏侯蝶出院之前,希望你們能好好想想,怎麼能讓夏侯蝶徹底忘記這段傷心的記憶,不然到時候別怪我欺負人。!” 東方黎說完,沒有看慕萊斯就氣沖沖的走了,東方黎其實真的想欺負慕萊斯他們一家,他們仗着自家人多,爲老不尊,不會辦事,沒有同情心,沒有懺悔心,欺負夏侯蝶,東方黎欺負他們一點也不爲過。但東方黎只想讓夏侯蝶快樂,所以東方黎還是希望慕萊斯他們一家可以想辦法讓夏侯蝶車的忘掉這段傷心的記憶。如果夏侯蝶高興了,那東方黎可以不過問這件事,並且不會對慕家做任何事情,但是,如果慕家,還是那個樣子,東方黎是不會原諒慕家的,雖然東方黎現在沒有實權,就算東方黎不接用東方集團,東方黎相信也會有人給東方黎幾分薄面,讓慕氏無法生存。 看到東方黎氣沖沖的走後,慕萊斯也不知道怎麼辦了,東方黎都這樣說了如果自己還追上去恐怕東方黎也不會原諒自己的,慕萊斯本來很激動的,但是慕萊斯現在很擔憂,東方黎說的話就是在警告他們,慕萊斯也煩惱了,不知道怎麼和夏侯蝶道歉,更別提讓夏侯蝶忘掉這段傷心的記憶,這段記憶有東方煜,恐怕夏侯蝶永遠也不會忘掉的,慕萊斯感覺東方黎說的根本不能辦到嘛。 “就是這樣的,爸,怎麼辦。” 慕萊斯很擔憂,這根本是一個無法完成的任務,慕萊斯感覺東方黎還不如讓他在十天之內建一個商業樓呢,讓夏侯蝶忘掉傷心的記憶???!!!根本不可能啊,可是如果慕家做不到,那慕家就會遭殃,慕家起步晚,很多人虎視眈眈的看着慕氏,別說外面的企業,公司裏就有人盼着慕氏出問題,然後取而代之,慕萊斯真的不知道怎麼辦了這件事真的只能和慕父商量了,而且這是慕妮琪犯下的錯,就是家裏的事,如果因爲家裏的事,而影響公司,那慕氏註定不會屬於慕家,總會成了別人的嫁衣。 “東方黎真的這麼說?” 慕父沒有想到東方黎會給夏侯蝶出頭,看來夏侯蝶在東方黎心裏的位置很重,東方黎這麼在意夏侯蝶。那給夏侯蝶道歉,更不能馬虎了。本來慕父就想去找夏侯蝶贖罪,可是夏侯蝶根本不見他,這也讓慕父犯了難。現在東方黎找上門來了,慕父恐怕不能是隻見見夏侯蝶那麼簡單了,實在不行真的要逼慕妮琪去給夏侯蝶道歉了。 慕父不會同意夏侯蝶和東方煜在一起的。而東方煜,慕父本來就不贊同慕妮琪和東方煜在一起,首先說東方煜喜歡的事夏侯蝶,慕妮琪根本入不了東方煜的法眼,就算慕妮琪真的和東方煜在一起了,慕妮琪也不會有多麼幸福,再說敬小茗,敬小茗是出了名的厲害,當初夏侯蝶和東方煜就是因爲敬小茗才遲遲不能在一起,如果慕妮琪去了東方家,敬小茗和慕妮琪肯定弄不來,慕妮琪不像夏侯蝶能屈能伸,從小慕父,慕萊斯,尤其是慕母把慕妮琪慣的受不了一點委屈,慕妮琪肯定受不了敬小茗的指責。再說東方黎,東方黎今天的態度很明顯,東方黎認定了夏侯蝶,就算夏侯蝶不和東方煜在一起,夏侯蝶也是東方黎的孫女,慕妮琪嫁入東方家,東方黎怎麼會喜歡一個傷害了他孫女的人呢。最後說,東方煜,慕妮琪能得到東方煜,全是靠搶來的,這個方法真的不光明。慕妮琪本來就對不起夏侯蝶,現在又要從夏侯蝶身邊搶走東方煜,於情於理,慕父都不能同意。 “嗯,爸,怎麼辦?” 慕萊斯現在沒有慕父那麼淡定,姜果然還是老的辣,慕父分析問題很是透徹,而慕萊斯就少了冷靜的氣質,遇到這件事,慕萊斯一下就亂了套。 慕父其實也沒有把握夏侯蝶一定能原諒慕妮琪,夏侯蝶不想追究慕妮琪,恐怕是因爲不想和東方煜有瓜葛,就算夏侯蝶心地在善良,恐怕也不會原諒一個人搶走夏侯蝶的老公,殺掉夏侯蝶的孩子,搶走夏侯蝶的孩子的人。 “別急,我先去想辦法見夏侯蝶,你先去把和東方集團的合約坐實。” 慕父感覺現在問題出在夏侯蝶身上,如果夏侯蝶真的原諒了,那什麼也沒有了,也就沒事了,可是慕父感覺就這樣恬不知恥的讓夏侯蝶原諒慕妮琪,實在太無恥了,可是慕父也沒有辦法。爲了慕氏的前途,慕父沒有別的辦法,東方煜很重視這次的合作,所以如果慕氏和東方集團可以好好合作的話,那東方黎也會考慮一下的,反正慕父會小一切有利於慕氏的辦法,儘管不是特別光明。慕父感覺慕妮琪也是時候爲自己的莽撞,自私和不聽話,負責了,現在所有的問題都出在慕妮琪身上的如果慕妮琪能和夏侯蝶道歉,並且不搶東方煜的話,就算夏侯蝶不原諒慕妮琪,東方黎也會有所動容的,慕父必須讓慕妮琪認識到她的行爲帶來了多麼慘重的代價! 慕萊斯沒有想到慕父能這麼沉得住氣,也許是自己對東方黎太過崇拜了吧,以至於自己的腦子沒有轉過來,擔心了半天,慕萊斯感覺自己太失態了,怎麼可以這樣。這樣的自己怎麼能擔任慕氏的老總呢。 “對了,爸,還有一件事,最近我能感覺到慕氏被人控制了。” 慕萊斯看着慕父,感覺很無奈,她也沒有辦法,不知道怎麼回事,自家的公司就被控制了,而且還查不出來是誰,慕萊斯也很好奇,自己得罪了誰,今天看到東方黎,慕萊斯有一剎那懷疑東方黎,可慕萊斯立刻就打消了這個念頭,東方黎是個正直的人,如果東方黎是控制自己,東方黎今天也不會來警告慕萊斯了,而且慕萊斯相信東方黎絕對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