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發佈者
不過,在手機上把這段話發給陸禹後,奈亞子左手從旁邊的小桌上拿起了自己的護照,端詳了起來,“慶有·馮·亞琛”,不錯的名字,土氣之中不乏洋氣。
而這個小桌旁邊的休閒椅上,一個金髮碧眼的美麗女子正在熟睡,發出輕輕的鼾聲,修身的睡衣勾勒出的完美曲線,令人不禁感嘆這是上帝派來凡間的天使。
欣賞完妻子的睡顏後,奈亞子右手又拿起了好幾串車鑰匙,什麼捷時保191、阿頓馬斯丁DBX應有盡有,最後他將這些鑰匙都丟了出去,默默唸叨着:“一定要活下去......”
陸禹當然沒有看到這些,不過還是覺得這人有些趣味。
“其實噩夢遊戲開啓了新功能,本來就可以進行羣組。”
“我不信任它。誰知道它有沒有偷窺我們的祕密。”
“你說的好像有些道理……”陸禹想了想,“這樣吧,我還有幾個朋友,我去問問他們的意思,如果他們同意的話,看能不能說服他們加入你這邊的羣聊。”
“那太好了。”奈亞子回覆得很快,“我等你的消息。”
陸禹嗯了一聲,道了一聲別,隨即下線了。
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尤其是,在看到林舒顏送來的照片之後,他的心中,充滿了疑問,但是在這之後,接連發生的事情,卻讓他無暇顧及那一邊。
現在,林舒顏和自己的任務都已經順利通關,該是着手調查“靈異照片”的事件了。
在十幾年前的案發現場,有一名目擊者拍攝下了這四張照片,其中最後兩張,幾乎是一模一樣的場景,但是卻出現了異乎尋常的“鬼影”。
照片能夠反映出的信息很有限,但是,倘若能夠找到當年這些照片的拍攝者,也許還能夠獲取到更多的信息!
雖然身體十分疲倦,但陸禹並無睡意,他又將林舒顏留下的照片從抽屜中取出,重新觀察起來。
這四張照片他已經反覆研究過許多遍,前三張仍然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只有第四張……
照片上突然多出來的人,以及身後影子一樣的無頭鬼影。
旁邊的四個人,似乎對於這多出來的一個人毫無覺察,仍然保持着和第三張照片同樣的姿勢,好奇地朝着被警戒帶圍起來的地方打探着,一名警察正站在那裏面,伸手拉着黃黑相間的警戒帶。
警戒帶還沒有完全設置好,說明照片拍攝於案件發生不久,此刻警方纔剛剛來到現場,也就是說,這照片上的人影和鬼影,很有可能與父母遇害的事件有關!
當年案發的時候,自己太小了,完全不具備調查的能力,等到自己長大,想要回頭挖掘真相的時候,許多痕跡,已經湮滅在了時間之中。
就像這四張照片……
根據林舒顏的描述,這些照片,是案發之後不久,有人發在一個論壇上的,只是這個網站因爲經營不善,很快就已經倒閉,用來存儲圖片的空間也早已關閉,也不知道林舒顏用了什麼樣的手段,竟然連倒閉網站的數據庫也能打開,竟然找回了當時上傳的照片。
而自己僅憑一些普通人的手段,當然無法接觸到這樣的東西。
要不要,再借助一下對方的幫助呢,還有,她將這些東西交給自己,在鑰匙的信息已經發布的情況下,會不會是,另有目的呢。
他不能不慎重地考慮這些問題。
除了林舒顏,還有沒有別的力量可以藉助,陸禹的腦海之中,很快浮出一個名字。
李和川。
李和川現在的身份,是林州市南湖區刑警支隊的隊長,大小應該有一些搜查線索的權限,雖然這算是私事,但同時也事關十多年前的大案,又是兩個人共同的成長經歷,現在既然有了新的線索,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似乎更好。
隨四張照片附帶的,還有打印出來的網絡截屏,可以看到發帖人的名字,是一個叫做“巴山夜雨”的傢伙,已經過去了十幾年,不知道還能不能找到這個人。
看看時間還早,陸禹稍事休息了一下,想到這位李隊長工作繁忙,硬是等到了午休的時間,纔給對方打了一個電話。
殊不知李和川一聽到是十幾年前的案件有了新的線索,立馬從電話那頭蹦起來,立刻就要求和陸禹見面。
三十分鐘後,一家氤氳着煙火氣的餐館門口,當陸禹行色匆匆趕到的時候,李和川早已經坐在靠窗的位置,朝他招了招手。
“你說,有人拍攝到了當時的案發現場?”陸禹剛一坐下,李和川就急急的開口。
座位林州市的本地人,雖然當時還小,李和川對這起案件還是很熟悉的,更何況他後來與陸禹又成爲了知交,只是案件發生的時間太過久遠,當時的監控手段又太缺乏,導致線索全部中斷,他有心無力,就算想查也無從查起。
陸禹也不磨嘰,取出那個黃色的牛皮紙袋,交給了李和川。
李和川立刻將其打開,取出裏面的照片和資料,他先看了四張照片,一張一張快速地掠過眼前。和陸禹不同,在看到第四張照片的時候,他的目光突然頓住。
“這裏是……”
他指着照片的左下角。
單看前面三張現場外圍的照片,其實並無可疑之處,但這第四張……
第四張照片上所拍攝到的,也是案發現場的外圍照片,但是,他立刻發現了,其中的圍觀者,多了一個,而且,留下了一道奇特的像是影子的東西。
而根據林舒顏提供的資料,這是一個網名叫做“機智的胖虎”的網友,拍攝下這些照片之後,因爲覺得“照片可能有問題”,所以發佈到網上讓大家“幫忙看看”。
“當時那個網友說,已經將照片提交給了警方,你看看,有印象嗎。”
李和川又將照片仔仔細細看了一遍,搖了搖頭,“沒印象,也許是對方當時其實並沒有提交警方,又或者提交了,但當時經辦案件的人並沒有從中獲取有價值的線索,也就沒有刻意留存在檔案中,像這種模棱兩可的所謂線索,我們通常會從羣衆之中接收到很多,大部分其實沒有特別的價值,不可能一一編檔留存。”
:https://www.zibq.cc。:https://m.zibq.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