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47
怕她壞事,蔡連城之後更是直接沒收了她的手機,夥同蔡連慶、蔡春陽、蔡春燕三人,開啓24小時輪班盯梢模式。
期間,幾人還輪番勸她:
“嫂子,錢是個好東西,一百多萬,你累死累活多少年才能掙來?如今有這麼一個大好的機會放在你面前,你要學會珍惜啊!”
“媽,你放寬心,你是大哥的親媽,大哥做不來告你的事!”
“媽,咱們家這麼窮,大哥接濟一下咱們怎麼了,都是一家人,沒必要斤斤計較。”
“……”
他們說的那般頭頭是道、理直氣壯,袁霞差點就被他們洗腦了。好在她清楚地知道,東窗事發後,她纔是那個需要擔負責任的人。
所以,她佯裝被說服,騙過他們後,成功逃脫,跑到了宋明明那兒。
雖然袁霞向着宋明明,很大程度上只是爲了不讓自己陷入是非禍端,但宋明明對於她最後的選擇還是非常欣慰——至少她沒有利慾薰心,爲了錢,再拋棄他一次。
不過,接下來的事情對於袁霞來說變得更加複雜了,因爲蔡連城收了人家的錢。
她打電話過去勸,讓蔡連城把錢退了。但蔡連城跟光棍,“來不及了,人家已經拿到了你的親筆簽名,這時候,便是把錢退了也沒用。”言下之意就是,事已至此,要麼讓宋明明放棄訴訟,要麼就讓袁霞等着跟宋明明掰扯。
“正好你在那兒,這幾天就跟你兒子好好商量商量,看能不能讓他不要因爲這點錢就把你告上法庭。”蔡連城無賴的很,擺明了他不會退錢,把矛盾轉移到宋明明和袁霞身上。
但宋明明有專業的律師指導,根本不接他這茬,“媽,冤有頭債有主,這件事跟你沒關係,我肯定不會告你,但是保險公司和蔡叔叔……他們的所作所爲實在讓我難以接受。”
袁霞知道,事情走到這一步,宋明明和自己後成立的家庭已經鬧到了無法調和的地步。而她,手心手背都是肉,卻必須站隊,必須有所捨棄。
最後,誰也不爲,只爲了她自己,袁霞決定站在宋明明這邊,至少,在這邊,她是絕對安全的。
可憐蔡連城還以爲袁霞會爲兩個孩子考慮,哪怕再不情願也會把這鍋給背了。最後的結局要麼是宋明明敗訴,他們家這邊錢拿到了,人也沒事;要麼是宋明明勝訴,他們家這邊拿了錢,把袁霞送進去。
但兩個月後的開庭,蔡連城做夢都沒想到,最後被送進去的人會是他自己,錢被沒收不說,還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當真晦氣!
這件事的突破口,其實就在後加入的蔡連慶身上。
李俏俏僱的私家偵探跟着蔡連慶,一段時間下來,不知道拍了多少有關他們收受賄賂的鐵證。李俏俏看了視頻和照片,旁的不說,就希望他們到時候能有錢賠。
開庭時,保險公司和宋明明雙方都拿出了至關重要的證據,一個證明自己理賠過,一個證明自己的保險並沒有得到任何性質的理賠。
但對於宋明明這方後續提供的關於保險公司和他繼父之間幕後交易的人證物證,顯然對還原整個事件的真實性有着非常重要的幫助。
最終,法院判處保險公司即刻賠償宋明明理賠金200萬元,另外還要支付30萬元的利息作爲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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