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請你吃肉 作者:未知 這是一片北方的山林,柞树、槐树、桦树、落叶松,彼此犬牙交错,遍布山岭,茂盛而葱茏,一直延伸到视线消失的地方。 密匝匝的树林裡,响起窸窣的脚步声,分开枝叶,一個人影跌跌撞撞走了過来。他直奔一处山坳,那裡有水流的声音传出,果不其然,是一個清澈的水池。 捧起清凉的池水,仔细清洗,不放過任何角落,片刻之后,水池映衬出一张年轻的面孔,十足新嫩,最多十三四的样子,皮肤沒有半点瑕疵,饱满的胶原蛋白几乎要溢出来。 眼睛皂白分明,鼻梁英挺,嘴唇红润,牙齿整洁白皙,真是一個好看的少年郎! 偏偏這個少年郎沒有头发,脑袋光溜溜的,如同剥了皮的鸡蛋,不只是头发,就连眉毛和睫毛都少的可怜。不過即便如此,少年也咧着嘴,露出满意的笑容。 “能从山火逃出来,别說变成小和尚,就算变成小尼姑,也只能认了!”少年喃喃自语……他叫刘淳,是一名农业专业的大学生。 相比其他的同学,刘淳对土地有着超乎寻常的热爱,发自骨髓的那种……家裡往上数,几辈子都是农民。土裡刨食,靠土地吃饭,就是天下最大的真理! 刘淳深信不疑,哪怕费尽千辛万苦,成为了全村唯一的大学生,在省城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依旧在积攒了一笔钱之后,回到了老家,承包了一片土地,办起了养殖场! 一切都十分顺利,谁知一场山火,打断了刘淳的致富美梦。 等他再度醒過来,发现自己身处一片漆黑的焦炭之中,用尽浑身的力气爬出来,在地上,留下一個小小的人形印记。 在那时候,刘淳就发现了异常,他的手脚都变小了许多……莫非是浴火重生,凤凰涅槃?刘淳来不及多想,饿到痉挛的胃,让他看到树皮都想咬一口! 刘淳很幸运,他沒走两步,就踢到了一個圆滚滚的东西,拾起一看,居然是只烧焦的兔子,显然,可怜的兔子沒有猪脚光环,只能成为猪脚的口中餐了! 撕掉焦黑的皮毛,裡面的肉還算鲜嫩。 百步之外,居然還有個猎人搭的窝棚,空空荡荡的。刘淳顺理成章,霸占了窝棚。他在裡面找到了一张被人丢弃的破麻片,已经腐烂到掉渣,刘淳小心翼翼围在腰上,就算沒人看,也不能光着屁股啊! 解决了“衣”,接下来就是“食”了……足足一個时辰之后,第一缕青烟蹿起,刘淳几乎感动的哭了。 钻木取火! 他做到了! 赶快把半熟半生的兔肉放在上面烤,刘淳吃光了大半個兔子,只剩下一对最肥的后腿,他想留到明天吃,毕竟不是每天都能捡到兔子的。 吃饱了肚子,刘淳终于有精力思考了。 如此浓密的森林,沒有半点现代的痕迹,唯一人类的遗迹——窝棚,也是用树枝撑起,外面罩着桦树皮,连接处是用麻绳绑起来的。 沒有铁丝,沒有尼龙绳,甚至连包装的塑料都看不到……這個猎人還真是环保啊! 刘淳如是感慨着,他又转了一圈,在距离窝棚不到十米的地方,发现了一支长矛,在中间断开了,看样子似乎是被什么东西踩断的,他把半截长矛抓起,上面有着一层厚厚的铁锈。 刘淳拿着长矛,找了一块石头,用力把铁锈蹭去,露出长矛的面目,他仔细辨认,发现锻造的手段非常落后,铁上面有很多密集的气泡孔,像是蜂窝似的。刘淳不由得摇了摇头,拿如此之差的武器去打猎,這個猎人不只是环保,還胆大包天啊! 正在這时候,突然响起脚步声,刘淳下意识抓紧了手裡的半截长矛,虽然简陋,却也是他唯一保命的东西了! 他警惕扫视着,从不远处,走来一個很高壮魁梧的大汉,满脸的络腮胡子,還背着一张弓,衣服破损多处,露出遒劲的手臂,肌肉遍布,充满了力量。 刘淳发现,大汉脚上穿着一双麻鞋,上面是麻布的裤子,打着绑腿,再往上,盘扣短袄,头上是個桃儿大小的发髻,用木簪别着,外面罩着一层網巾。完全是古人的打扮,尤其是一张古朴的大弓,更像是出土的文物。 這家伙绝不是什么叶公好龙的汉服爱好者,也不是某些粗制滥造的影视剧演员……浓密的森林,简陋的窝棚,断裂的长矛,還有眼前的大汉! 刘淳突然涌起一個可怕的念头,自己不会到了另一個时空吧? 一把大火,把自己烧得穿越了? 刘淳傻住了,那個大汉走到了他的近前,都沒有反应,傻愣愣的,跟中了定身法似的。大汉瞧了瞧他,小家伙赤着上身,连头发都沒有,光光的脑壳,很是怪异。但大汉也沒心思管這些,他咳嗽了一声,“小子,你是山民?有吃的嗎?” 刘淳還是沒法应,大汉无奈摇头,用力勒紧腰带,准备离去。突然刘淳抬起头,“有!” 他把仅有的两個兔腿送给了大汉。 “那個大叔……你能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嗎?” 大汉疯狂啃着兔腿,三口两口就吃光了一個,正在啃下一個,听到刘淳的问话,他愣了一下,“小子,你是這山裡人?” “嗯,我一直住在山裡,几天前,发生了山火,就剩下我一個人了!”不用演戏,刘淳的声音就跟哭差不多了。 “怪不得头发都烧沒了,能活下来就是运气!好运气!” 大汉心中想到,他飞快啃光了两個兔腿,随手把骨头扔了,在胸前抹了一把油脂,感叹道:“小子,看你挺可怜的,偏偏三爷還有事情,帮不上你。”大汉顿了顿,又道:“当下是洪武二十年,你一個人沒法在山裡活着,能出去就出去吧!不能出去——反正老子也沒办法!” 大汉舍不得耽误時間,用力一跺脚,快步离开。 …… “洪武二十年啊!” 刘淳从窝棚出来,找到了水池,清水洗過,脑子也跟着清醒了。 穿越对他来說,不是什么接受不了的事情。 洪武二十年,也不是什么可怕的年份! 相反,在朱元璋的励精图治之下,大明已经有了几分盛世的底蕴。 尤其难能可贵,在三四百位皇帝之中,朱元璋算是最疼惜老百姓的,沒有之一!靖难之役离着還远,這是個很惬意的時間。 前提是自己能走出深山,還有,他要取得一個合适的身份。洪武年间,最严厉的就是户籍,入不了黄册,沒有路引,寸步难行! 刘淳思索着,他倒是不觉得走出深山有什么难的,即便沒有指南针,他依旧懂得怎么辨认方向,只要向南走,就错不了! 刘淳一個鲤鱼打挺,重新站了起来。 “大明朝,小爷来了!” 刘淳用力大叫,胸中的愤懑一扫而光。此刻已经是傍晚,他准备返回窝棚,规划一下,等天亮之后在出发。 突然,池边的树林传来沙沙的声音。 “是那個大汉?” 刘淳循着声音看去,不看還好,一看吓得魂飞魄散! 从草木丛中,探出颗硕大的脑袋,长长的鼻子,锋利的獠牙,棕黑色的皮毛,嘴角還垂着口水,正吭吭唧唧向水池走来! “野猪!” 刘淳简直抓狂了,他可不想变成野猪的晚餐,老子還要领略大明的风光呢!在這一刻,身体的潜力百分之一百二十爆发出来,刘淳几乎沒有犹豫,转身三步两步冲到了一棵槐树的前面,攀着粗糙的枝桠,身体比猴子還灵活,迅速上到了十米左右的高处,抱住一支碗口粗细的树枝,大口喘气。 就在這时候,那個硕大的野猪居然冲了過来!超過五百斤的大野猪,就像是一個威力十足的坦克,横行无忌。超過十厘米的獠牙,比匕首還锋利,刘淳甚至能想象到刺入身体会是什么下场! 野猪像是发了疯,用庞大的身躯,一下一下,奋力撞击,刘淳觉得自己就像是大海上的一叶扁舟,随着风浪起伏,随时可能被吞沒。他的心嘭嘭乱跳,唯一能做的就是手脚并用,抱住了树枝,最好野猪的精力能赶快消耗殆尽,不然,他的下场一定很惨!哪怕手裡有半截长矛,凭着他单薄的身躯,也不是野猪的对手! 突然,野猪停下了撞击,抬起硕大的头颅,向一個方向望去,就在這时候,一支箭突然穿過蒿草,正好射中野猪的左眼! 這一箭可是够深的,足足射进去小半截。但野猪的生命力也不是开玩笑的,发疯的畜生朝着二十米外射箭的人冲了過去! “是他!” 刘淳认了出来,来人正是那個大叔!他身手灵活,野猪冲来,不慌不忙绕着大树转圈,躲避野猪的攻击,同时又准备再给野猪致命一击。 不凑巧的是,大叔的箭壶被藤條挂住,转身之际,箭洒落了满地。来不及拾起,野猪就冲了上来。 大叔脸色骤变,急忙奔跑,正巧到了槐树下。 “给你!” 刘淳几乎沒有考虑,就把手裡的半截长矛扔给了大叔。大叔果断接過,這时候野猪狂叫着冲来,大张的嘴巴裡,喷出恶臭的气味。 大汉瞧准了机会,就是這一下了!他奋力将长矛刺入野猪的上颚,同时迅速滚开,几百斤重的野猪受不住势头,直挺挺撞上了槐树,长矛再次断裂,可也顺着脆弱的上颚刺入后脑。 一击致命! 野猪轰然倒地,大叔远远避开,等野猪停止了挣扎,他才走了過来,抬头看了看树上的刘淳,忍不住摇头。 “小子,還真是有缘,下来吧,三爷請你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