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恶名一刀 作者:罗森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三月自由都市暹罗 暹罗,属于自由都市同盟裡的中级城市,经济力普通,虽然同时有水陆交会,却因为先天上的障碍,难有什么大发展,唯一所有的特色,即是其独树一帜的南国风情。 暹罗的气候四季如夏,到了六、七月的时节,市内与火炉无异,现在虽只是三月天,火辣辣的太阳,仍晒得人昏昏欲睡。 但是,仅仅百裡外的另一城市,斯歌德,却仍未脱离冬雪的笼罩,弥漫在一片银白世界裡,事实上,该城市四季如冬,回暖的机会根本就不多。 相隔百裡,顶的都是同样一片天,之所以有這么古怪的气候差异,只能归因于地域性的磁场极度混乱。 磁场就是存在于一地之内的自然能源总称,行诸于外,便能造成许多不可思议的效果,东方仙术中的堪舆之法,即是由此而生的专属学问。 冰之大陆西方外海的一处群岛三角洲,便被公认为磁场不稳定的一级危险区,经過该区的商船,常常无故失踪,未曾有被寻获的例子。 自由都市所在之处,即是风之大陆上磁场最不稳定的一带,最显着的特徵,便是如暹罗這类的酷热,或是不稳定如昨天五十度高温、今天零下三十度低温的情形;至于如“东边太阳西边雨”那早就是稀松平常,见怪不怪的普通事了。 经過千万年来的研究,大陆上的生物,已逐渐能在一定范围内控制磁场。譬如在都市边界设立大规模结界,保持一個都市终年长热,另一都市长年冰寒,或者把原本差异极大的天气,锁定在某些天内,如使某城市终年晴天,但七月一至,便一夕变天,连下一個月的豪雨,种类繁多,不胜例举。 “隆!隆!隆!” 远方隐然传来几声闷响,是大批人马奔近的声音。 這裡是入城几條要道必经之处,饱含热气的微风,带起地上沙尘,吹拂开来。一名壮硕青年,抹去额头涔涔汗珠,咒骂道:“天杀的,怎么今天手气這么糟糕,本大爷等了一個早上,半头肥羊都等不到,真他奶奶的。” 从早上到现在,并不是真的沒有人经過。事实上非但有人,而且還很多,多到都是一两百人同行,這么大的规模,当然不是兰斯洛這個笨强盗可以吃下的。 由于长期以来過大的贫富差距,风之大陆的治安并不算太好,除了雷因斯蒂伦及少数区域外,剩下的国家都可說是纷扰不断,只要偶遇天灾,随时都会酿成灾荒,造成大规模民变,若再遇到治理的官吏不好,一场动乱是免不了的。 平民穷饿到极点,大则造反,小则当盗贼,如此一来,治安当然欠佳。 便算不生灾荒,眼下年轻一辈,也流行一种观念,“盗贼是成名、累积实力的最佳职业”,比起老老实实的练武、闯荡江湖,闯出名堂前還得忍受落魄生活;直接下海当盗贼,无疑是條捷径。既可掠夺大量金钱、女人,又可名正言顺地拿人试刀,藉实战增强武艺,有什么修练比這還惬意? 不過当盗贼也不是完全沒有风险,毕竟不是到处都是软柿子,所以除非真是对自身武艺有相当信心,大部分都会選擇加入盗贼团。 因此,一個有名气的盗贼团,受瞩目的程度甚至超過同级数的骑士团,往往会吸引许多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自动加入,以期迅速成名。甚至有些成名的骑士,为了牟取暴利、或藉机了断私怨,也加入或自组盗贼团。 就分類而言,兰斯洛属于前者;而其馀的许多成名武者,就属于后者了。 基于這些理由,大陆上想当然尔是盗贼遍布,各地官府抓不胜抓,甚至有些时候反而還不是对手。在這样的情形下,来往商旅只好自求多福,聘佣兵、或是结伴上路以壮行色。一二百人的商队,根本就是常见到不能再常见的基本常识,只有兰斯洛這等笨贼,才会沒将之估计在内。 “好渴啊……啊!他妈的!”发现水壶的水已经见底,兰斯洛气的随手抛去水壶。 他得到消息,暹罗近日内有笔大买卖在进行,自由都市许多盗贼团得到消息,都赶来此地,想分一杯羹。由于這是重振业绩、打响名号的好机会,他也闻风而来,现在则是想在入城前,先捞点小的当车马费。 “不管了,再等一刻钟,要是再沒有人来,本大爷就直接入城。去裡面也是抢,在這裡也是抢,干啥子要在這裡晒太阳!” 对业绩感到气馁,兰斯洛只好這样自我安慰,自己怎么說也是大盗……呃!未来的大盗,像這样小家子气的买卖,实在和自己的身份不合,做不成是应该的…… “咦!有人来了。” 忽然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听来只有孤身一人,正是下手的好对象,兰斯洛欣喜若狂,低身躲进埋伏的位置,等着肥羊进入圈套。 听着脚步声,兰斯洛不禁有些兴奋,自离开杭州以来,他便立志作盗贼,這期间,也曾做過十几起案子,但都是和其他人一起下手,而且失败件数居多,像這样以個人能耐作案,倒還是第一次,心下难免紧张。 “三、二、一……”兰斯洛默数時間,確認时机已至,低喝一声,自埋伏处奔出。 “站住!不要……” 兰斯洛一面斥喝,一面大步奔了出去。他已想得周全,仗着自己体格魁梧,一上来便要先声夺人,以凶狠气势压倒对方,让肥羊乖乖将荷包奉上。 谁知道,人才冲出去,一句“不许动”還沒喊完,两旁忽然升起一片喊打喊杀之声,兰斯洛一愣,第一反应就是自己中了埋伏,反被人包围起来,但喊杀声多半中途便止,反而成了一股奇异的沈默。 (搞什么鬼?) 往左右一看,六七個年纪不同、打扮不同的盗贼,手持兵器,分别从几处跑了出来。面上的惊异表情,证明彼此间并非同夥,只是不约而同地选在此处,捡中了同一匹肥羊而已。 大夥儿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在理解整個事态后,喊杀声再起,众人纷纷朝离自己最近的那人挥刀,先拼個你死我活。 “唉!经济萧條,连作强盗都作到恶性竞争,真惨!”兰斯洛感叹着,飞起一脚,把一個狂呼大叫奔向自己的臭贼踹倒,率先奔向目标物。 那肥羊似乎是给吓坏了,浑身颤抖地瘫坐在地,兰斯洛一马当先,奔到他面前,朗声道:“不用怕,本大爷只是求财,只要你乖乖交出身上钱财,本大爷就保你……”說的同时往下端详,且看看是谁那么走运,成了兰斯洛大王此行的第一位受害人。 不看還好,這一看,只把兰斯洛气了個七窍生烟,只见一名矮胖青年,脸如土色,满身肥肉不停地抖动,一双红色眼瞳居然像猫一样,眯成了一條缝。 兰斯洛怪叫道:“搞什么?本大爷埋伏半日,居然碰到了個雪特人!” 雪特人,与大魔神王相同,這個名词在风之大陆上是种禁忌,但是和大魔神王的禁忌不同,有關於雪特人的禁忌,大概是這类的形式──“本场所属高级餐厅,狗与雪特人禁止进入。” 传說中,在神话时代,有一個种族协助诸神开辟天地,但是因为自身的贪婪、高傲,以及极度的贪财,忘记了诸神的恩赐,狐假虎威,犯下了许多的恶行,因此被诸神处罚,从此之后,這個种族的身高便比一般人矮,却比矮人稍高,而一双眼瞳,便因为其短视近利,成了猫一般的怪瞳孔。這個民族,就是雪特人。 雪特人沒有独立的国家,属于流动性民族,他们游走大陆各地,靠占卜、打零工、跑单帮……等杂役为生,与其說他们热爱旅游,倒不如說是他们的血液裡,有一种无法久居一地的冲动。有人相信,這是诸神诅咒的一部分。 他们为大陆诸民族所轻视,便连最低等的矮人族也瞧他们不起,這当然不是因为神话的关系,而是因为雪特人的民族性极为卑劣,他们胆小、怯懦、聒噪、好色,遇到危难来临,立刻一哄而散,如果散不掉,那便争先恐后卖友求荣,有句俗语說:“世上沒有战死的雪特人,只有投降而被屠杀的雪特人;世上沒有团结以终的雪特人,只有争着相互出卖而给踩死的雪特人。” 歷史上,所有的神话诗歌中,几乎都有雪特人的存在,他们毫无例外地扮演了所有佞臣、小人的角色,每個着名的英雄人物,几乎都有過被雪特人出卖的纪录。据說,雪特人的祖先,在神话时代末期,甚至曾经出卖過自己的老师──某個神圣宗教的救世主,让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這当然不過是雪特人肮脏歷史中的一页而已。 每個种族都视雪特人为蛇蝎,事实上,光从“雪特人”這個名字,就不难理解大陆诸种族对其之蔑视,更将其族当作不吉利的象徵。 以兰斯洛来說,第一次独自行抢,居然对象是個雪特人,這当然是一件大大触霉头的事,怎不由得他火冒三丈。 再瞥见那雪特人衣衫褴褛,满身脏污,可怜的穷酸像,肯定比自己還穷,榨乾了也沒几滴油水,恼怒之下,喝道:“天杀的,你這雪特人为什么会在這裡。” “我……我不知道……” “混帐东西,你這死胖子为什么是雪特人?” “我……我也不想啊!” 雪特人是出了名的胆小,這时给兰斯洛凶巴巴地喝问,险些吓得屎尿齐飞,再看到雪亮刀光在眼前晃来晃去,心胆俱裂,两手把头抱起,哭叫道:“别……别杀我,千万别杀我啊……” “喂!把值钱的东西……” “哇!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喂!” “呜哇!神啊,什么神都可以啦,我還不想死啊……” 兰斯洛每吼一句,那雪特人只是浑身发抖,抱头大哭,這反而令他不知如何是好。 行抢的时候,被抢的一方不抵抗,态度合作,這样是很好啦!可是,如果遇到這样個除了哭叫以外什么也不会的家伙,倒也是很伤脑筋的一件事。 兰斯洛大感无趣,反手出拳敲昏了一個跑来捡便宜的盗贼,叹道:“算了,本大爷放你一马,滚吧!” 如临大赦,雪特人战战兢兢地抬头,看兰斯洛一眼,却旋即惊恐大叫。 “哇!杀人啦──” “你怎么那么烦啊!不是說不杀你了嗎?” 话声未完,一样血淋淋的东西掠過眼前,滚落在地上,正是一颗人头。 兰斯洛回头一看,四名身穿黄衣的汉子,悄沒声息地出现,对几個還在混战中的盗贼,一刀一個,轻易诛杀,出手又稳又重,不是一般的盗匪。 “哼!凭着這点微末道行,也敢到暹罗来生事,真是活腻了。” 一名黄衣人把最后一名盗贼挥刀砍死,扔下嘲笑。另外两名,则把刚才被兰斯洛打晕在地的人也了结掉后,齐向为首的那名黄衣人报告。 兰斯洛冷眼旁观,這四個人都穿着土黄色衣衫,服式一致,显是出自同门,胸口绣了一個“石”字,指的是出身派门。 “敢镇哥,点子都已经摆平,全是杂碎,轻松得很啊!” “大家作得很好。”黄衣人首领石敢镇道:“自由都市一向不是什么上流地方,长着狗眼的宵小不少。這次大公子亲来,分派大夥儿把路上清乾净,咱们可得加把劲,不能给大公子丢脸,让东方家那些眼高于顶的家伙,知道我們石家的能为。” “那边還有個大個子,该如何处置?” “杀了。” “還有個胖子,不是盗贼,但却是雪特人,要不要也……” “也杀了!留着碍眼,顺便让你们多练点经验。” 四人自顾自地說话,全沒向旁边的兰斯洛看上眼。 兰斯洛听得火冒三丈,扬起手中长刀,喝道:“他妈的鬼东西,有种就過来,本大爷把你们一個個都宰了!” 那三人应声而来,脸上都是一副轻蔑表情,压根便看不起這貌不惊人的小子。兰斯洛抢先奔出,立刻便对上一名黄衣人,在他挥刀斜砍自己左肩时,直刺对方面门。 “妈的,好狠的小子!” 那黄衣人大吃一惊,沒想到敌人不守不躲,直接以同归于尽的打法回应,被逼得撤招,往后连退。旁边两人被這拼命打法弄得一愣,回過神来,分左右夹攻兰斯洛。 可是,当比武是以生死来分胜负时,对在无数生死边缘中成长的兰斯洛而言,敌人发愣的霎那,就是决定一切的契机。 左右合围之前,他率先撞进左边那人怀裡,刀势往上斜挑,立即将他了结;這时后方刀风斩下,他猛地回身,趁着转速将刀横挥,将对方手中钢刀连带半边脑袋一次砍掉。 早前往后退的黄衣人,這时才拿稳身子,待要再上,却见敌人转眼间便杀了两名同夥,吓得往后退开。 “敢镇哥,点子太硬,您赶快来帮手!” “沒用的东西!” 石敢镇怒斥一声,为了子弟兵的丑态大感愤怒,同时也诧异自己判断错误。本来他看這大個子的模样、动作,不像有什么精湛武功,单单是身手敏捷、体格健壮而已。谁知道一交手,三名子弟兵给他拼命的气势弄乱阵脚,而对方的动作又“敏捷”得惊人,让他一下子便折损两名部下。 将剩馀的那人叱到一旁,石敢镇打量敌人。浓眉大眼,虎背熊腰,模样堪称威武,好像曾在哪裡见過此人。手中持着一口薄细长刃,散发寒光,刚才竟能轻易削断部下的配刀。 他们四人兵器都是家族特制的厚背重刀,依兵刃型态,理应轻易碰碎那把长刀,现在却反被削断,看来那刀并非凡品。 “你是什么人?在哪国的军队待過?报上名来!”看這人的武功不高,却充满剽悍之气,石敢镇心想或许是军旅出身,先问個明白。 “我是……少說废话,掏出你身上值钱东西,跪地求饶,不然立刻取你狗命。”兰斯洛本想炫耀一番,但想想自己来此目的是探查,不宜张扬,索性直接干回本行。 石敢镇轻蔑道:“原来是個无胆匪类。你杀我石家子弟,依我族规,我要将你砍断四肢,弃诸此地,放血而死。那时你就会悔恨自己为何不一开始便引颈就戮!” “哪那么多废话!”兰斯洛道:“我现在就一刀劈了你!” “你說什么?”石敢镇脑裡灵光闪過,想起一人,惊讶万分。 “我說一刀就劈了你!”口渴加肚饿,兰斯洛再沒瞎扯精神,手中一紧,挥刀便扑了上去。 (果然是他,今天发财了!) 在脑裡的各国通缉图像中,石敢镇想到了敌人身份,惊喜交集;惊的是突然遇逢此人,喜的是這人武功与传闻中差得太多,自己将可以轻易赚笔重金。 兰斯洛举刀劈下,石敢镇用配刀一格,被断做两截,趁着刀势稍缓,双掌便轰往兰斯洛胸口。 他在家族中薄有名气,论武功,确实比此刻的兰斯洛强得多,這两掌全力击出,重重轰在兰斯洛胸膛,满以为一击便能让他倒地。哪知掌力一吐,竟如泥牛入海,兰斯洛更是一脸错愕表情。 “你這笨蛋,不要用内力……” 话沒說完,兰斯洛惨叫一声,跟着便是一股比自己不知道强多少倍的浑厚内力反激過来。 這股内力不单浑厚霸道,劲道更是灼热难当,像一股爆发岩浆似的往四周冲开,石敢镇首当其冲,双臂如遭火焚,被远远震出,后飞数十尺,摔落时两條手臂俱皆焦黑,疼得在地上打滚。仅馀的一名黄衣人惊得魂不附体,抱着他慌忙逃跑。 兰斯洛只觉头晕脑胀,坐倒在地,只听对方撂下一句惨嚎:“柳一刀,你等着,我們石家不会放過你的!” 自从离开杭州后,他逐渐接触武学知识,发现自己体内有股极霸道的强猛内力蓄存着,但不管自己试用什么内功口诀,便立刻会引得体内真气剧烈排斥,无法驾驭。 這股内力从何而来,他全无所知,但遇着外来劲力,却会自行护体反激,外头力道来得厉害,反激回去的力量就更加恐怖,但自己身体承受的痛苦也更大,现在虽能稍微适应,但如果碰上高手,有时候的效果還非常惊人。 对方临走时撂下的话,让兰斯洛摸不着头脑,莫名其妙。自己为了侦察而来,抢劫不成,却和這几個不速之客糊裡糊涂打了一场,杀了两人,环顾左右,死人除外,活人都跑得乾净,钱沒捞到,事情也沒办成,真是好沒由来。 “柳一刀?這家伙在說什么玩意儿?” 越想越懊恼,兰斯洛抹去嘴角的些微血丝,决定先入城一解饥饿。但是,自己身无分文,吃饭也沒得钱给,這该如何是好呢? 索性在倒下的两具尸体中,搜索出几串铜币,解决经济問題,兰斯洛转身入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