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審判
“我是不會讓你離開我的”——這樣一句話說起來真的很容易,但是其身後所富含的責任卻又真的很重很重。
宮野琉可是多好的一個女孩啊?在自己迷失在風天雪地的大森林裏,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在陪伴着自己,兩個人互相支撐,互相依靠,才這樣走到了今天,可是兩個人原本所珍視的美好就這麼被破壞了,而且被毀得如此的乾脆,沒有一點的餘地,而毀掉王烽和宮野琉可的幸福生活的人就只有一個,那就是凱撒。
而今天,是凱撒的審判的日子。
在王烽的要求下,這場審判最後還是改成了不公開審理。
空蕩蕩的法院裏面,除了法官和陪審團等工作人員,就只有原告方和被告方兩個方面的人,就連車行的人在這一刻都不得不被攔在了審判廳的外面。
這是渥太華,一個加拿大城市。在渥太華的一間法院裏,原告和被告都被帶入了席位。
被告凱撒,以及其他的那些癮君子都已經穿上了囚衣。原告席上卻是隻有王烽,宮野琉可不想來參與這種審判,或許說這件事的每一次被提起都是在宮野琉可的內心深處的傷疤重新撕開並且撒鹽。
法院爲了配合王烽,還特意給王烽配了一名翻譯。
於是王烽就能夠從翻譯的口中聽懂在場的每一個人在說什麼了。
法官:“原告,你想什麼想對被告說的嗎?”
王烽:“有。”
於是凱撒起立,一隻手放在了《聖經》上。在工作人員的示意下,凱撒開始起誓抱枕接下來自己所說的每一句都將得到上帝的見證,從而保證沒有一句假話。
王烽看着凱撒:“你覺得你是否該死?”
法官敲了敲自己手中的錘子:“請原告注意自己的措辭。”
王烽:“凱撒,你回答我。”
法官:“原告,如果你再這樣的話,那麼我也就只能終止你的問話了。”
王烽:“原諒我,法官先生。我實在是難以控制自己的憤怒。在我們中國,凱撒對我做的這些事可以是被叫做‘不共戴天的仇恨’的。”
法官:“你繼續問吧,但是你要注意你的措辭。”
王烽:“凱撒,你覺得你有罪嗎?”
凱撒看着王烽,突然笑了出來,他動了動自己的嘴脣,但是沒有發出聲音來。如果王烽能夠看懂脣語的話,或許就能知道凱撒說的是:“盧瑟,朱琦的味道好極了。”
但是王烽只能看到凱撒那挑釁的動作。
王烽臉上的怒氣已經無法再隱藏了:“凱撒,你回答我。”
凱撒:“對,我是有罪、我願意在上帝面前懺悔我的罪過。”
王烽:“法官先生,我必須要請求您,給凱撒,判死刑。”
法官再一次敲響法槌:“判決的事情要經由陪審團商議後才能決定,所以現在還不能下結論。而且,我必要要提醒原告,你並沒有權力卻干預陪審團的判決。你還有什麼要問的嗎?”
王烽:“我真的沒有什麼好說的了。凱撒已經把所有的罪狀都承認了,吸毒、劫持、故意傷人、非法監禁、強姦……警方也已經做好了全部的筆錄,我真的沒有什麼好說的了,也沒有什麼再需要說的了。”
法官看着被告的席位:“被告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凱撒並沒有說話,按照律師和他所說的,這個時候他不需要說話,需要說話的這是律師。
凱撒的律師是一個大約三十來歲的男子,他在這個時候站起了身來:“我有幾句話想要問一問原告,王烽先生。”
法官點了點頭,示意凱撒的律詩可以進行他的詢問。
“請問,王烽先生,在事發的當晚,您的手機是從哪裏來的?據
本章未完,請翻下一頁繼續閱讀我所知,您的手機一直就在朱琦,哦不,是宮野琉可小姐的身上。請您說實話,畢竟您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在上帝的面前要得到印證的。”
王烽的眉頭已經鎖了起來:“搶來的。”
“搶誰的?”
“我不知道。”
“除了手機,您還搶了什麼?”
“車。”
凱撒的律師似乎很滿意王烽的配合,他面向法官:“法官大人,我希望能夠傳喚一個證人過來。”
法官:“可以。”
當證人來到了審判庭的時候,王烽也是怔住了,這個人就是在那一晚被自己搶了車和手機的男子。
男子在法庭上把那一晚他和王烽之間發生的事情講述得一清二楚,而且沒有一絲捏造的地方,最起碼王烽是無法反駁這樣的一個話題。
王烽唯一能說的就是“我有罪,但是今天的審判是審判凱撒。不是我,我願意在這場審判結束之後去警局自首”。
但是凱撒的律師並不打算就這麼結束:“王烽先生,你不用這麼緊張。這位先生並不打算就你搶了他的手機和汽車之後就去起訴你,所以沒有必要去自首。畢竟你所做的事情都是我們能夠理解的。”
“能夠理解?”王烽有些納悶了,爲什麼這個律師這個時候要這麼說,“那你爲什麼要把他叫上來作證?”
“我只是想說,在那種仇恨心切下,有時候做出意思衝動的事情,我們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理解的。”凱撒的律師在說完這句之後突然給王烽露出了一個笑臉,“不過,我還想問,在剛開始我的當事人在帶走宮野琉可小姐的時候總沒有做任何傷害她的事情吧?也沒有說要做什麼傷害他的事情。我的當事人只是說要和宮野琉可小姐一起去玩,比如說看看夜景喝一杯什麼的。”
王烽:“扯淡,他都把人給劫走了。”
“可是,那個時候宮野琉可小姐並沒有受到傷害啊,難道您能否認這個事實嘛?”
“他的動機本來就不是……”
“您只需要回答有還是沒有。”
“沒有。”
凱撒的律師這個時候笑得更開心了:“那麼我還想問一下王烽先生,您後來是不是曾經把宮野琉可小姐救出去了一回?”
“是的。”
“那麼請問,那個時候宮野琉可小姐有受到傷害嗎?”
“沒有。”
“那麼我是不是能說,最開始我的當事人其實並沒有要傷害宮野琉可小姐的意思呢?而造成發生在宮野琉可小姐身上的悲劇的原因,可以說有王烽先生您的功勞哦。”
王烽一拍桌子,然後指着這個律師:“放你孃的狗屁,你***就是想要幫凱撒脫罪是吧?我告訴你,除非你以後晚上不出門,否則有你好看的。”
王烽身邊的翻譯並沒有把這句話給翻譯出來,他聽同情王烽的,所以也能夠理解王烽現在的心情,所以他只是在安撫王烽的情緒。
但是翻譯不翻譯這句話,不代表凱撒的律師不會把這句話翻譯出來,凱撒的這個律師也是經過凱瑟琳的挑選的,能力一流不說,最主要的還是他能夠聽得懂中文。
果然,法官在明白了王烽說的話是什麼意思之後,就立刻敲了錘子:“請被告注意,這裏是法庭,我不希望在聽到任何威脅性或者攻擊性的話。”
王烽咬了咬牙,沒有再說話。但是凱撒的律師卻還是要說話:“王烽先生的脾氣很暴躁,您在這個時候威脅了我,我可以原諒您。但是你還在那天晚上威脅了我的當事人對不對?你做的很棒,劫持了我的當事人,然後威脅我的當事人開始脫光衣服在雪地裏裸奔,否則就會撞死他。請問,我說的有錯嗎?”
王烽搖了搖頭:“你說的沒錯,但是我沒有真
本章未完,請翻下一頁繼續閱讀的想要開車去撞他,而且我還給他留了信用卡。”
律師搖了搖手指:“不不不,我想說的完全不是這個。我只是想說您給我的當事人帶來了這麼大的羞辱,並且還是帶有**傷害性的羞辱,如果我的當事人記恨您,請問這是不是情有可原?”
王烽的語氣變得很冷:“你想說明什麼?”
“前面在我們陳述您曾經在因爲在仇恨的狀態下放下了搶劫的事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諒解的,那麼現在我的當事人也是在仇恨的情況下,纔對您和宮野琉可小姐做出了一些包袱行爲,只是我的當事人做的稍微有那麼一些偏激了。不過,在仁慈的上帝面前,我們是不是可以說,我的當事人其實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諒解。沒錯,錯誤就是錯誤,不是說情有可原,錯誤就不存在。我的當事人十分誠懇地認錯了,並且他願意在上帝面前懺悔,同時請求您和宮野琉可小姐的原諒。而且還願意賠償一大筆錢給您和宮野琉可小姐。而我在這裏說明這些東西,也不是說希望法官大人和陪審團就這麼放過我的當事人。我的當事人是真心懺悔的,他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以彌補自己的過失。我把這些說清楚,只是爲了讓陪審團和法官大人能夠明白我的當事人懺悔的決心……”
凱撒的律師還沒有說完,王烽就已經聽不下去了,他直接就拿着放在桌角的《聖經》,並且把《聖經》砸向了凱撒的律師:“我草你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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