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一隻教主

作者:我去買香菜
“娘,我來接你了。”

  血色滿身的男人提着一把長刀,彷彿從地獄裏走出來,他身後是血流成河的屍海。

  他振臂一揮長刀,劈開山頂木屋的門鎖,卻動作無比輕柔地推開了門。

  門內,是一個模樣嬌弱、面目卻異常猙獰的婦人。

  在男人推開門,喊出“娘”的一瞬間,婦人從懷中掏出一把匕首,直直地刺向男人的心臟。

  男人一愣,在數百名土匪的圍困中他能輕而易舉地脫身,沒受一點傷。

  可對面的婦人要奪命,他卻呆愣着,不知如何反應。

  匕首淺淺地刺入心臟的一剎那,婦人的手猛地一鬆,雙腿一軟。

  男人卻下意識伸手扶住了她。

  同時又喚了一句:“娘。”

  林默擡起頭,緩了幾瞬,才硬生生扯出一個笑:“……乖兒子,你好嗎?”

  李承鐸看了眼自己從自己心口滑落的匕首。

  “兒子很好。”

  事情要倒回半分鐘前。

  林默穿了好多個世界,頗受身體不好的困擾。

  於是林默一來到這裏,做得第一件事就是感知身體。

  所以她的第一感覺就是:這個身體很健康,而且似乎還有些類似靈氣的東西存在於體內。

  第二感覺來自於她的嗅覺——很大的血腥味。

  在修真界時,她和清清經常住在山頂,因而她熟悉位於頂峯處的山風的氣味和速度。

  所以在窗外傳來被疾風裹挾着血腥味時,她幾乎立刻確定了自己位於山頂。

  至於外面發生了什麼,才導致血腥味道從半山甚至山底被吹到頂峯,林默不得而知。

  但她知道自己得先確保自己的安全,才能評估這個世界到底是她的哪本書。

  林默迅速看了一眼窗口,她覺得原身應該不是傻子,如果從窗口能逃走,原身應該不會一直留在這裏。

  所以她猶豫了。

  也就猶豫了這麼幾秒,門就被推開了。

  當男人喊她“娘”的一瞬間,殘存在身體裏的情緒不受林默驅使地操控身體發生動作,抽出懷中的匕首,直直地刺向男人心臟。

  一套動作行雲流水。

  電光火石之間,林默猛然想起這個劇情出現在自己的哪本書裏。

  所以她拼盡全力控制住自己的動作,終於在匕首深入之前,鬆懈了力道,身體中殘存的原身意識也徹底散盡。

  一直與那道力量抗衡的林默雙腿一軟,差點倒地,還好被男人扶住……

  對,就是自己剛剛差點殺掉的男人。

  他是自己的兒子,叫李承鐸,今年十八歲,新上任不久的魔教教主。

  而與林默同名的原身與原身的丈夫是純純的正派使者,江湖人稱仁善雙俠。

  兩人是絕對的“正派”人,丈夫以除暴安良爲己任,曾經爲了救助一個遭受火災的村子,洗劫過運官銀的馬車;妻子更是萬一挑一的聖母白蓮花,曾經傾盡家產,只爲了幫助一個小乞丐進入丐幫。

  總之,這夫妻兩乾的事要多奇葩有多奇葩。

  不知道是不是這屆江湖人口味異常獨特,喜歡這樣畸形的善良。

  這夫妻倆乾的事居然讓他們受到很多人的追捧。

  衆人爲了讚揚他們的行爲,給他們捐宅子,還取名“仁善莊”。

  他們受到表揚和大家的追捧,更加堅定這就是他們的“正義之路”,甚至想到爲了他們之後要有人繼續發揚這種“正義”,他們覺得應該生個孩子繼承衣鉢。

  於是夫妻倆生了一個孩子,就是眼前的少年。

  兩人爲了後繼有人,一直趁着除暴安良的間隙回到莊子,給李承鐸灌輸“正義”的思想,然而意外發生在李承鐸七歲的時候。

  那天,夫妻倆收到一封求助信,便馬不停蹄地離開了。

  結果當晚,仁善莊被血洗,上下四十餘口人,除了李承鐸,一個活口也沒留。

  李承鐸被當時的魔教教主擄走,教他邪功,一直到現在。

  ……

  對於原身和丈夫來說,進入了魔教的兒子就是他們人生中的一大敗筆,他們巴不得李承鐸就死在魔教。

  可他居然活下來了。

  不僅活下來,還成爲了新一任的魔教教主。

  夫妻倆憤恨至極,多年積攢的顏面蕩然無存,於是兩人決定,一定要手刃李承鐸,只有這樣,才能表明他們的立場。

  不過她丈夫上個月已經死了,只剩她一個。

  死前還囑咐她,讓她一定要殺掉親兒子李承鐸。

  而林默尷尬地出現在這裏,就是因爲原身的計劃。

  她得知李承鐸一直在找她,便一邊放出消息她很想念兒子,一邊設計被土匪抓到。

  這樣一來,李承鐸爲了救她,必然會殺光土匪,相當於她間接又幹了一筆善事。

  而等李承鐸找到她,她就一刀將其斃命……

  ……這都什麼事兒啊。

  當時林默構建反派悲慘身世時有多掉頭髮,現在就有多恨這份狗血。

  她書裏一筆帶過的,就是真實發生在這個世界上的啊。

  書裏的女人,確實成功了,叱吒風雲半本書的反派李承鐸,就這麼死在了自己親孃的手裏。

  而女人得償所願,從山頂縱身躍下,也死了。

  現在的林默只能顫顫巍巍地站起身,顫聲道:“承鐸,你怎麼不躲呢?”

  李承鐸作爲整本書顏值數一數二的角色,劍眉星目,清秀俊朗,可因爲他的悲慘身世,他的眉目間總是隱隱存在着一股脆弱感。

  他聽到問話,下意識回答:“因爲我怕傷到娘。”

  因爲他學的都是殺招。

  哪怕是簡單的躲避,身體也會條件反射一般回手致命一擊。

  林默怔了一瞬。

  連她這個作者都沒想到會是這個原因。

  下一瞬,她回過神看着李承鐸胸口血流不止,動作利索地從裙角扯下一條布替他包紮。

  “娘,不用。”

  察覺到林默的意圖,李承鐸攔住了林默的動作,伸手迅速在身上點了幾處穴位。

  血很快就被止住了。

  林默訕訕笑了兩聲:“娘老糊塗了。”

  “娘纔不是老糊塗,娘永遠是最好的。”李承鐸說道。

  李承鐸十八歲了,可對母親的印象還停留在七歲。

  那個時候的母親很溫柔,很有耐心,對他很好。

  準確來說,母親是十八年一來,唯一給過自己溫暖的人。

  從前李承鐸被魔尊控制着,每天除了練功就是練功。有時候無法完成練功任務、被打的遍體鱗傷後,李承鐸就會想起自己的孃親。

  在他的記憶裏,孃親是世界上唯一對他好的人。如果孃親在身邊,一定會心疼地看着自己,幫自己包紮傷口。

  那時候的李承鐸就下定決心,一定要強大起來。

  只有強大起來,他才能去找孃親,去找世界上對他最好的人。

  他成功地坐上了魔教教主的位置,也成功地找到了孃親。

  李承鐸摸了摸自己胸口的血洞。

  有一點心痛的感覺悄然流逝,可李承鐸不想仔細去思考。

  他並不很想知道母親用匕首刺他的真相,也不想探究開門時孃親爲何用那樣猙獰的表情看着自己。

  “娘,我們下山吧。”

  李承鐸十四歲便練就一身邪功,又在短短四年裏,以霹靂手段在江湖上迅速打響名號。

  一身白衣出現,往往一身血染的紅衣離開。人稱血衣閻王。

  可這位閻王卻頂着心口的血洞,在婦人面前一點一點清着路。

  李承鐸一邊清走屍體,一邊懊惱自己動手的時候怎麼沒想到要接孃親下山呢?

  淨是些礙事的東西……

  林默是不怕這些的。

  這些土匪都是無惡不作的人,在附近燒殺搶掠多年,一直沒人管,從幾十人發展到了幾百人,連着幾個村子都被搶空,每打一處,男丁孩子被殺,女子被俘。

  這些土匪該死。

  不過林默在他身後,看着他一言不發地搬運屍體,只覺得莫名詭異。

  爲了不讓氣氛繼續尷尬下去,林默絞盡腦汁想話題:“那個,你還疼嗎?”

  話一出口林默就想給自己一巴掌,這不是廢話嗎?捅自己一刀看看疼不疼。

  李承鐸扔下肩上的屍體,轉過身搖了搖頭:“娘,我不疼。”

  林默心說這都是安慰我的話,兒子太乖巧,甚至不忍她心疼。

  然而下一秒,李承鐸又道:“真的不疼,跟教主打得比起來,一點也不疼。”

  林默呆住。

  “教主打我的時候,會事先將鞭子沾滿鹽水和辣椒水,再使出五成的功力,每一鞭都打得人皮開肉綻,鞭鞭都能見骨。”李承鐸說起這樣的話來好像在說今天吃了什麼菜一樣。

  ……他這不是怕林默心疼,是怕林默疼不死啊!

  林默咬牙切齒:“現在他還打你嗎?”

  李承鐸點點頭:“打的。”

  林默睜圓了眼睛:“他還敢打你?!”

  李承鐸看見孃親的反應,有些無措:“從小教主就告訴我,這是教導我的最好方法,這樣我才能更快學會魔功……”

  李承鐸聲音低了低:“也能更快來接孃親。”

  林默氣不打一處來。

  那老頭子哪裏是爲了幫助李承鐸增進邪功,分明是公報私仇,把對夫妻倆的仇恨都發泄在了李承鐸身上!

  林默恨聲道:“以後他打你,你就打回去……不,要把他徹底踹下臺。”

  現在名義上李承鐸是新任教主,可老教主的人脈依舊如樹根一樣盤根錯節地滲透在魔教各個角落,掌握着魔教的實權。

  不然,怎麼可能自家教主成天捱打,卻沒有一個教衆出口提醒、出手制止?

  林默決定了,這件事必須要做。

  她換了種方式,語氣溫和下來:“你已經接到娘了,娘再也不會離開你,你也不能讓自己被欺負才行。”

  林默擡起頭,卻見李承鐸似懂非懂的茫然表情,林默突然哽住。

  她嘆了口氣,將李承鐸拉近了一些:“別清路了,咱們慢慢走,娘給你講講你不明白的事兒……”

  李承鐸乖乖地走到林默身邊,他很開心能靠近孃親。

  等兩人走到山下時,李承鐸已經大概聽懂了林默的意思。

  這麼多年,教主只是爲了利用他,每天鞭打他,也只是爲了泄憤。

  明明是被欺騙了多年這樣嚴重的事情,李承鐸竟然看起來很輕鬆地接受了。

  林默看着他淡淡的神情,心中隱隱猜到一個可能——

  他不會一直知道自己在被利用吧?

  這個可能過於驚悚,林默不敢再問,只拉了拉李承鐸的袖子,勉強開口:“……你明白了嗎?”

  李承鐸點頭:“嗯,我不會再讓他打我了。”

  “以後只有孃親能打我。”

  林默順着他的視線落在他胸口的血洞上,恨不得仰天哀嚎。

  她不是這個意思啊!

  林默也不知道自己這個兒子到底是大愚若智還是大智若愚,她似乎無法看透李承鐸。

  可是她知道他一定是疼的。

  林默環顧四周:“周圍有沒有鎮子?”

  李承鐸立刻乖巧回答:“我來時見到一個,在北邊。”

  “我們先去那兒,給你抓點藥療傷,剩下的娘慢慢給你說。”

  李承鐸:“好。”

  時值秋季,林默身上披着一件毛領斗篷,她將斗篷摘下來,披在李承鐸的身上。

  雖然不能掩蓋住他渾身血跡,但遠遠看着,裏面被血染透的白袍可以以假亂真成紅袍。

  李承鐸彎下腰,方便林默給他繫繩帶。

  蓬鬆的毛領襯得李承鐸十分清瘦,林默忍不住摸了把他棱角分明的下頜,心疼道:“你太瘦了。”

  “那兒子以後就多喫些。”李承鐸認真回答。

  ……

  真乖啊。

  林默暗暗感慨。

  她摸了一把口袋,才發現自己的銀兩全被土匪搶走了。

  李承鐸從腰間扯下荷包,雙手遞了出來:“娘,我有。”

  林默簡直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她拿過李承鐸手裏的長刀,用剛纔從裙角撕下來的布條將刀上的血跡擦得乾乾淨淨,再還給李承鐸。

  “走吧。”

  兩人朝北走了許久,沒看見李承鐸口中的小鎮,倒見了不少沒有炊煙、一片狼藉的“鬼村”。

  因爲那窩土匪爲非作歹多年,四周的村子被洗劫得乾乾淨淨,剩下遠些的村子有了危機感,村民們能跑多遠跑多遠,方圓幾十裏都沒有一戶活人。

  兩人又走了一段,纔看見一處人口寥寥的小鎮。

  雖然人少,但好歹是個鎮子,生活必需品在這裏都能買到,藥草也不例外。

  林默先找了一家中規中矩的客棧,將李承鐸安置好,又下樓問店家附近的藥鋪。

  店家指了一個方向:“第二個路口左拐就是,我們鎮上只有那一家。”

  說罷他又試探着問道:“你們……是從南邊來的?”

  林默不知道李承鐸的傷口幾時才能好,若想在這兒多住些時日,少不了要跟鎮上的人尤其是客棧的老闆打好關係。

  於是林默點點頭,再擡起頭,已是一派悲慼的神色:“我們是從土匪窩子裏逃出來的。”

  “昨日我和我兒子在回家的路上被打劫,我倆今早拼了命才逃出來。”

  客棧老闆恍然大悟:“怪不得一股血腥味。”

  林默捏着帕子拭淚:“我兒子身上捱了幾處傷口,所以我纔想去抓些藥來。”

  “那窩土匪真是該死!孤兒寡母也不放過!”

  一旁喫飯的客人狠狠地拍在桌子上,嚇了林默一跳。

  客棧老闆也義憤填膺:“好妹子,我們這一片都是深受其害多年的村鎮,你能逃出來,又投宿到我店裏,是我們有緣。這個房錢,我給你們免了。”

  林默一愣。

  一旁的客人站起來,將錢袋拍在桌子上:“妹子,藥錢我替你出了!”

  林默:……

  她好像猜到了什麼。

  ……這就是當白蓮花的福利嗎?

  不知不覺已經觸發金手指的林默只能、也十分願意地演下去。

  不過她沒有掏空食客的錢袋,只是拿了夠用一次的藥錢。

  林默去藥鋪抓了自己獨家配製的治癒外傷的方子,又讓夥計煎煮成湯劑,趁着煎煮的時候她去買了個食盒,等藥煎好就拎着食盒離開了。

  回到客棧,林默讓客棧老闆準備些喫食,才上了樓。

  兩人房間是挨着的,林默直接敲響了李承鐸的房門。

  裏面立刻有人低聲應道:“進。”

  見到進門的是林默,李承鐸立刻鬆懈下來,輕聲喊了一句:“娘。”

  “你回來了。”

  李承鐸好像一隻乖巧無比的小狗,放在哪兒就坐在那兒,不喊也不叫,安靜到甚至會讓人忘記他的存在。

  林默將藥從食盒裏拿出來放在桌子上,又朝他招招手:“來喝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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