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三隻教主

作者:我去買香菜
林默:“?”

  只聽客棧老闆顫着聲問道:“各、各位找誰?”

  黑衣人互相對視一眼,爲首的黑衣人微微眯眼:“不找誰。”

  老闆還沒來得及鬆口氣,就聽男人又說:

  “你們都得死。”

  衆人駭然,忙着後退。

  “娘,你快躲起來。”李承鐸周身氣息一變,微微偏過頭,低聲朝林默說道。

  林默剛來到這個世界就感知到自己體內是有些類似靈氣的東西的,後來得知這裏是武俠世界,便也確定了那東西應該就是傳說中的真氣。

  夫妻倆行走江湖多年,得罪不少人還能安然無恙活到現在,說明這兩人是有兩下子的。

  可林默不知道怎麼調動真氣,又該怎麼出招。

  本來想着等日後李承鐸傷口好了,她就跟李承鐸學兩招,沒想到這纔剛出門就遇到這倒黴事。

  林默拉住李承鐸的手臂:“你傷還沒好。”

  李承鐸朝林默勾起脣角:“我會小心的。”

  “上面有令,一個活口不留!”

  爲首的蒙面黑衣人高聲喊道。

  他一聲令下,數十名黑衣人齊齊衝向客棧衆人。

  客棧老闆帶着林默和一衆客人連忙退回客棧,正要關門,林默卻制止住。

  林默着急往外走:“我兒子還在外面!”

  “你現在也幫不上他,出去還會給他添亂!”客棧老闆忙道,一把拽回林默,關上了門。

  “後院有幾把武器,你去拿!”老闆回頭指着自傢伙計說道。

  夥計應了一聲,匆忙往後院跑去。

  客棧的大門和窗子都被死死守住,只能聽到外面兵器相接的鏘錚之聲,又密又急,還伴隨着利刃刺入皮肉與悶哼的聲音。

  林默貼着門板,屏氣凝神聽外面的聲音,仔細辨別其中有沒有李承鐸的聲音。

  她咬着下脣不敢出聲,雖然擔心兒子,可她也怕叫李承鐸會讓他分心。

  夥計已經從後院帶來了武器,一共五把,刀劍都有,只是都鏽跡斑斑的,不知放了多久。

  一共四位客人,老闆哭着臉把廢鐵一般的武器發給了他們,自己又握起一把長劍。

  衆人面如死灰,好像料定了自己的結局。

  林默回頭看見了他們可憐兮兮的樣子,忍不住問:“你們都不會使?”

  “練過一點點,早就忘得一乾二淨了。”一位客人說道。

  “要不是混不出名堂還打不過人,誰又甘心一輩子留在這荒山野嶺的小地方啊?”另一名客人乾脆扔了手裏的劍,自暴自棄地坐在地上。

  確實,從黑風寨橫行霸道數年就能看出來如今的朝廷不管事,而江湖又動盪不安,若不是想某個平靜生活,誰會來這種人煙稀少的地方呢?

  林默把目光投向最有可能會武功的客棧老闆。

  後者欲哭無淚:“我是見過不少武功高強的大俠,也知道不少八卦,可、可我真的不會武功啊。”

  “這些刀劍都是別人不小心落在這兒的,我給收起來了。”

  客棧老闆下定決心道:

  “我今天要是能活下來,一定好好練武。”

  林默安慰道:“你這個年紀也練不出什麼結果了。”

  老闆更傷心了。

  外面的刀劍聲還沒有停下,林默聽到屋裏有人問:“這夥人到底是爲什麼來的啊?”

  “不、不會是來尋仇的吧?”

  客棧老闆顫抖着聲音。

  衆人看向他:?

  “別看我啊,在座各位誰沒闖蕩過江湖,誰沒結過仇啊……”他縮了縮頭,表情十分悲慼。

  “要不……咱們能跑一個是一個吧。”

  老闆鑽進賬臺,敲敲打打一陣,拿出一個小木盒。

  他小跑到林默面前,將木盒往她手裏一塞:

  “你是女人,你先跑,拿着這個去三十里莊的永昌票號,見到她了就說我老金這輩子只愛她一個但是我不好意思見她只能來世再……”

  “不是,等會兒!”林默一臉茫然地打斷他。

  “你在交代後事?”

  客棧老闆擡頭忍淚:“如果我能離開,一定親自去見她一面。”

  “……”

  “你先拿着吧,說不定你真能自己去見她。”林默又將盒子塞了回去,“我也不走,我兒子還在外面呢,當孃的怎麼可能拋下自己的孩子?”

  林默知道自己沒辦法讓衆人相信李承鐸可以打敗那些人,只能靜靜等待結果來證明。

  “……看這動作,他們應該是有流派的。”突然有人說道。

  “你怎麼看到的?”林默尋聲看過去,發現那人已經捅破了窗戶紙往外看。

  ……還能這樣。

  林默連忙擠進去,透過狹小的孔洞在一羣黑衣人中間尋找同樣穿着黑衣的李承鐸。

  好在李承鐸沒蒙面,林默很快找到了他。

  李承鐸還揹着一個花色的包袱,裏面裝的大概是他剛去成衣鋪取回來的兩套衣服。

  他揮舞着長刀,遊刃有餘地穿梭在黑衣人之間,動作行雲流水般,好似一場武俠大片——還是現場版。

  李承鐸揮刀的同時還在避讓,很不希望自己身上沾到血跡。

  林默只看了幾眼,確定李承鐸絕對不會受傷後,背過身擋住了他們的視線。

  林默朝她們搖搖頭:“別看了,太血腥,怕你們中午喫不下飯。”

  衆人呆愣地看着林默,一時不知說什麼好。

  “我們……中午可以不喫?”

  林默揚起笑容,仍固執地擋住紙洞。

  不行,絕對不能讓他們多看。

  因爲她發現,那些黑衣人的進攻動作和李承鐸有異曲同工之妙。

  所以……

  這些人是從魔教來的。

  既然是魔教來的,那很大可能就是奔着李承鐸和她。

  至於他們爲什麼說要殺了整個客棧的人……

  林默還不清楚。

  但林默肯定不能讓他們發現這些人跟李承鐸的功法相似,不然她的計劃就泡湯了。

  “真的很反胃口,你們不能繼續看。”林默十分堅持。

  衆人也只好靜靜等待,從看電影變成聽戲。

  沒過一會兒,外面安靜了下來。

  大門被叩響。

  “娘。”

  是李承鐸的聲音。

  林默連忙衝過去,打開門。

  李承鐸看見林默,面上緩緩露出邀功的笑容:“娘,我解決掉了一個麻煩。”

  “太棒了!”林默拉過他給了兒子一個大大的擁抱,“辛苦你了。”

  林默放開李承鐸,掃了眼外面。

  “……人呢?”

  外面一片空蕩,如果不是地上還有血跡,林默都要以爲剛纔什麼都沒發生過。

  李承鐸也瞥了一眼客棧外:“噢,那些人把他們同夥的屍體帶走了。”

  李承鐸回過頭,微笑道:“這樣不是剛好不用打掃了嗎?”

  林默心說這羣黑衣人還挺有素質的。

  林默接過他揹着的包裹:“打架還揹着它,就算不沉也礙事。”

  李承鐸抿了抿脣:“怕髒。我揹着就不會弄髒了。”

  林默啞然,只能輕嘆一聲。

  “孩子,你一個人就把他們全打跑了?!”

  衆人在經歷過劫後餘生的喜悅後,紛紛圍上來讚歎起李承鐸的武功高強,英勇無敵。

  那可是幾十個人啊!

  衆人紛紛感謝李承鐸和林默,勢要留他們再喫一頓飯。

  兩人推辭不過,只能留下用午餐。

  飯桌上,一衆客人感慨,他們就是爲了躲避江湖紛擾纔到這個小鎮子定居的,沒想到天不遂人意,還是撞見了這樣的事。

  “不過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一個男人抿了一口酒,嘆息道,“還好有你們母子在,不然我們這三腳貓的功夫肯定難逃一劫了。”

  李承鐸望向林默,林默扯了扯他的袖子,朝衆人笑道:“應該的,這些天你們也幫了我們母子很多。”

  李承鐸配合地點點頭。

  “啪。”

  客棧老闆將酒杯重重地擱在桌子上,林默嚇了一跳,李承鐸看見孃親的反應,臉色冷了下來,望向老闆。

  老闆還渾然不覺,喝得醉醺醺的老闆扶着桌子站起來,睜圓了眼睛:“你們要去三十里莊對不對,我跟你們一起去!”

  林默與李承鐸對視一眼。

  後者一貫乖巧神色,等待林默決定。

  林默想起剛纔老闆交代的後事,試探着問:“你和永昌票號……”

  “永昌票號老闆是我當年闖蕩江湖時的愛人……”老闆說着說着,聲音慢慢低了下去,眼神也漸漸呆滯,似乎陷進了回憶。

  “永昌票號不是最大的票號嗎?你居然跟人家老闆有一腿?沒看出來啊老金。”

  老金卻沒有了剛剛的熱血,他坐下來,滿眼失落。

  “那又怎麼樣?我銷聲匿跡了十幾年,她早就該忘記我了。”

  一隻手拍在他的肩膀上,老金擡起頭,對上林默鼓勵的眼神:“你忘了,剛剛你說如果活下來,一定親自見她一面。”

  “不論結果如何,不要讓自己有遺憾嘛,誰知道下一場意外什麼時候來呢?”

  老金的眼中漸漸重新聚起了光亮。

  “那、那我去!”

  林默滿意地點點頭。

  老金今天中午就會把客棧關了,跟林默和李承鐸一起往北邊的三十里莊去。

  衆人再度舉杯,感謝宴又變成了送別宴。

  她用手擋住臉,朝李承鐸挑了挑眉,靠近他壓低聲說道:“據說永昌票號是票號一行裏的龍頭產業了,應該挺厲害的吧?這也是個難得的人脈渠道。”

  林默爲李承鐸想得周全。

  李承鐸因爲身份的問題,既要處理老教主和魔教,還要跟林默想辦法解決掉他體內的蠱蟲,近幾年怕是不能退出江湖。

  可行走江湖的人沒有朋友怎麼能行。

  他一個朋友都沒有,又有一堆事情要做。有人幫襯總比他孤軍奮戰要容易得多。

  林默覺得李承鐸跟人交流、交朋友肯定是沒問題的,只是他從來沒邁出過第一步。

  所以林默想,就由自己給承鐸鋪路好了。

  這也是自己爲數不多能幫到他的事。

  李承鐸沒想到林默勸老金只是爲了幫自己交朋友,聽到林默的話後,一時竟沒反應過來。

  等他回過神來,林默已經舉起酒杯站起來朝着衆人:“我兒子有傷在身,不宜飲酒,我替他喝了,若是有緣,我們江湖再見。”

  衆人也端起酒杯,碰杯暢飲。

  李承鐸擡頭看着這幅場景。

  孃親好像在閃閃發光。

  她一直在爲自己着想……

  “真好。”他望着林默喃喃道。

  林默沒聽清李承鐸說什麼,轉頭看他:“你說什麼?”

  李承鐸笑:“有孃親,真好。”

  林默也笑了,動作自然地摸了摸他的腦袋:“那當然了,娘會一直一直對你這麼好的。”

  “來,妹子,這杯我敬你們!你一個人把孩子帶這麼大不容易……”

  有人喊她,林默再次舉杯。

  李承鐸聲音低而輕,用只有自己能聽到的聲音,自言自語道:“一直嗎……”

  他勾起脣角。

  “那就太好了。”

  爲了下午就能趕路,客棧老闆沒有喝太多酒,宴席過半後,他就鑽回房間收拾行李了。

  送行宴過後,三人告別了他們,客棧老闆將客棧上鎖,又把鑰匙交給自己的夥計。

  “這客棧就先給你照看了,等到了三十里莊,無論怎麼樣我都會送信回來。”

  大概是老闆平日裏對手下的夥計很好,夥計還很捨不得他離開。

  老闆拍拍他的肩膀,自嘲道:“說不定我還沒見到她就被趕出來了。”

  剛纔李承鐸跟那羣黑衣人打架的時候,小鎮上的居民都躲進了屋子裏,打完架又都跑出來探頭探腦地看情況。

  現在見客棧老闆關了客棧要走,衆人又團團圍了上來。

  客棧老闆解釋了幾句,只說自己去北邊有事,沒說什麼事。

  衆人又問到老闆身後的林默和李承鐸,老闆知道他們不太想透露身份,便一邊給他們擋箭一邊帶着兩人快走,很快出了鎮子。

  他遠遠地朝鄉親們擺了擺手,跟林默兩人拐過了山路,就見不到小鎮了。

  “你們以後就叫我老金吧。”

  他咧嘴笑道。

  老金臉上還泛着酒後的紅暈,不過長相樸實,還有那麼一點年輕時英俊的痕跡,倒也不討人嫌。

  林默點點頭:“我姓林。”

  老金嘿嘿一笑:“都認識好幾天了,才知道妹子你姓什麼。”

  林默微笑:“這不就認識了嗎?”

  老金連連稱是,又看向一旁沉默不語的李承鐸:“你兒子叫……”

  林默看了看李承鐸,想到還需要老金來引薦永昌票號的老闆和李承鐸認識,也就沒什麼瞞着的必要了。

  林默朝自家兒子點點頭。

  李承鐸便開口報了自己的名字。

  老金一愣。

  “所以……”

  “對,其實是我被土匪搶劫了,承鐸去山上救我,順便剿了一窩匪徒。”

  林默淡聲道。

  “只是擔心這種事會引起大家的議論,我想讓承鐸好好養傷,纔沒說出來。”

  林默說一句,李承鐸就在她身邊點一下頭。

  除了在永昌票號老闆娘這件事上,老金會愁眉苦臉。

  在別的事兒上他就是個心大、樂呵又有分寸的人。

  他不疑有它,只是試探着問出自己好奇的點:“那你在客棧說藥鋪老闆知道……”

  “他確實知道,是我告訴藥鋪老闆的,爲了幫承鐸揚名。”

  林默說到這,頓了頓,伸出一隻手搭在李承鐸的肩膀,語氣轉而鄭重:“承鐸的能力你們也看見了,這樣一個天才埋沒在江湖人潮中,難道你不覺得可惜嗎?”

  老金因她的話精神一震。

  “妹子,你的覺悟太高了!”

  不過老金感嘆歸感嘆,理解歸理解,並沒有像林默第一次長篇大論時那樣激動。

  “妹子你說得對,如今的江湖秩序就是需要這樣厲害的年輕人來維護。”老金深以爲然地點點頭。

  “沒錯,”林默繼續道,“當孃的總是要考慮得多一些,既不希望他被針對,又希望他能揚名立萬,您懂吧……”

  林默一邊跟他掰扯,一邊心中暗暗思襯。

  剛纔的話沒有引起老金強烈共鳴。

  看來自己的觸發技能對單個人不起作用。

  三人正常速度趕路,卻沒能在天黑之前趕到下一個鎮子。

  他們只能在附近找個山洞將就一晚。

  老金主動提出他來找。

  “我年輕闖江湖那會兒,什麼地方都待過,雪地啊、沙漠啊,能找到個正常的山簡直是撞大運了。”

  林默笑道:“那得讓承鐸跟你學一學。”

  老金一邊撥開樹叢一邊笑說:“這有什麼好學的。”

  “多學點東西總沒壞處,是吧,承鐸?”

  本是一句玩笑話,李承鐸卻認認真真地記在了心裏。

  接下來找山洞的過程中,李承鐸居然打開了話匣子。

  老金每做出一個動作,李承鐸都要問一下這個動作有什麼含義,能發現什麼。

  沒想到一路下來還真有了收穫,在三人找到一處瀑布、準備在附近睡一晚時,李承鐸主動承擔起清出空地的責任。

  他拿着一根長木棍,按照老金剛纔的動作,在草叢裏試探着。

  老金看他學得有模有樣的,一臉樂呵呵,“對,這是爲了防止草叢裏有蛇啊、蠍子什麼的。”

  “遇上沒毒的還好,要是遇上有毒的,這荒山野嶺可弄不來解藥。”

  等李承鐸探完草叢,老金拿出包袱,他早知道今天可能趕不到鎮上,於是提前準備了毯子。

  “薄一點,但是防水又暖和,我們在外面睡都用這個。”老金把毯子發給兩人,他還看出來母子倆一定都沒有什麼露宿荒野的經驗,特意解釋了一句。

  “掛兩棵樹上還是鋪地上都行。”

  林默看了眼一旁的矮草叢,雖然矮,但也是地面。

  “現在沒有蟲子,但是晚上就不一定了吧,我們還是睡吊牀吧。”林默提議道。

  “這個不用擔心。”老金熟練地從懷裏掏出一個小紙包,拆開紙包,將裏面的黃色粉末灑在了腳下的那片草叢上。

  他一邊倒一邊解釋:“這是驅蟲用的,我自己配的,很好使。到哪兒都隨身帶着,總有好處的。”

  粉末倒到一半,就見一條一指粗、足有七八寸長的大蜈蚣從草叢裏迅速鑽出來,逃往遠處。

  林默嚇得連連後退,李承鐸正要上前將蜈蚣碾死,卻被老金攔住:“放它走吧,這種蜈蚣是沒毒的。有了驅蟲粉,它也不會回頭咬我們。”

  老金倒完粉末,把毯子鋪開,又從懷裏掏出兩包,遞給兩人:“喏,你們要是睡吊牀,就撒吊牀周圍,保證一晚上都沒有蚊蟲干擾。”

  林默還沒聽說過有這麼神奇的粉末,不由感嘆每個世界都有各自不同的奇妙之處。

  這一天遇到的事兒有點耗神,幾人曬着月光,匆匆入夢,也沒有半點不適。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林默深深吸了一口大自然的清新空氣。

  真是奇妙的體驗。

  而且一晚上確實沒有受到夏日蚊蟲的侵擾。

  三人收起毯子,繼續趕路。

  中午的時候到達了一處村鎮,這個鎮子要比上一個鎮子多了不少人。

  人多了,各種設施也更加完善。

  三人直接僱了一輛馬車,前往三十里莊,如果沒意外的話,晚上就能趕到。

  老金想出僱馬車的錢,但林默卻堅持自己要按人頭出三分之二的車錢。

  老金越發覺得這母子倆夠意思、夠講究。

  其實林默就是爲了搏好感才說這話的。

  老金有個開票號的女朋友,名下的客棧說關就關,不用擔心營生問題。

  所以老金肯定是不缺錢的。

  用一點小錢,換一個朋友,多麼划算的買賣啊!

  夜晚戌時,馬車終於到了三十里莊。

  不愧是江湖第一莊,馬車一到三十里莊附近,三人就能明顯感覺到周圍的氣氛不一樣。

  表面看起來除了更大一些,三十里莊和上一個村鎮沒什麼兩樣。

  可幾人能感受到無形的變化。

  進三十里莊只有一條路,兩個木棍豎在道路兩邊,上面一個破破爛爛的木牌子,上面龍飛鳳舞着“三十里莊”四個字。

  三人下了車,付了馬車錢,就準備找家客棧先落腳。

  這個對老金來說更是易如反掌。

  不過老金站在三十里莊外,看了眼牌子裏面的大道,又朝兩人低聲說:“你別看他們衣着普通,但能在三十里莊定居,又在這個時間上街的,都不是什麼簡單人。”

  “怎麼找客棧、找什麼樣的客棧才安全,我到了地兒再跟你們說。不然在路上說,就算我聲音再低也要被他們聽見。”

  “一被聽到,就知道你們倆是初入江湖的……”老金朝兩人擠擠眼,“雖然承鐸武功高強,但出門在外,還是少生事端更好些。”

  林默和李承鐸點點頭:“明白了。”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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