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遇到麻烦
实际上暮真国的第一城,乃是苍星学院所在的苍星城。
对于這一点暮真国王室虽然沒有明确表示接受過,但同样的也沒有明确表示過否定。
云默虽然生活在暮光城,但是对于苍星城他也有印象,对于苍星城的记忆并不少,至少有关苍星城的信息他還是了解的,不過对于现在的云默来說,這也算是他第一次见到异界城市。
在离开石屋,用时半個时辰后,云默就走到了苍星城最为繁华的主街道。看着眼前延伸开来的大街以及大街旁那无数分出的小街道,以及街道上密集的人流,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尽管街上人很多,但因为街道宽敞,因此并不显得拥挤,加上街道两旁有着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商铺酒楼,一股热闹繁华市井气息扑面而来,让云默恍惚间以为是生活在现代快生活的都市之中。
在街道的两旁,便是各种各样的商铺了,各种各样的都有,云默仔细观察了一下,這些商铺类型跟前世华夏的那些商场差不多,但還是有一部分是云默从未知道的,似乎是异界特有的商铺。
云默沒有在街上逗留,他快步的走向了一家粮铺,他今天出来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购买粮食。
不過云默并不会把全部银币都用来买粮食,他最多买足够一個月的粮食就够了,剩下的钱他会選擇买一些保命的东西,例如一把趁手的武器。
他准备离开暮真国了。
不過在离开之前,他還是准备再等洛丹秋一個月,若是這一個月内洛丹秋出现了,云默就会让洛丹秋带他去参加苍星学院的选拔,据他了解,苍星学院的选拔一年一次,今年的选拔就是在一個月后。若是洛丹秋沒有出现,云默就会選擇离开苍星城,因为他明白下次洛丹秋跟他见面的时候,无论自己提不提出要求,洛丹秋都会离开他,沒有了洛丹秋保护,他肯定不能继续待在苍星城了。
……
云默很快就购买了一個月的粮食,而那店家也是個实在人,看到云默空手而来,也是给他了一個背包,不然云默還真不好带着那個粮食走。
出了粮铺后,云默站在了一家出售兵器的店铺,相对于那些出售生活居家用品的店铺而言,這种出售武器的店铺来說,数量上有所减少,同时好像還是品牌销售,云默逛了几圈,发现名字叫流叶兵器铺的店铺最多,足足有七家店铺叫這個名字。
现在云默面前的也是叫流叶兵器铺。
云默沒有多做停留,很快就走进了店铺,因为店铺之中人很多,因此那门口的迎客小厮仅仅只是对着云默点了点头,并沒有上来招呼云默。
当然也跟云默的穿着打扮有关,一看就不是個有钱人。
云默自然也不会在意這些,他站在那些售卖的兵器前,左看看右看看,心中咋舌不已。他看到了一把在他看来再普通不過的长剑,就跟那种普通玄铁随便打造的长剑差不多,但是售价竟然是三枚金币!三枚金币是什么概念?现在他全身上下的东西掏出来,顶多换半枚金币。对于普通人家来說,一枚金币可抵半年的所有生活消费,三枚,那就是一個普通家庭一年半的消费总和了!
云默心中不由得担心,自己剩下的银币真的能买到一把武器嗎?怕是连武器的边角都买不到。
云默看向了其他兵器,价格就沒有低過一枚金币的,最高的,是一把价值十二枚金币的长枪!云默看了一圈,還是沒有发现自己能够购买的兵器,只能選擇放弃。至于說上店铺的二楼?云默知道,他沒有上二楼的资格,众所周知,苍星城中每個兵器铺的二楼,所服务的群体就不是普通人了,所售卖的武器也不是寻常兵器。
二楼是为修士服务的。
云默沒有找到自己想要的武器,只能准备离开,不過就当他快要跨出店铺大门的时候,眼神余光看到了一個小厮上架了一款新的商品。
是一把五寸长的黑铁匕首。望着這把冒着乌光的匕首,云默心裡一跳,就是快步走過去将匕首拿到了手裡面。
感受着手裡面這把冒着锋锐寒光的匕首,云默知道他想要的武器找到了。
“這把匕首我要了多少钱?”云默快速开口說道。
那小厮看云默竟然敢抢夺商品时就想要叫护卫了,不過在听到云默的话后,话口就是一改,语气平静的說道:“這位客官,這把匕首乃是本店的新品,价格也不贵,只需要五十银币。”
五十银币!
云默心中一喜,還好,价格在他能接受的范围之内,云默還想着若是价格太高的话,他還要跟這個小厮讲讲价格,现在看来是不用了。
想着云默就是从怀中拿出了五十银币交给了小厮,随即拿着匕首就走。
云默很快就离开了兵器铺,在买了粮食和匕首之后,他還有十二枚银币,剩下的银币云默准备去药铺购买一些用来活血治伤的药丸,這样的话,要是他不幸受伤的话,不至于束手无策。
云默沒有注意到的是,在他走在前往药铺的街上时,在离他不远处的一個酒楼之中,二楼靠窗的地方,一個身穿锦袍,面容阴柔的青年正盯着他,目光直到他消失在人群中才移开。
“那人,怎么這么像云默?”阴柔男子面露沉思,随后他拍了拍手,一個黑衣打扮的男子就走了上来,恭敬的站在一旁。
“不管那人是不是云默,你派個人直接将他带到庄园那边去。”
“是,少主。”
……
云默走出药铺,心中不由得暗骂药铺的黑心,整整十二枚银币,竟然只能买到两颗固血丸。
這固血丸云默也知道,乃是冒险者的最爱,只要不是太過于严重的伤害,都能通過固血丸治疗。
算得上是平民冒险者不可或缺的好药了。
要說苍星城之中,什么人最多,那肯定是常年游走在死亡边缘的冒险者了。
這些人過的都是刀口上舔血的生活,保不齐哪一天就会阴沟裡翻船,死在了猛兽的爪下。因此他们信奉的也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准则,只管享受,出手大方,只要能让他们爽,多贵都无所谓。
云默沒有還在为固血丸高昂的价格斤斤计较,对他来說,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赶紧回去,待在這裡云默总有一种危机感。
就在云默在赶往回去的路上时,一個高大如铁塔般的壮汉朝着他的方向走了過来。看着向自己走過来的身影,云默心头一跳,他感觉到這個人是为他而来的,虽然朝着他這個方向走過来的人很多,但云默就感觉這人是冲着他来的。
果然,在云默的刻意观察下,他明显看见這人在看到他之后,眼中闪過了一丝明显的狂喜,這份狂喜,让云默心中一沉。
此人不可力敌,云默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来抓他的這個人一看就是常年在外厮杀冒险的冒险者,手中杀戮无数,不是他這么個小菜鸡所能抵挡。
還不等云默想出如何逃跑,那個壮汉已经站在了他面前,一把按住了他的肩膀,狞笑着說道:“你刚才是想跑吧?老子劝你老实点,跟老子走一趟,不然老子直接把你的胳膊扯断!”
云默被人按住,心中的悔意就是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了,现在要是能给他一颗后悔药,哪怕這颗药有剧毒,他都能不带丝毫犹豫的吃下去。
心裡叹息一声,云默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了,既来之则安之,他现在只盼着找自己的不是他的仇人,就算真的运气不好是仇人的话,也不要让他受尽折磨而死。
那壮汉见云默也不反抗,便是挟持着他,很快消失在街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