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的狹隘,自以爲是的高尚!
文字之間沒有哪輕蔑的地方吧?
我寫這一段就是爲了告訴讀者美洲有這麼一個人,他生命的最後時光是在聖瑪爾塔度過的。
不然我都不需要寫。
這本書畢竟是以歷史爲背景的。
實際上裏面大部分人物都是真實存在過的,包括哥倫比亞總統,祕魯總統,甚至包括很多國家公使,那些富豪。
包括報社老闆,以及其他一些人,甚至陳正威的一些手下都是有名有姓的。
只要我能查到的,都儘量用真實的。
就是因爲這本書用的是歷史背景!
而上一章除了描述這麼一段外,其他的都是以陳正威的角度來寫。
首先,自始至終這本書就沒表示過陳正威熟悉美洲歷史,他連什麼發明是什麼時候出來的都不知道,連發明人是誰都不知道。
甚至他連某些人盡皆知的歷史都不知道。
他所知道的一切,都是在美國,從手下,從合作伙伴口中瞭解到的。
然後陳正威做了什麼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