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5章 【篇外:錢和情要分清楚】
其實這件事情大家只是站的立場不一樣,大家都有道理。
我看到“向上飛”我就看不下去了,而有人看到了就直接去驗證了。
靈魂的事情,你們膽子也是真大,不知道是不是無知者無畏。
丘大後面說的那些內容還沒等看,靈魂就已經“飛”出去了。
這……這……這……
丘大也不是沒管,只是不是無償的,於是便有了微詞。(我這也是道聽途說,不知道是不是事實。)
我前面反覆講過,心性不穩的時候,先自修,連法事都不要藉助,不然很容易動搖心性。
而且修行出偏這個事兒吧,可能看的人覺得是作者沒講清楚,而作者則覺得自己講清楚了。
大家的理解上會有偏差。
比如咱下面這位友友,說是我提醒大家“修自己”,“多做利他人的事”,“要找自己的原因,不應該想到是對方的問題”,然後被人“欺負”得竇兒竇兒的,不知道怎麼“說服自己”。
友友說,“繼續幫助這樣的人,我真的會有情緒”。
我讓大家受着氣,也要去幫助別人?
這是我的觀點嗎?
嗚嗚……百口莫辯……
這就是前面說過的“用我的原話,去攻擊我要表達的意思。”
第122章截圖
幸好我提前就預料到了有這種情況,一直積極地跟大家互動,大家能夠及時的溝通上,還能給我一個“狡辯”的機會,哈哈。
說回上面友友的問題哈。
“利他”,指的是心甘情願的去幫助別人,不求回報的。
比如,我看到有人很善良,我想要維護這個世界所剩不多的善意,所以我願意主動去幫助他,這與利益無關。
利他不是指去幫助所有的人,不論好壞那種。
比如鍾雨,我就沒有掏心掏肺的“利他”。
所以,不存在“繼續幫助這樣的人,我真的會有情緒”。
我不樂意的人,我是不會幫他的。
就像上一章說的,如果丘大傳播的是邪教,那麼我不但不會幫他宣傳,反而可能會成爲“黑粉”,以維護我心中的正義。
這個問題解釋清楚了吧?
利他,一個是,心甘情願不求回報;二個是,不是指所有的人。
這也是爲什麼說,利他,金錢是一個自然而然的結果。
如果利他之前,考慮的是我要得到什麼結果,那就不稱之爲“自然而然”。
這跟神通一樣。
我們修好自己,神通是自然而然的結果。
而不是在修之前,就先設定好了,我要這個結果那個結果。
如果說幫領導做事,目標很明確就是評優,那這就是交換。
交換也沒有問題,平等的交換是很公平的事情。
我也沒有提倡大家一定要無償的付出。
但如果是交易,一定要提前說清楚彼此的條件。
不要出現他以爲你是“心甘情願地利他”,但你是想跟他做交易這種情況。
這樣就會弄得大家都很難受。
新書第35章講過小娥的故事,她可以花上百塊錢請大家喫飯,但是如果讓她幫忙去餐廳捎飯,哪怕只捎個5毛錢的饅頭,她也必須把錢要回去。
她的觀點是,“送是送、借是借,錢和情是一定要分清楚的。”
我也很贊同,幫是幫、交易是交易,這兩點一定要分清楚,不然很內耗。
利他說完了,咱接着說自修。
自修的意思是,想一想自己在這件事情裏,“我可以做什麼,讓事情變得更好。”
發生了你不願意接受的結果,是因爲你沒有把“利他”和“交易”分清楚,這是自己可以修正的地方,這是你的自修。
在第725章我說過,“兩個人的事兒沒經營好,怎麼可能全是一個人的責任呢?”
所以,我說的自修,並不是指對方沒有問題。
而是對方的問題需要對方自己去修,我們想了也白想,沒有用的事情就別費勁了。
最後,“要樂於幫助他人”,但自己又不想無償的去幫助別人,“很矛盾”。
在第597章、第611章、第817章都講過“佛祖割肉喂鷹”的事情,“在哪個境界,就做哪個境界的事兒。”
佛祖的境界他願意割肉,但咱的境界咱不願意就不做,不要強求,拒絕內耗。
不想幫助別人,就公平公正的談交易就好了。
大家彼此都認可的條件,談好了就行。
怕就怕“既要,又要。”
既想要實惠,又想要個好名聲。
比如有的師父,他就是把玄學作爲了職業,他也有能力幫助別人解事兒。
但是他還想立一個清高又慈悲的人設。
他不提前給人家說清楚需要多少錢,就先給人家解事兒。
做完之後,對方以爲師父是有愛心的人,只是無償地想幫他。
師父卻生氣對方不講究,自己不要對方竟然真的不給,最終把自己氣的不要不要的。
這事兒就可樂了是吧。
做人簡單一點兒多好。
比如我就是想要五星好評和書荒推書,我老早就開始要了,對吧,哈哈。
我表達我的需求,大家給不給是大家的自由。
別委屈自己,但是也不要苛責他人。
如果自己提了要求了但對方不給,那麼就要衡量一下是自己高估了自己,還是對方低估了自己。
這就涉及到了前面說的選擇權的問題。
如果是自己高估了自己,那麼調整自己。
如果是對方低估了自己,立馬換人。
簡簡單單,拒絕內耗,做個真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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