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Chapter 16
莉齊被他按得倒抽一口涼氣,感覺肯定被他按出青紫的指印了。
她蹙起眉毛,擡起頭,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剛要張嘴罵他,卻對上了他陰鬱不安的眼神。
即使發燒到神志不清,他也不忘嫉妒。
但他在嫉妒什麼呢?
是嫉妒她跟別的男人說話了嗎?
不見得。
儘管他嫉妒心極強,卻絕不會毫無緣由地生出妒意。
除了她,他不在乎也看不上任何人。其他人無論是學識還是見識,都遠不如他,他爲什麼要在乎他們?
他只在乎她的態度。
他只會因爲她對一個人態度特別而感到妒忌。
莉齊開始回想,她對那個年輕牛仔的態度有什麼特別之處——好像沒什麼特別的,她不就是給了他一些錢嗎?
錢對她來說,是最無用的東西。
她什麼都不做,只坐在父親的金庫裏,專心致志地往外撒錢,一次撒一沓鈔票,也得撒上好幾輩子才能撒完。這還是她的手像鋼鐵一般無堅不摧的情況下,要是用她自己的手,估計撒不了多久就斷了。
莉齊不認爲他會因爲這點兒小事喫醋,便耐心地問道:“怎麼了,寶貝兒?”
埃裏克沒有說話。
他不是連發燒都不能忍受的人,受傷也會使身體發熱,過去他常常用火藥、燭火和威士忌粗暴地處置傷口,每一回都會伴隨着一陣急劇的戰慄,卻從不會對他的神智造成影響。
現在,那陣戰慄混入了嫉妒的火種,在他的血管裏奔騰、燃燒,越燒越旺。
他側過頭,打起病態的寒戰來,頭腦裏全是當初她來到籠子前的畫面。
他第一次見到這麼美麗的女孩,但因爲確信自己不會跟女人產生任何關係——沒有女人願意接近他,也沒有女人願意看他一眼,即便是他的親生母親;所以他的心中並未掀起驚豔之感,甚至沒有像普通男人一樣對她生出好奇心。
直到,她打開了他的籠子。
他擡起頭,不帶感情地掠過她的腳踝,以及腳踝上那顆顯眼的、小小的黑痣。
當時,他並不覺得那顆小小的黑痣,會與他發生什麼糾葛。
他是一個不會跟任何人產生羈絆的人。
哪怕她吻了他,哪怕她近乎憤怒地告訴他她喜歡他,哪怕他乾渴的喉嚨已飲過花兒上的黏液,仍然難以相信這朵花兒可以屬於他。
她美麗、真摯、熱情、善良、大方……世間一切美好的詞彙都可以加諸於她。這樣的她可以愛上他,也可以愛上任何一個人。
不知不覺間,他頭腦裏的畫面變了。
籠子裏的人變成了另一個男人,一個相貌俊美的男人。
莉齊打開了他的籠子,他們毫不費力地相愛了,然後定居在紐約第五大道的宅第裏。
因爲那個男人長相英俊,他們可以隨意出席各種社交場合,不必特意避開世人的眼光,前往荒山野嶺。
她熱愛自由,儘管她一直宣稱,只要他在她的身邊,她就能感到自由,但他並不認爲他給了她多少自由。
他的嫉妒心將永遠燃燒,火勢只會愈來愈烈而不會減弱。他會嫉妒出現在她身邊的每一個人。
在他的身邊,她真的能感受到自由嗎?
嫉妒、不安、眩暈衝擊着他的理智,使他神經緊繃收縮。
他突然睜開眼睛,猛地扣住她的手腕,粗暴地往上一拽,在她的耳邊呼吸急促地說道:
“……莉齊·艾德勒,你必須愛我,永遠愛我。”
他沒有控制力量,手勁大得嚇人,攥得莉齊差點尖叫出聲。
莉齊立刻怒氣衝衝地掙脫了他的鉗制,在他的手上咬了一下:“我本來就永遠愛你,別發神經了,給我好好休息!”
奇怪,要是以前她這麼說,他肯定能冷靜下來,今天卻表現得有些神經質:“你能愛我,也能愛其他人。”
“又來了,”莉齊想,“隔差五,他就會這樣發一頓瘋。”
但她並不嫌棄他發瘋,反而有些小小的竊喜。
想起羅西特夫婦入獄時,曾對着警察大喊道:“爲什麼不把這兩人也抓起來?他們也是食人魔,吃了一整窩土匪——你們看一看他的臉,就會知道我說的句句屬實了!還有這個女人——這女人也是個變態,明知道她的丈夫是魔鬼,是幽靈,是骷髏,還愛他愛得要死,你們爲什麼不把他們抓起來?”
話音未落,埃裏克就拔出手-槍,閃電般用拇指扳下擊錘,瞄準他,口氣森冷地說道:“別以爲你們入獄了,我就不敢殺你們。我願意付十倍的賞金買你們的性命。相信警官不會介意你們是死在獄裏還是絞刑架上。”
警察只是聳聳肩:“通緝令上寫的是‘無論死活’,你把他們打死了,我也得付你錢,不用你倒貼。不過,先生,最好還是別在警察局開槍,這可不是什麼好習慣。”
莉齊對羅西特夫婦那番話一點感覺也沒有,反倒認爲他們說得挺中肯,她的確愛他愛得要死。
他的長相,他的身材,他的手指,他的呼吸,他的眼神,他的嫉妒心,他的佔有慾……她都愛。
她不明白,他爲什麼把自己看得這麼低,先不說他的頭腦已是舉世罕見的冷靜聰明,他的聲音更是獨一無二的低沉悅耳,最昂貴的低音大提琴都無法撥出他嗓音的共鳴與質感。
噢,還有他那張臉龐,儘管她一開始也嚇了一跳,可隨着時間的推移,竟覺得比e先生那樣俊美無儔的長相更加夠勁兒。
他這樣特別,這樣愛她,她去哪兒再找一個能與他匹敵的“其他人”來愛?
莉齊想了想,說:“寶貝兒,我是不介意你發神經的。你要求我必須愛你也好,永遠愛你也好,我都不介意,因爲我確實愛你,而且永遠愛你,但我不准你認爲,我能愛上你也能愛上其他人。”她噘起嘴,不高興地說道,“我的愛才沒有那麼廉價!”
雖然這些年,她看見別的太太小姐跟陌生男人跳舞,心裏也會暗暗感到羨慕,卻從沒有加入過她們的行列。
她也希望有一打的男人圍着她轉,對她說奉承話,邀請她跳舞,向她表白,再被她拒絕。
她的虛榮心並沒有消失——沒有誰的虛榮心會消失,有的人看上去沒什麼虛榮心,只是因爲對他們來說,有些東西比虛榮心更加重要。
比方說,一個人十分渴望金錢,但在他的心目中體面和尊嚴更勝一籌,便不會鋌而走險,卑鄙無恥地去獲取金錢,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她也是如此,相較於拒絕陌生男人追求的快樂,她更喜歡埃裏克給予她的快樂。
她愛他,早就勝過了她愛虛榮心。
因爲愛情,放棄美德很容易,放棄壞毛病可沒幾個人能做到。這傻瓜卻以爲她誰都能愛上——噢,氣死她了,真想給他倆耳摑子!
“好啦,”她惱火地說,“安心睡你的吧,再醒過來說這些傻話,我真的會摑你倆耳光——我這輩子除了你誰也不愛,快點兒睡吧,別犯傻了!”
被罵了一頓後,他陰鷙的妒忌情緒總算平定了下來,急躁的呼吸也緩和了不少,閉上眼,又睡了過去。
在那之後,他們又碰到了兩夥劫匪。
莉齊不理解,他爲什麼可以在昏睡的時候,迅速清醒過來,閃電般極其流暢且連貫裝上子彈、扳下擊錘、瞄準射擊,並且百發百中呢?
她連替他補一槍的機會都沒有,不由得噘嘴生起了悶氣。
於是,又一夥劫匪攔住他們時,她果斷把他推了回去,拿起一頂牛仔帽扣在頭上,拔出兩把槍,用槍管頂開馬車門,跳了下去。
除了那個傻乎乎的年輕牛仔,後來他們碰上的都是貨真價實的劫匪,渾身發臭,頭髮油膩,鬍子拉碴,上面沾着黃色的菸草汁。
他們可不是具有騎士精神的牛仔,牛仔手裏扛着槍,是爲了保護牛羣,這羣人卻是爲了燒殺搶掠。
他們見莉齊身穿苔綠色的長裙,手持兩把玩具似的黃金左輪,頭上還戴着一頂帽檐上翹的牛仔帽,頓時發出一陣鬨笑。
“小姑娘,”其中一個人笑道,“你手上的槍鍍的是真金子嗎?要是真金子,丟過來,我們饒你一命。”
“只有禽獸纔會殺女人,”另一個人高聲說道,“把錢都交出來,我們放你們過去。”
莉齊懶得搭理他們。她掃了一眼他們的槍袋,暗自琢磨:“四個人,四把槍——我能在一瞬間打飛他們手上的槍嗎?管他呢,不行還有埃裏克。”
想到這裏,莉齊兩手猛地扳下擊錘,舉槍瞄準開火——這兩把槍只是看上去小巧玲瓏,火力絲毫不遜色於重型手-槍。
開火的那一瞬間,她終於明白,爲什麼酒吧裏的男人那麼熱衷於尋釁決鬥了。開火的感覺的確相當迷人。
這一刻,這四個劫匪,就是她眼中等待被獵殺的兔子。
那四個劫匪吃了一驚,想要拔槍應對,然而晚了一步——他們的動作不如莉齊敏捷,也不如莉齊熟練,手-槍的射速與精準度更是無法與莉齊的槍相提並論,毫無意外地被莉齊射下了手中的槍。
這可比殺人難多了!
莉齊高興極了,轉過身,對馬車伕招招手,讓他去拿繩子,把這些賊匪綁起來,送到警察局去要賞金。
這時,一隻滾燙的大手捂住了她的眼睛,火一般的呼吸噴灑在她的脖頸上:“小心。”
莉齊眨了一下眼睫毛,緊接着只聽“砰砰”幾聲槍響,一股刺鼻的血腥味飄了過來。
埃裏克冷漠地瞥了一眼那幾位倒在血泊中的賊匪,把她抱上了馬車。
直到馬車遠離了那灘血泊,他才鬆開她的眼睛。
“怎麼啦?”莉齊轉過頭,有些迷茫地問道,“我不是把他們的槍都打下來了嗎?”
“能殺人的不止是槍。”埃裏克把她抱到自己腿上,表情陰沉,聲音低啞,“槍沒了,他們還可以用匕首,用捕繩,用斧頭,甚至可以控馬朝你踩踏而去。下次碰到這種人,不必手下留情。”
“噢,我知道了。”莉齊答應下來,怕他擔心,又哄他道,“這不是因爲有你嘛,我就沒想到那麼多,”她轉頭,親了一下他的臉頰,甜甜地說道,“我知道你會保護我。”
他閉上雙眼,心頭積壓已久的嫉妒、不安和躁戾,因爲她這句話徹底消散了。
又在馬車上待了兩天。
他們坐的並不是篷車,而是普通的四輪馬車,想要睡覺,必須出去搭帳篷,莉齊不樂意睡帳篷,埃裏克只好抱着她,在車上閉目休息。
但睡在他的身上,又熱得要命——他體溫本來就高,感冒後更是高得嚇人,彷彿火焰般絲絲扣扣地纏繞着她,再加上生病時,人會不時地打冷戰,他打寒戰時,她也感到輕輕的戰慄,彷彿被他傳染了似的。
最要命的是,那條魔鬼之蛇興奮了一路,她好不容易使其消停下去,有點兒動靜,那條蛇又會猛地鼓脹起身子。
莉齊有些氣急敗壞地說:“啊,它就不能安分一點兒嗎?”
“……你不要管它。”
“這怎麼可能不管,它影響我睡覺了。”
埃裏克也拿它沒辦法。
他完全無法抵禦她的魅力。
她鼻尖上的細汗、頸間的氣味、豔紅潤澤的雙脣,即使是一縷被風吹起的髮絲,不小心拂過他的臉龐,都能立刻使那條蛇自樹隙間甦醒,露出令人厭惡的醜陋面目。
“唔,要不你跟它商量一下,”莉齊眨巴着眼睫毛,“這兩天消停一下,回去後我用腳……”
埃裏克掃她一眼,冷冷地說道:“不要添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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