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章 合同的保護
在大部分情況下,失重、溺水乃至一定程度的疼痛,都可能讓陷入夢境之人甦醒,迴歸有着堅實陸地的現實世界。
更重要的是,不僅是現實世界的身體得到這種感受時會甦醒。
在夢境中體會到這些,同樣會甦醒過來。
當然,一些特定的藥劑和裝置,能讓睡眠狀態更加穩定,從而可以讓人更好地遊歷夢境世界。
但眼下高異手中,顯然沒有類似的東西。
所以在那夢境世界中,他操控那位僞裝出來的【調查員-羊】,將自己拉起後。
很輕鬆地,便用短暫的窒息感,讓自己回到了這現實世界的“漣漪假面舞會”舞廳之中。
眼前的情況,不可謂不混亂。
滿地的血漿、殘肢與屍體,考究豪華的裝修已經滿目瘡痍,地上堆滿了麻將竹節與各色撲克牌。
那位“之乎者也”製造的冰凍領域還未消失,但融化了不少。
而那面之前“C”召喚出的水瀑凝結而成的冰牆,此刻正往下滴着水。
更讓高異驚訝的是,那隻召喚出來的鵬鳥,居然也還飄在那
此時這龐大的神話生物,不僅沒有消失,還落在了舞廳內,收攏雙翼,將睡夢中的“之乎者也”保護了起來。
看見高異站起身來,它還點了點頭,鳴叫了一聲,像是在主動打招呼。
這是怎麼做到的
按理來說,被困在高異夢境世界中的所有人,應該都無法使用任何超凡能力。
那也就意味着,這鵬鳥是召喚後無需主動維持的,可以自主行動的類型?
高異當然見過這種能力,他的渡鴉就是類似的情況。
但沒想到的是,這位“之乎者也”召喚出的巨型鵬鳥,居然也可以自主行動。
就其剛剛跟高異打招呼的狀態來看,其還擁有智能?
高異之前還把這個神話生物,和在“南康晚報大廈”頂樓見到的,由那位陰謀論老頭召喚出的飛碟做對比。
現在來看,二者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
不過這大鳥有智能是好事,起碼不會主動攻擊高異,或者說直接發狂將整艘“銀月號”弄沉。
不過高異嘗試讓這神話生物幫忙的行動,也宣告失敗。
顯然,它不會聽從主人之外的命令。
算了,反正最初的計劃也不關這大鳥的事,其不會造成額外的阻礙,已經是萬幸。
此刻的舞廳內,依舊是一片混亂。
但好消息是,那些狂歡的遊行隊伍,已經消失不見了。
那些潛意識聚合體,已經成了“星之彩”與夢境的養分,被填入了屬於高異的洞穴之中。
而那些賓客們,都躺在地面上,陷入沉睡。
不管是“C”,還是兩位外神信徒,亦或者是任何一位賓客。
這是個絕佳的機會。
只要高異想,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
別誤會,此刻他腦海中的想法,要麼是殺死未來會帶來災厄與麻煩的敵人。
要麼是偷走他們從這“漣漪假面舞會”買來的物品
高異在行動前,還是先看向了一旁高臺上的主持人。
是的,這些舞會主辦方的工作人員,依舊堅守着崗位,絲毫沒有對賓客們陷入昏迷這點有什麼不滿。
事實上,那些樂團成員,已經再次準備好了,新一輪的演奏
到了現在,高異已經可以完全確定,這些戴着黑色網狀面具的工作人員,並不是通常意義上的人類。
最起碼那些精神領域的影響,並不能在他們身上生效。
考慮到大部分侍者的呆滯表現,不難得出這些工作人員都是某種傀儡的結論。
現在“漣漪假面舞會”舞廳內唯一還能交流的,也就只有那位身着紅色連體制服的主持人了。
正坐在高臺邊緣,託着腮思考着什麼的她,見高異靠近,再次露出了那職業的笑容:
“這位客人,請問你有什麼事嗎?”
有什麼事?
有些無語的高異扭過頭去,再看了一眼已經不知道該如何描述的舞廳。
最終,他還是選擇不去廢話,直白地進行溝通:
“如果我從這些客人手上,拿走他們在本次‘漣漪假面舞會’購得的物品,主辦方會阻止我嗎?”
“我們會根據合約上的第七條,也就是‘交易品保護條款’,對賓客的收穫進行保護。”
主持人笑容依舊,回覆的頗爲專業。
“但我記得,那條上的表述是‘離場後72小時內’會提供保護,現在還沒離場不是嗎?”
而高異會來問這個,自然是早就做了分析。
原合同中的條款,是這樣描述的:
第七條,交易品保護條款
離場後72小時內,主辦方提供以下保障:
安全寄存服務(需提前12小時預約提取);
運輸保險(僅限直徑1m³以內物品);
反偵察屏障(屏蔽各類追蹤術式);
保護期內物品損毀/遺失由主辦方全額賠付(不可抗力除外)。
而主持人的迴應,則盡顯【老闆】的原則。
“是的,賓客們其實還沒有付錢,只要你拿到物品並在離船前付清對應的售價和違約金,這個‘交易品保護條款’也會保護你。”
是的,【老闆】沒這麼在乎是誰買走了東西,只在乎有沒有付錢。
什麼,你問原本買下物品的賓客會不會生氣?
那隻能說如果你想買走東西,就別在交錢前把它給別人,是你自己選擇不讓主辦方幫你保管,而要自己拿在手中的
頓了頓,那位主持人還補充了一句:
“如果您拿走物品而無法付清足額的遊戲幣,那合約的第五條和第十一條將會生效——您應該沒忘記內容吧?”
高異當然記得,哪怕沒有【安樂椅偵探】提供記憶力與觀察力加成,光是進化率提升帶來的大腦升級,也讓高異可以記住自己特別要記憶的東西。
第五條是“違約處置權”。
主辦方有權對違約方採取行動,沒收其在會場獲取的實體物品、記憶載體,以及情感體驗,還會實行所謂的乙級記憶清除。
而第十一條,是“違約金制度”。
下方還帶了個有些複雜的違約金額度計算公式,高異沒去細算——他的數學能力反正是沒什麼提升的。
但無論如何,這位主持人想表達的觀點非常清楚。
拿走賓客們拍走的物品,行。
但拿走不付錢,不行。
想到這,高異不由笑了起來,打算氣一下眼前的主持人:
“所以那位‘貓頭鷹’呢?你們不讓他交一交什麼違約金?”
不出意外的,這位面具上畫着個圓的主持人,陷入了短暫的尷尬沉默,最後才頗沒有說服力的挽尊了一下:
“........當我們抓到他時,會讓他付出更大代價的。”
得,他們確實拿那位怪盜沒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