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纔剛寫書就有偶像包袱了

作者:好想喫薯片
“車站是亂得不能再亂,成千上萬的人都在說話。誰也不去注意那條臨時掛起來的大紅布標語。這標語大約掛了不少次,字紙都折得有些壞。喇叭裏放着一首又一首的語錄歌兒,唱得大家心更慌...”

  “原來如此。”

  掀動着腦海中浮現的書籍。

  這一刻,江弦福至心靈。

  知青、象棋。

  《棋王》所講述的便是“棋呆子”知青王一生,四處尋找對手下象棋、拼象棋的故事。

  在另一時空,這篇小說發表於80年代初,一經問世,便使其作者阿城在文壇中曝得大名。

  更讓江弦興奮的是

  “《棋王》居然有足足一萬四千多字?這得喫多少頓餃子!”

  給這貨樂得,就好比釣魚沒空軍!野生大黃魚!一稱五斤重!

  快樂加倍!

  長、中、短篇小說的界定比較模糊,通常以字數劃分,但字數並不是唯一因素。

  短篇小說的字數,往往在幾千字至兩萬字之間,且出場人物少、情節簡單,像《傷痕》這種,短短4000字的小故事,算是最標準的短篇小說。

  而《棋王》這種中短篇幅的,就模棱兩可,說它是短篇小說或是中篇小說,其實都行。

  “得先好好策劃...”

  是夜,院子裏靜靜悄悄,屋脊上,一隻黑貓躡手躡腳地走過。

  江弦燙烙餅似得躺在牀上,手裏揮舞個圓蒲扇,大腳丫子一挑一挑,又反覆將《棋王》這篇小說看了幾遍。

  主角王一生是個“怪”人。

  王一生活的很簡單,在他眼中,人一生只有兩件事最重要:喫飯,下棋。於是下鄉勞動的時候,別人抱怨油水太少,他卻覺得這種生活很好。

  王一生又有點擰巴,朋友找關係幫他報名比賽,他卻不參加了,說這樣子參加比賽,只會讓人戳脊梁骨。

  小說最後的高潮,是王一生得償所願,氣吞山河,九局連環,一人盲下九人,九人剩三人,三人剩一人。

  棋呆子終成棋王。

  “整篇小說時間線都在嗡嗡嗡時期內,沒有超出當下時代的內容,不需要再刪改。”

  江弦是想當文化人,沒想做預言家。

  “唯一的問題是:題材太敏感,稿子裏有太多嗡嗡嗡的事情。”

  鮮爲人知的是,《棋王》曾因寫了知青生活的陰暗面,被當時的文學期刊翹楚《京城文學》退稿。

  《京城文學》即《京城文藝》,50年代創刊,首任主編是老舍,嗡嗡嗡時期一度停刊,1971年復刊,是全國復刊最早的文學刊物,汪曾祺、楊沫、王濛、李陀、趙樹理...先後曾於其中任過職。

  “寫出來被和諧了可怎麼辦?”一陣熟悉的陰影又籠罩在江弦的頭頂。

  “我又不發起點!”

  “再說《棋王》最後不還是成功發表了。”

  實在不行,就向某牙醫老師學習,厚着臉皮,先把作品往大的、重量級的雜誌投,退稿了,就換一個稍微差點的繼續。

  一大早爬了起來。

  饒月梅要去上班,江珂要出去浪,江弦一人在家當留守青年。

  他那單3天的短期勞務已經幹完,所以又恢復了“待業”狀態。

  倒趟尿盆回來,饒月梅纔剛準備出門,她扶着二八大槓,往門洞下走,不忘吩咐一嘴。

  “江弦,在家把你和你妹衣服洗了。”

  “得嘞。”

  “放盆裏,使那涼水一泡,衣板一撮,完事好好涮幾遍,使勁擰乾,晾院裏頭,不等太陽落山就幹了...”饒月梅仔仔細細的給他講解怎麼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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