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禽獸】兵法(三)

作者:南宮我夢
關於戰馬矇眼這一點,李孟羲倒是能想起,在許多古代戰爭片中看到過。

  可是,此法到底是騎兵戰術常法,還是謬傳?

  敵軍若有虎皮騎兵,毫無疑問,我軍戰馬必須矇眼,以抵消劣勢。

  但若是敵軍沒有虎皮騎兵,再蒙馬眼,其還有無意義?

  蒙馬眼意義何在,是戰馬怕尖銳物體,故而蒙馬眼,不使戰馬害怕,增強戰馬衝擊力?

  還是,在沒有合格戰馬的情況下,普通馬匹會害怕尖銳物體,不敢衝槍陣,迫不得已,犧牲戰馬的機動能力,矇住馬眼,避免戰馬因本能避讓尖銳物而使衝擊力度大減。

  蒙馬眼之舉措,在遇虎皮騎兵時有用,在衝槍陣時,可能也有用,可毫無疑問,矇住戰馬眼睛之後,戰馬的機動能力,速度,騎兵部隊的應變能力,必然大打折扣。

  戰馬,李孟羲不知,可拿人來代入思考一下也知道,一個人,睜開眼睛,他敢玩命的跑,可是,把他眼睛全蒙上,就算他知道四周全是平地,沒有牆,他也斷然不敢跑太快。

  再者,蒙上眼睛之後,就算是在平地上奔跑,也很容易摔倒,因爲失去了視覺信號,很容易失去平衡。

  人這樣,戰馬也一樣。

  戰馬蒙上眼睛之後,其速度將大打折扣,野外戰場的路面又不平,坑坑窪窪,看不到的情況下,戰馬四蹄就沒辦法調整姿勢平衡重心,因此可以肯定,矇住眼睛之後,戰馬失足摔倒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這只是,一個戰馬一個騎兵,戰馬蒙上眼睛之後的劣勢。

  于軍陣來說,一羣視力正常的人,排一個齊整陣型,很容易,但一羣失去視力的人,再要求保持陣型,千難萬難。

  沒矇住戰馬眼睛的時候,騎兵部隊衝擊時能維持很整齊的陣型,但矇住戰馬眼睛之後,騎兵陣型的齊整嚴密度,立刻下降一個層次。

  毫無疑問,給戰馬蒙上眼睛,實則是降低了騎兵的戰力,不管敵我。

  由此,李孟羲倒想到了屈兵之法。

  何爲,屈兵之法?

  “兵法有云,不戰而屈人之兵,上上策也。

  虎皮,可用於屈兵之法。

  何爲屈兵?

  假設,敵我對壘,敵騎兵強勢,步兵弱勢,而我騎兵只三五騎,但我步兵強勢。

  此時,若能,使敵我騎兵皆屈,則勝算在我。

  我騎兵屈,只屈三五騎而已,殘損三五騎戰力,敵騎兵屈,屈千百騎,殘損千騎戰力。

  此時,我屈三五,敵屈千百,以少換多,大利我軍。

  故,虎皮有屈兵之用,可使我有屈騎兵之主動權。

  只要我有虎皮數具,便可強屈敵騎。

  敵騎要麼無備,其千騎見我虎皮騎兵,千馬驚懼,其騎兵戰力屈也;敵縱有備,能以長布蒙馬眼,然馬眼一蒙,其騎兵部隊,必然機動協調應變大減,戰力亦大爲屈損。此陽謀也。

  故,有虎皮,可仗之屈兵,勝用於敵騎衆而我騎極薄寡之時,以【卒】兌【馬】,強換其子。”

  虎皮竟然有大用,是能給騎兵部隊加負面buff的神器寶物。

  自然,這個負面buff,不分敵我,其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戰爭中“虎”的用處,不在活虎,卻在死虎虎皮。

  ……但或許,活的狼蟲虎豹,也能用於軍事,比如,漢末,南蠻獸兵……

  “南蠻據聞有馭獸兵,蠻人御狼蟲虎豹作戰。

  此御獸戰法,大抵隸屬兵家之【奇】戰法。

  應對奇戰法,要麼,以堂堂正勢,槍如林,盾如牆,弩如雨發,強橫壓之,料想,鐵甲尚不能御鋒矢,徒以狼蟲虎豹之皮毛,又焉勝鋼鐵,此以正勝之法。

  又或,以奇攻法,克南蠻獸戰奇法。

  何爲奇攻法?一爲火攻,二則以彼之道還彼之身,三爲黔驢法。

  一,火攻法。百獸無不懼火,百獸見火驚懼,且狼蟲虎豹多有皮毛,虎豹皮毛粘些許火星,立刻燎燃而起。以火箭擊百獸,能有奇效。

  再者,南蠻獸軍之中,狼蟲虎豹皆有。百獸之中,猛虎稱王,百獸見之懼走。若以樹枝粗扎虎型,上蒙虎皮,假爲猛虎,此假虎放於陣前,則彼之獸軍之中,除虎之外,狼豹熊豺皆驚懼,不戰而潰。假虎於陣前,南蠻獸軍百獸之中,些許猛虎,縱不至被假虎驚走,可也屈了三分兇勢。

  爲何?

  俗語曰,兩虎相爭,必有一傷。蓋,狼羣居,虎獨行,虎不能羣,見之必鬥。因而,我陣前有假虎,南蠻獸軍之虎見假虎豈能無視?真虎必大忌憚假虎也。如此,猛虎縱來襲陣,其兇悍,十不存五。

  御南蠻獸軍奇攻法之三,爲黔驢法。

  何爲黔驢法?黔之驢,虎不識驢,懼驢。驢叫,虎驚走,驢彈蹄,虎驚走,驢甩尾,虎驚走。待其三者盡,虎知驢只有此三技耳,不足爲懼,於是撲驢啖之。

  此寓言耳。

  然此中另有真意也,蓋野獸之類,突遇其奇形怪狀陌生之物,便忌憚不敢與之爭殺。

  聞在偏僻封閉之地,獵人每入山,必戴一塗紅繪紫,顏色靚麗,形容古怪猙獰可怖之惡鬼面具,此法自古傳承,用於驚懼猛虎也。

  此法有實用,且能實用。

  所謂黔驢法,既爲,做木獸,其狀竭盡恐怖古怪之能,上畫大眼,猙獰面彩,以驚懼猛獸。

  亦可制鬼怪面具,分於士卒,以嚇退獸羣。

  ”

  “【猛獸】用於軍爭,大抵此二,一者驅獸作戰,二者,與獸軍對敵。

  於第二,與獸軍對壘之時,有正戰,奇戰兩法。

  再細思之,能用獸軍之敵,必多能捕獲猛獸,能多捕獲猛獸之地,必荒蠻險阻之處,此間,地勢險峻散亂,當無有佈置槍陣盾槍列陣大戰之大片開闊平地。

  故而,制獸軍,實則正戰法或無用,只能用奇攻法,既,火攻法,以假獸反制之法,以鬼怪驚嚇之黔驢法,此三法。”

  猛獸于軍事,大概如此。

  不過,說到猛獸,李孟羲記起,象兵好像在冷兵器戰爭史上出場頻率比其他猛獸高的多。

  無論東西,東方有象兵,西方也有。

  印度長時間有象兵,商朝也曾使用象兵。

  “【象】于軍事,象溫順,能馴服,故而,象可用於象兵,有時,象亦可用於託運重物。”

  象兵實非戰爭主流,其於作戰,是非主流,在某些地區,用於駝運貨物,效率不如騾馬,也是非主流,無特意記錄的必要。

  到此時,李孟羲從最初的雞鴨,聯想到現在的大象,已經擴展太遠了。

  再之後,李孟羲絞盡腦汁窮盡思考,他又想,又有什麼動物,可以與軍事關聯到一起。

  許久之後,他僅能想到另外的幾個物類。

  李孟羲想起似乎曾經看到這樣一個故事,就是說,一個將領要去攻打某個地方,可是半路遇到大雨和洪水,前路被洪水阻隔,眼看,軍糧日益損耗,眼看就要無功而返。

  這天傍晚,滿懷愁思的將軍在帳中發呆的時候,看到帳篷上有一隻蜘蛛在結網,將軍正煩悶,便把蛛網搗毀。

  可過了一會兒,蜘蛛又把網捕起來了。

  將軍又一次把蛛網搗毀,可蜘蛛鍥而不捨的,再次把網縫補起來。

  漸漸的,將軍被蜘蛛的永不放棄鍥而不捨的精神打動了,他自忖,一隻小小的蜘蛛都能有如此堅毅的毅力,難道我還不如一隻蜘蛛嗎?

  於是,將軍下定決心,無論如何,堅持下去。

  終於,將軍在軍糧耗盡之前,終於等到雨停了,然後揮軍撲去,消滅了敵人。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不能看傻逼雞湯文。

  這個故事是傻逼自以爲是寫的。

  而故事真實的真相是這樣的——將軍在軍糧殆盡,進退兩難之時,他看到蜘蛛在結網,猛然意識到,蜘蛛開始結網,那說明,天快晴了。有了此判斷之後,將軍才堅定了繼續想法,等到第二天,雨果然停了,將軍這才得以繼續前進。

  這是真相,而不是什麼百折不撓,什麼永不放棄。作爲一個將領,需要的永遠是冷靜和敏銳的判斷,如果只有自己,中二熱血一點無所謂,可擔負着千萬人的生死,僅因爲不能輕易放棄這一毫無意義的信條,就至大軍生死不顧,此乃蠢豬將領也。

  蜘蛛,于軍事的用途在於,不知蜘蛛這個小東西,漫長的進化賦予了它怎樣的神奇能力,蜘蛛總是能預感到雨何時停,蜘蛛結完總是在神奇的晴天。

  因此,野外,蜘蛛一旦開始結網,那麼必然,馬上天就晴了。

  “如傍晚之時,可通過林鳥,知曉樹林之中有無伏兵。

  天若將晴,蜘蛛必出而結網,由此知,若野外蜘蛛結網,則久雨必晴。

  憑此,汛期大雨,可知何時架橋渡河安穩,可知何時穿山過谷穩妥。

  【蛛】之用,在此。”

  既然李孟羲都想起了蜘蛛,這個可怖噁心又多毒的小動物,李孟羲自然也想到了,如蛛類,蛙,毒蛇之類的毒蟲于軍事的用處。

  “蛇蛙蜈蚣蠍等,多劇毒,有時,可取其毒,淋刀槍箭頭,以毒傷人,若獵殺高價值目標,箭支之上,也應塗劇毒,以使敵將必死。”

  漢末,是用毒箭的。

  關羽就被毒箭射了胳膊,毒素很兇猛,一般軍醫還治不好,只好請名醫華佗來治,然後就有了關二爺刮骨療毒的千載佳話。

  “聞南蠻嶺南等地,其地多蛇蠍蜈蚣,其人多善用毒箭,若有朝入南蠻,應多備防治五毒之藥,以備不時之需。”

  【蛛】一類,于軍事方面的關聯,憑蛛知雨,用蛛蛇之毒,防蛛蛇之毒,大抵如此,沒有別的了。

  隨後,李孟羲只又想到了,戰馬的一個特殊用途,此用途,張飛於長阪坡用過。

  “戰馬於馬尾之上,拖曳大樹枝,其一者,可以大起塵土,一騎拖枝奔走,煙塵如若千軍萬馬,可爲疑兵之計。

  二者,行軍之時,樹枝掃曳地面,或能掃平馬蹄印(或不能?待一探究竟。)”

  最後,李孟羲只想到了,犬類。

  若說戰馬聽覺敏銳,夜晚十幾裏外有動靜,戰馬立刻能警覺,那麼,犬類的聽覺能力,毫無疑問,更遠強於戰馬。

  犬類聽覺之敏銳,在動物界排的上號的。

  若說,林中或者荒草叢中有伏兵,戰馬不一定能聽到聲音,但若有人聲,犬類則大概率能聽到。

  犬類除能作爲生物雷達以外,好多民族,有帶戰犬上陣殺敵。

  李孟羲曾玩過一款名爲《全面戰爭》的戰略遊戲,其第四款《羅馬二》中,某個勢力,就有成建制的戰犬兵團,是色雷斯戰犬,還是羅馬的戰犬,記不清了。

  雖然這是遊戲中的兵種,不排除有杜撰的成分,但以一款擬真和戰爭爲賣點的遊戲,戰犬大概是有歷史原型的。

  故而,戰犬有一定的作爲戰鬥單位補充作戰體系的價值。

  “戰犬聽覺敏銳,十倍戰馬。

  軍中若帶軍犬,一則能預警,二則,軍犬或可作戰時用。

  至於攜帶犬隻之拖累,則可分述。若只爲用犬之聽覺,則不必帶大型犬,只帶小型犬一隻則可。犬小,士兵裝揹簍中,背之可走,並不累贅多少。

  若犬類用於陣戰,要成規模,則不知戰犬馴養訓練及維持成本幾何,其戰力又是否能用於戰爭。

  至於行軍時,攜帶犬類是否有暴露我軍蹤跡之可能,此不需慮也。

  一者,大軍行軍,蜿蜒顯眼,不可能不被敵所知,縱無犬聲,人亦藏不住。

  二者,若需人銜枚,馬裹蹄,密而夜襲,此時,必是軍中一部精銳前去襲敵,而非我大軍全軍冒險夜動。軍中軍犬襲營不帶,怎會因犬聲暴露行蹤。

  故,綜而慮之,縱戰犬不堪陣戰,軍中帶一戰犬,用其耳目,則大有必要。

  縱行軍之時,帶戰犬可能不妥,然於邊關城寨處,養犬用處多,漢軍邊關將士養狗一可起警示之用,年關殺之可得狗肉,兩全其美。

  此,【犬】之用也。”

  終於,李孟羲再去冥思苦想,也想不到,還有什麼動物能和軍事相關,他回頭,審查所寫,看有無錯字疏漏等。

  回顧一遍,李孟羲發現,寫這卷新的東西時,恰好拿的是一卷新的布匹,等寫完,竟恰好把布匹完全用完了,寫的滿滿當當。

  前後過了一遍,李孟羲豁然覺察,此一卷,寫的,雞,戰馬,鴿子,猛禽,牛,虎,猛獸,象,蜘蛛,犬,竟然,全是飛禽走獸。

  此一卷,便被李孟羲命名爲【禽獸兵法】。

  意爲,專研用禽獸之用的特殊兵法。

  李孟羲之前自悟到,爲將者,不僅要能排兵佈陣,還要能知醫,知匠。

  知醫則能知疫防疫。

  知匠則能知工巧,知工時。

  不然,若不知匠力,強令軍中匠官範疆張達一日之內作十萬白衣白甲,若做不出,斬首示衆。十萬白衣白甲,此神仙也完不成。知絕無活路,範疆張達鋌而走險,剁你人頭投東吳去了。

  前知,爲將者能知用醫、匠。

  現在李孟羲又悟到,爲將者,還應知【禽獸】。

  不然,至一雪山峽谷,戰馬鞭打不前,你不知戰馬爲何如此,然後,強令大軍繼續前進。

  好嘛,大軍全軍走進山谷,轟然一聲雪崩,全被雪崩埋了,全軍覆沒。

  好不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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