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五章牡丹是一種喫肉的花
據說是那個喪四十九妻,失五十四子的彭祖的後人。
父親好賭,曾經將彭輝祖售賣與人爲童僕六次,每一次彭輝祖都能尋回家中,哀告父親莫要將他再賣出去……結果,他的賭鬼父親把他足足賣了六次,並且以此爲榮,經常誇獎彭輝祖是一個聰明孩子,可以自己跑回來。
之所以只賣了六次,是因爲在賣第七次的時候,運氣不好,遇到了第二次的買家,人家就把彭輝祖阿耶的雙腿給打斷了,哀嚎了兩天之後,就活活痛死掉了。
而後,彭輝祖就成了第二次買他的那戶人家的童僕,專門伺候家裏的老人,後來因爲勤勉,長的又好,力氣還大,獲得了主人的喜愛,主人在閒暇之餘,還教授彭輝祖讀書識字。
老主人還在過世之前,放了彭輝祖的良人身份不說,還在縣學那裏彌補了彭輝祖的學籍,送他去縣學就讀,從而抹去了他奴僕的身份。
二十年後,彭輝祖一舉中第。
他一直都認爲身爲人,就要恪守本分以及上下尊卑,這是社會的基本秩序,奴僕就要有奴僕的自覺,農夫就要有農夫的自覺,只有四民各安其本,秩序纔會穩定。
就像眼前的這些逃奴一般,他們不想着如何伺候好主人,獲得主人親睞以後,走正規的渠道獲得自由,再如他一般獲得自己想要的高位。
不守規矩的就是賤民,是真正的賤民,因爲他們連起碼的遵守秩序的本分都做不到,只想着逃離,利用眼前這位大唐公主的權勢獲得自由。
這樣做是不行的,壞規矩的事情他們不能做。
在他看來背主逃亡就是對秩序的最大破壞,尤其是這羣人裏面還有不少因姦情而逃亡的,且數量還不少,這些人比殺人越貨的強盜還要來的可惡。
所以,他準備把這些逃亡到雷澤縣的逃奴,給送回去,或者就地斬殺,而這非常的符合大唐的律法精神。
在把這些逃奴送回去,或者處死之前,彭輝祖準備先給他們一些教訓。
溫柔揹着手站在衙門口,瞅着彭輝祖處理那些逃奴,尤其是看到彭輝祖下令將一個因姦情逃亡的丫鬟的手指用夾棍夾斷,將丫鬟的情夫的雙腿打斷之後,他就覺得這個彭輝祖該死了。
“去把縣衙燒了。”
溫柔頭都不回的吩咐了一聲,片刻功夫,縣衙後面的宅子就冒起了煙火。
彭輝祖聽聞後堂着火,就停止了繼續審案子,命人將那一對已經昏死過去的逃奴捆綁在縣衙門口,他們就急匆匆地去救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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