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我殺了她
馬匪頭子名叫錢飛,從十四歲就出道,幹起了打家劫舍的營生,縱橫雲青山多年,從無敗績。
卻沒想到,有朝一日,被一個外來戶連老窩都一起抄了,鳩佔鵲巢,把他這個原住戶趕出去,自己帶着人住了進去。
每天住他的房子,還打着他的名號道出打家劫舍!
此仇不報,他就無顏再見江東父老!
錢飛的土匪團隊原本有兩百來號人,他再向他的拜把子兄弟借了兩百來人,共計四百餘人的復仇團隊打上黑風寨。
當初沈十三打黑風寨的時候,只有一百來號人,錢飛是估算明白了的。
錢飛想,我兩百多人打不贏你一百多人,我就不信,四百多還幹不過你一百多!
錢飛很有傳銷大佬的潛質,出發之前,聲情並茂的給四百多小弟做了深刻的洗腦工作,神色並茂的控訴了沈十三這個龜孫子是怎麼不講究江湖道義。
是怎麼慘無人道的在他黑風寨大殺四方。
是怎麼踐踏侮辱了他們作爲土匪的尊嚴。
洗腦過後,復仇團隊的士氣空前高漲,凝聚力無比強大,四百多把砍刀扛上肩頭,喊着口號就朝着黑風寨前進。
沈十三當初打黑風寨的時候,怕全都砍死,他們還要費力扔屍體,打掃衛生,就把人全放走了。
原本以爲再借給他十個膽子都不敢再回來,沒想到他們不僅回來了,還他媽的帶着幫手回來了!
兩方人馬對立陣前,沈十三不屑用鼻孔瞪錢飛。
你以爲人多我就怕了?
今天老子不讓你看看‘死’字怎麼寫,老子沈十三的‘沈’字就倒過來寫!
沈十三本來想說幾句開場白,作爲這羣馬匪最後的悼詞,卻沒想到爲首的馬匪受了蔑視,冷哼一聲,從浩浩蕩蕩的四百人隊伍的末尾,拎出來一個人。
沈十三的眼睛瞬間就紅了。
被拎出來的那個人,正是霍清。
此刻的他已經完全不復往日清高又自信的模樣,雙手被粗粗的麻繩綁着,麻繩上還沾着他的鮮血,一身衣服破爛不堪,身上有不少刀砍劍刺的傷,正在不斷的往外面流血,雖然看上去兇險,但都不致命。
最嚴重的是他的雙腿,似乎被什麼鈍器重擊,現在已經完全站不起來了,被錢飛揪着後領子從隊伍後面拎到沈十三面前,地上拖行出了一道長長的血跡。
而且俊秀的臉上全都是血道子。
這血道子並不是毀容所致,他的臉上只有血跡,沒有傷痕。
那血道子的形狀,是手掌的形狀。
也就是說,他臉上的血痕,是有人先將他砍得遍體鱗傷,手上沾了他身上流出來的血跡,再抽他耳光。
所以在他的臉上留下了巴掌印。
沈十三十八歲參軍,從戎十載,霍清陪了他十年,爲他出謀劃策,爲他肅清異黨,跟隨他奔赴戰場,只爲了能在關鍵時刻,與沈十三共商軍務,爲了能在他殺紅了眼的時候,有一個冷靜的人,做一個事外人,縱觀全局,讓他不至於落入敵人的圈套。
霍清的身子很弱,典型的文人體格,長得雖然高,卻是個虛架子,瘦得可怕,平時全靠衣裳撐着,讓他看起來稍微豐滿一些,其實一身皮囊掩蓋着,都能數清楚他身上有多少根骨頭。
他受不得寒,受不得熱,餓不得,飽不得,過度勞累不得,車馬顛簸不得。
無數個不得。
每一次跟隨沈十三奔赴域外戰場的時候,都會受不少的罪,每一次戰勝而歸,他都要臥牀修養上好幾個月。
軍旅生活太清苦了,他這樣的體格,根本喫不消。
可是每一場,連沈十三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來的出征,霍清都一意跟隨。
爲了能讓他勝利的贏面大一點。
沈十三這輩子感激的人沒幾個,霍清算一個。
現在他珍重的人被人捆住雙手,打斷雙腳,拖着像丟破麻袋一樣丟在他面前。
滿身都是血。
這一次,他又要臥牀多久?奄奄一息多久?
沈十三怒了。
作爲一個將領,他需要時刻保持冷靜,可是他現在不怎麼冷靜。
新打的刀很合沈十三的心意,耍起來也很順暢,沒有生命的冷兵器被他揮舞出了磅礴的殺氣。
總之一句話——神擋殺神,佛擋誅佛!
沈家軍的戰鬥力也不弱,兵強馬壯的匈奴都曾經是他們的手下敗將,更何況的是區區馬匪?
馬匪在百姓面前勢不可擋,在經歷過系統化訓練的沈家軍面前,卻像小孩子過家家一樣。
沈十三很少有大發慈悲放人性命的時候,好不容易千年等一回的遇上了,這羣命大的還不知道珍惜,白撿了一條命後覺得不夠刺激,專程回來找死。
第二次,就沒有這麼好的運氣了,
黑風寨的後山上,殺聲震天,鮮血狂飆。
青蒼的松柏上,掛滿了往下滴落的血珠子。
一滴,又一滴,再一滴,漸漸在地上蜿蜒,彙集成小溪,河流……
馬匪來的時候氣勢洶洶,一副不把沈十三的人頭砍下來當馬桶坐誓不罷休的模樣,可戰鬥了不到一個時辰,已是殘兵敗將,想撤都逃不掉的那種。
錢飛從一個帶領兩百多人、身材健壯手下的的小組組長,瞬間就變成了殘障協會會長,存活下來的人不足一百,還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
放眼整個隊伍,手腳完整的,一隻手都能數全了。
再說他向拜把子兄弟借來的兩百人。
這些人本來就是來壯聲勢,嚇唬嚇唬人的,現在一不小心,也沒剩下幾個了,錢飛不止讓自己只差一點就變成了光桿司令,也折損了拜把子兄弟的半壁江山。
這下,就算讓他僥倖活着走出黑風寨,他一沒手藝,二沒文化,以後靠什麼謀生?
最重要的!他怎麼去見借人手給他的兄弟?!
沈家軍每一個人的身手都很好,他甚至都沒怎麼能傷及對方的皮毛,就被一舉擊潰。
如果硬要說錢飛這一仗最大的本事,就是把霍清弄成了一副半死不活的樣子。
說到霍清,錢飛的腸子簡直都要悔青了。
他帶人上雲青山的時候,剛好在黑風寨門口碰到了獨自一人的霍清。
霍清跟滿身肌肉的沈家軍不同,他看起來體格瘦弱,弱不禁風,一副很容易欺辱的樣子,完全就是個可以不費吹灰之力收割的人頭。
但錢飛覺得自己吃了這麼大一個悶虧,被人毫不留情的落了面子,心裏的這個憋屈,一刀完全不能夠紓解。
讓對方跟他一樣感受屈辱,他才覺得爽快。
於是霍清就成了他的用來羞辱沈十三的戰利品。
只是錢飛不曾想,這個戰利品,他有命拿下,卻沒命出了心中的惡氣。
霍清對沈十三重要,對沈家軍也同樣重要,由於他的智多近妖,曾無數次解救軍隊於圍城之中,沈家軍裏起碼有一半的人,都曾經被他的智慧解救過性命。
他雖然只是一個軍師,但在軍中的地位不比梁正和嚴天罡低。
大家都知道他的身子弱,像朵嬌生慣養的小花朵,只適合培育在溫室裏,經不得一點風吹雨打。
沈十三日漸成長、強大、從一個只會重複機械殺伐的小兵蛋子,慢慢蛻變成一個決勝千里的名將,霍清功不可沒。
他上一次跟隨軍隊出征,那還是在三年前。
三年前的大秦朝堂動盪,奸臣當道,忠誠勢微,在那一年,皇帝幾乎被架空,差點變成一個傀儡皇帝。
外戚專權,內政不穩,朝堂內訌嚴重,自然有別國想打大秦的主意,企圖將其一舉吞併。
那時的大秦兵強馬壯,但居然在漸漸走向衰亡。
這種情況曠古爍今,那一年,皇帝一夜白了頭,後來足足養了三年,花白的頭髮才漸漸變回墨黑。
然而也只是最上面的那一層,被最表面一層烏髮覆蓋的底下,仍是一頭斑駁的奶奶灰。先帝死得晚,現皇帝是大秦歷代以來,即太子位時間最長的一任皇帝,足足做了二十三年的太子,才轉正成了皇帝。
先帝死得急,幾乎是前一天還活蹦亂跳,後一天就撒手人寰,太子倉促繼位,龐雜的政務如同一團亂麻,沒有半點預兆就當頭砸下來,砸得皇帝頭暈眼花。
皇帝勢弱,外戚趁此機會攬權,皇后插手前朝,等他理清楚了政務,朝堂之上,皇后一族的黨羽幾乎籠絡了大半朝臣,另一半又大大小小分爲幾個黨派。
總之,沒有一個黨派是歸附皇帝的。
忠臣也不是沒有,只是寡不敵衆,漸漸被打壓貶謫,被胡亂安個罪名,或流放,或斬首,直到放眼整個朝廷,皇帝只有一個沈十三。
沈十三從十八歲就跟隨父親給先帝打天下,那時還是太子的皇帝,是他的發小,兩人稱兄道弟,鐵得不能再鐵。
太子繼位的那一年,他已經從戎七載,戰功赫赫,爲大秦立下了汗馬功勞。
那時的他,有兵權,但沒有政權。
後來,皇帝被皇后脅迫,親手奪了沈十三的虎符,撤了他的官職。
皇帝親旨,李蓮英宣旨,沈十三想幫他肅清朝堂,可是沒有辦法。
皇帝的旨意,他不能不聽。
因爲那時,滿朝文武只剩下一個沈十三還對皇帝衷心耿耿,或有中立派,但都隔岸觀火,明哲保身。
沈十三一人難以對抗整個朝堂,無奈被奪了帥印,閒賦在家。霎時間,廟堂上一片烏煙瘴氣,大秦數百年的根基搖搖欲墜,現任皇帝差點成了大秦最後一任亡國皇帝。
再往後,鄰國伺機而動,揮兵侵略。
由於朝堂上權臣分權嚴重,大秦雖有千兵萬馬,但都分散握在不同人的手中,各人都想攬權坐大,不肯放出兵權對抗敵國,以免折損了自己手裏的兵力。
一時間,揮兵入侵的晉國入侵大秦,一路勢如破竹,竟然如無無人之境。
大秦岌岌可危。
直到王都將破,這些奸佞才清醒過來,意識到再各自爲政,大家都活不了,才暫時停止了內亂,一致對外。
朝堂上篩兵點將,將各個將帥外派,抵擋敵國。
只有沈十三,一直無人問津。
大家都知道他是皇帝的死忠走狗,兵權放出去容易,收回來可就難了!
他們上一次從沈十三手裏拿走兵權的時候,損兵折將,付出的代價可不小!
不到最後關頭,誰都不想用他。
這是留的後手。
外亂一定,朝堂上的那些臣子,依然想把持朝政。
權利的味道,蠱人心魄,一旦沾上,迷失本心,不死不罷休。
然千軍易得,一將難求。
不是說朝堂上的其他武將都是草包,只是晉國來勢洶洶,意識道大秦開始團結反撲以後,立即結了同盟國。
三國聯軍,個個城池都在告急。
朝堂之上已經沒有了可用的將才。
這時候,沈十三知道,他和皇帝的機會來了。
這一場內外之戰,贏了,就得大秦的暫時安定,已經皇帝皇位的永久穩固,輸了,大家捆在一起死!
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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