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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偷鸡贼

作者:一语不语
韩健不想当怪胎,但郡王府一家女人眼中,他就是個怪胎。

  韩健出生后不久,姨娘和丫鬟便发现他不会哭,怎么逗也逗不笑。不会哭笑,這样的婴孩基本被定义为“傻子”。但小韩健平日的所为,却并不傻。

  韩健每次要大小便,都会“喂喂”叫两声丫鬟,开始时丫鬟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等习以为常,别人就知道,他一“喂喂”,就要换新尿布。

  韩健虽然不会哭笑,却好像很“善解人意”,听到别人說什么,总会竖着耳朵听,时常還会作出叹息和类似自言自语之举。他不到周岁学会走路,两岁還不会說话就已经抱着书本死盯着看,他的种种表xiàn很像個小大人。

  更让一家女人不解的是,小韩健居然挑食!

  缘起韩健一岁时换了奶娘,府裡新找来的奶娘,怎么喂奶他都不吃,這让家裡的姨娘和丫鬟很着急。最后韩健自己也忍不住,憋出個“丑”,家裡的女人一惊,难道這就是小韩健绝食的理由?

  后来府裡选奶娘,都要经過小韩健的把关。只有韩健手指头选中的奶娘,他才肯吃奶。

  等换過奶娘,韩健的胃口才稍微好了些,到他两岁,韩健原本的奶娘又生了個女儿,再来王府当奶娘,他的食量才逐渐正常下来。而此时,他已经开始喜歡吃米粥就咸菜。虽然经常不消化拉肚子,但他仍旧吃的很带劲。

  到三岁时,韩健开始“咿呀学语”,逐渐会叫姨娘,沒人的时候满院子溜达。家裡女人很高兴,因为這說明韩健不但不傻,而且很聪慧。到四岁,韩健已经经常偷跑出王府大门,到外面“结交朋友”。

  韩健想的是,就算不能为成年以后发展几個狐朋狗友,也要找几個玩伴,令童年不至于孤单。

  韩健身为小郡王,手上总有些好东西,会让外面的孩子觉得吸引,比如說麦芽糖。

  “现在,我问你们問題,你们谁回答的好,有糖吃。回答不好的,靠边站!”

  当他被一群大他一两岁的孩子围着,会像一個教父一样,用他自己的办法来**這些孩子加入他的“门派”。

  “你们說,我們脚底下的大地,是方的,還是圆的?”

  一群孩子,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显然這問題超出了他们认知范围。对于一些四五岁大的普通孩子来說,玩才是最重要的,谁会管這些?

  “是……方的。”终于有個声音,从孩子堆裡发出来,說话时很肯定,“先生說,天圆地方,所以,我們脚底下的大地是方的。”

  韩健很高兴,终于不再是独孤求败。

  一個五六岁,脸盆很大的小子,流着鼻涕和哈喇子出来,一身破旧却很干净的衣衫。

  “错,是圆的。”另一個声音响起,“我爹說了,我們脚底下,就是個球。”

  另一個小子走上前,看上去跟韩健同龄,個子不高,一身白衣,身上的衣衫是很细的料子,背了一把木剑,好像個游方的大侠。

  阮平和司马藉,是這两個小孩的名字,也是韩健用麦芽糖结识的死党,一直到后来,都追随在他左右。

  阮平是個孤儿,在襁褓时被一個教书先生收养,所以从小便掉进书袋裡,他不笨,却认准死理。在韩健看来,這小子被儒家思想荼毒太深。

  司马藉则大有来头,他的父亲是江都司马,一地的掌兵之将。而司马藉自小便立志,要当一個行走于天下间的剑客,因而从小便在江都城裡跑,說是要“行侠仗义”。

  从认识以后,三個小伙伴便经常跑出来偷玩,阮平总是之乎者也在口,令韩健烦到不能再烦。而司马藉则总是拿一把木头剑在那煞有介事地练剑,那唇红齿白的模样,活脱脱一個穿开裆裤版本的东方不败。

  到七八岁时,三人已经开始结伙在江都城裡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每隔一段時間,到约定好的黄昏,三人便跑到城西一個贫家农巷裡,在一座用篱笆结成的栅栏外,老远便见到一只大黄狗“旺旺”叫。三人见到大黄狗也不怕,直接穿過栅栏,韩健一块肉骨头扔上前,大黄狗马上叼起,還很谄媚地摇摇尾巴。

  “嘿,大黄又健壮了。”韩健摸摸大黄狗的脑袋,大黄狗尾巴摇的更欢。

  司马藉则跑到院门口的鸡笼口,打开鸡笼一把将裡面的鸡给提了起来。此时的司马藉虽然只有八岁,却已经小有身手。

  韩健见“猎物”到手,挥挥手招呼一声:“撤!”

  一边的阮平瞪大眼道:“這……要是人家下蛋的老母鸡,可怎么办?”

  韩健直接踹了阮平一脚,来偷鸡,還管是不是人家下蛋的老母鸡?鸡冠长到鸡肚子上去了,认不出是只公鸡?

  等三人出了篱笆,兴高采烈要逃走,大黄狗還一边啃骨头一边摇尾巴,像是在欢送三個老朋友。

  韩健像是想起什么事,脚步一停,从怀裡掏出一個小袋子,扔进院子裡。

  等他们跑出来,還沒到巷口,便听到一個泼妇般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又是哪個杀千刀的来偷鸡?”

  听到這声音,三個小子脚步一溜烟跑到河边的树丛裡,找来柴火,拿起匕首和火折子便要烧烤。

  “司马,你打水和泥,阮平,你负责拔毛开膛破肚。”

  “好咧。”司马藉已经动手。

  而阮平则一脸不乐意:“你呢?”

  “我负责生火。”

  一個时辰后,一只用荷叶包裹的泥蛋子从泥土裡扒了出来,三個小伙伴正要享用美食,一個娇俏的小姑娘,迈着小莲步一路小跑到了三人面前,擦了擦汗。虽然只是個六七岁的小姑娘,却已经明艳生姿。

  “不早不晚,来的刚刚好。”韩健起来招呼,“雯儿,坐,正要吃呢。”

  “嗯嗯。”小姑娘比三人岁数都要小,一双眸子却分外有神,抱着膝盖坐在身旁,而韩健已经用石头把叫化鸡的泥外壳敲碎,一时肉香四溢。

  三人大快朵颐,而小姑娘则吃的很少,韩健几口吃下一只鸡腿,拍拍手,道:“一会雯儿你拿回去,给你娘吃。”

  “嗯嗯。”小姑娘高兴点点头。

  小姑娘便是這只鸡的主人,看着自家的鸡被分食,她沒有不开心,反而很高兴。主要因为,韩健名义是来偷鸡的,却是付過钱的,而且付過的钱远比一只鸡的价值高。

  韩健跟這一家人颇有渊源,這還要从韩健幼时的“挑食”說起。

  小姑娘的母亲芸娘,是韩健第一位奶娘。芸娘虽然待人泼辣凶悍,有一家主妇的风范,却对小韩健很好,人长的漂亮,韩健就分外依恋一些。

  芸娘家境不好,丈夫有病,做不得重活,娘家和夫家又败落,她生了儿子以后,只能靠出来当奶娘养家。后来被小韩健用手指选中,当了王府的奶娘。

  芸娘当了韩健半年多的奶娘,沒奶了,只能遗憾回家。韩健为了发泄不满,绝食一天抗议。

  后来芸娘生下女儿雯儿,又兴高采烈回来继续当奶娘。在王府裡,吃的好喝的好,還有很高的薪酬,芸娘巴不得早些回来。

  可惜過了小半年,芸娘的资源又枯竭了。

  這次她再回家,丈夫病死了,再也沒奶了,从此家境就一落千丈。后来,连她大儿子也死了,带着拖油瓶,又沒有嫁妆,嫁不出去,只剩下芸娘和雯儿母女相依为命。

  韩健长大一些,知道情况,便以“偷鸡”的方式帮扶芸娘母女,每次芸娘都是把鸡养好了,等三個小子過来偷。偷着偷着,连家裡的大黄都跟三個小子建立了深厚的友情。

  “雯儿,王府选丫鬟,你去吧。以后你赚钱,养活你娘。”韩健帮雯儿把鸡包好,临走前嘱咐道。

  “我……行嗎?”

  “行,有我在,谁說你不行?”

  這一年,韩健八岁,而雯儿不過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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