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殭屍父子

作者:食物呀
十三妖是第一次來夜市,看啥都有趣。梁宗宗充當導遊,從街頭就一直給他們介紹到了街尾,彷彿他們一行人是來觀光的。

  而他們在看夜市,夜市的人卻在看他們。

  實在是他們一行人都長得太好看了,別說命行役和吳蔚那逆天的顏值,就是十三妖各具特色的氣質,就大爲吸引人。吳念、梁宗宗還有小殭屍,雖然年紀小,但五官擺在那,也是帥小夥一枚,青青澀澀的小模樣甚至還能激發不少女生的母愛。

  原本逛街的人們不自覺地停下了腳步,踮腳張望着命行役他們,有些人甚至懷疑他們是不是剛出道的明星,過來這邊做節目的。

  吳蔚被周圍的人盯得十分不自在,命行役注意到後,便讓海棠給了他幾顆種子。在衆人不解的目光下,命行役唸了一句咒文,隨手就把種子扔到了幾個方向。

  隨着種子落地,衆人彷彿看見了一閃而過的金光。

  “咦?周圍的人不看我們了!”梁宗宗忽然叫出了聲。

  吳蔚擡頭,發現原本圍着他們,盯着他們的人全都散了去。更奇特的是,那些經過他們身邊的人,就像是看不見他們一樣,連眼神都沒有往他們這施捨一點。

  命行役牽着吳蔚的手,笑着道,“這是一個小小的障眼陣法,在陣法中,沒有人會注意到我們。”

  “哇哦。”吳念和梁宗宗齊齊張大了嘴。

  小殭屍看了看他們,也有樣學樣地捧着肉嘟嘟的臉,張了張嘴,無聲地哇哦了一下。

  “哎呀,小僵怎麼可以這麼可愛!”抱着孩子的海棠瞅見後,忍不住低頭親了小殭屍一大口。

  小殭屍被親了後,以爲海棠在和他玩,咯咯咯的就笑了出來。

  沒有圍觀羣衆的打擾,命行役等人很快來到了吳念和梁宗宗幫襯過的燒烤店。這家燒烤店的生意是真的不錯,他們過去的時候,位置都坐滿了,等了十來分鐘,纔等到了一桌客人離開。

  小殭屍還記得前兩天那烤肉的味道,他扒拉着吳蔚的衣服,指了指菜單,一臉的想喫。

  命行役嘖了一聲,“這小傢伙還挺有眼力見兒的,知道我們都聽吳蔚的。”

  “咳咳。”吳蔚輕咳了兩聲,紅着耳朵把菜單上的東西全點了一遍。

  在等着烤肉上桌的時間,梁宗宗逗起了小殭屍,“我們這喫飯都要給錢的,蔚哥給你肉喫,你是不是也要給蔚哥錢?”

  怕小殭屍不知道錢是什麼,梁宗宗還掏出了人民幣在他面前晃了晃。

  小殭屍看着毛爺爺沉思了起來,最後舉着胖乎乎蓮藕似的小手拍了拍自己的衣服,拿出了一顆晶瑩透亮的珍珠,睜着一雙亮晶晶的眼睛小心翼翼地看着吳蔚。

  梁宗宗訝異了一下,“他這是打算以珍珠抵債嗎?”

  線蓮湊了過來,“這顆珍珠還挺好看的。”

  命行役拿過小殭屍手中的珍珠看了一眼,說道,“光澤柔和,表面光滑,仔細看還帶着虹暈色彩,這顆珍珠應該值上百萬。”

  小殭屍以爲他們都喜歡珍珠,又扒拉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掏出了十幾顆,佔滿了他小手的珍珠……

  蜀葵下意識點了點,“一,二,三……十六,一千、一千六百萬……”

  窮得一批的十三花妖酸了。同樣是非人類,所以就她們是窮鬼?

  吳蔚不可能真的拿小孩子的東西,所以看過後就把珍珠給小殭屍放回了衣服中,然後揉了揉他的頭髮,並教育他,“這些東西不能隨便讓人看,它們很值錢,嗯……可以讓你喫很多很多的肉。別人要是看到了的話,就會把他們搶走,拿去買肉不給你喫。”

  小殭屍似懂非懂,不過“買肉不給你喫”這幾個字還是讓他繃緊了肉臉,緊張兮兮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他的珍珠就藏在了肚子外面的兜兜上。

  “來來來,客人你們的烤肉。”

  服務員把命行役他們點的烤肉一一送了上來。小殭屍砸吧了一下嘴巴,睜着溼漉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油滋滋的烤肉看。

  吳念見他這麼饞,直接給他遞了串烤羊肉串。

  小殭屍捧着羊肉串,喫得高興時還不忘晃了晃雙腳。

  吳念見他自己喫得很好,也就放了心,和命行役等人說起話來,“那天小殭屍就是站在這個巷子口被我發現的。”

  吳念伸手指了指他們旁邊的小巷。那條小巷連通着後面的夜市,距離並不長,站在巷口就能看到巷尾的情況。因爲這附近商鋪多,所以小巷子還算亮堂,時不時的,還會有人從巷子內穿過。

  從這條小巷來看,還真看不出什麼線索。

  這邊夜市四通八達,類似面前小巷的地方還不少,光是小殭屍來的方向,就讓人弄不清。

  “先喫着。”命行役給吳蔚取了幾串肉,然後瞥了眼還在不停喫肉的小殭屍,“殭屍有自己的尋人方法,要真有人在找他,遲早會找過來的。”

  命行役懂得比他們多,所以衆人一聽,也不着急了。

  小殭屍人雖小,但胃卻是無底洞,比所有人喫的肉都要多,這麼吃了一小時,他似乎還沒飽。吳念有些擔心地摸了摸他的肚子,“他喫那麼多不會有事吧?”

  “話說殭屍喫我們人類的東西真的沒問題嗎?”梁宗宗伸手戳了戳小殭屍肉乎乎的小手。

  命行役喝了一口啤酒,優哉遊哉道,“沒事,他是飛僵,飛僵的身體比常人結實,就是鋼鐵喫下去他都能消化。到了飛僵,其實完全不會產生餓的念頭了,他這麼愛喫,應該是死的時候還小,還殘留了人類的一些習性。”

  命行役順便給衆人科普了一下殭屍的知識。毛僵以下等級的殭屍,沒有產生自己的意識,會像野獸一樣,按照本能生活,而這種本能,會驅使他們喫人肉吸人血,以人類爲主食。至於毛僵以上的殭屍,已經產生或者說恢復了還是人類時的記憶,能夠控制自己的本能,並且因爲等級強大,就跟修仙一樣,已經辟穀了,喫不喫飯對他們而言都沒有太大影響。

  衆人聽完科普,總算放下了心。既然小殭屍不會喫撐,吳家又不缺錢,也就放任他隨便吃了,最後他們四人十三妖一殭屍,愣是把燒烤店的存貨都一清而空了,還驚動了老闆。

  老闆痛並快樂地道,“不好意思啊客人,我們已經沒食材了,你們不如去其他家繼續?”

  命行役等人也沒想過會把燒烤店喫空,這時候也不早了,衆人商量了一下,便決定先回酒店。

  第二天,第三天,命行役等人繼續把小殭屍帶到了燒烤店,守株待兔。

  燒烤店的老闆都認得他們了,爲了感謝他們的光顧,最後老闆還每人給送了一張會員卡。至於那隻“兔子”,衆人都沒有等到。

  吳蔚爲了更快地找到小殭屍的家人,還動用了吳家的勢力,在海市各個角落翻查了一遍。因爲小殭屍被吳念撿着的時候穿的是古服,所以吳蔚特意讓人留意了一下在海市中行爲和穿着都很怪異的人。

  孩子他爸是沒發現,倒是誤打誤撞發現了好幾個邪修。

  命行役都要懷疑小殭屍根本沒有家人,就是他稀裏糊塗自己跑出了自己的墓穴來了海市。

  命行役他們不可能因爲小殭屍的事一直呆在海市,在海市呆了五天,命行役就打算把小殭屍一同帶回三溪。

  而就在第五天,也是最後一天留在海市的晚上,他們再次來到了燒烤店。而這次一到燒烤店附近,命行役便發現他們被盯上了。

  並且盯上他們的人很強。

  命行役神色一肅,低聲對衆人道,“別離開我的視線。”

  十三花妖已經感受到了一股很強的氣息環繞着她們,平時嘻嘻哈哈的她們此時都是一臉的肅穆。

  吳念和梁宗宗雖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從命行役和十三妖的神情上也能看出一絲端倪。什麼也沒說,只是緊張地寸步不離地跟着他們。

  命行役對十三妖道,“你們保護他們兩個。”

  十三妖點了點頭,默默把吳念和梁宗宗包圍在了中間。

  命行役拿不準盯上他們的是殭屍爸爸還是邪修,雖然感覺得出盯着他們的人似乎沒什麼敵意,但以防萬一,不牽扯到無辜的人。命行役立刻做出了決定,“跟着我走。”

  命行役之前已經看過海市的地圖,知道夜市這附近有一個廢棄的,沒什麼人會去的空地。他循着記憶,帶着人一路走到了夜市的街尾,然後順着小巷左拐右拐,拐出夜市後,很快便到達了目的地。

  一到目的地,那個一路跟着他們的人就從黑暗中朝命行役攻擊了過去。命行役沒有一點慌亂,直接就擋下了他這一擊,和對方有來有往地過了數十回合的招。因爲對方速度很快,所以吳蔚等人一時也沒看清他的模樣。

  最後還是在命行役和來人誰都傷害不了誰的情況下,命行役和對方纔停下了手。

  在他們停手後,吳蔚等人才看清了來人的樣子。

  面前的男人長得十分的俊朗,古雕刻畫的臉,及腰的墨發,挺拔俊逸的身姿,還有那十分特別的氣質,如果忽略他身上有些髒的白衣牛仔褲,簡直就像是古時候的公爵侯爺。

  衆人感嘆了一聲這人長得真好的同時,心裏也閃過了一連串問題。

  這個人是誰?他們認識嗎?

  命行役看着疑惑的衆人,輕聲說道,“應該是來找小殭屍的,這男人也是一隻殭屍,還是遊屍,實力很強。”

  聞言,衆人的視線刷刷地就看向了被海棠抱着的小殭屍,然後發現小殭屍和麪前的男人還有幾分像。

  吳蔚看着男人的穿着,終於明白他的人爲什麼找不到他的原因。

  作爲主角的小殭屍此時卻沒有第一時間跑到自己爸爸的身邊,他低頭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燒烤,又擡頭瞧了瞧自己的爸爸,似乎正在做着十分艱難的抉擇。

  衆人:“……”

  這隻小殭屍怎麼回事?

  難道喫的還比自己爸爸重要嗎?

  離相玄,即小殭屍的父親一看自己兒子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麼,對方這顯然是在糾結跟着他要捱餓的事情。

  雖然有些愧疚,但自己的兒子肯定還是得要回來。離相玄定定地看着小殭屍,用沙啞又含糊,似乎許久沒使用過的聲帶喊出了他的名字,“離鹿,過來。”

  喚作離鹿的小殭屍到底還是更愛爸爸,在離相玄的呼喚下,吭哧吭哧地爬下了海棠的懷抱,蹦蹦跳跳地到了自己爸爸的身邊。

  離相玄把他抱了起來,這才重新打量起了命行役等人。

  離相玄其實早兩天就注意到了命行役他們,只是摸不準他們帶走離鹿的目的,又忌憚命行役這個天師,所以一直沒有貿然出現。相比呆萌還不知事的離鹿,作爲遊屍的離相玄已經恢復了人類時的記憶,有着自己的思想,思考起問題來也相對要嚴謹和複雜,尤其他和離鹿都成了殭屍的情況下。

  剛纔的攻擊也算是離相玄的試探,在和命行役的對招中,命行役並沒有對他顯露殺意。

  離相玄收回了打量的視線,從衣服中掏出了兩顆夜明珠,然後扔給了命行役,說道,“謝禮。”

  夜明珠有拳頭那麼大,一看就價值不菲。命行役也沒客氣,直接就收下了。作爲回禮,命行役給了離相玄父子一個忠告,“現在的國家與你們從前的朝代不一樣,你們最好不要在普通人面前顯露你們的不同,被普通人發現你們的存在,會引起很多的麻煩。在這個世界上,和我一樣的人並不少,即使你是遊屍,也不見得能在別人的圍攻下毫髮無損,尤其你還帶了他。”

  命行役指了指離鹿。

  離相玄低頭看了眼自己的兒子,說道,“我們會避着人類。”

  命行役搖了搖頭,“一昧避着人類是不行的,爲了適應這個社會,你還是儘早讓你兒子改掉殭屍的習性。”

  離相玄知道他指的是離鹿走路的方式。

  路人初時或許會以爲離鹿在玩什麼遊戲,但久了,總會引人懷疑。現在網絡還這麼發達,要是離鹿的消息被放到網上,到時候引來的就不止本國人的覬覦了。即使他是飛僵,但他還這麼小,明顯還不會運用自己的力量,到時候被人抓住,就只能當個活體標本了。

  尤其他們國家還有邪修的存在,要是被邪修知道,必然不會放過這對殭屍父子。

  離相玄抿了抿脣,“本……我會注意的。”

  離相玄帶着離鹿很快就消失了。

  ……

  回去的路上,命行役對吳蔚道,“他們應該就是之前馬雲亮直播時出現在大樓內的殭屍,和馬雲亮他們描述相符,連屍氣味也一樣。從他們的情況來看,他們和邪修應該沒關係。”

  吳蔚有些擔憂道,“就這麼放他們離開,真的沒問題嗎?”

  忽略離鹿這隻戰鬥渣,離相玄這隻遊屍明顯實力很強。竟然能和命行役交手不落下風,如果他要搞事,那就真的就是地獄級別了。

  “離鹿的父親醒來應該有一段時間,實力並不弱,我和他交手,雖然我能打敗他,卻不一定能殺死他。與其兩敗俱傷,還不如適當地表示友好,成不了朋友也別當敵人。”命行役邊走邊細細地給吳蔚分析,分析完後還眯了眯眼,“而且我第六感告訴自己,我們和這對殭屍父子可能還有見面的機會。”

  吳蔚一直很相信命行役說的話,就是他們都沒想到的是,這個機會來得這般的迅速和突然。

  第二天,收拾好了行李,準備回三溪的衆人,一出酒店,就看到了酒店門口和一位大媽發生了爭執的殭屍父子。

  不過說是爭執,還不如說是殭屍父子被大媽指着鼻子破口大罵。

  “年紀輕輕,長得人模狗樣的,乾點啥不好,學人偷錢?”

  “我告訴你,你不把我錢包拿出來,今兒你就別想走出這裏。”

  “大家都給我看清楚了,這人偷我錢還想走,也不知道孩子是不是拐來的……”

  命行役等人聽了一小會,就大致猜出發生了什麼事。

  這位大媽發現自己遇到了扒手,好巧不巧回頭就看到了離她最近的離相玄父子,便一口咬定是他們偷了自己的錢,並開口閉口讓他們還錢。

  然而並沒有偷錢的離相玄當然拿不出大媽的錢包,又因爲成僵後聲帶還在恢復期,說話不利索加上性格冷漠的緣故,不管大媽怎麼胡攪蠻纏,他只會冷着臉說“沒有”,且一副想走的模樣,越發讓大媽認爲他是小偷,事態就這麼僵持不下。

  離相玄也不知道怎麼搞的,只是短短一天,就把昨天還乾乾淨淨的離鹿給弄成了乞丐,他就更別說了,除了臉還能看幾分外,身上的衣服都黑了,形象極爲的糟糕。難怪大媽會認爲他們是小偷,這副模樣,實在像是餓了幾天沒飯喫的非洲難民。

  周圍的人都在旁邊對着離相玄父子指指點點。

  “一個大男人,有手有腳的,怎麼就當小偷了呢?”

  “那小孩我看長得挺好的,不會真是他偷來的吧。”

  “要我說,還是趕緊報警吧,這種人就該送去喫牢飯。”

  還有母親教育孩子,“看到了嗎?以後不好好學習,就只能像這個人一樣當乞丐,當小偷。”

  離相玄蹙着眉頭,已經開始不耐煩,“我沒偷錢。”說着,他就把一直拽着自己的大媽甩了出去。

  大媽摔在地上,愣了兩秒,就嚎嚎大叫起來,“打人了!有人不僅偷錢還打人!”

  “小夥子,這就過分了。”有拿着報紙,穿着背心的大爺走了出來。

  “我的天,偷了錢還打人,這還是人嗎?”

  “警察怎麼還不來?”

  “這種人就該放上網去曝光他,什麼社會垃圾!”

  “看他的樣子,似乎還想走,大家,快圍住他!”

  因爲離相玄的一推,就像是一滴水落入了油鍋中,炸鍋了,周圍的人都嚷嚷了起來,事態越發嚴重。

  命行役擔心周圍的人會激怒離相玄,讓離相玄大開殺戒,和吳蔚立刻走上了前。

  吳蔚過去把摔在地上的大媽拉了起來,然後開口道,“這位阿姨,你說這位先生偷了你的錢,你有證據嗎?”

  大媽一臉的理所當然道,“我丟錢的時候,就他站在我身後,不是他的偷錢,難道還是鬼不成?”

  離相玄沉下了臉,“我沒她偷錢。”

  命行役安撫性地拍了拍他的肩,偏頭對大媽道,“阿姨,走在街上不止他一個,你要不再仔細想想,你的錢到底是怎麼丟的,別冤枉錯了人。”

  “我怎麼會冤枉錯人,就是他偷的沒錯。”大媽不依不饒道,“你們要是不信,那我們就去警局,讓警方來查!”

  命行役笑了,“阿姨,我相信我的朋友不是這樣的人。這件事也用不着去警局,這裏不是酒店門口嗎?”他指了指酒店門口的監控器,“我們直接去看一下監控,不就知道是誰偷了你的錢?”

  大媽和喫瓜羣衆看着酒店天花板上閃着紅光的攝像頭就是一愣,他們還真忘了這一茬。

  透過吳蔚的資本力量,衆人很快取得了酒店查看監控的許可。而從監控儲存的歷史記錄來看,偷了大媽錢的是一個賊眉鼠眼,有些駝背瘦弱的男人,從身形看,扒手就和離相玄有着很大的區別。

  並且在大媽被偷錢的時候,離相玄和她離了起碼有五六米的距離。而大媽和離相玄相遇時,她之所以感覺有人拉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其實是她提着的菜籃子上的菜勾了她一下,因此纔給了她錯覺。

  知道自己真的冤枉了人,還搞了這麼大一個烏龍,大媽又羞又愧,只能不住地道歉,最後走的時候還給離相玄塞了一袋子自己剛買的水果。

  解決完偷錢一事,也到了午飯的時間,吳蔚大手一揮,直接在酒店的餐廳弄了一個包廂。在等着服務員把菜端上來的時候,命行役問起了離相玄昨天與他們分別後發生的事情。

  他很想知道,這對殭屍父子是怎麼在一天不到的時間裏把自己搞得這麼狼狽的。

  作者有話要說:小殭屍是另一篇文的攻,大概就是天賦出衆,這文二十年後長成遊屍或者伏屍,武力值max,樣子也從孩童長成了漂亮的青年,初步設定就是穿越未來?然後短暫的變回了四五歲,被受撿回家,從養崽到養老攻。

  不過什麼時候寫,會不會寫……看心情,暫時就一個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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