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8章
李世民想直接用特權大赦,這樣來得比較痛快,誰不同意也不行,一句話事情就定了。
若是昨天早上宣判,李世民說赦就赦了,李泰也不想多事。今天不一樣了,李泰要換條路走向同一個目的地。
“訴狀雖多,但無一件事有實證可以證明我舅父有參與其中,變無實證可證明我舅父知情。”
李泰說着從袖子裏掏出一本書來,齊忠急忙走下高臺,恭恭敬敬地接過書,轉身又走了回去。
齊忠把這本書輕輕地放到桌面上,李世民只是淡淡地掃了一眼封皮,知道這是《唐律疏議》中的一本。
“疑罪從輕,沒有實證的罪本就符合從輕的條款。按《唐律疏議》中所說,凡造反之事不知情者,皆可流放,不必死刑。”
如果說李泰說的話毫無根據,都只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那還真沒什麼大不了的,畢竟長孫無忌是他的親孃,他從人情的角度怎麼護着都不算過份。
偏偏他還拿出個依據,依據的竟然是剛剛纔新鮮出爐的《唐律疏議》,最有趣的是這書的作者就是長孫無忌本人。
用長孫無忌寫的律法條文去宣判長孫無忌的命運,這事怎麼就這麼繞嘴,怎麼就這麼諷刺呢?
長孫無忌要是早知道《唐律疏議》生效的這麼快,想必造反事不知情者,就不會是流放而是無罪了吧?
當時朝堂上下一片沸騰,對如何處置長孫無忌倒是沒人理會,對《唐律疏議》是否應該當做法律一樣的信守,大家的意見還是很多的。
李泰故意提出《唐律疏議》,目的之一也就是這個,儘早的讓《唐律疏議》生效,這是完善律法很重要的一步。
現行律法過於嚴苛,《唐律疏議》很好地糾正了這一點,尤其是在造反事件中被無辜牽連的不知情者,以往都是一刀了事,長孫無忌提出不知情者可流放不必死刑,跳出眼前的一人一事,用長遠的目光來看,這是一項偉大的進步。
《唐律疏議》寫是寫成了,但要是想讓它生效,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首先要在金鑾殿上提出來,大家商議要不要讓它生效,然後要經過層層審覈,折騰個一年半載能生效就算快的了。
李泰故意現在提出來,就是要加快它生效的速度,快到什麼程度呢?快到李世民一拍桌子,這個事就可以定下來,若不然的話,這個事不知道要拖多久。
李泰這麼做的目的還有一個,就是讓長孫無忌看到《唐律疏議》生效,這對他來說應該是個莫大的安慰,至少他的心血沒有白費。
《唐律疏議》只有生效了纔是真正的法律,若不然把它束之高閣的話,它就成了一部文學作品,能夠流傳下去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李泰有必要對長孫無忌這麼好嗎?沒必要,但是他有必要讓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對長孫無忌的好,這事關他仁孝的形象。
吵吵嚷嚷了半日,李世民不耐煩地一拍桌子:“《唐律疏議》是太子讓長孫無忌寫的,寫成了不生效,難道寫它是爲了練字嗎?”
李世民一句話就讓它立馬生效了:“本應將長孫無忌發配到嶺南,念他編寫《唐律疏議》有功,改爲發配黔州,限月內離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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