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別說了,報警吧,實在是太可怕了……”
一開始,林珍並不知道怎麼回事。
因爲後臺的各種攻擊謾罵的私信和評論實在太多了,看得林珍目不暇接。
但緊接着,警方就找上門,滿臉嚴肅地問:“你是林珍女士?”
林珍惶恐點頭:“我是。”
“請你跟我們走一趟。”
公安局裏,林珍被告知了一件荒謬無比的事情:《暗色修影》裏面的事情,竟然都成真了!!!
前面說過,這本書是驚悚懸疑向的。
裏面是由一個又一個犯罪小故事組成的。
現在,那些小故事都成真了!
第一個小故事是對面樓層的紅衣女屍,第二個小故事是被殘忍分屍的孩子,第三個小故事是封在牆中的無頭怪屍……
以上,當然都是崔瀾搞的鬼!
那些女屍啊怪屍啊,都是她用傀儡一比一還原的。
每個都無限接近於《暗色修影》的情節。
現在警方高度懷疑,這些事件的幕後真兇就是林珍。
《暗色修影》就是林珍的殺人筆記。
林珍眼中浮現出驚恐的神色:“不,不,不是這樣!我沒有殺人,我沒有!!!”
林珍緊緊咬住嘴脣,好懸沒把“暗色修影不是我的”給說出口。
但是無論林珍承不承認,她都被拘留了。
更要命的是,警方確實發現那幾個案發現場附近處都有“林珍”的身影。
看着監控裏,另外一個“自己”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時,林珍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
再看時間,林珍大叫:“那個不是我啊!那個點,那個點......我在家裏睡覺!我根本沒有去這個小區!”
警察表情嚴肅:“誰可以證明呢?”
林珍卡殼了,她說不出能證明她的人。
可是監控裏,那個和她長得一模一樣的女人,又確實不是她!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隨着越來越多“林珍”出現在案發現場的證據被警方找到,林珍的嫌疑也越來越重了。
直到警方在案發現場某兇器上,發現了半枚指紋,經覈對就是林珍的。
林珍獲罪了,《暗色修影》有多少個小故事,林珍手裏就犯了多少條人命。
於是林珍被判處了死刑。
林珍崩潰大叫:“不是我!那個女人不是我!你們相信我!到底是誰在害我???”
“《暗色修影》不是我寫的,它是我抄襲的!原作者叫崔瀾,你們找她去啊!!!”
警方露出了鄙夷的表情,認爲林珍在胡亂攀扯人。
畢竟之前林珍可是口口聲聲《暗色修影》是她原創,現在又說是抄襲的,簡直變臉比翻書還快。
而且林珍口中的崔瀾,他們也去查過了,根本沒有任何可疑之處。
外界也是譁然一片。
大多都是拍手叫好,以及感嘆林珍心狠手辣,還有小部分就是非常不解了,死活想不明白林珍爲什麼把自己的殺人筆記寫出來給所有人看,這不是等着被抓嗎?
見過蠢的,還沒見過這麼蠢的。
《暗色修影》這本書也被封禁了。
林珍,林珍百口莫辯。
此時林珍終於體會到了前世原主被誣賴抄襲時的感受,所有人都不相信你,所有證據都指向你。
抵賴不得,但又確確實實不是你做的。
林珍即將被執行死刑前,崔瀾去看她。
林珍剛拒絕了秦恆和閨蜜的探監要求,因爲不用想也知道那兩個人肯定是來表示得意快意,老天有眼的。
但是崔瀾這個名字使得林珍麻木的眼裏有了一絲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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