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宛如書聖再世

作者:不如吹牛
方振邦的懷疑,在陳景的意料之中。

  陳景早就知道,他會懷疑。

  並不是因爲方振邦天生就疑心病重,而是因爲這件事情,本身就顯得很是巧合。

  首先,柳景瑜並不喜歡參加拍賣會,這是她第一次前來,卻直接買下了《奉命帖》,其次,柳景瑜並不愛好書法,她沒有買下這幅字的理由。

  方振邦有理由懷疑,或許柳景瑜早就知道他是南山居士,這纔出手拍下這幅字。

  他之所以隱瞞身份,以南山居士這個雅號來參與拍賣,就是不想讓別人知道這幅字的主人是誰。

  不然的話,若是知道了這幅字居然是方振邦寫的,在場富豪只怕是要搶個頭,不爲別的,就爲了巴結他,賣他一個好。

  可實際上,方振邦拍賣字帖爲的不是錢。

  金錢,對於他來說,當然是不缺的。

  他要的是藝術上的認同!

  他想要拋開自己方家家主的身份,看看自己的得意之作,究竟能不能得到人們的認可?自己的藝術,是否有知音欣賞?

  而柳景瑜,無論怎麼看,似乎都不是這個知音。

  “方總想多了”陳景接話了,他放開柳景瑜的手,輕輕拍了拍她的腦袋,給了她一個安心的眼神,在這一系列的親暱動作完成之後,他轉過身子,接過了主導權,笑着說道:“南山居士是你的這個消息,恐怕沒幾個人知道吧?消息若是傳到我們的耳朵裏,那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方家出了叛徒。”

  事實上,知道南山居士真正身份的人,只有三個。

  一個是方振邦自己,一個是拍賣行的幕後老闆,還有一個,則是他的兒子方傑。

  方振邦不會懷疑自己,也不會懷疑自己的兒子,而拍賣行的幕後老闆,是他多年交情的老友,甚至很少在靜海市出現,自然也不會將他的身份透露給外人。

  “哦,照這位小兄弟的意思,這件事情完全是個巧合咯?”方振邦有些好奇,目光灼灼的看着二人。

  方纔陳景那般親暱,柳景瑜沒有反抗,這說明二人的關係即便不是情侶,那也相差不遠了。

  而現在,陳景主動接過話語權,柳景瑜又沒有任何意見,倒像是在二人的這種親密關係中,他佔據着主導地位一樣。

  這讓他不禁對陳景生出了好奇之心。

  這個平平無奇的小子,是怎麼俘獲柳景瑜的芳心?最不可思議的是,還讓柳景瑜這麼聽話。

  “我覺得不是巧合,而是緣分。”陳景換了個說法,主動走上前,拉了一把椅子坐下,顯得很是隨意。

  他了解方振邦,知道對方不會因爲這個略顯隨意的動作而不滿,反而會因此對他高看一眼。

  “緣分?怎麼說?”方振邦身體前傾,饒有興趣的問道。

  “老實說,參加拍賣會,是我的意思,而瑜瑜,只是陪我前來而已。”陳景不着痕跡的解釋了柳景瑜爲什麼會突然前來的疑問,然後繼續說道:“這麼多的拍賣品中,能讓我感興趣的東西不多,《奉命帖》是唯一一件,難道這不是緣分嗎?”

  “你欣賞我的字?”方振邦不動聲色的問道。

  “不不不。”陳景伸出手指搖了搖,說道:“我買下這幅字,不是因爲欣賞,而是想看看,這幅字究竟能爛到什麼程度!”

  “你說什麼?”方振邦臉色瞬間變得難看了。

  人就是這樣,如果陳景說欣賞,說喜歡,方振邦不會有任何的愉悅。

  因爲在他看來這是理所當然的。

  他可是堂堂方家的家主,在知道了他的身份之後,自然會迎來肉麻的吹捧。

  他早就已經習慣了。

  可是他沒有想到,陳景居然反其道而行之,沒有誇他,反而說他寫的字爛!

  誇他好,他無動於衷,說他差,瞬間就會把他激怒!

  “難道不是嗎?這幅字看似規整,實際上卻只重其形,而無其神,與原本奉命帖相比,堪稱是天壤之別。”陳景彷彿不知道天高地厚,仍然大肆批評。

  柳景瑜也不知道使了多少眼色,她完全被這個膽大包天的傢伙嚇住了。

  今天的目的,是爲了拉攏方振邦,可照這樣下去,別說拉攏了,不結仇就已經可以燒高香了。

  “年輕人,你才活了多大,竟然也敢肆意評判我寫的字。”方振邦明顯動怒了,自己得意之作,被他貶的一文不值,他已經有些年沒有受過這等羞辱了!

  “評判方總的字,與我多大無關,重要的是,我認爲我有資格這麼說。”陳景絲毫沒有低頭的意思,說道:“一來,《奉命帖》已經是我的東西了,我評判我的東西,天經地義,二來,好就是好,壞就是壞,若是方總不服,儘管一試!”

  “你的意思是說,你要親手寫一幅字,讓我折服?”方振邦眉頭一挑。

  “如果方總想看的話。”陳景淡淡說道。

  “好!”方振邦深深的看着他:“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是口出狂言,還是真的有些本事!”

  他一揮手,早有人取來文房四寶。

  方振邦起身,雙手背在後面,擺出一副認真觀摩的姿態。

  柳景瑜也屏住了呼吸,擔憂的站在一旁。

  現在的局勢已經很清晰了……

  如果陳景寫出來的字不能讓方振邦滿意,那麼必然會得罪這位靜海市第一大佬。

  到時候,百分之百會牽連到柳家!

  想到這裏,柳景瑜很是後悔,早知道這個混蛋如此大膽,她又怎麼可能聽他的。

  這簡直就是豪賭啊,一旦賭輸了,後果誰也承擔不起。

  可是陳景,卻絲毫沒有壓力。

  他擼起袖子,靜心凝氣一分鐘,然後拿起毛筆,沾染墨汁,一筆落下。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沒有。

  就在他落筆的瞬間,方振邦便露出凝重之色。

  凡是浸淫書法知道多年的書法家,在落筆的剎那,本人的精氣神便會與筆下的字融爲一體,這便是常說的神韻。

  字如其人,見字如面,人的神韻,能與筆下的字相通。

  筆走龍蛇,在雪白的紙張上肆意揮灑。

  依然是《奉命帖》,只是寫出來的味道,卻完全不同。

  方振邦的字,虛有其表,欠缺神韻。

  顏真卿的真跡,早已達成,字跡之中,蘊含着明知必死,但是卻不願抗命,甘願前去一搏的決然。

  而陳景的字,則是洋溢着強大的自信,和驚人的鋒芒,就好像我這一去,必然要大獲全勝,踏凌霄,斬閻羅,人擋殺神,佛擋殺佛!

  高下立判。

  方振邦服了,深深的服了。

  他知道,陳景的書法造詣,已經超凡了,他能將自己的精神,融入到書法之中,寫出《奉命帖》,水平不知道比他高到了哪裏去了,甚至就算是比顏真卿本人,只怕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宛如書聖在世。

  “難以想象,閣下這般年輕,卻已經有這麼恐怖的書法造詣,我收回之前所說的話,達者爲先,以閣下的造詣,當然有着批判我的資格。”方振邦心服口,連稱呼都變了。

  他當然不會知道,陳景看着年輕,可實際上是一個活了三千年的老怪物。

  古代的大書法家,不過也只是區區幾十年的生命,他們在書法,繪畫上所花的時間,還不及陳景的十分之一。

  別說陳景天賦不錯,即便是天賦一般,在大量的時間堆積下,也會成爲一代宗師了。

  方振邦是一個真正的書法愛好者,正如他所說,達者爲先,在陳景展現出恐怖的書法實力後,他不再生氣,反而把陳景看成是貴客。

  與其攀談之時,已經把雙方的位置看做對等,言語之中,也多是請教之意。

  半個小時後,方振邦已經把陳景當成是忘年交,絲毫不見厭倦,反而有促膝長談的意思。

  沒辦法,他在書法上遇到的難題,在陳景看來那都不是事,隨便幾句點撥,就能讓他恍然大悟。

  而一旁的柳景瑜,早就已經看傻了,一雙眸子之中,閃爍着明亮的光芒,就像是被磁鐵吸引了一般,死死的黏在了陳景身上。

  而這個時候的陳景,卻是忽然間擺了擺手,一副吩咐的態度。

  “瑜瑜,我和方總還有些事要談,你先出去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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