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金匱之盟19
{他還能嫉妒自己的兒子你敢信?
{兒子不是自己生的嗎?嫉妒他幹嘛?
{當時有開封的百姓讚頌趙元侃,也就是後來的宋真宗趙恆賢明,未來一定是個英主,甚至還有人認爲,趙元侃若是能繼承皇位,必然能夠帶領大宋走上輝煌。
{原話不是樓上那麼說的,但是意思沒什麼毛病。
{但是這話就傳到了趙光義的耳朵裏,趙光義就不願意了。
{在趙光義看來,他纔是大宋的現在的皇帝,你們這般誇讚一個皇子,還是一個即將要被封爲太子的皇子,居心何在?是不是要幫着他謀朝篡位?
{最後還是寇準說話了,寇準說:趙元侃是趙光義的兒子,是他選擇的繼承人,趙元侃能夠被百姓們認可,也就是說明趙光義本人被百姓們認可!
{好傢伙!趙光義這才高興?
{是的,趙光義聽了寇準的話才明白自己想差了,這才高興不已,不僅去後宮中向自己的妃嬪們炫耀自己賢明的繼承人,還拉着寇準不放,通宵飲酒!
{不愧是寇準啊!要不然趙光義可能又要送走一個兒子了!
{又?什麼情況?
{趙光一義一共有九個兒子,大兒子和二兒子都死了,宋真宗是他第三個兒子。
{哦,原來如此!
宋太宗時期。
趙元侃?老三?
趙光義也沒想到,最終皇位竟然是落到了老三的手中,說實話,他更加喜歡前面的兩個兒子,只是如今老大已經因爲不能理解他的做法瘋了,老二呢?老二又是怎麼沒的?
老二一直身體康健,無病無災,怎麼會走在他前面?
“來人,派御醫去給二皇子看看!”
老二趙元僖一直都在爲自家大哥瘋了而高興。
在他看來,既然上面沒有了大哥這個阻礙,大宋的江山一定會落到自己的手中。
沒想到,最後竟然是老三繼承了皇位!
他呢?那他呢?
他可是現在爹爹重點培養的皇子!只差一步就能得封太子了!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趙元僖在自己的宮殿中焦躁的走來走去,他的寵妃張氏此刻也煩躁極了。
張氏一直覺得,憑藉自己的寵愛,一定能夠當上趙元僖的夫人,從而成爲名正言順的太子妃,直至成爲這大宋的皇后,跟趙元僖一起接受萬民朝拜。
如今天幕竟然說,登上皇位的人不是趙元僖而是三皇子趙元侃!
這怎麼可能呢?現在的三皇子根本就是平平無奇啊!
趙元侃的手放在發送彈幕的鍵上許久,最終還是沒有按下去。
他雖然很想知道自己將來是怎麼沒的,但是爹爹爹登位的過程他也是有所耳聞的,爹爹最討厭的便是有人想要跟他爭搶皇位,就算是他的兒子們也不行!
趙元僖奧就對皇位垂涎三尺,恨不能自己的爹爹馬上駕崩,他好稱爲這天下之主,但是這種想法絲毫不能表現出來,不然第一個被打擊的就會是他!
趙元僖已經在暗中謀劃皇位,他要是把這句話發出去,趙光義一定會看到,看到了就會懷疑他,得不償失。
可是他到底是怎麼沒的!!!!
就連趙元侃自己都沒想到,登上皇位的人會是他,現在二哥已經有了準太子的威勢,他怎麼可能鬥得過經營許久的二哥!
趙元侃猛地站起來:“不行!爹爹人呢?二哥一定不會放過我的!我要想個辦法自救!”
【最後的農業政策確實不了了之了,這就導致了後面的結果:宋朝是所有封建王朝中,唯一一個從建國開始就承認土地私有制,並且不抑制兼併的朝代。】
【宋朝的田制非常的特殊,他們鼓勵開荒,並且承認開墾的田地都屬於自己,爲了鼓勵墾荒,宋朝還堅持給新開荒的土地減免賦稅。】
【王朝開端,均分田地是一項很重要的事情,但是宋朝從建國開始就把這件事給扔到了一邊。】
【在宋朝,你想要擁有自己的土地,只有兩種辦法,一種是自己開荒,另一種則是找別人買。】
【土地沒有一個切實可用的歸屬制度,這對於王朝的發展是十分不利的。】
【宋朝科舉去了那麼多的有才之士,怎麼可能沒看出來這個問題呢?】
【所以,在至道二年(公元996年),太常博士、直史館陳靖上書指出了這個弊端,並且想要趙光義漲個辦法,阻止這種田地歸屬的方法,想要像之前的朝代一般,均田,將無主的土地分給百姓。】
【趙光義可不是個草包,相反他很聰明,當然看得出陳靖的建議是件好事,所以就採納了陳靖的建議,並且派陳靖作爲農官負責這件事。】
【但是那些有錢人也不是傻子,現在這種政策多好啊,沒有了政策的約束,他們就能夠無休止的買賣土地,積累財富,一但均田,他們的利益就要受損了。】
【所以均田這件事,遭到了很多人的反對,趙光義雖然有心進行,但是官員們一直上奏不說,三司更是直接擊中了趙光義的軟肋。】
【三司上書認爲,均田實行起來太過麻煩,丈量土地,統計人口等等,都是非常大大額工程,一時半會是做不完的,並且還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一旦發生什麼災害,百姓們的土地沒有分好,那就會耽誤種地,賦稅就減少,這部分投入也就看不到回報。】
【此話一出,直擊要害,原本還十分堅持的趙光義立馬投降,均田之事不了了之。】
{實在是很難評!
{怪不得,我從來沒有在歷史書上看到過宋朝有什麼分田地之類的事情,感情是從一開始就沒有啊!
{趙匡胤也沒想到這一茬嗎?他弟弟沒分土地,他也沒分?
{沒有,趙匡胤的時候,天下經歷了太久的戰亂,時間都花在治理水患和鼓勵農耕上了。
{大宋,真的是,令人無話可說!
{最關鍵,就這樣還能堅持兩三百年,爲什麼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