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一場鬧市裏的演唱會

作者:採茶紀
第164章一場鬧市裏的演唱會

  烤肉這個東西,陳星好久沒喫過了。

  上一次喫烤肉的時候還是前年在甜城讀書的時候,和朋友一起去喫的,但那時候他帶着女朋友,烤肉是女朋友幫他烤的,自己只管喫。

  所以技術真是不行。

  但也不能讓剛認識一個小時不到的人幫自己烤肉呀。

  而且還是人家請客。

  所以陳星堅持自己來。

  反正他胃功能很強大,正常情況下無論喫的東西熟不熟他都能消化得了,也不需要害怕有寄生蟲什麼的。

  話說有這個技能是不是可以去印度逛一圈?

  乾淨又衛生?

  【旅行小提示:你可以的】

  滾!

  但他很快發現了一件事。

  有些人是真的喜歡烤肉,比如周雪研和羅劍國兩個人,陳星隱隱約約感覺羅劍國是想烤東西給周雪研,但周雪研自己烤得也很多,怎麼可能喫別人的東西?

  所以羅劍國烤的東西大部分被幾個損友瓜分了。

  周雪研就是真的那種喜歡烤,但又不是很喜歡喫的人,看到別人喫得開心這才整兩口,然後又開始烤。

  本來她投喂的對象主要是楊穎的,後來發現陳星烤得少,像不好意思似的,本着要讓自己的救命恩人喫高興的想法,以及一點點照顧帥哥的私心,所以也經常把烤好的東西往陳星的碗裏面放。

  陳星和他們幾個人的年齡差不多,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在國外留學的原因,她覺得陳星身上的氣質真成熟,但相處的時候也能發現那一些少年氣。

  這種氣質讓她覺得很吸引人。

  楊穎也有這種想法,覺得陳星比學校裏面的男生都要好看,而且也確實很洋氣……但她最心儀的還是餐桌上的美食,帥哥什麼的等喫完再說。

  烤盤上東西已經放滿了,暫時沒有可以喫的,雙胞胎中的一個就拿着酒杯說道:“我們大家都在家裏貓了一個冬天,剛開始恢復訓練肯定會不適應,但也不用着急,慢慢來,來,我們乾一杯。”

  陳星也隨大流的拿起酒杯喝酒。

  幾個男生喝的是啤酒,女生喝果啤,這種果啤也是有度數的,和啤酒差不多,就是味道更好。

  陳星心裏也想喝這種,他是真不喜歡啤酒。

  還不如喝白的呢。

  “乾杯!”

  一杯酒咕嚕嚕的,喝乾淨了。

  羅劍國問道:“陳星,你會樂器嗎?”

  “額,會一點點鋼琴?”

  “那很厲害啊,彈鋼琴的男生很帥,額,除了梁玉。”

  梁玉用倒酒掩飾尷尬,他是隊伍裏面的鍵盤手。

  “還好吧。”陳星說。

  他沒謙虛,他是真的只會一點點,當初周鵬想學鋼琴了,拉着他去報名了培訓班。但那時候兩人都長大了,練習起來喫力不說,還放不開。

  畢竟培訓班裏全都是小孩子,就他們兩個十六七歲的。

  所以周鵬沒學兩節課就跑了,陳星覺得可惜,繼承了他的課時,加上自己的,學了大概三個月的時間。

  三個月什麼也沒學到,就會了一點基礎。

  如果讓陳星去拍戲的話,那他倒是可以裝作很熟練的姿勢在鋼琴上按來按去,後期剪輯一下估計也能炒作個什麼鋼琴王子之類的。

  但真的彈,他只會一點練習曲。

  而且太久沒練,也都快忘了。

  大家開始圍繞着樂器聊了起來,別看楊穎身材嬌小,但卻是打架子鼓的,雙胞胎學的是貝斯,梁玉是鍵盤手,羅劍國主音吉他兼主唱,周雪研也會一點吉他,主唱。

  “你們什麼時候組建的樂隊?”陳星問道。

  “大一的時候就組起來了,我們都是同一屆的,反正就是玩兒唄,等畢業估計就要散了。”

  現在的華語主流音樂中,已經沒有樂隊的位置了,如今還在堅持做樂隊的都是信仰。想到他們也不會在一起多久,幾個人都有些憂傷。

  那就喝酒。

  烤肉沒喫多少,一件啤酒很快喝完了,但是大家聊得很開心,雙胞胎又去叫了一箱。

  話說陳星一直沒認清雙胞胎裏誰是誰,不過其中坐在左邊的那個人比較活躍,好像是樂隊的組織者,之前一些勸酒的話也是他說的。

  兩個女孩雖然喝的果啤,但臉也紅起來了。

  梁玉喝多了以後話也開始多了起來,問陳星:“兄弟,伱最喜歡的歌是什麼?”

  陳星想了想,說道:“應該是周董的反方向的鐘,我是他粉絲。”

  “樂隊的呢?”

  “樂隊……”陳星吸了一口涼氣。

  他好像沒怎麼聽過樂隊啊。

  “殺死那個SJZ人算不算?”

  “算,怎麼不算,萬能青年旅店的歌,經典啊。”梁玉搖頭晃腦,然後說,“那你猜猜我最喜歡什麼歌?”

  我哪知道啊!

  這讓我這咋猜?

  楊穎忽然笑道:“你這讓人怎麼猜?陳星,我給你一個提示,咳咳……”楊穎清了清嗓子,說道,“就這點錢?我最多唱一宿啊。”

  “哦哦哦!!”陳星想起來了,他在B站刷到過,但不知道是什麼歌。

  “二手玫瑰!”

  “對對對!”梁玉很興奮,唱了起來,“東邊不亮我西邊亮啊~曬盡殘陽我曬憂傷~”

  “哈哈哈。”

  餐桌上一片歡聲笑語。

  陳星很羨慕他們這種青春的狀態,這種感覺是他在讀高職的時候沒有感受過的,難道這就是音樂的魅力嗎?也不知道以後到了巴黎,自己會不會有這樣的朋友。

  有人注意到他們這一桌的歡樂氣氛了,抱着吉他走過來問道:“幾位哥,小姐姐,要不要點歌,十塊錢一首,大部分流行歌都會唱。”

  周雪研看了看他的吉他,問陳星:“陳星,你唱歌怎麼樣?”

  “還行。”

  他混日子的那段時間天天和狐朋狗友一起逃課唱歌,練也練出來了,在老家的朋友裏面他算是唱得最好的那個,叫來陪唱的小姐姐都沒他唱得好。

  “那行,帥哥,你吉他借我們用用。”

  周雪研紅着臉蛋,一副可愛的樣子,讓這個來賺錢的小哥一時間不知道怎麼拒絕。

  羅劍國連忙說道:“你放心吧,我們是一個樂隊的,絕對不會弄壞你的吉他,我們給你五十塊錢,算我們租一下怎麼樣?”

  聽到有五十塊錢,小哥連忙點頭:“那行。”

  周雪研抱過吉他,很豪爽的踩在板凳上,牛仔衣和棒球帽讓她在這一刻帥氣逼人,棒球帽下那一排染過色的長髮隨着她的擺動露出色調不同的顏色。

  陳星對色彩很敏感,下意識的盯着她的頭髮看。

  “兄弟們,唱一首殺死那個SJZ人?”

  “好!”

  “沒問題。”

  幾個人都是樂隊成員,唱歌肯定都是沒問題的。因爲學過樂器的人在音準上都能很輕易的拿捏,完全的音盲也不會對音樂感覺到熱愛,更加不會參加樂隊了。

  大家都同意,不記得詞的人打開手機找歌詞。

  其實這時候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膽子比起沒喝酒的時候大了很多。

  陳星酒量一直不好,讀書的時候一直都是兩瓶啤酒的量,去年和社會上的朋友喝多了紅酒,白酒,現在進化到了四瓶啤酒。

  他的第四瓶啤酒已經打開了,現在也快要見底。

  處於感覺沒醉,但走路都會搖晃的階段。

  但唱歌?

  那肯定沒問題啊,意識不清也不影響唱歌不是?

  周雪研微微點頭着開始彈吉他,梁玉用手在桌子上拍着,像是在打鼓,也像是節奏器。

  “傍晚六點下班,換掉藥廠的衣裳,妻子在熬粥,我去喝幾瓶啤酒……”

  幾個人聲音的配合完美,醉酒的狀態下也有更多感情的投入,讓他們這首歌唱的很是動聽,過來推銷自己的吉他小哥都有些懵了。

  你們都唱得這麼好?

  早說啊,感覺我就像個小丑。

  梁玉估計真的醉了,跑到小哥那邊借來了人家別在衣領上的小麥克風,對着唱道:“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廈崩塌!雲層深處的黑暗吶,淹沒心底的景觀!”

  合唱的聲音很大,周圍桌子的客人都聽到了。

  不少外面路過的人也漸漸放緩腳步,甚至停留了下來。

  端着菜的客人,店裏的服務員,只要是聽到了他們唱歌的聲音,都站在了店門口往這邊看,連這一片夜市喧鬧的聲音暫時都聽不到了。

  “保衛她的生活!直到大廈崩塌!”

  “夜幕覆蓋華北平原,憂傷浸透她的臉!”

  周雪研沒唱歌,她很投入的在彈吉他,現在是她的solo時間。

  周圍的時間都好像停了下來,直到他們唱完了這首歌。

  掌聲在吉他停止的一瞬間響了起來。

  “唱得好啊!”

  “太好聽了,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陳星還好,只是心裏很高興,無論是誰在公衆裏獲得認可都會和他一樣高興的。但作爲一個校園樂隊,周雪研他們從來沒有體驗過這種被無數人喊再來一首的感覺。

  一種衝動在他們心底滋生。

  “那再來一首?”周雪研提議道。

  “行。”幾人都同意了。

  陳星說道:“要不你們唱吧,我想當個觀衆。”

  “嘿嘿,你可當不成觀衆。”周雪研笑着說,然後把吉他遞給了羅劍國,“你來彈?”

  “好。”

  羅劍國彈吉他的技術比她厲害很多,在這樣難得的舞臺,她想把樂隊最好的一面表現出來。至於陳星,他演唱的水平已經得到了自己的認可。

  梁玉攥着拳頭很興奮的說:“我們唱仙兒吧!”

  “可陳星不會啊。”

  陳星說道:“我看着歌詞應該會,可以唱。”

  知不知道什麼叫KTV的麥霸啊?

  別人點的歌陳星或許不知道名字,但拿到話筒就會唱,這就是麥霸,平常的聽歌量太大了,很多歌不知道名字,但絕對聽過。

  於是又幾人又唱了起來。

  周圍的觀衆也都喜歡聽,很捧場。

  雙胞胎去找附近的歌手借來了吉他,甚至還找到了電吉他……反正現在這些歌手也賺不到錢了,乾脆就傢伙事兒借給了他們,自己當觀衆看個樂呵。

  烤肉店甚至搬出了做活動的時候才用的音響和麥克風,楊穎有點可惜這裏沒有架子鼓,發揮不了自己的實力,但唱得也很嗨皮。

  幾人唱的或許也沒多好,肯定沒有專業歌手唱得好。

  但他們喝醉酒後投入的樣子,卻是很多街頭歌手錶現不出來的,有一種很特別的張力,彷彿他們就是一支出了名的樂隊一樣。

  這叫做颱風?

  陳星也不知道,酒勁一上來,他徹底醉了。

  他記得自己在做什麼,但已經完全瘋狂了,彷彿重新回到了十幾歲,不用考慮家庭,也不考慮自己的未來,成天解放天性,在學校裏享受自由的那段時間。

  和朋友們蹦蹦跳跳,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

  真舒服。

  凌晨一點,學校肯定回不去了。

  大家都喝多了,錢也不多,就在附近的酒店開了兩間房,幾個男生在住在一間房裏面,有人睡在牀上,有人睡在沙發上,有人睡在酒店的地毯上。

  陳星是睡在沙發上的那一個,

  至於爲什麼不多開幾間房……陳星以前可是喝醉了就睡覺的人,之前陪着他們在夜市唱歌已經很神奇了,一旦停止下來,當然就睡了過去。

  他都不知道自己睡在了什麼地方,當然也沒辦法多開房間了。

  第二天醒過來。

  “脖子好痛……”

  陳星喝醉了第二天不會頭痛,這算是他的一種天賦。但睡在沙發脖子受到的壓力也大,估計再睡久一點,多半要落枕。

  房間裏面全是酒氣,亂七八糟的,方便麪和飲料都消耗了一點,還打翻了一個,差一點就要流到在地上睡覺的雙胞胎面前了。

  這味道……

  陳星忍住那種噁心的慾望,打開了窗戶通風,然後去衛生間洗了把臉,翻看了一下相機裏的相冊。

  裏面有好多昨天拍下來的照片,有些照片他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拍的。

  不對啊,我昨天不是一直記得事情嗎?最後大家決定去酒店住的時候自己才睡着的,怎麼就多出這麼多自己完全不記得的照片出來了?

  看情況好像還是幾個在唱歌的時候,陳星下去拍的。

  真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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