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3章 一些新規
按最新修訂的《買地刑法暫行條例》,罪過爲1筆錄嚴重不實,2誣陷他人(華良),3賣.淫,1者,罪過按律當開革,不再錄用進吏目系統,2者追究其誣告華良責任,送往礦山苦役一年,3者賣.淫,以營業額而論,情節輕微,系初犯,量刑爲苦役半年,合計苦役一年半。
按照兩判相較取其輕的原則,經過詢問,張小紅願意以《大敏律》受處置,因此判刑杖九十下(按大敏律允許以錢贖杖),開革職位。同時,其與前夫財產分割,因離婚時前夫未能查清原委,結案不改,不予改判。張小紅是否自願按老式婚俗重新劃分財產屬於個人自由。】
【華良的行爲,按《大敏律》不涉罪,按《買地刑法暫行條例》處理,筆錄不實,向辦案人員隱瞞他和張小紅的真實關係,妨礙辦案,考慮到當時其處於不利口供狀態,有減輕情節,酌情扣除政審分20分】
【宋瑩的行爲,按《大敏律》,罪過有親屬□□,筆錄不實,由於其通姦對象是華良養兄,按照大敏律當絞。
按《買地刑法暫行條例》,宋瑩罪過爲筆錄不實,妨礙斷案,由於其並非吏目,無法開革,因有道德顯著不良處,扣除政審分40分。
牽涉敏地統治時期的案情,按照兩判相較取其輕的原則,經過詢問,宋瑩願意以《買地刑法暫行條例》受處置,因此判扣除政審分40分。和前夫華良的財產分割,因離婚時前夫未能查清原委,結案不改,不予改判。宋瑩是否自願按老式婚俗重新劃分財產屬於個人自由。】
【華雨的行爲,按《大敏律》,罪過有嚴重親屬□□,筆錄不實,按律的當處斬刑。
按《買地刑法暫行條例》,華雨罪過爲筆錄不實,妨礙斷案,由於其並非吏目,無法開革,因有道德顯著不良處,扣除全部政審分,並因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判斷闔家家教低劣,扣除戶口內全部親屬20分政審分。並對供述中提到的通.奸者予以同等處置。】
【張小紅前夫巫大力,按《大敏律》無罪,按《買地刑法暫行條例》無罪,因有道德不良行爲,扣除政審分20分】
【張小紅、巫大力離婚後子女撫養權變更案,經由雙方合意、法庭判決,張小紅長女某茵,自願變更撫養權隨父親生活。華良、宋瑩協商離婚時,華良對宋瑩通.奸行爲已有感知,維持原判不變。華雨一家侵吞華良家產行爲,另案辦理。】
【因此案廣泛影響,在《買地刑法暫行條例》的司法解釋中,添加對賣.淫行爲的認定,某男或某女同時或短時間(一個月內),與不同對象發生關係或密切交往者,若收受錢財、禮物,可推斷爲賣.淫。同時某男/某女與兩名或以上對象展開交際,發生關係,在雙方合意的情況下固然並不違法,但倘若因這一層關係贈予對方錢財,可推斷爲買.春。】
【收緊對女子單身生育的處罰力度,女子單身生育須繳納罰款,並扣除政審分20-40分,並需要服從衙門安排強制遷移居住地,後續再婚時,後夫須爲單身生育子女補休產假。女子單身生育不支持向任何男性單獨主張撫養費,除非在強.奸案中一併處理。罰款基數爲本地人均月收入的六倍,再婚時後夫收入若高於月均收入,在補休產假的同時,要補繳差額。】
【新推出《買地婚姻法》,立法指導思想如下:要對買地婚姻婚俗做出指引,提倡婚書平等,以權、利相等的原則,對婚姻做出指導,將敏地婚姻‘兩姓之好’的本質,轉化爲買地婚姻‘兩個能在社會立足的成年人基於利益、繁衍、生活、感情需要進行的平等結合’……】
“唔,這個立法會,幾個月的架吵下來,還是有一點成果的,這個‘兩個能在社會立足的成年人’,表述得就相當不錯。”
一上午都在埋頭看公文的謝雙瑤,也禁不住讚賞地點了點頭,“這幾年,教育的成果表現出來了,法治建設上可以明顯感覺到,有新法治意識的人才正在不斷涌現。舊人才的轉化工作真的做得不錯,這波民事刑法案件的處理也好,新法規法條的撰寫也好,最終呈現的結果都很符合我的心意。”
這種有能幹手下可以差遣,甚至於說是鑽到了謝雙瑤腦子裏的感覺,可以說比最高級的馬屁都讓她舒服,說實話,到謝雙瑤這個地位,肩上挑着這麼沉重的擔子時,馬屁固然是能讓她解一時的氣悶,但真正能取悅到她的,還是爲她把活幹成她喜歡,她想要的樣子。如果什麼事都要謝雙瑤自己去做——比如說這個張女華男案,如果還要謝雙瑤自己來判,才能判得周全的話,那毫無疑問她做爲一個領導人,就有點失敗了。
這個案子判下來的結果,是符合謝雙瑤的心意的,細節上當然不會完全吻合,但謝雙瑤不要求這是完全合乎她粗淺判斷的結果,她希望看到的是本案判決思路中體現的指導精神和判決邏輯,如果能對她有一定的啓發性,那就再好也不過了。
同樣的道理,《刑法暫行條例》和《婚姻法》,一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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