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白衣李峯的身外化身之法
“靈兒,有沒有比較快的辦法,這麼多要弄倒猴年馬月去。”李峯是真搞不懂,到底是那麼欸逗太厲害,騙了這麼多人,還是現在的少女太無知,拼着搶着往欸逗身邊湊。
看着前面沒有盡頭的光團,就是一陣頭疼,要不是剛纔運氣好碰到個演唱會的光團,一下子消滅了盡萬個,現在還要更多。
也不是想要偷懶,而是看她們記憶太耗費神魂力量,消耗大戶不是開啓與抹除,是……壓制火氣,沒錯就是壓制火氣。
這些粉絲奇葩到瘋狂,讓人咂舌。
女兒無腦追星,當父母的不勸阻,反而跟着女兒一起追,沒錢了,賣車賣房都要追。
還有的家裏都揭不開鍋了,都要給欸逗打榜,這尼瑪是爲了追星不要命了。
還有,還有爲了追星,跑隔壁去做了變性手術,就爲了能離欸逗進一點,李峯就搞不懂,男的不當,非要給自己來一刀,有必要嗎?
奇葩的人太多,數都數不過來,真是鳥大了,什麼林子都有。
就在李峯抱怨的時,外面傳來了靈兒的聲音。
“主人,辦法……有是有,就是……”
李峯唰的一下就從字靈的意識裏飛了出來,抓起靈兒的小手,激動的說道:“靈兒,你怎麼不早說,別就是了,趕緊說出來,弄完這個我好出去。”
“主人,您先別激動,這個辦法有點特殊。”
“特殊?”
“嗯!其實這個辦法,就是身外化身,修士到了一定境界後,就可以煉製身外化身,只不過身外化身的材料太過難尋,很多人窮其一生都找不齊,身外化身就被人們慢慢遺忘,現在說的身外化身,只能算是分身。
真正的身外化身,是有獨立的自我意識,並且可以修行,當和主體再次融合後,就相當於兩人,或者更多人的修練效果疊加。
分身就不行,要麼能修練,沒有自我意識,要麼有自我意識,不能修練。”
“靈兒你不是說,身外化身的材料很難找嗎?難道你有辦法?”
“嗯!老主人就會一種獨特的身外化身之法,很是簡單,只需要自身的一部分,輔以萬年的冰肌玉藕就可以。”
“萬年?這玩意兒我上哪兒找去?百年的恐怕現在也找不到。”
“主人,您怎麼把商城忘了,嘻嘻!”
“對啊!我怎麼把它忘了。還是靈兒聰明。”
摸了摸靈兒的腦袋,靈兒很是享受的往李峯手心裏鑽,兩隻狐耳耷拉着,就像小孩子一樣。
“靈兒,你現在就教我唄,早點學會,我也好早點出去。”
“主人,不用急,製作身外化身,需要先煉製分魂,需要把靈魂撕裂成兩份,這種痛苦,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這就是我剛纔猶豫的原因。”
“你看我是一般人嗎?靈兒。不就是痛一點嗎?怕什麼,來就是了,看我眉頭都不皺一下。”李峯把胸口拍的啪啪作響,完全沒把撕裂靈魂的痛苦放在眼裏。
“主人好棒!那我現在就傳授給你老主人的身外化身之法。”
靈兒擡起右手,在指尖凝聚着紫色光團,向着李峯眉心點去。
李峯只感覺一段記憶進入腦海,當閱讀完身外化身之法後,讓他驚訝的事發生了,這個法術就像刻在腦子裏一樣,想忘都忘不掉,施法中要注意什麼,該怎麼做,怎麼控制身外化身,怎麼收回身外化身,身體本能就會做出相應的動作,就像這法術他本來就會一樣。
這身外化身之法的確向靈兒說的那樣,想要練成身外化身,必須要先撕裂靈魂,想要做幾個,就撕裂幾份。
而且第一次尤爲重要,必須用身體力的某樣東西,這樣才能確保身外化身的獨立性和本體的連接,避免自己的身外化身製作出來就成了一個完全獨立無法控制的個體。
製作完成後,等上七天,在進行融合,只要能完美融合,後面的身外化身就沒必要用身體裏的某樣東西。
如果還有萬年冰肌玉藕,那麼第第二個身外化身,哪怕用一根頭髮都可以製造出來。
在這裏李峯不得不佩服白衣李峯,用身體的一部分代替奇珍異寶,彌補材料不足,要知道修士修爲越高,肉身就越純淨,堪比奇珍異寶,而且本來就是自己的身體,所以控制方面絕對沒有問題,這種辦法都想得出來,他腦袋是怎麼長的。
不過這撕裂靈魂是真的痛,白衣李峯只用了一句話說明,‘痛入靈魂,生不如死,承受不住,身死道消。’
尼瑪這是完命啊!回想起剛纔在靈兒面前誇下的海口,爲了保全面子,就算死也不能叫出聲來,不然就太丟臉了。
“靈兒,你出去告訴他們一聲,幫我護法,我現在先分割靈魂,把這裏的事情搞定再說。”
“好的,主人。”
只見靈兒應答後並未離開,而是把手探入空中,就這麼……穿了出去,很快就收了回來。
“搞定了主人!”靈兒像是邀功般看着李峯。
“這就搞定了?”李峯本打算等靈兒出去後立馬分割靈魂,誰能想到靈兒會這麼簡單就完成了任務,沒辦法,只能硬着頭皮上了。
客廳中,獬豸整講到“他”以脊椎化劍,跟着神識印記追到青花仙宗,青花仙宗在修真界可是數一數二的強大宗門,他站在總門前,一劍地動山搖,山崩地裂,日月變色,把宗門的護宗大陣斬的支離破碎。
這一劍是憤怒的一劍,是復仇的一劍,是發泄的一劍,是毀天滅地的一劍。
宗門內被這一劍殺的血流成河,死於劍下之人,連帶的靈魂也跟着湮滅,絕無第二世的可能,他要把村民受的苦痛,加倍的還於他們。
就在獬豸口沫橫飛講的正精彩的時候,突兀的,李峯眉心處伸出一隻手來,在空中寫下護法二字,然後又縮了回去。
這一變故把衆人搞得一愣一愣的,好端端的怎麼就要護法了,老闆(李峯)這是要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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