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套馬的漢子最愛喫的手把肉

作者:聲聲聽龍
“這是要涼水下鍋啊。”

  “對的,涼水下鍋,煮的肉比較好喫,因爲熱水的話,把肉一激發,裏面的肉不熟。”

  老闆出聲給徐盡歡解釋。

  “噢,收縮太厲害了。”

  “對對對,就是這麼個道理。”老闆連忙點頭。

  想盡歡看着老闆將肉下鍋後,並沒有蓋上鍋蓋,而是讓它一點一點煮。

  這就是最原始的烹飪方式,什麼調料都沒有。

  白水煮出來,蘸着蘸料喫,想想就覺得...自然。

  就是不知道他到底能不能接受這樣的味道。

  很快,徐盡歡點的肉都煮好了,真的就就是純白水煮的,煮出來的肉就是原本煮熟的色澤,每一個鐵盤上都會放上生菜墊底。

  手把肉,就是用的羊肉肋排的部分,也是最好的部分。

  手把系列,離了刀就喫不下去。

  每一個肉全部都是渾的,一體的,沒有給切開,全部要拿小刀,一點一點的割。

  徐盡歡拿起一整根的肋條肉,有肥有瘦,它沒有切,其實如果直接啃,也是可以的,但這就業餘了。

  專業的都是用刀!

  刀的使用也很有講究,刀口切的地方不能朝外,對準別人,這樣不禮貌,就是對客人的不尊重。

  就像是泡茶,壺嘴不對着對面的人一樣,要朝內對着自己。

  徐盡歡拿着小刀,一點點的割開肉,肉的話還是有點偏硬,裏面還有一點紅血絲,主打的就是一個原汁原味。

  將一塊割下來的肉塞進嘴裏,現喫原味的。

  一口下去,老實講,他還是能吃出一些羶味,還帶着一點青草味,或許是因爲他現在的味覺太過於靈敏。

  但如果一般人來喫的話,基本是吃不出的,口感的話有那麼一點點嚼勁,但是後續的口感確是嫩的,不是那種嚼不動的感覺。

  不過

  “我還是喜歡喫蘸料的,雖然我現在還沒喫。”

  徐盡歡又割開一塊肉,蘸鹽喫。

  他面前有五種小料,第一種是鹽,當地的牧民就是喜歡蘸鹽喫,最正宗的喫法。

  蘸了鹽之後徐盡歡發現這羊肉的鮮味一下就被提出來了,一塊肉,有肥有瘦,晶瑩剔透。

  輕輕一捏都感覺有油脂從肉裏滲透出來,喫到嘴裏也是筋道里頭帶着滑嫩。

  喫完一塊蘸鹽的羊肉,徐盡歡又將視線轉移到另一碗蘸料,青料上。

  顏色是很綠,就像苔蘚的綠。

  是用青菜、蔥、辣椒和蒜做成的。

  還有芝麻醬、韭花醬、豆腐乳這三種醬料,這三種要混合在一塊喫。

  首先嚐一下青料,聞起來有一股辣椒的味道,雖然他能接受這羊肉的羶味,但回口的時候味道更羶了,所以蘸一下青料,喫起來這羶味就去了一半,而且它還是辣的。

  愛喫羊肉和愛喫辣的,絕對會喜歡這道菜。

  接着再拿一塊肉蘸韭花醬,只蘸韭花醬於是當地的特色,韭花裏面的鈉離子能夠激發不含鹽不含任何調料的羊肉的香味。

  但徐盡歡還是更喜歡青料。

  接着徐盡歡將豆腐乳、韭花醬和芝麻醬混合在一起攪拌均勻,看一看是什麼味道。

  雖然叫攪拌後邊的顏值看得...嗯,不咋地,但確實是香。

  徐盡歡再嘎一塊肉,蘸攪拌好的醬:“嗯,這三合一是最好喫的。”

  徐盡歡滿意的點點頭的,偌大的餐廳裏,就他一個人。

  手把肉,是內蒙古遊牧和狩獵民族千百年來的傳統美食,手把肉其實不單單指羊肉,也可以用牛肉、馬肉甚至是駱駝肉等都可以做成手把肉。

  就是左手把着,然後用刀割,這樣喫的形式,就叫做手把肉。

  而且當地人喫手把肉不煮熟,這是有科學依據的,因爲不煮熟,這肉就更有營養,很耐飢。

  在明代的《夷俗記食用》裏面,有一句話。

  其肉類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飢且養人。

  “這是我們當地的早餐哦,配着一壺奶茶喫,很好喫的。”

  店長閒來無事,見到徐盡歡猛猛喫肉,端來一壺奶茶給他。

  “哎,老闆,爲什麼你們會早上喫這麼多肉啊?”徐盡歡真的很好奇。

  “因爲走啊上要喫好呀,別看現在是夏天,但我們這兒早晚溫大,需要體能熱量,而且我們滿草原跑的,到中午就該餓了。”

  老闆笑着說道。

  徐盡歡聽完點點頭。

  “原來是這樣,有點道理。”

  徐盡歡按照老闆說的喫法,將割好的肉放到碗裏,然後奶茶也倒進碗裏。

  徐盡歡喝了一口,是鹹的,一點甜味都沒有,突出的是奶香味,而且茶味很淡。

  和他在西藏喝的奶茶差不多。

  因爲這是鹹的,所以配上羊肉剛剛好。

  既有奶香味,也有羊肉的香味。

  這手把肉,如果讓徐盡歡總結。

  他只能想到一句話。

  着名當代作家汪曾祺先生形容的:我一生中喫過很多羊肉,我以手把羊肉爲第一。

  無與倫比。

  喫完手把羊肉再嘗一嘗羊血腸,外頭是羊腸,但裏頭的羊血加了羊湯,還有各種的調料,所以這比手把肉有味。

  徐盡歡咕扭咕扭的切下一塊羊血腸,不沾醬喫一口,很滑嫩,還不錯。

  一開始覺得手把羊肉好,但一喫血腸,又覺得血腸好。

  喫手拉系列,從羊肉一直拉到腸子,現在拉到肚子了。

  眼前的一整個羊肚,特別像一塊毛巾。

  羊肚是高壓鍋壓過的,很嫩,而且很有彈性。

  就跟皮筋兒似的。

  喫上一口,咯吱咯吱的聲音傳來,舌頭觸感到羊肚粗糙的那一面,感覺

  渾身都得勁兒,虎軀一震的那種感覺。

  喫玩羊肚到羊肝。

  羊肝的造型很奇特,被切得像菠蘿一樣,按照紋路切下一小塊。

  其實徐盡歡不是很喜歡喫動物的肝的部位,那種口感他形容不來。

  不是不喜歡味道,畢竟他燒什麼菜都好喫。

  就是不喜歡口感。

  這也是他第一次喫羊肝,腦子一抽就點了。

  羊肝切開,裏面還是稍微有一點紅紅的,蘸上自己最愛的青料。

  喫到嘴裏,羊肝外面一層皮很有韌性兒,“嘚”一下,彈一下之後裏面特別軟。

  “果然,還是肝的腥味最大。”

  所以他蘸了很多的青料。

  一頓下來,給徐盡歡撐得不行。

  這四道手拉,他最愛的居然是血腸,然打後到手把羊,羊肝...倒數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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