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文艺青年与中年大叔
所以突围的队伍大致呈一個尖锐的锥形,最前方由军队组成一個V字阵开路,平民跟在军队的后面,最后再由装甲运兵车压阵和收拢队伍。而在侧,翼却仅仅只有像庄一尘這样,分发到56式半自动步枪的民兵和来保护。不過好在還有坦克机动支援,所以整只突围队伍的防护也還算均衡。
庄一尘穿過拥挤嘈杂的人群,眉头不禁越皱越紧。這一次,突围队伍的计划就是快速的穿過怪物的包围圈,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一百多公裡以外的军事基地。
然而此刻這些准备出发的幸存者,却大包小包的装满了东西,他已经不止一次的看到有人背着铺盖卷提着行李箱,一脸兴奋的聚成一团叽叽喳喳的說笑個不停。庄一尘一方面感慨這些人的水晶心肝儿和這种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淡定心态,另一边,却在心裡不停的破口大骂!
這群白痴!你TM以为這是春运回老家過年呢是吧!简直不能忍!带铺盖卷就算了,還TM背一口锅!你是想沉沦魔就地取材直接把你煮了么?背那么大個包估计连调料都带了吧?您老儿想的還真周到哈,我TM真是替沉沦魔谢谢您了喂!
庄一尘一边在心裡骂着,一边费力的向前挤去。這個世界上多聪明多睿智多傻多白痴的人都有,教育SB从来都不是自己的义务。而且事情变成這样军方的宣传策略也绝对逃脱不了干系。
江城距离此次的突围的目的地也不過只有一百多公裡。那個基地是原本是一個军事驻地,在末日爆发后经過了大规模的基础建设,此时它已经变成了“江城—通州”城市圈内最大的人类基地。
当然,還忘了介绍它那個相当拉风的名字,曙光营地。在突围之前,军方为了鼓舞士气,让普通民众对這一行动充满信心,于是将這個曙光基地吹的天花乱坠,更是将突围的危险刻意的回避。以至于现在普通民众在心裡都有這样的一种想法,我們虽然守不住江城,抵抗不了怪物疯狂的袭击,但是想要跑,那绝对是沒有問題的。
所以大家都当這一趟突围跟回家一样,只要跑跑路,那就能到传說中像天堂一样的曙光营地,从此過上幸福的生活。
算了,愚民政策,向来也是我****的一大特色!
好不容易挤出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庄一尘来到了民兵集合的空地前,這裡的秩序明显好了许多。他刚喘了一口气,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叫自己。
庄一尘回過头去,原来是老王。他边和庄一尘打着招呼,一边笑着走了過来。他今天的打扮十分骚包,一身二战时期的德系野战军军服,连脚上的军靴看上去都像那么回事儿。背上背着一把苗刀,用绳子捆紧了。手上握着56式半自动步枪,一身装扮看上去不伦不类,但却无比的拉风。
“我去!碉堡了!?你从哪裡淘弄来這么些好玩意儿的!”庄一尘看着他這一身,又看了看自己手裡,那柄水果刀加钢管制作的简易长矛。顿时觉得脸上有点儿挂不住。
“哈哈哈!那你說的,我是谁?這些小玩意儿都不足挂齿,哈哈哈哈!”看到庄一尘目瞪口呆的眼神,老王一边得意的笑着,一边大手一挥,一脸风轻云淡。眼神還扫了一眼庄一尘手上的自制长矛,其鄙夷之情不屑于言表。
庄一尘看着他那副贱样,实在是气得牙痒痒,只得淡淡的来了一句:“SB,我說你的吊爆炸了,你還开心成那样!”
“我去你麻痹!”老王下意识的低头看了一眼,破口骂了回去。
“哈哈哈哈,你TM還真低头看一眼,以前咋沒发现你是個逗逼呢!”庄一尘抱着肚子直接笑得连腰都直不起来。
老王哼哼两声,直接别過脸去,装作一副不认识他的样子。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和老王认识的時間并不长,但是庄一尘觉得,他和老王两個人开起玩笑来,就可以毫无顾忌各种沒节操。他觉得自己和老王就是很对味儿,沒什么原因,就只是互相看着很顺眼。
這种感觉放到男女之间,我們可以把它称之为爱情,称之为缘分。要是放到男人之间,那就是四射的基情。(啊呸!那明明就是一切伟大友谊的开端。)
男人之间,要是少了那点儿对味儿的感觉,就算是相处時間再长也会不咸不淡。其实感情這回事上,有时候感性的往往是男人。
冲冠一怒,血染疆场,醉卧黄沙,马革裹尸。每個男人都一定幻想過吧。
和老王逗了一会儿嘴,庄一尘软磨硬泡,终于是将那把苗刀弄到了手裡。那把苗刀据說是老王祖上传下来的,但庄一尘看一眼就知道他是在扯淡。
苗刀刀身上那明显是车床上轧出来的痕迹清清楚楚,只不過制刀的钢材质量上乘,开锋的师傅手艺也老道,所以這刀虽然看着糙了点儿,但是品质绝对一流。
庄一尘看着苗刀的刀口和那條深深的血槽,看了一会儿,越发觉得满意。他正准备夸老王几句,抬起头却见老王正在目不转睛的盯着前方拥挤的人群。
庄一尘顺着他的视线看過去,那裡是军队安排队形,甄别人群的地方。谁能先进去,就意味着谁就可以处于整個队伍的中间,被所有人层层保护起来。
“你說发出這個命令的指挥官是不是《泰坦尼克号》看多了,真以为扯着嗓子吼一声让女人和孩子先走,然后所有人就会被自己的伟大感动,大家纷纷礼让三先,舍己为人,共同为全人类的未来奉献自己?”老王低下头,点了一根烟,然后皱着眉头一脸不屑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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