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班纳的消息 作者:飞不起(书坊) 邱凯這人以前也不喝酒,穿越之前,他喝的最多的应该是冰城啤酒,這個在国内已经存在了一百多年的啤酒,算是冰城的一大特点了,冰城人喜歡喝啤酒的多過于喜歡喝白酒的。 而邱凯就是那种只喜歡喝啤酒,不喜歡喝白酒的,他对于白酒一点感情都沒有。 穿越了之后,他一直老实的当一個宅男,喝酒的次数也很少,在米国,到是也买的到啤酒、白酒,但味道都与国内的不同,米国這裡的白酒,是很不招人的待见的。 因为白酒天然带有一股辣臭的味道,喝进去了,那回暖的感觉才会出现。 而這种味道,米国人有些受不了,這就和辣椒一样,喜歡喝辣的人欲罢不能,不喜歡吃的人就要敬而远之,恰巧,米国這边很少吃辣的,所以白酒几乎沒有市场, 而啤酒,這裡的啤酒,大多数都是源自欧洲的,德国的黑啤,啤酒的味更好,但入嘴的时候很苦,邱凯可有些受不了這样的味道,所以他对于啤酒在這裡也不太喝。 一来二去的,他就喜歡上了喝调酒,也就是传說中的鸡尾酒。 可是喝這种纯的酒,他還是第一次,算起来他对洋酒了解的真心不多,他只知道那几個牌子,像是电视裡面老演的,白兰地,XO,伏特加,人头马……其实這么說,就代表着這人不懂酒。 因为XO就是白兰地,XO只是這個白兰地的级别而已,一共分为四级,VSOPVSVOXO。 其实中XO就是最顶级白兰地的意思,但在国内,更多的人认为那是一個品牌。 還有人头马沒面……就這酒,经常把不少的人整沒面子,到了国外不少的人都可喝這個,但其实這酒是香槟的一种,而香槟在国外并不是随便开的…… 在国外喝酒的酒吧裡,洋酒基本上分为六种,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金酒和特基拉,也叫做龙舌兰,其中白兰地是高度蒸馏酒,一般是用水果做成的。 所以味道不错,最常用的是葡萄,但又不是葡萄酒,起源是法国,在米国這裡喝的不多。 威士忌是用谷物当原料做成的,分为大麦,黑麦,玉米等等,也是蒸馏酒,最有名的应该是芝华士了,這酒在米国的销量应该是最大的。给力文学網 伏特加是老毛子的传统酒,基本上以谷物和土豆为主,就是一個字,烈。 原本主要用于抗寒,后来放进鸡尾酒当中当基酒,但也是鸡尾酒裡面最烈的一种。 金酒又叫杜松子酒,是用大麦芽、杜松子酿成的,這酒就跟国内的臭豆腐一样,天生带着一股生松子味,喜歡這個味道的人,趋之若鹜,不喜歡的人還真喝不习惯。 龙舌兰是墨西哥的特产,被称为墨西哥的灵魂,這种酒的原材料就叫龙舌兰,是一种兰科的植物,通常要生长十二年,然后才割下送到酒厂,再被割成两半后泡起来,榨出汁,加入糖送去发酵、蒸馏,酒精浓度可以达到104proof106proof,颜色不同放的時間不同。 白色的最烈,未经過陈酿,银白色的最多放了三年,金黄色的至少放了两年到四年。 放的時間越长,价格越高,所以這酒不管在哪都非常的贵。 一瓶龙舌兰,至少可以换五瓶同等的伏特加,可见這酒珍贵之处。 而這酒這么烈,调的却不算是特别的多,除了有名的几种调酒,像是玛格丽特之外,净饮是最多的,当地人喜歡先在手背上倒些海盐,再再用淹過的墨西哥最辣的辣椒干,柠檬片就酒一起来,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火在身体裡面烧一般,一般人還真的受不了。 在电影当中经常看到的,往酒杯裡倒盐,然后在桌子上一拍,直接一口喝掉的那种,就是龙舌兰,邱凯在穿越之前,曾经看到有人拿白酒這么摔,呃,好吧,国人就是喜歡凑热闹。 至于现在邱凯要喝的朗姆,也是六大洋酒当中的一种,产自古巴,号称古大三大知名产品之一,其他的两样是古巴咖啡和古巴雪茄,這是邱凯第一次喝這样的酒。 白衣女人给他弄的是纯的,只是往裡加了几個冰块,邱凯看了一眼,轻轻的闻了一下,除了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外,并沒有其他的味道,所以他想了一下,就把酒直接倒进了自己的嘴裡,可是這一进嘴,刚要咽,一股子冲味就从邱凯的身体裡面返了上来。 下意识,邱凯就要喷,好在他反应的快,第一時間把嘴捂了起来,死命的把酒咽了下去。 “哇,這酒,好烈。”把酒咽下,邱凯连吃了两個冰块,一脸无奈的說道。 “哈哈,你還真有意思,這不是啤酒,是要慢慢品的。”看到邱凯的动作,看着他的白衣女子不禁捂着嘴轻笑了起来,她還是第一次看到有人這么喝酒的。 “這回知道了。”拍了拍自己的额头,邱凯咧着嘴說道,看到邱凯的样子,白衣女子又给他倒了一杯,這回邱凯不敢再像刚才那么喝了,而是端起来,小口小口抿着喝。 這回喝起来就沒有那么冲了,但味道他還是不太喜歡,最后女人又在杯裡给他加了一些鲜柠檬之后,他喝起来才舒服一些,看起来喝洋酒要兑的第一大杀器,就是柠檬汁了。 (這是真的,小飞很喜歡喝洋酒,不過喝纯的容易醉,要兑的话,加冰红茶之类的,糖份太高,破坏酒原本的味道,所以往裡加柠檬汁是最好的,如果喜歡喝甜的,可以加饮料,强烈推薦,水浓C一百雪碧,不管配任何的洋酒,都非常的好喝。) 一边喝酒,一边和女老板聊天,不知不觉间,天色又渐渐暗了下来。 邱凯在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也不知道是因为酒精的作用,還是因为邱凯聊天聊的很高兴的作用,他回家之后,竟然有些失眠了,在上滚了好久才睡着。 “你看中那個小子了?”在邱凯走后,一個穿着皮衣,戴着帽子的人走到了柜台边,看着還在柜台裡擦着玻璃杯的女人,有些奇怪的问道。 “为什么這么问呢?”女人擦着邱凯用過的酒杯,头也抬的反问了一句。 “因为你的反常啊,艾玛,在我的印象当中,你可不是一個会陪人聊天,而且還会给人倒酒的人。”那人笑着靠在了柜台上,那人继续說道,如果此时邱凯還在這裡的话,一定认的出来,這人就是最近一直坐在远处的一张台子上,自己玩纸牌的人。 “也许吧,新店开张,身为這裡的负责人,我可以和這裡的人打好关系。”女人看了一眼這個男人,轻轻的耸了耸肩,把杯子摆好后,便转身离开了柜台。 “看起来,现在這個世界是越来越乱了……”把帽沿压低了一些,玩纸牌的男人笑着离开了酒吧,就在他走出去的时候,那個叫做艾玛的白衣女子却转過头看了他一眼。 随后的几天,邱凯都来了這家酒吧,而那些几种酒,他也尝了一個遍,那個女人不知道是对所有的人都這样,還是只有对邱凯這样,反正她给邱凯的感觉很舒服。 就好象一個邻居家的大姐姐一样,让人看到她,很有倾诉的。 而這個女人,也每天都在這裡和邱凯說话,她不多问,也不多讲,更多的时候只是邱凯在說,但是当邱凯的话题要结束的时候,她总会适时的挺进话来,让邱凯說起来沒完。 一转眼的時間,日子已经過去了很久,邱凯這种平淡的生活就是這样,最不扛的就是晃,不知不觉间,他的小說已经出了第三本,而他的收入也达到了将近三千万美刀,不過還沒有上税,上完了税,再加上给托尼史塔克的,邱凯也就沒有什么钱可言了。 当然,這裡所說的沒有钱,是跟史塔克他们比,与普通人相比,他還是一個富翁呢。 而天气也从原本的初春,渐渐转到时了秋天,和外面一片萧瑟的景像相比,酒吧裡面的摆设却沒有什么变化,唯一变动的,可能就是這的客人,貌似越来越少了。 “话說,你這裡的客人這么少?不怕赔钱么?”晃动着面前的一杯威士忌,邱凯向着面前的白衣女子问道,经過這将近半年的了解,邱凯已经和面前的女人混的较熟了,也知道了她叫做艾玛弗斯特,是這家酒吧的老板,沒有父母,在這裡生活,這间酒吧就是她的。 “沒有关系啊,有你這一個金主在,就赔不了。”女人听到了邱凯的话,向着他笑了一下。 “呵……呃,我先接個电话。”听到艾玛的话,邱凯尴尬的笑了笑,不過在此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来电话的人是托尼,他便說了一句,把电话接了进来。 “喂,花花公子今天沒有去么?”喝了一口酒,邱凯向着电话那边的托尼问道。 “现在我被管的可不是一般的严,我已经放弃了兄弟,這次打电话来,是告诉你一件大事,那個绿家伙,找到了!” 紧张时放松自己,烦恼时安慰自己,开心时别忘了祝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