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三 縣令:聽說我成功完成了一次斷章……

作者:形骸
武德九年,六月,癸亥日。

  玄武門兵變已經過去三天,一開始,人們是錯愕的,但隨着此事在街頭巷尾議論開來,錯愕很快變成了另一種情緒。

  看,我就說吧,李家那兩個小子必要鬥個你死我活,還是李二更厲害些。

  帝王家的窮奢極欲百姓無法感同身受,他們的痛苦煎熬自也不可能被旁人理解。

  除了百姓,長安城裏還有兩撥人忙了起來。

  其一是各國的探子,尤其北境突厥和西南吐蕃的探子。

  他們或輕騎出城,快馬加鞭地趕往母國傳遞消息,或繼續扮作商戶、匠人、歌舞伎,蟄伏在一些官家周圍,打探着宮中的動向。

  好年頭啊,入冬不用愁了。

  大唐國本不穩,皇帝自然無心顧及邊境安危,突厥和吐蕃只需大兵壓境,劫掠一番,必能斬獲許多糧食布匹錢財女人。

  若劫掠得狠了,唐人受不住,朝廷或許還會出面,給些金銀錢財,求蠻人退去。

  好年頭啊!

  第二波忙起來的人就數長安官員,確切來說,是七品以上的官員。

  就連一些只掛了個散官頭銜的皇親國戚,也紛紛走動起來,不知多少達官顯貴家的會客間徹夜燃着燭火。

  與之相比,七品以下的小官兒就輕鬆許多,他們位微言輕,手中的權利十分有限,除非個人有什麼過人之處,否則有資格黨爭的集體根本看不上他們。

  反正翻破天去也不過是繼續給李家打工,聖上和新太子是喜也好,是怒也罷,都與他們無關。

  出了大變故,這些小官心中歡喜。

  上面會不會殺死或者擼掉一大串官員?若真如此,大家的位置是不是都可以往上挪一挪了?聽說萬年縣衙就有個小小的八品縣尉,已受到了新太子的青睞。

  閆寸這個特例,給不少小官打了雞血,大家每日清晨去衙署上班,都腳下生風,彷彿不是去上班,而是去迎接撲面而來的好運氣。

  上司們的臉色越難看,小官兒們的心情就越好。

  這一天發生了一件大事。

  聖上正式頒佈詔書,立二兒子李世民爲皇太子。

  在此之前,不少秦王黨羽出於輿論造勢的考慮,已提前稱呼秦王爲新太子了,許多溜鬚拍馬之人也附會着,以至於不明真相的人錯以爲李世民早就是太子了,太子的稱呼就這麼莫名其妙地叫開了。

  有了這道聖旨,秦王黨羽的心終於落地。

  詔書不僅保障了李世民的繼承地位,還直接移交了大權。

  據詔書原文記載:自今軍國庶事,無大小悉委太子處決,然後聞奏。

  有人猜測李淵被新太子軟禁了起來。

  李淵境遇如何,他此刻是何等的心灰意冷,只能通過詔書上的寥寥數語窺探一二。

  這場仗,李世民大獲全勝。

  還有人猜測,自玄武門兵變後,再也不曾出過承乾殿的李世民被兄弟的鬼魂纏身,幾近瘋癲。

  沒人敢將這樣的猜測說出來。

  隨着一道道敕令、聖旨頒佈,謠言很快被壓了下去,人們對這位新太子的赫赫戰功、有勇有謀津津樂道,同時李建成、李元吉的缺點被無限放大,彷彿他們是什麼禍國殃民的大奸大惡,足以與褒姒嫪毐併爲同流。

  外面的人忙活着,萬年縣衙也不清閒。

  這一天,縣令要開堂審案了。

  劉家的殺人案。

  好事的長安百姓最愛圍觀審案,民間一些落魄書生還會將案情寫成傳奇故事,集成冊子,賣些飽腹錢。

  今日圍觀的人卻極少。

  用後世的話來形容,有皇室的驚天大頭條,其它新聞就甭想博關注了。

  鳴鑼三聲,縣令王方拙自布幔後轉出正堂,坐在了高案之後。

  安固及另一名書筆吏分別坐在高案下首兩側的矮几之後。

  六名衙役手執荊棍,分立正堂兩側,劉伯已被押上了堂,跪在正中。

  縣令一拍驚堂木,高聲道:“升——堂——”

  書筆吏執筆準備記錄,衙役們將背挺得更直,以示威嚴。

  “堂下所跪何人?”縣令道。

  “小人乃是絲帛劉家的管事,名叫劉近泊,人稱劉伯。”劉伯答道。

  “本官問你,閆縣令昨日從城郊一處捕獵陷阱內將你救出,是也不是?”

  “是。”

  “你且說說,爲何只身去那城郊老林,又爲何墜入陷阱?”

  “那夜小人回到住處,見家中娘子神色有異,追問之下,娘子只說身體不適。

  自從她有了身孕,成天到晚不適,常常胡鬧,與我置氣,我以爲婦人懷孕辛苦,便不與她計較,所賺錢財也任由她去花。

  可最近她脾氣變本加厲,加之我的銀錢幾乎全被她拿去了,心裏不痛快,我決定回到主家所在的坊內,喝點悶酒,晚間回我在劉宅的住處,湊合一晚,晾着她去。

  可沒成想,喝完了酒,我剛趕到劉宅附近,就看到許多手執火把的衙役皁吏進進出出。

  不多時,翠翠和少主便被押解出來,還從家裏擡出個臉上蓋了白布的死人。

  我有些怕,不敢上前搭話,便藏了起來,想着待天明瞭再託人去打探消息。

  可誰知第二天城中就貼出了我的通緝佈告,還說是殺人的重罪。

  我可嚇壞了,沒過腦子,只想着速速逃離長安,莫被熟人抓住捆送縣衙。

  出城以後,我舉目無親,沒有地方去,只能朝前走,餓了就摘些野果喫,渴了就喝河水溪水。

  走了一天,天要黑了,我進了一處林子,窩在樹洞隨便睡了一夜。

  待到第二天一早,我又往那林子深處走去。我實在沒地方可去,林中的野果總歸更多些,我想着若能找到一間獵戶或樵夫廢棄的小屋,暫居一段時間,避一避風頭,總是好的。

  我在林中游走時碰到一隻野雞,便想抓來好好喫一頓,存些力氣。

  那野雞在前頭呼扇着翅膀邊跑邊飛,我在後頭緊追不捨。

  我眼瞧見野雞踩到一處地方時,那地面好似震動了一下。可它輕,又能飛,就沒落入陷阱,我來不及駐足,一腳踩上,就掉了下去。

  之後,我在陷阱內苦熬了三天,每日只能喝到一點從上頭滴下來的露水。

  我以爲死定了,結果天無絕人之路,三天後我被誤打誤撞也掉入陷阱的閆縣尉救了上來。”

  “好,你出逃的前因後果,本官已清楚了,現在問你,你可認得車伕王三郎?”

  劉伯突然回頭,向身後望去,似在尋找什麼人。

  可他沒找到。

  他沉默着。

  縣令一拍驚堂木,大聲喝到:“認不認得?!快說!”

  劉伯被巨響嚇得一縮脖子。

  “認得。”他道。

  “你且說說,是如何認得此人的?”縣令又道。

  “他……他是翠翠不知從哪兒找來的野男人,自打他出現,劉府就不得安寧。”

  “怎麼個不得安寧?”縣令問道。

  “少主一心對翠翠好,甚至想要違抗母親的安排,娶她爲正妻,可翠翠呢,她卻與外面要啥沒啥的野男人廝混。

  少主傷心不已,書也讀不下去了,整日尋死覓活。

  我看着少主打小長起來,他何時受過這般委屈,聽他一番哭訴,我決定將此事告訴主母。主母知道了定會趕走那個賤婢。

  偏偏少主心軟,念着一起長大的情分,說什麼縱不能做夫妻,也還能以兄妹的情誼相互照應,真把人趕出去,她就只能自生自滅了,受了委屈連個躲的地方都沒有……”

  劉伯長嘆一口氣,道:“我們少主啊,就是心太軟了。”

  “僅僅如此?”縣令的手又摸上了驚堂木,警告道:“你可莫耍花樣,否則有得是苦頭讓你嘗。”

  “還有還有,”劉伯忙道:“我曾給過那王三一筆錢。”

  “什麼錢?”

  “就是……讓他離開長安,離翠翠遠點。”

  縣令靠在椅背上沉思片刻,這倒是他沒想到的。

  “誰的主意?”縣令問道。

  “是我與少主商量的。”劉伯道:“既要保全翠翠,又要趕走那王三,我們只能忍氣吞聲。”

  “這辦法是你提的,還是小劉員外提的?”

  “我……記不清了。”劉伯道。

  “那錢是誰出的?”

  “我出的。”劉伯道。

  “你?”縣令譏諷道:“僱了你這倒貼錢的奴僕,劉家可真划算。”

  “我與少主原就親近,我從前糊塗,貪墨了劉府一些錢財,那之後便如芒在背,生怕主家查賬,若我被揭穿,這張跟隨主家40年的老臉,可往哪兒擱?

  藉着那次契機,我便向少主坦白了,少主當即表示不再追究,且待他繼承家業後,還要加倍地給我賞賜。”

  “那你給了王三多少錢?”

  “十個銀鋌子。”劉伯道:“這是我貪墨的所有錢了,我自己還添了些,只多不少。”

  “他拿了錢之後呢?可離開了翠翠?”

  “自是沒有,”劉伯道:“不僅如此,他還又找過我一回,又問我要錢,還威脅我,說什麼主人和夫人都是他害死的,若我不聽他的,他就要滅了劉家滿門。

  如此狂徒,簡直叫人笑掉大牙,我自是不願與他糾纏,便告訴他,再敢糾纏我就要報官了。

  他一聽報官,便逃走了,那之後我再也沒見過他。

  又過了沒幾天,我便上了通緝佈告,哪裏還顧得上操心什麼王三。”

  縣令捋着顎下一把小鬍子,對下首的筆吏道:“將他剛纔所供述的話讀來,叫他簽字畫押。”

  筆吏開始宣讀記錄,縣令觀察着劉伯,見他神色如常,沒有重聽謊言時的拘謹不適,心想:莫非這老小子所說都是真話?

  簽字畫押之前,縣令又道:“若你撒了謊,本官可憑此供狀治你的罪。”

  “小人絕不敢撒謊,句句屬實啊。”劉伯道。

  “那好,你敢不敢與王三郎對質?”

  “敢!”

  答話時,劉伯膝行上前一步,態度十分堅定。

  “帶王三郎上堂來!”劉伯道。

  縣衙大堂的幕簾後,閆寸和吳關相鄰而坐。

  吳關的燒已退了,他這場病,來得快去得也快。退了燒,閆寸才肯帶他來聽審。

  他依然虛弱,在硬凳上做了一會兒,只覺得屁股硌得生疼,腰也酸背也乏,便不時在凳上扭動兩下,尋找着最舒適的姿勢。

  “不行你就回去。”閆寸低聲道。

  “別啊,正審到精彩處呢,對質什麼的,想想就有意思。”吳關乾脆起身,站一會兒解解乏。

  他緩緩踱着步,踱到了閆寸身邊,又道:“我還是頭一次聽咱們這位縣令審案,不急不緩,調理清楚,細緻入微,讓人獲益匪淺。”

  閆寸點頭,“多聽一聽,確能讓人長進。”

  “對了,”吳關又道:“聽說你與縣令聊了許久,是這案子有什麼難點嗎?”

  吳關眨着眼睛求劇透。

  “我們沒談此案。”閆寸道。

  “哦?”

  閆寸想了想,道:“告訴你也無妨。”

  吳關感到他接下來要說的事有什麼特別之處,便重新坐下,耐着性子聽。

  “我們說了些私事,關於娶親。”

  “你啊?”吳關道。

  “難道是縣令?”閆寸詫異於吳關的腦回路。

  吳關撓撓頭,訕笑一聲,道:“我聽說要先定婚約,你可定過?”

  “有過,只是我那時小,不懂,”閆寸道:“要論起來,我那岳父在軍中的職務還比我父親高一些,我算是高攀人家了。”

  “那恭喜你啊。”吳關蒼蠅式搓手。

  “你激動什麼?”閆寸道。

  “也沒啥,就……沒見過成親是啥樣,想見識一下。”

  “自己成一個不就行了?”閆寸道。

  “不了不了,我怕耽誤人家姑娘,”吳關連連擺手,又追問道:“那你的婚事究竟怎麼安排的?何時娶人家過門?”

  “八字尚沒有一撇。”閆寸道:“我岳父家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我記得他家大女兒乳名叫青娘,比我大兩歲。

  小時候我母親便曾指着她,說那是我媳婦。

  小孩子哪兒懂那些,只是覺得她與別的小姑娘不一樣,過家家時最好讓她做我的媳婦兒。”

  談及童年往事,閆寸的嘴角微微勾起,總是冷峻的一張臉,有了些冰山開化的跡象。

  “聽起來,很……幸福。”吳關道。

  “你可聽說過一個詞,叫好景不長。”閆寸臉上那抹難得的溫柔迅速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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