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四章 菜市場見義勇爲
一羣銷售員都傻眼了。
那拖兒帶女來的人居然真的能買得起房?
還買這麼多套?
“蘭哥,趙姐,杜姐,這些是購房合同,你們看一看,有什麼問題隨時問我。”小林也激動,天爺爺,他是往哪方拜的菩薩這麼靈驗,上班第二天就成了售樓部的銷冠。
沒錯,自樓盤開盤以來十二個銷售員最多的也就賣了三套房,他是做夢都沒料到一天會賣出去四套。
剛纔拿合同的路上悄悄算了一下營業額提成,再多賣幾套房他都可以買一套小戶型了。
咳,別激動,穩住穩住!
一定要服好務。
這可是他的財神爺!
看合同自然是得交給蘭勇,這兩年在深市他最擅長的就是看合同。
“綠化是什麼?”
“公攤面積是指什麼?”
“蘭哥,公攤面積是港市那邊提出來的,最早以前港市的房子都是按棟出售,業主置業都是按棟購買,所有的公共區域都屬於一個業主,所以自然沒有公攤面積一說。後來按套賣就涉及到公共的樓梯,公共的走廊和過道的使用,所以有一個公攤面積。”
小林心裏暗暗得意,虧得自己是一個好孩子不懂就問。
昨天上班跟在老銷售員後面偷師學藝,聽她們介紹公攤面積,綠化率之類的問題就暗暗的記下來,然後就去問叔,叔說他不懂但他臉皮厚啊,直接找着最老的一個銷售員問。那銷售員也解釋不清楚,小林索性就去問經理,經理耐心給他解釋了。
真正是活學活用,臨時抱佛腳也有用,看,今天不就解釋得清清楚楚了嗎?
對這個解釋蘭勇和杜紅英都表示理解。
“合同都是這個版本嗎?”蘭勇看了就覺得有些不利於房主的。
“我們這邊買房子的合同都是這樣的。”小林有點慌,如果這位多問幾個專業問題他就應付不來了。
經理讓他自己談主要是鍛鍊鍛鍊,同事對他一次性開單四套房是羨慕嫉妒恨,搞不成更高興,所以也沒辦法求助他們。
“遷戶口的事兒在合同上沒有體現。”
“在補充協議上。”小林連忙找出來指給蘭勇看:“這兒,一套房遷三個戶口,哥,你放心,這個一定是可以的,深市政府給的福利。”
“昨天有一位港市的先生就買了一套房,他要遷的是他在內地的大哥一家三口的戶口,不騙你,這兒買房子的人十有八九都是港市的,內陸來買的少得很。”
蘭勇點了點頭。
這個消息他是知道的。
也是聽港市的老闆說起才知道有這件事的。
一直知道那兒在修房子,也知道是賣的,但從來沒有關注過。
一提到戶口倒是讓他有了興趣,才和杜紅英提了一句。
他知道杜紅英一向主意正,有遠見,果然一談就決定要買。
杜紅英也看過合同,怎麼說呢,上輩子的她沒買過房,重生那點經驗完全不夠用,這輩子在市裏和京城倒是都買過房,也是獨門獨院的壓根兒不存在公攤一說。
這次既然是和人家共享就只能遵守別人的約定。
就算是坑也不會只坑他們,改變不了的事實就只能接受,各行各業都有點潛規則,你要是太較真啥事兒都幹不成。
最後一合計,簽字,付款。
拿鑰匙愉快的走人。
小林目送幾人離去,都還處於雲裏霧裏。
他真在短短兩個小時內賣出了四套房子,還是大戶型那種。
狠狠的掐了一把大腿,好傢伙真疼!所以今天的奇遇就是真的!
誰說內地的人沒錢的?
誰再說這樣的話就給他一個大白眼!
人家有錢人也低調,拖娃帶崽走路來買套房就像買大白菜一樣迅速。
杜紅英也沒到自己來趙大瓊家喫過飯會買兩套房。
有自己的房子就可以不用住營地了。
接下來就得想辦法分配工作到深市來。
她甚至想,若是不能如願不要鐵飯碗也無所謂。
回到駐地高志遠還沒下班,倒是熊嫂子跑來給她說起了新聞。
“凌排長還真找到了章小雨。”
杜紅英……這是什麼運氣?
“他今天突發奇想去菜市場買菜,結果聽到有人喊抓小偷他就衝上前去幫忙了,你猜怎麼着?”
“那個失主不會就是章小雨吧?”
“哈哈哈,大學生就是聰明,還真被你猜中了,原來章小雨掏錢的時候被兩個人看到了,他們就用鑷子去她荷包裏夾錢,被秀秀看到喊了出來,小偷居然推了那章小雨一把直接上手搶,另一個人也踢了秀秀一腳,小孩子哪能受得了踢啊,當場就摔倒在地,羣衆都看不下去了大喊抓小偷,凌強見義勇爲一躍而起撲倒一人交給市場的管理員後又追上了另一個,兩人都被逮住了。”
聽說有小孩子受傷凌強又去幫忙準備送醫院,一看才發現救的是自己的女兒。
“孩子沒事兒吧?”故事很有戲劇性,但是秀秀還這麼小,這要是傷到哪兒怎麼得了?
“腿上被踢得瘀青,坐下去的時候傷了尾椎骨,醫生開了藥讓回家養着。”熊嫂子道:“凌強把孩子抱回駐地了,章小雨沒辦法只好跟着回來。”
孩子受傷了誰都不敢再鬥氣了。
“我看只要凌大娘不在這兒,凌排長真心悔過,兩人還是能過下去。”
但願吧。
放着好好的日子不過,吵吵鬧鬧的出點事了就學乖了。
晚上高志遠要回來喫飯,杜紅英又去公用廚房煮飯,家屬們都在說凌強和章小雨的事兒。
“夫妻吵架牀頭吵牀尾和,只要老婆婆不摻和都能和好。”劉嫂子道:“真和不好的夫妻那是連吵架都不用了,直接當對方不存在,這種就是心如死灰一般了。”
杜紅英……總結很到位,看來都是經驗豐富的人。
冬梅娘曾說過,兩口子過日子哪有不爭不吵的,就算牙齒和舌頭那麼那也有咬到的時候,吵歸吵溝通還是很有必要,哪一方先低頭這個架就吵不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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