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零七章 智強建築公司
趙春最後神點評:傻人有傻福。
屋外,趙大瓊小聲的問蘭勇。
“爲什麼要合夥?”
而不是支持陳桔單獨幹?
“他姓陳,春春老實,我們得看着點。”
男人有錢變壞的多,蘭勇在深市見識了不少。
那些人不管大大小小的公司廠礦,被左一個老闆右一個老總叫暈了頭,一旦不窮了,腰桿硬了心就野了,被外面的燈紅酒綠迷花了眼,有兩閒錢了連自己姓什名誰都忘記了。
輕的就是對糟糠之妻偶爾給點生活費,讓她在老家照顧自己的雙親的孩子,三五年不回去一次,不理不問,自己在外花天酒地,喫香的喫辣的,左擁右抱好不愜意。
重的就直接拋妻棄子,與結髮妻子離婚,重娶小嬌妻,或者在外面直接養年輕女子等等。
每當遇上這種人,蘭勇就從心裏鄙視他們。
曾想過不要和他們做生意了,但是後來發現這種人不在少數,沒辦法,只能生意是生意,但絕不深交,更不會成爲朋友。
人以類聚物以羣分,他蘭勇纔不會和與妻子只能共苦不能同甘的人做朋友。
見得多,對人的防備也增加了幾分。
哪怕現在的陳桔看着還行,但未來的事兒誰會說得清呢。
願意幫陳桔是看在表妹趙春的面子上,而趙春又是一個地道的農村婦女,有些事兒防患於未然是好的。
簡短的一句話趙大瓊也就懂了。
看看吧,這就是世人眼中的傻子,精明的像猴兒似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二十萬夠嗎?”
趙大瓊又問。
“在深市在大城市可能不夠,在這個小縣城綽綽有餘了。”
不能一口氣就吹個大胖子出來,飯要一口口的喫,路要一步步的走。
二十萬相當於是給陳桔練練手。
能起來,後面怎麼操作都行。
起不來,二十萬也就是給了他一個機會,虧了也沒什麼。
趙大瓊想了想也點頭。
想想曾經的自己,身上從來沒有過二十塊錢,連要兩塊錢來用都是那麼的艱難。
現在一張口就是二十萬,還覺得是不是少了點。
趙大瓊都爲自己這想法感到汗顏了。
“對了,那房子你不會當真要吧?”
一直沒機會問這事兒。
“要也行,添錢兩一套大的房子給舅舅他們養老。”
沒有什麼不是錢能解決的問題。
“往後回來的話也能有一個落腳的地方。”
趙大瓊……往後回這個地方的次數可能屈指可數了。
他是怎麼想到這麼遠的?
沒說幾句,趙春和陳桔夫妻從房間裏出來了。
“老表,表嫂,你們說這個建築公司的事兒……”陳桔還是不敢相信啊,就怕一覺醒來說是玩笑話。
“想想建築公司叫什麼名字,然後明天我和你一起去跑手續吧。”
什麼情況下會取名字,那必須要有孩子的時候了啊,這事兒穩了!
不過,取名字這事兒陳桔覺得自己也不太行。
看到兒子陳智和蘭強追着滿屋子跑,心生一計。
“叫智強建築公司如何?”
趙大瓊看向蘭勇。
“智強好,智強好,就叫智強。”
“行,就叫智強建築公司。”
連名字都有了,陳桔激動得一宿沒睡。
天沒亮就爬起來煮早飯,又唯恐怠慢了趙大瓊這個財神爺,跑到隔壁敲響了大哥家的門。
“借雞蛋?”大嫂纔剛起牀呢,就被陳桔敲門,打開門迷迷糊糊的問:“借雞蛋幹啥?”
“家裏來了客人,早飯沒什麼菜,煮一個煎蛋湯。”
“要多少?”
“十個吧。”
“他二叔,你當真是掙了錢的人啊,煎蛋湯都要十個,這是啥家庭啊?”
“四個客人,自然是要多煮點。”
“行行行,你等着,我去給你拿。”
陳大嫂用一個盆子裝了雞蛋拿出來:“你說你明年帶你大哥一起去幹活,這事兒還說話算話不?”
“算啊,不僅大哥,陳賢要一起去都行。”
“陳賢也十六歲了,確實可以去幹活了。”陳大嫂道:“倒是你大哥一直不敢去,說他站在高一點兒地方往下看頭會暈。”
“無妨,到時候我給他安排地面的活兒就行。”明年他也是有建築公司的人了,來幹活的人多多益善:“大嫂,那我先走了哈,等我買了還你。”
“還什麼還,又不是多值錢,你拿去喫就是了,我家餵了四隻雞呢,一天至少要撿兩三個蛋,想喫就來拿。”
要帶自家男人和兒子去掙錢,陳大嫂自然也就大方了。
“借的肯定要還,有借有還再借不難。”陳桔笑道:“要不然以後你都不借我了。”
“誰說的。”陳大嫂突然想起來了:“對了,春春今年沒做紅豆腐,你等着我去抓一碗給你帶回去,你待客桌上怎麼也得擺上幾樣菜,換個筷子也好。”
“行,謝謝大嫂。”
蘭勇一家坐上桌子準備喫飯的時候,蘭強就看着中間那碗紅紅的菜疑惑的問是什麼。
“紅豆腐啊,特別香。”趙大瓊也覺得好多年沒喫過家鄉味了。
“我嚐嚐。”蘭強一筷子挾過去一整塊就往嘴裏送。
然後被辣得眼淚直流。
“哪有你這樣喫的,簡直是山豬吃不了細糠。”趙大瓊好氣又好笑:“這東西只需要一點下飯特別香。”
然後就剝開了紅紅的皮,再用筷子挾了一小塊放在自己碗裏,再和着飯送到嘴裏,還特意回味了一下:是以前的那味道。
“媽,真的好喫嗎?”蘭偉覺得味道怪怪的:“是什麼做的啊?”
“用豆腐做的啊,等豆腐發酵生黴長毛,然後在酒裏滾一圈再在鹽裏滾一圈然後再在海椒面花椒麪裏滾一圈。存放一段時間就可以吃了。”
“難怪又麻又辣,但是吧,還是挺香的。”蘭強點評道:“我越來越喜歡你們家鄉的味道了。”
“我們家鄉?”蘭勇看向趙大瓊。
趙大瓊苦笑:是啊,孩子們在深市長大,早已把異鄉當故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