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大朝會
此外,還有一系列人事變動,但因除授的官員不像‘內閣’和‘二府三司’長官這般重要,因此沒有在大朝會上宣讀,只是向涉及到的官員進行了宣讀。
宋朝君主通過使職差遣制,從始至終牢牢控制着人事任命的大權,哪怕是除授宰相,也是君主一言而決,其他任何官員只有建議權而沒有封駁權。
若官家一意孤行,便沒有人可以阻止,無非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這也是宋朝徽宗皇帝可以‘隨性做快意事’的原因,皇權不受任何制約。
所謂諫院、所謂門下封駁事,都是宋朝統治者用來監視控制宰相和大臣的機構,可不是用來制約皇權的。
宋仁宗設諫院,提拔范仲淹、韓琦、孔道輔、歐陽修等諫官,是爲了制衡當時的實際掌權者劉娥,等他親政後,很快就借廢后一事將諫院打擊癱瘓了。
但這絲毫不影響他‘好諫’之名,因爲諫官諷諫的是朝政得失,處理不好朝政的大臣被諫官抓住把柄一頓罵,趙禎自然會借坡下驢,將之貶黜。
但對於那些能處理好朝政大事的臣子,如呂夷簡等循吏,無論諫官怎麼罵都是罵不走的。
……
內閣的辦公地點設在垂拱殿旁的一座二層小閣樓內,除了三位輔臣外,進出忙碌的都是內侍,沒有任何吏員,他們在宮裏辦公,離開時不能帶走任何奏札,這是爲了保密需要。
早上的人事任命詔書宣佈後,朝野上下議論紛紛,二府三司雖然有重大人事變動,但基本都是升官或平調,就算是出京任職也都給了使相尊位,所有人都照顧到了,大家都滿意。
看得出,趙禎的這些舉動,很是贏得了一波人心。
此時的趙禎算是卸下了一身的重擔,政務的事終於不用他親力親爲了。
三位輔臣批好條子(即票擬),他看過之後寫個‘可’,然後蓋個章,就可以送去下屬各機構執行了。
以內閣爲核心,可以徹底打破軍政財等各個機構之間的權力壁壘。
而內閣的條子,沒有御筆畫可,沒有加蓋璽印,百司一律不得執行,這就牢牢的掌控了最終決定權。
像這種轉移權力核心的事,歷朝歷代的皇帝都在做,趙禎也只是借鑑後世皇帝的手段進行制度設計罷了。
宋夏很快就會開戰,軍政財權早晚要統一,與其到時候不得不提高相權,不如先一步把相權吸納進皇權裏。
宋朝的機構極其完備,‘二府三司,三省六部,九寺五監’等等衙門均有設立,但大多不治事,也就是有名無實。
首輔判吏禮部、次輔判兵刑部、三輔判戶工部,這三個差遣也不是隨便命名的。
設置這三個差遣的目的,就是爲了以內閣爲工具,逐漸恢復六部職權。
內閣是皇權的代表,由內閣直接控制的六部,會在一件件具體的差事中逐漸侵吞與之重疊的部門職權,雖無精簡機構的舉動,但卻已經開始了精簡機構的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