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獵鹿人

作者:成王黑
現高居七國通緝犯排行榜第二位,小指頭培提爾·貝里席自己非常清楚,如果自己被抓到了,肯定受不了嚴刑逼供,只要說出名字就難逃一死。

  還好熟悉地形,現在又是比武大會期間,奔流城城牆的大門一直開着。把抓在手裏的紅髮靜默姐妹往地上一推,開始瘋狂地逃竄,混入出城的雜工裏逃出了城。

  修士和修女都上了年紀追不上他,只能大聲呼救,等聖堂附近的居民們趕到時,小指頭已經逃得無影無蹤。

  小指頭逃到河邊時已經累得滿頭大汗,蹲在河邊,脫下上衣打溼後擦拭身體。

  來莎·徒利是被御林鐵衛監督着割掉的舌頭,這消息不可能有假,可按常理她應該只會留在奔流城的聖堂,艾德慕·徒利沒有那個膽子把她藏起來,送去谷地更不可能。

  “在君臨!哈哈,我的來莎一定在君臨!”

  “半夜三更的,嚎什麼嚎!”旁邊不遠處傳出一個聲音。

  河流離帳篷區有一段距離,岸邊蘆葦叢有一人多高,下指頭擰乾衣服往蘆葦叢裏走去:“誰在那裏!”

  回答他的是蘆葦叢中噗~噗~噗~幾聲響。

  小指頭順着聲音走過去,爬開蘆葦叢,一個獵人打扮的人正光着腚蹲在河邊拉屎。

  獵人也看到了小指頭,沒有起身:“哥們,爲了一個女人有什麼可難過的。看看我,如果不是拉肚子,我明天就能奪得箭術比武冠軍,現在無法參賽我一點都不難過!”

  噗~噗~噗~又是幾聲響。

  這裏是剛剛自己擦身體地方的上游,小指頭聞了聞手上溼漉漉的衣服,又聞聞身上,一甩手把衣服砸在獵人臉上,衝過去又是一腳把獵人踢到了河裏,拿起獵人放在地上的破爛長袍跑回了帳篷區。

  “狗X的,別讓我找到你,我要扒了你的皮!”

  身後傳來叫罵聲,小指頭要回去探聽消息,自己今天只是和靜默姐妹拉扯並沒有真正的犯罪,奔流城應該不會戒嚴,現在身無分文,得先搞點錢。

  第二天城外樹林邊,弓箭比武很少貴族參加,這是平民和底層士兵出頭的機會,很多民衆聚集在這裏觀看比賽。

  多尼帶着獵狗桑鐸和護衛的騎士們也來到了這裏,他下了一筆不小的賭注,今天要看結果。

  “多尼大人,事情已經辦妥了。”拉姆斯·雪諾在多尼身邊,句僂着身子滿臉討好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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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尼:“你把他殺了嗎?”

  拉姆斯:“沒有,這裏的士兵很多,只需要讓他喫點苦頭無法參賽就可以了。”

  多尼一臉鄙夷地看着拉姆斯:“沒殺人?還是你沒膽量?”

  拉姆斯低着頭,眼睛一轉:“大人,我從來沒有殺過人,但我以前經常和朋友們去野外狩獵,野豬和鱷魚都獵殺過。”

  “就你?”多尼沒理他,看向比武場等待自己押注的那一場開始。

  隨着比賽的進行,附近小商人們的表情一會兒高興一會兒沮喪,顯然都是投過注的。

  到了多尼押注的一場,果然如拉姆斯所說,本該出現的人沒有來,另一方自動獲得勝利,多尼讓獵狗拿着信物找到穿着壓花腰帶的人,沒多久獵狗便拿着一小袋錢回來。

  “就這麼簡單?”多尼把錢袋上下拋着。

  “傳聞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還有更多操控賭局的方法,我這種只是小伎倆。”拉姆斯謙虛一下。

  他剛說完話,多尼的臉色瞬間變得陰沉,拉姆斯安靜地站在一旁,仔細揣摩自己說錯了哪句話。

  多尼把錢袋扔給拉姆斯:“你說你很會打獵!那今天你帶我們去獵一頭鹿回來!”

  “大人,奔流城附近的鹿早在幾百年前就被殺光了。”

  多尼根本不理他,轉身就走:“好狗,把他帶上!”

  身材高大的獵狗桑鐸兩步走到拉姆斯面前,惡狠狠地看着他:“走吧,看看你狩獵的本事。”

  果然是個沒什麼見識的紈絝子弟,拉姆斯看着面前的高大騎士滿臉堆笑:“獵狗爵士,你不用把手扶在劍柄上,我手上連把刮鬍刀都沒有,不用說我也會帶你們去。”

  一行人騎着馬向奔流城郊外的樹林奔去的時候,奔流城外的帳篷區出了一件命桉。

  帳篷區有鐵匠,有商人,自然也有來這裏做生意的流鶯。

  現在這裏已經被奔流城的衛兵包圍,艾德慕·徒利和一衆貴族都來到了這裏,泰陀斯·布來伍德伯爵正在大發雷霆,他的幾個兒子跪在地上擦拭着地上屍首的面龐。

  “一定是亨德利·佈雷肯殺了我兒子!他就是在報復!”

  老爵士抽出腰間的長劍,往亨德利·佈雷肯衝去,要砍了他,幾個年老貴族趕緊拉住他。

  “就他那個樣子還用我動手?他怕是走在路上說不定哪天自己就死了。”亨德利·佈雷肯嘴上也不饒人。

  地上死的是布來伍德家五個兒子中的老三,霍斯特,昨天圍攻亨得利的五人之一。他在幾個兄弟中身體最弱,瘦得皮包骨一樣,現在腰上被人捅了,流血過多死在泥地裏。

  得知兄弟死亡後,其他四個人第一反應就是亨德利·佈雷肯蓄意報復,要不是艾德慕·徒利在這裏第一時間就打起來了。

  鴉樹城泰陀斯·布來伍德伯爵看到亨德利還敢嘴硬:“你個只敢躲在女人背後的小雜種!信不信我連你那個混賬叔叔一起砍了!”

  石籬城領主傑諾斯·佈雷肯伯爵聽到後也不甘示弱,同樣抽出佩劍:“來啊!你個老雜碎,今天我們兩個必須死一個在這裏!”

  見到傑諾斯·佈雷肯伯爵準備動手,他的私生子哈利·河文和亨德利·佈雷肯也拔出長劍。

  另一方見到父親泰陀斯·布來伍德被人拉住,他的四個兒子起身,同樣也抽出長劍。

  已經發展到兩個家族的族長對峙,雙方的幾個年輕人也不再追查事情的經過,三對五,雙方都準備拼命。

  泰溫·蘭尼斯特和西境貴族們站在一邊看着都不說話,他想看看河間地這個新公爵怎麼處置這種局面。

  艾德慕·徒利:“都別打!都別打!先把遺體收殮好。”

  “就是他們乾的!”

  “你們血口噴人,他根本不配讓我動手!”

  “都別打!我會派人仔細查查他是什麼死因。”艾德慕·徒利只說話,身體卻沒有行動。

  這種大批貴族在場,對峙卻不動手的情況,說明雙方雖然氣憤但還有一絲理智,都知道事情有蹊蹺,只要他這個公爵大人往中間一站,只要給雙方一個臺階下,現在對峙狀態自然解除。泰溫一雙眼睛盯着艾德慕,看到他不敢站到對峙雙方中間去阻止,對這個河間地新公爵的評價大大降低。

  最後河間地其他年長的貴族過來拉開兩撥人,佈雷肯和布來伍德兩個家族的人被分開簇擁着帶進奔流城裏,地上死的人也被騎士們收斂。

  艾德慕見河間地的人沒怎麼理會自己,尷尬地朝泰溫笑笑。

  多尼想在河間地獵鹿,這種異想天開的事情,拉姆斯把腦子摳出來也沒辦法做到。多尼和騎士們騎着馬趕路,拉姆斯也被分到了一匹馬,他現在滿腦子都在想怎麼讓這位紈絝子弟不去獵鹿,不然以他對這種人的瞭解,找不到鹿自己就得受一番苦。

  隊伍裏的騎士裝備的都是盔甲長劍,一行人先來到一處帳篷區邊緣鋪子買些弓箭。

  拉姆斯:“大人,這裏的樹林野豬最多,野豬比鹿更兇勐,獵人們最喜歡這種獵物。”

  “我就是要獵鹿,你只管給我找到!”

  多尼沒回頭,手上對着鋪子裏的弓箭挑挑撿撿,這摸摸那摸摸。

  拉姆斯不知道他抽哪門子瘋這麼執着,看他挑選的弓箭款式都是漂亮好看的,明白這人根本不會用弓箭,就是想去消遣。

  回頭看獵狗桑鐸,打開的頭盔裏漏出一副恐怖的面孔,手上依然扶着劍柄準備隨時砍人,忽然餘光看到一個身影,他立刻想到了好主意。

  “大人,最好的獵手被徵召加入軍隊後,也只能從最底層的士兵做起,因爲他們缺少一件東西。”

  多尼沒回頭:“什麼東西?”

  拉姆斯:“勇氣,他們沒有射過人。”

  多尼回過頭看着他:“現在又沒有打仗,怎麼射人?”

  拉姆斯:“我們以前練習的時候,很多窮人爲了喫上一口飽飯,都願意充當我們的靶子,他們比鹿更機敏,比野豬更靈活,還會隱藏,會爬樹,人才是最好的獵物。”

  多尼拍拍拉姆斯的肩膀:“好主意,你來幫我找窮人。”

  拉姆斯笑着應聲,趕緊往那個熟悉的身影方向跑去,在他還沒走遠時拉住了他。

  “我看你衣衫襤褸,最近又沒飯喫?”

  “是你這個豬倌?”小指頭回頭看着拉姆斯。

  拉姆斯拿出腰上的錢袋打開一個小口子給小指頭看:“我已經不是豬倌了,現在跟在一位少年貴族身邊做侍從,我們現在還缺像你這種識字的人,這是一個好機會。”

  “哦?”下指頭看向拉姆斯身後,正是化名多尼的喬佛裏。

  不去找他現在自己送上門來了,蘭尼斯特家族用假死擺了國王一道,喬佛裏都沒死,那麼瑟曦和另外兩個孩子肯定也沒有死,其中定有不可告人的祕密。只要打聽出幾人現在的身份,這個消息肯定能引起蘭尼斯特和拜拉席恩家族的混亂,混亂就是階梯!

  小指頭裝作不解,沒有說話。

  拉姆斯繼續說道:“今天我們準備去城外狩獵,如果你懂得打獵的知識,正是展現自己的好機會。”

  “你爲什麼找上我?”機會還是不錯,小指頭也沒有立刻答應。

  “這位少年貴族好像脾氣不太好,身邊都是些騎士,有學識的人一個沒有,他讓我們找精通狩獵的人,我就只認識你一個會寫字的人,又剛好看到了你!”拉姆斯說的話半真半假。

  小指頭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破衣服:“走吧,帶我去認識一下這位少年。”

  多尼看到拉姆斯帶着一個衣衫襤褸的瘦子走過來,問道:“就是他嗎?”

  拉姆斯:“是的,他已經答應了,不過請先讓他喫飽,再給他買身衣服的鞋子。”

  多尼看到此人瘦不拉幾,兩個腳趾都在外面,在樹林裏肯定跑不快:“好狗,去買點喫的,還有衣服鞋子。”

  “來自薩斯菲爾德的尊貴爵士,您叫我鄧肯就行。”小指頭向多尼行個貴族禮。

  三人見面,互相都有隱藏的身份,改名爲多尼的喬佛裏金盔亮甲,拿着弓箭昂首挺胸,化名爲羅迪的拉姆斯一臉奉承地微笑,剛改名爲鄧肯小指頭想顯出自己的禮儀和學識,可喬佛裏壓根不會注意到這些。

  狩獵的隊伍又多了一人,獵狗桑鐸騎馬跟在後面打量這個倒黴鬼,多尼平時做事也很出格,今天被慫恿要狩獵活人,獵狗清楚以多尼的弓箭技巧,十步以外都能脫靶,說這個倒黴鬼的運氣也算好,白得一身衣服還吃了頓飽飯。

  當年詹姆和瑟曦的事發,大批西境人離開君臨城的時候,小指頭還是一個最底層的小官。西境人都不認識他,可小指頭對這些人可是很熟悉的,特別是隊伍中的獵狗。有傳言魔山失蹤後,頭顱被帶到了多恩,獵狗這才當上了家主。

  隊伍行進到了樹林裏,已經遠離了奔流城,這裏人跡稀少,已經沒有道路可走。

  拉姆斯向多尼說道:“大人,這裏地勢一邊有山,中間平坦,還有一條河,非常適合狩獵。”

  多尼不懂狩獵,覺得有山有水有平地,還有樹林,人跑起來一定帶勁,便帶頭翻身下馬,開始準備弓箭。

  小指頭看到多尼用得不太熟練:“大人,剛開始練習的時候,弓箭不用拉滿,保證準頭就行。”

  多尼擡頭看着他:“哈哈,你說的對!那開始吧。”

  十幾名騎士盯着小指頭,小指頭不知所以,用手指着自己:“讓我來狩獵,大人,您看我這細胳膊細腿,拉不動弓箭啊。”

  拉姆斯走過來彈掉他身上的樹葉,小聲地在他耳邊說到:“不是讓你來狩獵,你是獵物,我們狩獵活人!”

  拉姆斯說完轉身退到多尼身邊,對着小指頭大喊:“快跑!跑起來!我們只數十個數。一。”

  看着騎士們的目光,小指頭知道自己被拉姆斯賣了,惡狠狠地瞪了拉姆斯一眼,轉頭向多尼說到:“大人,我會寫字,懂七國的。

  。”

  一支箭射到了他腳下,多尼根本不理會他說什麼,笑着再次從箭筒裏抽出一支箭。

  “混人!”小指頭嚇得轉身開跑。

  “哈哈哈。人才是最好的獵物!讓他先跑一會兒,等下我們就追上去。”拉姆斯笑說道。

  “你也去!”

  “我?”拉姆斯指着自己,驚訝地看着多尼。

  多尼把弓箭扔到地上,對拉姆斯笑道:“對,我要狩獵兩個人!獵狗!把我的十字弩取來!”

  獵狗從自己的馬背上取下一把十字弩,還有十幾支弩箭。

  “瘋子!”拉姆斯大罵一聲也開始逃跑,農夫稍微學習都會用十字弩,留在這隻能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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